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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9-02-28 20:50
鄌郚史志总编

日本侵华战犯原弘志:虐杀拷问千余抗日军民

  日本侵华战犯原弘志:虐杀拷问千余抗日军民
  据原弘志1954年6月笔供,他1895年生于日本冈山县,1933年3月到中国东北参加侵华战争,曾任伪满洲国铁道警护总队总监部警备科长,铁路警护军少将参谋长等职。1945年9月被俘。
  根据原弘志的供述,日军侵华期间,他的重要罪行有:
  1937年5月19日,“命令部下的中队,对汤原城内中国人民的民房实施搜查盘问,当时他的部下射击中国人民(小孩男子)1名,头部重伤,因头部重伤致死。”
  1943年7月以后,以西南地区防卫委员会委员的身份,参加热河地区肃正工作的会议决定,使各镇压机关对八路军及中国和平人民进行讨伐、逮捕、镇压。仅9月和10月,两次“大讨伐中”,“在热河全省内把抗日工作人员及抗日的中国人民逮捕了约1000名,经审讯后送交锦州高等检察厅承德分厅的约有500名”,“当逮捕及审讯这些人时,对于和平的中国人民加以虐杀、伤害、放火、破坏、拷问,拷问时采取了灌凉水、抱重石、用火筷烫身等惨无人道的暴行”。
  日本侵华战犯岐部与平:引入开拓团 贩卖鸦片超过百万两
  岐部与平1954年7月笔供,他1895年生于日本大分县。1921年6月,任日本关东厅理事官、伪大连民政署财务课课长。1944年4月,任伪满洲国厚生会理事长。1945年10月26日于长春被苏军逮捕。
  重要罪行有:
  1939年6月以后,在担任伪安东省省长期间,命令征用中国人民为劳工“约有47000人”,其中“因食宿恶劣而生病或死亡”,“死亡人数15人”。
  1939年—1941年,在密山、林口、虎林、宝清等县引入“日本开拓移民团”14个,共650户,强行掠夺中国人民的土地。
  1941年,“在东安河管内”向中国人民发卖鸦片,“发卖量有676000两”。
  1942年9月—1944年3月31日,在任伪满间岛省省长期间,为修建日本关东军军用道路等,命令“征用了15000人”的中国劳工。
  1943年4月,为在延吉县修建机场,“依军事上的要求,命令延吉县收用了10公垧民有地,被害者3户15口人”。
  1942年—1943年,在其管辖内向中国人民征兵,“共征发了12000名国兵,没被征为国兵的青壮年即依法律参加劝劳奉公队当劳工。我在职期间每年约征用12000名壮丁,其担当的任务与一般劳工相同”。还向管内中国人民发卖鸦片,“发卖量约有350400两”。
  日本侵华战犯今吉均:用日本刀斩首 把尸体投入嫩江
  据今吉均1954年6月笔供,他1906年生于日本大分县。1932年在日本奉天自治指导部任职。1943年,任伪龙江省警务厅厅长。
  重要罪行有:
  1932年8月,为镇压抗日运动,“动员了500名警察队员、800名自卫队员”,“在昌图县城西门外2公里的地方逮捕了6名爱国者”,并投入监狱,先后将其全部杀害。11月上旬,在昌图车站附近,命令日本警察“用日本刀将1名中国农民斩首”。
  1933年2月中旬,在亮中桥通江口一带抓捕抗日群众二十二、三名。3月上旬,对其中包括田振东司令的父亲田旺和其参谋长朱小飞等14人,命令“在昌图县城南空地上把他们枪杀了”。
  5月,赴伪热河代理公署任职。在此期间,“协助警务厅弹压人民及为民政厅生产鸦片而栽培罂粟”,毒害中国人民。
  1935年8月,参加日军肃清珠河县治安行动,在某村庄逮捕1名中国青年, “在大豆地里将他斩首了”。后在某村又逮捕5名青年,先后全部将其用军刀杀死。前后所烧民房达“540户人家,使3千数百名居民走投无路”。
  1943年,“在龙江省泰康设立矫正辅导院”,先后“将2100名左右的反满抗日分子至中国爱国者,送至矫正辅导院”。“强制使他们劳动,以致出现很多死亡者。”
  1943年9月,“秘密中逮捕了1名中国人”,使用酷刑拷问无果,将其注射致死,把尸体投入嫩江。
  1944年2月,抓捕抗日义士,“在景星县逮捕两名,在洮南县逮捕1名”;6月,“逮捕42名爱国者”,押送至齐齐哈尔收监,其中一人被酷刑拷问致死。
  日本侵华战犯宇津木孟雄:用中国爱国人士进行活体实验
  宇津木孟雄1895年生于日本千叶县。1934年,任伪满宪兵队顾问。1942年7月,任新京兴亚产业公司社长。1945年12月20日,于长春被苏军逮捕。
  重要罪行有:
  1937年11月,把新京宪兵分队“扣押中的死刑该当中国爱国者为病理实验”而押送给新京第二陆军病院。“此时我正乘汽车要出差,顺便把田村伍长和该被扣押人带到陆军病院前。”
  1938年1月,为了拿活人做病理实验,“我命安腾准尉和田村伍长两人将死刑该当者1名,押送新京第二陆军病院,交给小野军医大尉”。
  11月,为了拿活人做病理实验,“命安腾准尉和田村伍长把分队扣押的死刑该当中国爱国者1名,押送新京第二陆军病院,交给小野军医大尉”。同月,“逮捕中国爱国人民7名,其中6名押送检察厅处理……,1名以杀人强盗罪该当着,押送新京第二陆军病院试验”。
  本侵华战犯田井久二郎:杀害军民数百人
  据田井久二郎1954年7月笔供,他1903年生于日本高知县。1933年9月,任伪北满特别区公署警务处特务科附属官。1944年4月,任伪满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警察局特务科科长、市警正。
  重要罪行有:
  1942年11月—1943年3月,在龙江省白城县履职期间,“常以‘执行职务’、‘搜查’的名义,每月‘逮捕、监禁、讯问’中国和平人民约15名。”
  1944年1月—4月,在清平县“破获、逮捕、讯问”“抗日中国爱国者约200名”。其在伪热河省警务厅任职内,“各县旗特搜班‘破获、逮捕’了约4000名抗日爱国者”,“杀害八路军及中国共产党抗日武装团体的人员数约500名”,“杀害抗日爱国人民及一般中国和平人民数约100名”。
  日本侵华战犯木村光明:长期霸占中国商人女儿并逼其做佣人
  据木村光明1954年6月—7月笔供,他1939年1月在河北邯郸任日本驻扎军中尉队长。1944年11月—1945年,任伪满勃利县宪兵分队队长。
  重要罪行有:
  1939年3月,在邯郸县城内“检问检索”普通中国百姓,随意“逮捕了两名行动可疑者,交给配属宪兵大岛军曹”。
  1942年3月,带领指挥古北口宪兵队在密云县石匣镇,“逮捕八路军地下工作员30名左右,命令佐藤分队长于现地进行审讯”;4月,在兴隆县,“于六道河子逮捕了八路军地下组织150名左右,内有130名左右投狱”。
  1943年1月,“指挥喜峰口宪兵……,于九虎岭逮捕了八路军地下组织人员约150名。” 审讯后“送交的70名,由于拷问死亡者7名。”
  9月,指挥喜峰口宪兵分队“于青龙县喜峰口西方8公里地方,逮捕了八路军地下工作员50名左右。同时,于铁门关西方4公里地方逮捕了30名。我命令今笠井分队长进行审讯”。
  同年,指挥宪兵以武力野蛮驱赶零星分散居住的农民,拆毁房屋,“归并在既有的村庄”,“于热河省兴隆、青龙、滦平及喀喇沁中旗造成了无人地带”。
  从1941年5月—1944年10月, “我在承德宪兵总队逮捕了八路军爱国者事件……推测约有30件、人员80名左右。与前记忆的总计一起,据推测送交检察厅的163名左右”。
  1945年4月,以伪东安河鸡宁县某商人为苏联间谍的名义,将其20岁左右的女儿抓来审问,逼迫其到自己家里做佣人。7月份,趁自己的老婆不在家时,“一见此女便性欲勃发……我就将本人强奸了一次”,以后便长期霸占此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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