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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7天前
鄌郚总编

寒山、王梵志、武则天、李贤、七岁女子

  城中蛾眉女
  寒 山*
  城中蛾眉女,珠佩何珊珊。鹦鹉花前弄,琵琶月下弹。
  长歌三月响,短舞万人看。未必长如此,芙蓉不耐寒!
  作者
  *寒山(691?—793),唐代长安人,出身于官宦人家,屡试不第,出家为僧,三十岁后隐居于浙东天台山,享年百余岁。
  鉴赏
  寒山,姓名不详,因长住天台唐兴县(今浙江天台县)寒岩得名,是唐初的一位隐逸山林的著名诗僧。他的诗常用通俗如话和富含哲理性的语言写山水景物,也有不少讽喻人情世态之作,此诗即属于后一类。据《太平广记》引《仙传拾遗》曰:”(寒山子)好为诗,每得一篇一句,辄题于树间石上。”现存诗三百余首,有《寒山子诗集》传世。
  这首诗语言虽然通俗浅显,用的却是当时流行的五言律诗格调,平仄谐律,对仗工稳,具有时代特色。内容是针对尘俗繁华世态的热场,进行一种讽刺冷嘲,隐寓佛家哀乐相生、万法皆空的禅理。
  这位超然世外的和尚,通过此诗城中美女的形象,来寄托方外人对尘世浮华冷眼旁观的讽劝深意。开始两句,表述这位城中美女的花容月貌和华贵盛妆。“蛾眉”,向来是诗中形容美女的代名词。“珠佩”,是概写人物全身珠光宝气的神态。“珊珊”,形容佩带珠玉所发出的响声。把这位美丽盛装的姑娘写得有声有色,光彩照人。三、四两句便介绍她在家早晚不同的富贵闲雅生活,由上下两句分写。白天,她在自家花园里对花调弄鹦鹉逗趣,夜间,静坐幽美的月下弹起五音繁会的琵琶而自得其乐。在家的享受是如此,五、六句更表现她那出色的社交活动,每逢出现在宴会场面,无论是长歌,是短舞,总是赢得人们久久陶醉,万头攒仰。是的,你看她是这样年轻、貌美、称心、惬意、能歌、善舞、惑众、迷人,世间的幸福可以说完全集中在她一人身上,还有谁比她更值得羡慕的呢!可是,在这位高超出尘的诗僧眼里,这一切都是浮云流水似的不能久驻,无可留恋,因为他懂得所有事物都离不开生灭流转、盛衰兴替的自然法则。
  于是他悯然发出警告:“未必长如此,芙蓉不耐寒!”借用夏天盛开的荷花作象征,冷峻带讽意地向人们宣告:别看夏天的芙蓉开得红火,秋风一起,很快就会荷盖枯尽,菡萏香消,好景是长不了的呵!你说“未必长如此”的语气未免显得冷酷,颇有点幸灾乐祸的味道。可是试想,对那些利欲熏心,损公肥私,“不察乎民心”的“浩荡灵修”人物,难道不应该向他们痛泼冷水,猛喝一声吗?
  此诗借“城中蛾眉女”的冶容才技,象征烈火烹油式的人生世相,以“芙蓉不耐寒”的“花无百日红”比喻“人无千日好”的好景有限,言近旨远,形象生动,阐扬了佛家哲理,也起着讽时警世作用,不失释子本色。又将当时兴起的约句准篇的五律形式加以通俗化,方便宣传普及,可谓善于妙用。
  (郑临川)

  有人笑我诗
  寒 山
  有人笑我诗,我诗合典雅。不烦郑氏笺,岂用毛公解。
  不恨会人稀,只为知音寡。若遣趁宫商,余病莫能罢。
  忽遇明眼人,即自流天下。
  鉴赏
  这是一首咏叹知音的诗。
  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并不只是为吃饭睡觉而来,精神上的寄托可能会更加重要。特别是对钟情艺术世界的文人来说,抒发的都是自我内心的独到感悟,灵魂上的知己当然会更为看重。高远的作品都是作者心灵层面的“高峰体验”,对一般身在下层行走风尘的凡夫俗子来说,自然是难以望其项背,这也就注定了要在红尘当中寻觅知音的困难。早在《列子》里边就记载了“高山流水”故事,子期一去,伯牙碎琴,虽然成就了一段佳话,但更多凸现的是知音罕遇的悲哀。及至曹雪芹时代,其《红楼梦》自题诗道:“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里的哀叹,何尝不是知音之痛?由高山流水到红楼之叹,可以说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其间浮动着数不清对知音寻寻觅觅的酸楚叹息,由此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所言“知音其难哉!音实难知,知实难逢,逢其知者,千载其一乎?”相信许多红尘儿女读到这里,都会一掬同情之泪。
  寒山诗歌,在华美优雅的大唐诗坛,出现这样一种冲口而出就像家常大白话的诗来,如同锦衣绣服潇洒俊朗的贵公子旁边,站了一个鹑衣百结蓬头垢面的乡下粗汉一般,寒碜而又尴尬。寒山诗歌,在当时许多人眼里,可能就是“张打油”“胡钉铰”之类,根本是不屑一顾,哂笑不止。
  所以本诗开头说“有人笑我诗”,这样不合时宜的诗,不遭别人笑话,那反倒奇怪了。可寒山自以为写出了灵魂上的诗歌,揭示出了人间的真理,当然渴望被世人了解和欣赏,但这种上不得台面的“打油体”,怎入得真正诗人的法眼?所以寒山也只能感叹“不恨会人稀,只为知音寡”,这两句化用《古诗十九首》的“不惜歌者苦,但伤知音稀”,烘托的是寒山内心伤情与叹息。
  叹息了不说,寒山还没完没了地辩白,先就诗歌主旨进行辩驳,“不烦郑氏笺,岂用毛公解”,“诗三百”取得“经”的地位并流传数千年,和毛亨、毛苌的“诗传”及郑玄的“笺”有相当关系,一本著作如果没有后人的注释发挥,很难获得一种位列廊庙的经典地位。寒山这里争辩说,我的诗不需要借毛公郑氏这类大学者的光,但“我诗合典雅”,我的诗歌主旨和《诗经》的温柔敦厚“思无邪”是一致的。内容上来了一番争辩,接着他又在形式上进行了一番辩白,“若遣趁宫商,余病莫能罢”,这里的“趁宫商”,指符合声律,唐人诗歌,讲求对称、平仄,听觉上给人一种音韵铿锵悦耳动听的美感。寒山诗歌,对称散漫,平仄不严,在很多人眼里,寒山压根就是个门外汉,连诗歌的门都没入着,他的作品,怎么算得上诗?所以寒山要竭力辩解了,我的诗歌声律上确有毛病,但我写的是自然和生命的感悟,你们应该看这方面才对呀,何必在音韵上斤斤计较呢?
  如果被世人看成打油诗人,经受着讥讽、嘲笑,自己跟着再不厌其烦辩解一通,这样等于是钻进了别人的口袋。寒山可贵之处在于,他转眼就明白了这种辩解没有什么意味,所以他大度说道“忽遇明眼人,即自流天下”,尽管现在没有知我识我者,但焉知后来没有赏我爱我者,相信一旦遇见心灵的知音,我这些为你们正统诗人所不屑的“打油体”,定会传遍天下。
  读到这最后两句,真怀疑寒山是不是开了“天眼”?看着了身后十年、百年乃至千年的景象。寒山“桦皮为冠,布裘破弊,木屐履地”(唐闾丘胤《寒山子诗集序》),几乎与野人无异;诗歌也是“辄题于树间石上”,根本就是信手涂鸦,但这些涂鸦之作包括他的个人形象,身后却是受到了极大追捧。其诗,唐代就经常被僧人们当作口头禅;宋代更大受欢迎,苏轼、黄庭坚、陆游、朱熹这些一流诗人,都一致称道他的诗歌;到了胡适编《白话文学史》,寒山就进了廊庙,成了一代白话诗人之宗。国内如此,寒山在国外一度也深受追捧,日本人爱他爱得发痴,美国“垮掉的一派”,更是把寒山奉为精神偶像,也确立了寒山在世界文坛的地位,真可谓脚跨远东泰西,知音遍地皆是。
  知音可遇不可求,人,一旦看准方向,要有一点超越时空的自信才对。
  (黄全彦)

  吾心似秋月
  寒 山
  吾心似秋月,碧潭清皎洁。无物堪比伦,教我如何说。
  鉴赏
  托尔斯泰言道:“人生的唯一问题,就是如何拯救自己的灵魂。”这里的“灵魂”,就是中国人讲的“心”,孟子有言:“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孟子?告子上》)如此看来,孟公和托翁有着某种相通之处。
  只是“被拯救的灵魂”和“放下的心”是个什么样子?利者系于利,仁者系于仁,不同的人肯定有不同的回答,寒山的回答颇有深意:我心是那秋池的明月。
  茫茫黑夜,只有一样明亮之物,那就是天上的月亮,月光铺洒开来,辉映了大地之水,此时整个天地仿佛就为这月、这水而存在。一月印一切水,一切水印一月,面对这天地之大美,许多人难捺心中的感慨和激动,写下了多少令后人为之摇神、为之动容的清词丽句,孟浩然的“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宿建德江》),王维的“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山居秋暝》),张若虚的“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春江花月夜》)寻绎诗味,探求诗旨,其间无疑包含有对生命的叩问和灵魂的追寻。
  寒山这里写道“吾心似秋月,碧潭清皎洁”,十分明确地给出了答案,自己真心何在?就是清秋之夜映照碧潭那一片晶莹皎洁的月光啊。这样一片光华的境界,多么令人欢喜!“无物堪比伦,教我如何说”,这一境界,再也没有任何东西比得上了,自然也是无从叙说。人,只有在叙说撼动心魂的时刻,才会发现语言是如此苍白。苏轼为一代文豪,自称写作文章曲折如意,“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不可不止”(《答谢民师书》),可谓行云流水毫不费力,可他也说过,他曾心有所感,但却说不清、道不明。是的,真正“道”的感受,只能感悟,难以言说。寒山的无从说起,正是这般心境。
  心如秋月,是多么令人欢悦,寒山另有一诗写道:“众星罗列夜明深,岩点孤灯月未沉。圆满光华不磨莹,挂在青天是我心。”(《七言?众星罗列夜明深》)
  明亮不带一粒渣滓的心,乃是灵魂之本真。
  (黄全彦)

  诗三首(其一)
  王梵志*
  城外土馒头,馅草在城里。一人吃一个,莫嫌没滋味。
  作者
  *王梵志,卫州黎阳(今河南浚县)人。生活时代大致在唐初数十年间。其诗在两《唐书》中未曾著录,敦煌遗书中唐五代写本有王梵志诗歌抄本约三十种。
  鉴赏
  这首诗和下一首诗的内容都是肯定生命的短暂,死亡的必然。这首诗既可以解释为否定长生的观念,对世相加以揶揄;又可以解释为“黑色幽默”,即面对死亡不可避免的事实,诗人无可奈何地自我解嘲。
  “土”与“馒头”本来没有关联,除非小娃娃办“姑姑筵”。诗中用“土馒头”借代坟茔,既冷峻又尖新,想想叫人发笑。由这个比喻很自然地引出第二个比喻。人死入土,当然成了馒头的“馅草”(“馅草”,肉馅)。“城里”“城外”对举,分别暗示生死的场所,在都城诗中本属习见。如唐人沈佺期的《邙山》“城中日夕歌钟起,山上唯闻松柏声”两句,就有如此联系。不过,像王梵志这样把生死交替比作厨师做白案,却是别出心裁而令人发噱的。他似乎有意化沉重为轻松,但终不免沉重,实在是一种“绞架下的幽默”。
  生命对人只有一次,死亦如之。“一人吃一个”,要多也不行。三句之妙在于紧跟前两句的譬喻,再出戏言,一点也不牵强生硬。同时,人固有一死,想躲也不成——“莫嫌没滋味!”将贪生惧死的心理比作厌食或挑嘴,这又是幽默。死亡,是沉重而悲痛的事,诗中居然把它比作公平地分发早点,就像童谣所唱的那样:“排排坐,吃果果;你一个,我一个。”诗人似乎有意要化悲痛沉重为愉快轻松,这幽默底下,该有多少的悲观厌世情绪!与之对应的色相自应是“黑色”。
  宋代大诗人黄庭坚似乎没有体会到个中深味,鲁莽地批评:“己且为土馒头,尚谁食之?今改‘预先着酒浇,使教有滋味’。”(宋代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五六)这一改不要紧,原诗诗味大失,幽默变成贫嘴,直是点金成铁了。
  (周啸天)

  诗三首(其二)
  王梵志
  世无百年人,强作千年调。打铁作门限,鬼见拍手笑。
  鉴赏
  这首诗没有幽默,相对前首的冷嘲,这里是热讽。首二句化用汉乐府《西门行》古辞:“人生不满百,常怀千岁忧。”(古诗作“生年不满百”)“世无百年人”本是共知的事实,偏偏临到自己头上,人们不肯正视。接受他人死亡的事实容易,接受自身消灭的观念则难。所以世人多见欲壑难填,拼命占有,“多置田庄广修宅,四邻买尽犹嫌窄”(明高濂《遵生八笺》),占有了就想永保。这就是所谓的“强作千年调”。其至愚者乃至忘记了“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的古训,变成看钱奴,吝啬鬼,一何可悲。据传王羲之的后人,陈僧智永善书,名重一时,求书者多至踏穿门槛,于是不得不裹以铁叶,取其经久耐磨。诗中就用“打铁作门限”这一故实,具体描绘凡人是怎样追求器用的坚牢,作好长远打算的。
  在诗人看来这无非是做无用功,故可使“鬼见拍手笑”。说见笑于鬼,是因为鬼是过来的“人”,应该看得最为透彻,所以才会忍俊不禁。鬼笑至于“拍手”,是王梵志诗语言生动诙谐的表现。
  宋代范成大曾把这两首诗的诗意铸为一联:“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重九日行营寿藏之地》)十分精警,《红楼梦》中妙玉就很喜欢这两句,而“铁槛寺”“馒头庵”的来历也在于此。
  (周啸天)

  诗三首(其三)
  王梵志
  梵志翻着袜,人皆道是错。乍可刺你眼,不可隐我脚。
  鉴赏
  此诗发端于日常生活琐事之微,而归结到生活真谛,具有禅偈式的机趣。
  织物有正反面的区分。没有线头,较为光洁的一面是“面子”,作成衣物时须用在表面,取其美观悦目;而结有线头,较为粗糙的一面是“里子”,作成衣物时须放在内里,以藏其拙。人们在黑暗中着衣,或动作太急时,往往有将里、面颠倒“翻着”的现象。“梵志翻着袜”,也许本来就是这种偶然的错误。当然,也不排除虚构;或真有布袜“隐(刺痛)”脚的情况(只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常见)。翻穿的袜子露在外面,是难看的。熟人或热心的人,不免要加以暗示或提醒。“人皆道是错”,正是出自这样的关心。
  诗的要旨在最后的两句答语上。如果说“翻着袜”并非出于无意,则这个答语是成竹在胸的;如果说“翻着袜”真是偶然性差错,这个答语便是将错就错——“乍可(宁可)刺你眼,不可隐我脚!”无论在哪种情况,这对答都可谓绝妙。不过听话听音,读者切不可胶着字面,将这话局限在日常穿着方面,或认为作者提倡损人利己,从而强派他的不是。这都大失作者本心。要看到,这首诗不过是借穿袜这样微不足道的小事,声东击西,以小喻大,对一种普遍的世相即“慕虚荣而处实祸”予以当头棒喝。“寿陵失本步,笑杀邯郸人”(李白《古风》其三十五)的故事,“打肿脸充胖子”的俗话,都告诉我们世上确有很多为了要面子,而不惜穿着隐脚的袜子走路的蠢人。确有必要劝劝他们:还是把袜子翻转穿吧!
  黄庭坚说:“王梵志诗云‘梵志翻着袜,人皆道是错。乍可刺你眼,不可隐我脚。’一切众生颠倒,类皆如此。乃知梵志是大修行人也。昔茅容季伟,田家子尔,杀鸡饭其母,而以草具饭郭林宗。林宗起拜之,因劝使就学,遂为四海名士。此翻着袜法也。今人以珍馔奉客,以草具奉其亲,涉世合义则与己,不合义则称亲,万世同流,皆季伟罪人也。”(宋代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五六)这样读诗,可谓解人。
  (周啸天)

  将游上苑
  武则天*
  明朝游上苑,火急报春知。花须连夜发,莫待晓风催。
  作者
  *武则天(624—705),女,名曌,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武氏为唐开国功臣武士彠次女,祖籍并州(今属山西),生于利州(今四川广元)。14岁入后宫为才人,太宗赐名媚,高宗时为皇后、中宗时为皇太后,后自立为武周皇帝,705年退位。有《武则天集》。
  鉴赏
  “上苑”是帝王家的园林,是供帝王玩赏打猎的处所。女皇要游上苑,关心一下园中的花开得怎么样,希望园中的花已经盛开,在兴头上,就写了这样一首诗。正因为在兴头上,所以这首诗是一气呵成,甚觉畅快。
  “明朝游上苑,火急报春知”,这是堂上语,是传旨,是下达命令,是不容分说。“春”在无意中被人格化了,成了上苑的管家、女皇发号施令的对象。用现成的话说,即“自是帝者气象不侔”。“花须连夜发,莫待晓风催”,这是传旨的内容,也是不容分说,“花”与“晓风”也都被人格化了。这叫理解也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这首诗是够霸道的了——呼风唤雨,如呼奴使婢,然作谐语读方妙。
  何以言之?难道武则天不知道自然法则么,难道她不知道上苑的花何时开放,并不是帝王说了就算数的么。知道了还这样写,就不怕下不来台么。我想,她是不怕下不来台的。因为她必非常清楚,写诗归写诗,事实归事实,到底是两码事。写诗是不能拘泥事实的。如果一定要拘泥事实,那又何必要诗呢。正因为有事实层面上做不到的,才需要诗从想象的层面上做到。写诗到底是为释放一种情绪,当代某女词人因“天未足寒,罗冈梅花未放”,做了一首词,结云:“快将风雪造严寒,人在梅间,诗在梅间。”亦用祈使的语气,写急切的心情,就大有武则天的风度。
  据我揣测,武则天写诗的当天,上苑一定准备了许多剪彩花,赶明儿游园,提前系到花枝上去就行了。当时确有这种做法,叫做凑趣。空口无凭,兹引宋之问《奉和立春日侍宴内出剪彩花应制》为证:“金阁妆仙杏,琼筵弄绮梅。人间都未识,天上忽先开。……今年春色早,应为剪刀催!”
  (周啸天)

  黄台瓜辞
  李 贤*
  种瓜黄台下,瓜熟子离离。一摘使瓜好,再摘使瓜稀。
  三摘犹自可,摘绝抱蔓归。
  作者
  *李贤(652—684),字明允,武则天次子。上元二年,立为皇太子,即章怀太子。尝诏集诸儒张大安等注《后汉书》。武后以明崇俨为盗所杀,疑出太子之谋,诬构而废之。后得政,遂遇害。
  鉴赏
  文学史上有三个奇迹,一个是曹植的《七步诗》,一个是章怀太子的《黄台瓜辞》,一个是王勃的《滕王阁序》。王序是散文,在此不表。曹植诗与李贤诗,都是在极为险恶的环境下写出来的,而又从容不迫,哀婉动人,可谓是天才之作。
  武则天掌权以后,越来越严厉。她不断选拔新官,又不断斩杀旧官,其目的就是拉拢支持者,铲除反对者。据说太子李弘就因为妨碍她夺位而被鸩杀;次子李贤唯恐招祸,就写了这首诗来感动母亲。这是万难下笔的诗,然而李贤却写得出奇的好。
  《黄台瓜辞》的妙处就是通篇都是喻体,而又句句紧扣母子之情,哀而不怨,缠绵凄侧,是那种教人暗中掉泪的至情文字。
  儿子都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虎毒不食子,何况母亲!但是,“权力腐蚀灵魂”,一旦身为女皇,她有可能比老虎更毒。李贤已经看到了哥哥的下场,但他无力反抗,他只能哀求,他哀求的资本也只有母子之情。
  但是直写母子之情有可能加速迫害,因为女皇的弱点是不许挑明的。怎么办?只好讲寓言了。“瓜藤”这个想象太绝了。武则天有四个儿子,这不就像是一根藤上的四个瓜吗?现在你摘掉一个,也许是好意,因为这样一来其他的瓜会长得更好。天哪!这是何等的体贴,甚至把恶解释为善了!
  如果你还要摘掉我,那么瓜藤上就稀稀拉拉的了。章怀太子差不多是半个圣人了,他是顺着瓜藤这个思路写下去的,并不追求独善其身。如果你继续摘掉老三,那可就不妙了(“犹自可”是遁辞)。如果你还要摘掉老四,那就全完了。请问母亲,你为什么要生下我们呢?难道你种瓜的目的就是为了只收瓜藤吗?
  正因为章怀太子的哀求是用寓言的形式写出来的,所以特别从容,也特别深刻。这个寓言,其要害是揭示可怕的后果,指望母亲能幡然悔悟。
  我相信武则天看了这首诗一定会泪流满面的。令人惋惜的是武则天的权力欲还是占了上风,李贤最终也没能逃脱被武则天害死的命运。不过,武则天还是有天良发现的时候的,她最终还是听从了狄仁杰的劝告,归政于李唐了。我猜测,这里边一定有对李贤的愧疚因素。
  李贤就像是莎士比亚的悲剧中的王子,据记载,他容止端雅,读书可看一遍而过目不忘,聪慧异常,且文史造诣深厚,成为太子不久就诏集张大安等众学者为《后汉书》作注,可见其文史功力。明代钟惺曾评曰:“深有汉魏遗响,妙于煮豆歌。”(《唐诗归》)这不是说《黄台瓜辞》比《七步诗》写得更好,而是说李贤比曹植更难下笔。这是出自肺腑的倾诉,只有哀婉,没有怨恨。能达到这个境界,可算是至人了。
  (滕伟明)

  送 兄
  七岁女子*
  别路云初起,离亭叶正飞。所嗟人异雁,不作一行归。
  作者
  *七岁女子,女,唐武则天时人,生平不详。
  鉴赏
  宋人魏庆之《诗人玉屑》卷二十云:“唐如意中,有女子七岁能诗,则 天 令 赋 之 , 皆 应 声 而 就 。 其 兄 别 之 , 则 天 令 作 诗 送 兄 ,曰:‘……’”综合后人之说法,大概情形是,这个七岁女孩是南海(今广州)人,因能诗被武则天召见。她由兄长送至京城,则天令赋诗,果然名不虚传。女孩被留下,其兄别之,则天令作诗送兄,即有此作。
  这次兄妹相别,恐怕并非像当时文人那样在都城之外驿道旁边长短亭中送别,因此,环境、景物都是女孩设想的。如何设想得贴切?这个女孩不简单,懂得根据与兄相别时的节候(秋季),运用与之相切合的经典意象,恰如其分地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武则天如意年号时间极短,只有五个月,为692年农历四月至八月。女孩送兄,又是在这几个月的后期,所以女孩没有用通常的春草杨柳之类的意象,因为那些景象不相符合。
  “别路云初起,离亭叶正飞”二句,用了别路、云起、离亭、叶飞意象,描绘送别场景,渲染离情。“路”称“别路”,“亭”称“离亭”,离别的情味,弥漫在字里行间。原来前人、时人于这两个意象已蕴情深厚,如唐人王勃“别路余千里”(《秋日别王长史》),唐宋之问“就日离亭近,弥天别路长”(《送沙门泓景道俊玄奘还荆州应制》)等,女孩随手拈来,以托己意。离情别意在女孩的心中生发、翻动,兴象浮现,于是有了“云初起”“叶正飞”,表现心境的不平静和离别亲人的失落感。
  怆别情景,如在目前。云起叶飞的秋天景象,又为后面用“雁”意象,留足了空间。“所嗟人异雁,不作一行归”二句,将人与雁作对比,慨叹人不如雁,雁南飞,排成行列,一同归去,而人却不能。兄独归去,自己留下,妹兄二人心中之苦,即此传出。
  这篇“命题作文”的成功,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女孩情感真实,正需要表达;二是意象运用恰切,极为自然、典雅。七岁女子,能够如此圆熟、恰切地运用离别的经典意象传情达意,可见唐诗创作普及的程度。
  (李亮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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