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姓推车人
岳、秦二姓不为婚,是固然矣。岳姓人推车载秦姓客,始不知姓,及知之,遂不复载。此见之近人笔记者非一,闻之传述者亦非一。光绪间复见之吾邑。
有秦姓幕宾,自省会赁独轮车东行,车夫二人,一岳姓。至郡北郭,车夫始问知之。曰:“吾姓岳,吾不为君役。请别赁车行。”客怒,强之,不可。客故与邑令有旧,投刺于令,俾威劫之。至事由于姓,盖讳而未言。令遣吏唤车夫至,责之曰:“程若干,价若干,是有成说,何中辍?”曰:“客姓秦,小人姓岳。岳未必岳王后,秦未必秦桧后。然既一岳一秦矣,则当年秦岳事,撑拄于心不能忘。岳为秦役,实所不甘,宁甘笞杖,无以难之也。”重违客之请托,思曲全之。乃诱以利,曰:“意赁价本廉,食宿费所耗已多,恐不足以东行,故中辍。吾别犒汝钱数贯,其仍载之。”曰:“小人非计钱。价若干,已受者仅若干,非不足,且愿仍还所受,自省会推挽至此,不受一钱。”令终无如何,为客别赁车焉。
余论之曰:“岳未必忠武后,秦未必缪丑后,斯言达哉!
世有与古名人同姓动援为远祖者,识出车夫下;他有元恶巨奸同姓者,人亦当作如是观矣。顾他姓无仇之之姓,人易忘;独秦之赧颜于岳,岳之忿心于秦,当局旁观,并有成见在胸,虽百为之说不能解也。秦何不幸!
译文:
岳姓和秦姓不通婚,这是一贯的情况。有一个岳姓的人推着车载一位秦姓的客人,一开始不知道客人的姓,等知道后,就不再载他了。这种事在近代人的笔记中记载的不止一处,从人们的口口相传中听到的也不止一次。光绪年间在我们这个县又出现了这样的事。
有一个姓秦的幕宾,从省会租了一辆独轮车往东走,车夫有两个人,其中一个姓岳。到了县城北郊外,车夫才问出客人的姓。(岳姓车夫)说:“我姓岳,我不能为你服务了。请另外租辆车走吧。”客人很生气,强迫他继续拉车,不行。客人本来和县令有旧交情,就投递名帖给县令,让县令威逼恐吓车夫。至于事情是因为姓氏而起,客人大概因为忌讳没有说出来。县令派差役把车夫叫来,责备他说:“路程是多少,价钱是多少,这是有约定的,为什么中途停下?”(岳姓车夫)说:“客人姓秦,我姓岳。岳姓的人未必是岳飞的后代,秦姓的人未必是秦桧的后代。然而既然一个姓岳一个姓秦了,那么当年秦岳之间的事情,一直萦绕在心中不能忘记。我为秦姓的人服务,实在不甘心,我宁愿挨打受杖罚,也不能改变我的想法。”县令又不好违背客人的请求嘱托,想着委婉地成全这件事。于是就用利益引诱车夫,说:“想来租车的价钱本来就便宜,食宿费用已经耗费很多了,恐怕不够你继续往东走,所以才中途停下。我另外犒赏你几贯钱,你还是继续载他吧。”(岳姓车夫)说:“我不是计较钱。价钱是多少,已经收了的只有多少,不是不够,而且我愿意把已经收的钱还回去,从省会一路推挽到这里,我一分钱也不要。”县令最终也没有办法,就为客人另外租了一辆车。
我评论这件事说:“岳姓的人未必是岳飞的后代,秦姓的人未必是秦桧的后代,这话很有道理啊!世上有和古代名人同姓就动不动援引为远祖的人,见识比这个车夫低下;其他和大恶巨奸同姓的人,人们也应该像这样看待。只是其他姓氏没有像秦岳这样有仇的姓氏,人们容易忘记;只有秦姓在岳姓面前感到羞愧,岳姓对秦姓怀有愤恨之心,当事人和旁观者,都有成见在心中,即使百般劝说也不能化解。秦姓的人多么不幸啊!”(鄌郚刘文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