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历史大事
一、吕尚都营丘治齐
吕尚,又名牙,也称姜尚、姜子牙。关于他的祖籍,《吕氏春秋·首时》说他 是“东夷之士”,《史记;齐太公世家》说他是“东海上人”,可见系东夷人无疑。吕尚的先祖曾做过四岳(官职),因辅佐大禹治水有功,被封于吕或申,从其封姓,故又称为吕尚。吕尚经常垂钓于渭水以待文王,终于有一天,文王出猎,遇吕尚于渭水之阳的潘溪,二人倾心交谈,文王大悦,说:“吾先君太公望子久矣”(《史记·齐太公世家》)。 于是一起乘车回到周都,立为师。所以吕尚又得太公望、师尚父的雅号,此后,又衍生出太公、齐太公、姜太公、吕望等多个名号。他是武王灭商后始封齐国的第一代国君,建都营丘。据《汉 书·地理志》、《太平寰宇记》、《历代御批通鉴辑览》及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等记载,当时齐国的都城营丘,位于今昌乐县城东南50里的营丘镇古城村。
公元前11世纪,吕尚受文王之托,“阴谋以倾商政”(《史记·齐太公世家》)。帮助周武王一举剪灭殷商,建立西周王朝。武王克商灭纣后,即“罢兵西归,行狩,记政事,作武成,封诸侯……,而师尚父为首封,封尚父于营丘曰齐”(《史记·周本纪》)。吕尚“东就国,道宿行迟,逆旅之人曰:吾闻时难得而易失。客寝甚安,殆非就国者也。太公闻之,夜衣而行,黎明至国。莱人来伐,与之争营丘,营丘边莱。莱人,夷也,会纣之乱而周初定,未能集远方,是以与太公争国”(《史记·齐太公世家》)。由此可见,吕尚是在与莱人的一场争夺战后才定都营丘的,所辖疆域范围大致包含以今营丘镇为中心的周围一带。这一带,西与斟郡为邻,西北和北部与纪和斟灌国接壤,东与莱国交界,南和东南则是纪国郚邑和淳于侯国,是名副其实的“方百里之国”(《孟子·告子》)。武王去世,成王即位不久,即因王室内部的权力之争而引发管叔、蔡叔、霍叔、武庚及东夷诸侯的叛乱。在这次平叛战争中,成王特赐太公吕望以“东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无棣,五侯九伯,女实征之”(《史记·齐太公世家》)的征伐大权。叛乱平定后,周王即将被灭亡的斟灌、斟郡、薄姑等国的土地连同人民一起赏赐给了齐国,“齐由此得征伐为大国,都营丘”(《史记·齐太公世家》);国土面积“更方五百里”(郑玄《毛诗笺》)。此时的齐国疆域扩大了数倍,基本拥有了今潍坊、淄博、东营市的全部或部分区域,而且拥有寿光中东部到昌邑西部以及博兴一带的沿海地区,从方圆百里的内陆小国一跃成为拥有渔盐之利的地区大国。
作为胜利者和新的统治者,吕尚面对的不仅是“负海舄卤,少五谷,人民寡”(《汉书·地理志》)的恶劣条件,还有被征服者的人心末稳甚至敌对情绪。针对这种状况,吕尚首先在政治上力求稳定,力求归心。遵循的主要原则是“平易近人,民必归之”(《史记·鲁周公世家》),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因其俗,简其礼”(《史记‘齐太公世家》)。既保留当地文化风俗,又有选择地推行周礼,逐渐消除了被征服者的敌意和征服者与被征服者的矛盾,使民心和社会得以稳定。其次,发展经济,富民强国。主要措施是“通工商之业,便渔盐之利”(《史记·齐太公世家》),或者说是“劝其女工,极技巧,通渔盐”(《史记·货殖列传》)。再次,建立“举贤尚功”(《汉书·地理志》)的用人制度。不论出身,只要德才兼备或为国家立功者,都可得到任用和奖赏。
吕尚治齐的政治经济决策,符合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正是由于这些决策的实施,齐国才得以由地薄人少之弱邦,发展成为“人民多归齐”(《史记·齐太公世家》)、“人物辐辏”(《汉书·地理志》)、“财畜货殖”(《盐铁论·轻重篇》)之强国。
二、杞国迁都缘陵
杞是夏禹后裔姒姓所建之国。“殷时或封或绝。周武王克殷纣,求禹之后,得东楼公,封之于杞以奉夏后氏祀”(《史记·陈杞世家》),武王所封之杞,位于河南陈留郡雍丘即今杞县。在西周时期,杞国承先圣之余续,具有大国地位。
进入春秋以后,周室势力衰微,不能自保。诸侯国各自为政,征伐和兼并事件屡屡发生。这时的杞国,不但失去周王室庇护,其圣王之苗裔的身份亦失去作用,故而经常遭受其它诸侯侵扰。鲁隐公四年(公元前719年)的“莒伐杞”(《春秋·左传》),鲁庄公十三年(公元前681年)的“宋伐杞”等,加重了杞人的忧患意识,担心天地倾覆。为保全国家社稷,周襄王六年(公元前646年),杞国九世君主杞成公向齐桓公求助。是年4月,齐桓公召集鲁、宋、陈、卫、郑、曹等诸侯国在“咸”开会,商讨怎样救助杞国、挺立王室。会后,各诸侯国即在齐国率领下修筑城池。次年,杞国迁至新都。新都筑于齐国始都之营丘地面,齐人为了有别于先祖之都,同时也为光耀祖宗并褒扬己功,便取营丘之意而名为缘陵。齐桓公赠送给杞国“车百乘,甲一千”(《管子·大匡》)。关于杞国新都缘陵就是今昌乐县营丘镇的营陵,学界向无异义。如《太平寰宇记》、《山东通志》、《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等,皆言缘陵即营陵,且大多指其地望所在即今昌乐县城东南50里,也就是营陵故城所在地。
杞人迁都缘陵后,生存环境虽大为改善,但仍处于齐、鲁、莒、甚至晋等各大国矛盾的漩涡之中,不得安宁。可能是受到某种胁迫,也可能是因齐国的讨要土地(缘陵系齐之国土),周灵王二十七年(公元前544年),杞国君主杞文公,便在其外甥晋平公(杞文公之姐嫁于晋平公之父晋悼公)的帮助下,将其都城迁至今安丘市黄旗堡镇的淳于一带。
自公元前646年由杞成公迁都缘陵,其间经桓公姑容、孝公丐,到公元前544年杞文公迁都淳于,缘陵作为杞都的时间长达102年。
三、秦朝驰道昌乐段通行始末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统治,实行“车同轨”政策,在全国广修驰道。通向东方的驰道,有一段从今寿光市的纪台进入昌乐,经五图街道到达营丘,然后经潍城、寒亭等地向东直达海边。秦始皇就是利用这条驰道东巡,多次经过昌乐并驻足营丘。楚汉相争时期,韩信曾率大军驻扎于昌乐,并留下韩信、前营、后营、南寨、北寨等古老地名。韩信大军休整后,沿此道东进,曾在今县城东南的王家大山以南名为开山口的地方解甲乘凉,故开山口亦名曰卸甲山。汉朝建立后,汉武帝刘彻依然利用这条古道东巡,多次经过昌乐,驻足已为北海郡治的营丘故城。清嘉庆《昌乐县志·古迹考》记载:唐太宗十八年(644),大唐将军“张亮、李世勣率步骑十万,舰五百,由莱州泛海亲征高丽”,其先锋大将徐凯扎营于营丘以西思母山下,得卸甲风而死,当地民众为其雕立状貌雄伟、戴弁仗剑呈坐状的石像,号为石将军,其石像所立地点即今营丘镇徐将军村,该村是由昌乐城赴营丘必经之地,其村名即源于此。
694年,寿光人王义和在今朱刘街道朱刘西建成桂河大桥,从济南通向胶东的官道改由从昌乐城经朱刘直达潍县。至此,秦朝山东驰道昌乐段作为官道的历史地位宣告结束。
四、北海郡治设营陵
西汉建立后,各地的诸侯王国依仗其行政、经济、军事权力,坐大一方,严重威胁国家的统一和稳定。汉文帝刘恒即位后即采用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主张,将各大诸侯王国分解为小的国家。山东的齐国被分封成齐、淄川、胶西、胶东等国。但这种分封,并未剥夺其诸侯王国赖以坐大的政治、经济和军事权力,闹独立现象依然严重。汉景帝时期,景帝采用晁错的削藩建议,进一步削减王国土地。于是便引发了景帝前元三年(公元前154年)以吴王刘濞为首,有淄川王、胶西王、胶东王等参加的“七王之乱”。“七王之乱”平定后,景帝乘机把诸侯王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权力收归中央,并削减王国土地,设置直属中央政府的郡县。景帝中元二年(公元前148年),西汉中央政府从淄川、胶西等国分割出大片土地设立北海郡。北海郡统辖营陵、剧魁、安丘、淳于、益、平寿、剧、都昌、平望、平的、柳泉、寿光、乐望、饶、斟、桑犊、平城、密乡、羊石、乐都、瓤、石乡、上乡、新城、城乡、胶阳26县。因营陵一带曾是齐国、杞国故都和营陵侯刘泽都治,且交通便利,文化深厚,朝廷便将郡治设在营陵。营陵又一度成为这一区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营陵作为郡国中心,从公元前148年至东汉建武二十八年(52)光武帝将北海国都迁至今昌乐西部的剧县,历经200年。
五、剧县董宣治豪强
剧县,西汉中元二年(公元前148年)分淄川国一部分而置,为北海郡辖县之一。西汉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为剧原侯刘错之都;东汉建武二十八年(52)后为北海国都治。
北海国治剧前后,剧县城中有姓公孙的大户,目无法纪,勾结匪盗,凌横乡邑、鱼肉百姓,致使一方不得安宁。光武中,今河南陈留圉人董宣被任命为北海国相。董宣到任伊始,即以大户当家人士公孙丹为“五官掾”,约于府衙。未料公孙丹新造住宅时,为趋吉避凶,指使其子暗杀一路人,置之院舍。事泄后,董宣即将公孙丹父子收而杀之。公孙丹宗族亲党30余人持兵器,到国相府前示威叫屈。董宣知道这些人平常皆是无恶不作的市井恶棍,更是剧县的混乱之源,于是以其曾依附王莽、勾结海盗的罪名,将其收捕下狱,并指使门下水丘岑尽数杀之。此举惊动青州刺史和光武皇帝,以滥杀罪名将董宣和水丘岑打入廷尉之狱。不久,光武帝明白了事情真相,便派使赦二人无罪。后水丘岑官至司隶校尉,董宣历官江夏太守、洛阳令。任洛阳令期间,冒死杀湖阳公主恶奴(杀人犯),却拒不向公主叩头谢罪,光武皇帝感其耿忠率直,特将他敕封为“强项令”(《后汉书·循吏传》)。
六、孔融乱世相北海
东汉末年,宦官专权,藩镇割据,董卓趁机进京,废少帝刘辩而立刘协为帝(献帝),时孔融任虎贲中郎将,每与董卓对话,“辄有匡正之言,以忤卓旨”,遭董卓忌恨报复,贬官为有职无权的议郎,派到北海国为相。
时北海一带农民起义势头正盛。据曹丕《典论自叙》:“黄巾盛于海岳,山寇暴于并冀,乘胜转攻,席卷而南,乡邑望烟而奔,城郭睹尘而溃。”当时的青州刺史焦和,虽然兵多器利,但还是不敢交战,望风而逃。孔融作为一介书生,并未认识到局势的严重,到任伊始便“收合士民,讲兵习武”,并快马发文于邻近州郡,以图共同对付黄巾起义军,结果被黄巾军张饶等部所败,剧县城陷于黄巾军之手。孔融收集散兵,退守朱虚县,与吏民4万多人一起“更置城邑,立学校,表显儒术,荐举贤良”,郑玄、邴原等名士齐集麾下,使北海文风为之丕振。正当孔融在朱虚一隅施展才华抱负之时,黄巾军复至,毫无抵抗能力的孔融,只好带领吏民出屯驻扎于都昌,又被黄巾军管亥部围困。情急之中,孔融委派东莱人太史慈向平原相刘备求救,在刘备的援助下,孔融及吏民生命财产才得以保全。
孔融在北海国为相6年,“负其高气,志在靖难,而才疏意广,迄无成功”。兴平二年(195),由刘备表领青州刺史(《后汉书·孔融传》)。
七、廉吏王义方昌乐办学
王义方,字贤,唐初江苏涟水人,少年贫寒,丧父后事母勤谨,因通晓“五经”被召入京师,为晋王府参军,供职弘文馆,转太子校书。唐太宗贞观二十年(646),刑部尚书张亮谋逆事发,王义方因与张亮交好受到株连,被贬为吉安(在海南省)县丞。当时吉安一带尚属蛮荒,民智未开。王义方一到便创私塾、办学堂,召集各部首领聚集生徒,讲孔孟之道,学四书五经,传播汉民族的礼仪制度,致使风化渐行,被誉为海南教育第一人。
贞观二十三年(649年),王义方结束流放,改授洹水(今河南魏县)县丞,继转云阳(今陕西径阳县)县丞,不久进京,升为著作佐郎。唐高宗显庆元年(656)又擢迁御史台侍御史。当时中书侍郎李义府得皇帝宠幸,专权用事,遇一美色,因犯法被囚于大理寺,李义府暗命大理寺丞毕正义将其释出,占为已有。事泄后,高宗皇帝不但未问李义府之罪,还下诏派给事中刘仁轨等追查毕正义之责,逼毕正义自尽。对于此案的处理,王义方十分愤慨,即向高宗皇帝弹奏李义府“奸蠹害政”之罪,结果被忠奸不分的高宗皇帝视为“污辱大臣,言词不逊”,贬往莱州任司户参军。任职期满,便辞官到营丘隐居,开办学堂,收生讲学,撰写文章。高宗总章二年(669年)去世。逝后,门人圆半千、何彦先举丧植柏,守三年才离开。
王义方在营丘开馆办学虽未留下多少事迹,但作为开昌乐私学育人之先河者,影响深远,为后人所称道(《新唐书·人物志》、清嘉庆《昌乐县志》)。
八、明清昌乐城郭的建设
昌乐城郭的建设始于明朝前期。据清嘉庆《昌乐县志·总记》载,明天顺元年(1457)始筑县城内墙。正德五年(1510),知县谢誉增筑外郭土墙。正德十五年(1520),知县孙凤仪修县城南门。嘉靖三年(1524),知县何洪兼修西(四)门,增以角楼、复以重门。嘉靖五年(1526),知县李淳改筑女墙。嘉靖十五年(1536),知县黄辄疏浚月河,环植杨柳。嘉靖十七年(1538),县丞汤樵重修东门。嘉靖十八年(1539),知县徐琮增高城墙。继之知县徐庆云于嘉靖十九年(1540)、二十一年(1542)先后筑炮台,以石砌城之四隅。知县朱木于嘉靖二十六年(1547)再筑女墙。知县张美、宋名世分别于万历二十四年(1596)和三十一年(1603),在城墙四周砌之以石。此后知县李思孝、仲嘉、刘芳奕等相继建设四重门并修葺城墙,特别是知县刘芳奕于崇祯十一年(1638)大筑外土城,并修建丹河二坝引水入护城河。至此,昌乐县城的规模为城墙周长2000米,高5.99米,墙顶宽3.66米,墙基宽8.33米,护城河宽4.11米;四门以铁包之,东曰孤峰(后改为永清)、西曰临丹、南曰洪阳(后改为熙宁)、北曰望海,规制具备。之后,直到清嘉庆年间,几无大规模修缮,城郭仍保持明代规制原貌。
九、民国时期的昌乐工业
民国时期的昌乐工业基本是以小作坊为主要生产模式的手工业,主要分条编、木工、白铁、红炉、皮革、鞋帽、缝纫、纺织、砖瓦陶器的烧制及发网编织等。其中,条编分黑条编和白条编。黑条编产品主要用于野外劳动,有抬筐、粪篓、花篓、挑筐等;白条编产品主要用于日常生活,有箢子、簸箕、笸箩、饭罩、笊篱等。其产地主要分布于鄌郚、红河等地,从业者多为男丁,个别家庭妇女也偶有所为。木工,俗称“木匠”,分车木工、犁木工、筲木工和软木工。车木工主要做马车、独轮车,犁木工主要加工木犁,筲木工主要加工木筲,而软木工则主要是制作家具。木工散处县内各地,尤以鄌郚、红河、乔官一带最多。白铁主要用作制壶,从业者俗称“壶匠”,其从业方式多为走街串巷、零碎加工或补缺堵漏,也有在家加工,赶集销售者。纺织可分为纺和织,前者从业者多是家庭妇女,后者是男女兼有。陶器砖瓦的烧制各地均有分布,所烧盆罐砖瓦为市场所认可且有较高声誉。发网编织大致始于1918年,到1921年便形成规模。其生产及销售方式是由各家各户的家庭妇女分散编织,再由经销商集中经销。1923年达到鼎盛,昌乐有发网行商200多人,济南的达隆洋行、青岛的豫东大商等商行均在县城开设经营发网的分店。昌乐成为发网原料头发的集散地和发网生产基地,产品深受日、英、美等国消费者青睐。
1921年后,小工厂逐渐出现。最早是以岳龙标为首在县城建立的有30多人参股的义和缫丝厂,可加工县内所产大部分蚕茧。其次是民国昌乐县政府在县城建立的昌乐县立织布厂,有织布机、织袜机、毛巾机9台,工人和技术人员20余人。1930~1931年,县城6家油坊中,有4家先后使用8~15马力的立式柴油机,代替畜力碾压黄豆,生产效率大为提高。1939年,民国昌乐县政府先后在今五图街道辛旺村、营丘镇仓上村、城关街道南关村建立械修所,配有车床,修理枪械,并制造手榴弹、枪刺等其它武器。其中仓上村械修所最多时雇用100多人。
民国时期的昌乐工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基础薄弱,经营手段落后,经营范围狭窄,从业人员所占比例极其微小,一直作为农业经济的补充而处于从属地位。
十、日军两次侵占昌乐
1914年8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日本乘欧洲列强无暇顾及远东之机,以反对德国破坏远东和平为借口,以占领山东确立侵华战略优势地位为目标,于8月23日正式对德宣战。9月2日,日军强行在龙口登陆;9月26日,占领潍县火车站;10月6日,占领昌乐火车站。占据火车站的日军,寻衅滋事,导致发生两件大事。一是时任民国昌乐县长的黄尧阶,恐燃放爆竹引发事端,危及民众,故在1915年除夕夜下令禁放鞭炮,这是昌乐有史以来唯一一次春节禁放爆竹。二是1916年6月5日,驻昌乐火车站日军到城南五里庄油坊掌柜吴兰堂家抢掠铜钱,吴兰堂到徐家园村求援,团练总头徐保元等30多人打死日军2名。接着又与吕家庄、南萧等村民一起,对日军进行追击,在山秦村西岭打死日军8名。此后,日军集结兵力进行报复,岳家庄村民岳永溪等组织10多村民众进行抵抗,最后因武器不足撤出战斗。而日军亦迫于当时国内外形势,不敢进一步扩大事态,烧杀抢掠一番后撤退。1922年11月,迫于国际社会压力,日本将胶济铁路全线主权归还中国,日军撤出昌乐火车站。
七七事变后,日军于1938年1月9日再次侵入昌乐。时任民国昌乐县县长的王金岳率部南逃鄌郚西部山区,日军独警12旅团65大队一部100人占领昌乐城。随后,日军500人、伪军200人先后在朱刘、尧沟、乔官、边下、古城、辛旺、鞋山子、丛山子、高崖、北岩、阿陀等地建立据点16处。日军在所占之处,组织伪政府或维持会,发展伪军或警备队,修筑碉堡围墙,制定苛章严法,到处抢掠财物、杀人放火、制造惨案,把大桥、小善地、阿陀街、西韩河等村化为灰烬,使无数家庭人亡户绝。1938年1月,日军在尧沟火车站把农民当作活靶子,随意枪杀5人。4月,日军包围乔官镇歇头仓村,将农民张文修的头颅砍下示众。1939年6月,日军包围五图镇方山店子村,不但向村内开枪打炮施放毒瓦斯,使全村数百人中毒,还把农民吴光海押至潍县火车站附近的擂鼓山,放出狼狗将其咬死。8月,日军在该镇辛旺村无故逮捕臧福祥、臧禄祥和卢洪茂父子,将臧禄祥吊在树上,用钉有长钉的木板活活打死。臧福祥、卢洪茂等3人则被打入水牢,半年后在昌乐城东天齐庙前被日军放出狼狗咬死。据统计,日军占领昌乐期间,用枪杀、打活靶、砍头、刺杀、放毒及狼狗咬等手段,杀害抗日干部和无辜百姓总数达千人之多。
对日军的占领,昌乐人民义愤填膺,纷纷拿起武器,以各种不同方式进行反侵略斗争。1938年1月25日,共产党员孟繁锷在北展村领导成立山东省第8区抗日别动队第17大队,共产党员刘汉三在鄌郚村组建抗日别动队第32大队。6月,共产党员刘焕奎、李升平等在昌乐组织“抗日救亡”团,参加者达500余众。9月,八路军鲁东游击队八支队第29大队在五图镇耿安村成立。这些由共产党组织领导的抗日武装,积极主动打击日军、惩治汉奸,利用各种场合组织发动群众,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抗日主张,对实现全民抗战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在中国共产党积极组建武装、发动群众、开展救亡运动的同时,国民政府内部的一些有识之士和广大民众亦纷纷组织起来,修筑寨堡、募集武器,成立自卫团体,采用各种手段打击袭扰日军。1938年11月27日,国民党山东省第八区游击第四总队第八大队与阿陀街群众一道,同仇敌忾,奋勇抗击日军百余人对阿陀街的侵犯,战斗一直持续到第二天上午,共击毙击伤日军20余人。1939年2月,乔官镇小善地村群众自发袭击日军乔官据点,歼敌10余名。10月,龙泉院村田发元等6名农民借给鞋山子日军据点送水送柴之机,打死日军4人,缴获大枪6支,子弹100余发。1940年11月,五图镇辛旺村农民张道忠、刘西友潜入辛旺据点,打死日军6名,缴获机枪1挺,步枪6支。
1937~1945年,日军先后在昌乐强征824名劳工(含妇女14人,不满16岁的童工24人)到昌乐以外服役,其中强征到日本开铁矿的341人,到东北地区开铁矿、煤矿的460人。据统计,死伤287人,失踪106人。1945年8月,日本天皇裕仁宣布无条件投降,日军撤离昌乐。
十一、昌乐县的“三反”、“五反”运动
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8日,中央又发出《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强调必须把“三反”斗争看作如镇反斗争一样的重要,一样的发动广大群众,一样的大张旗鼓地去进行,一样的首长负责,亲自动手。1952年1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立即限期发动群众开展“三反”斗争的指示》,昌乐县委按照昌潍地委的部署,成立县整编节约委员会(内设“三反”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三反”运动。
1月7日,县直机关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正式开始。20日,县委召开有县直18个单位及团体工作人员参加的思想动员大会,对全县的“三反”运动进行部署。运动首先从各级党委开始。21日,传达了山东分局关于“三反”运动的报告及地委有关领导的指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态度。22日,各级党委委员分别自行准备个人材料。23~24日上午,从书记开始,逐一在机关党代会上进行检讨、坦白,对其中的原则性问题,进行分析批判,并作出初步结论,提交机关支部讨论通过,通不过的,继续坦白、反省。与此同时,县委发出通告,设立意见箱,召开工商联会员大会,发动工商界人士检举揭发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行为。26日,组织召开全县“三反”运动坦白大会。会议期间,有5人主动坦白,被免予行政处分;3人被怀疑有问题不交待,被当场点名,限期3天彻底坦白,并写出反省书;另有3人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逮捕法办。大会要求中、小贪污分子,迅速放下思想包袱,交待清楚问题,向大贪污分子围攻;勒令大贪污分子悬崖勒马,彻底坦白,争取重罪减轻;号召各单位领导迅速彻底交待问题,大胆领导本单位的“三反”运动。大会未散,就有45人报名要求坦白,会后不久就收到检举信300多件,被检举者达126人。
为使“三反”运动在全县深入开展,2月3~16日,县委召集各区委委员共60人到县城集中开展“三反”斗争。具体方法步骤是3~4日,区干部组成支部班子,参加第一次坦白大会,听取县委关于“三反”运动的报告,分头座谈,提高认识,端正态度。5~6日,个人查找问题,准备在小组会上检讨坦白。6~10日,60名干部分为4组,转入个人坦白,大家检举补充材料,提到原则高度上进行深入分析并展开斗争。11~14日,召开坦白大会,树立典型,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政策界限,并在各组继续坦白和检举。15~16日,个人整理材料,支部总结,县委布置春耕生产等任务。经个人坦白和小组检举,60名干部中有贪污行为的51人,共贪污570.78万元(旧人民币1万元折合新人民币1元,下同)、浪费902.44万元。
随着运动的不断深入,县委于2月下旬和5月上、中旬发动了两次清查大贪污犯的“打虎”战役,时称“打老虎”。个人贪污在1亿元以上者、贪污虽不满1亿元但使国家资财受重大损失(如贪污5千万元,出卖商业情报使国家损失几亿元以上)者、l亿元以上集体贪污的主谋者、贪污在5千万元以上但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贪污救济粮、捐献款、敲诈勒索)者、与商人勾结窃取国家经济情报或以职权窃取国家资财自肥使国家财产损失在亿元以上者、在解放时隐瞒或侵吞国家财产在1亿元以上者都为“大老虎”;1千万元以上亿元以下者为“小老虎”。强调要克服右倾保守和麻痹思想,打得准打得狠,打得彻底。对老虎藏身的窝点如掌控大批钱财的财政、贸易、税务、银行、工厂等部门,对虽然不经常掌管钱财,却经常与商人往来的如工商科、建设科等部门,要作为重点,加以分析,层层排队,制定“打虎”计划,设定“打虎”目标,建立“打虎队”,做到按经营情况、社会关系、与商人往来的情况排队。那些以前经过商或当过老板、现在国家经济机关与企业部门担任公职后与私商仍有往来或自家仍经营企业的人,家庭出身是工商业者、本人在国家机关或企业部门担任公职而家庭经济发展特快的人,与私商有密切往来、生活腐化为群众所议论的人,掌握一定权力、生活腐化、挥霍无度的人,经常固定到某一商店或几家商店采购货物的采购员等都是怀疑对象,都在排队和打击之列。
“打虎”第一战役于2月22日下午开始,25日结束。全县共挑选446人组成了32个“打虎队”,实行专案专办,分工包打,每个“打虎队”均分为突击队、批判打援队和远路侦察队3个分队,突击队根据贪污犯的坦白乘胜追击,近距离的由批判打援队搜集材料支援突击队,远路侦察队到贪污犯所工作的地区侦察摸底搜集证据。战役首先在财政、银行、税务、工厂等部门展开。3天时间,共打下“大老虎”1只、“小老虎”21只。5月3~20日,县委又组织开展“打虎”第二战役。此次战役挖出县联社、县粮食公司、城关粮库等犯有集体贪污罪的老虎3窝,时称“打窝虎”。昌潍地委对昌乐县打“窝虎”的战绩及经验予以充分肯定,通报表彰,并号召其它地区仿行。两次战役共打出所谓“大老虎”5只、“小老虎”69只,后经审查定案阶段的核实,“三反”运动共查出贪污千万元以上者3人,千万元以下百万元以上者57人,百万元以下者175人,追回赃款7220.71万元。
在大规模进行“三反”运动的同时,中共中央于1952年1月26日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根据上级要求,成立了县城工商界“五反”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开展“五反”运动。全县“五反”运动自2月上旬开始,至6月份全面结束。“五反”运动同“三反”运动一样,也是自下而上进行,首先是“五反”委员会委员在内部逐个反省检查自身的问题,再由其他委员批评帮助,然后写出坦白书,交由各行业小组进行讨论,提出意见。随后,各委员分工包靠行业小组,在小组内组织座谈讨论,了解情况,熟悉材料,划分类型,并分别进行教育,有重点地解决问题。在此基础上,发动广大职工对私营工商业者存在的行贿、偷税漏税、盗窃国家财产、偷工减料、盗窃经济情报的“五毒”行为进行揭发、批判,帮助工商业者进行改造。对拒不坦白、抗拒运动、组织攻守同盟、继续“五毒”行为的私营工商业者,进行小会批判,大会斗争。2月26日,“五反”委员会组织召开全县“五反”运动坦白检举大会,针对不法商人进行检举揭发,运动迅速推向深入。至3月19日,全县共查出行贿户105户,行贿金额1406.03万元;欺诈暴利户136户,涉及金额7487.26万元;偷税漏税户202户,偷漏税金额12843.38万元。在运动后期,进行了核实定案、退财补税工作,普遍制订了《爱国公约》。
在“三反”、“五反”运动中,出现了一些对党的政策掌握不严,采用“逼、绑、打”等手段对待干部群众的现象,致使在“打虎”战役中死亡4人,逃跑6人,被打40人;在追赃中死亡5人,致残5人,自杀未遂20人。为挽回影响,严肃党纪,地委和县委发现问题后采取了补救措施,对违犯政策的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
十二、取缔反动会道门“茹素团”
清朝道光年间,昌乐镇曲家庄人夏永祥打着著书传道旗号,蛊惑人心,发展道徒。咸丰八年(1858),夏永祥在益都夏辛庄正式立教,自称皇帝;同治年间,夏永祥被捕,充军浙江。光绪十六年(1890)四月死去。夏永祥死后,其子夏光斗在夏辛庄设立总寨,整修寨堡,并到青岛、济南、江浙、平津等地发展道徒,在沂水、莒县、历城、广饶、临朐、寿光等地建立分寨,提出“武装保道”口号。“七·七”事变后,借日军侵华、局势混乱之机,成立名为“茹素团”的武装组织,以王晋蕃为团长,辖9个分寨,团兵300余人。其中,昌乐县“茹素团”设有道首(寨长、参谋)1名,道徒1250名,下设5个分寨。“安和寨”设在金山区徐家庙村,寨长马协玉、高文庆、高云轩;“义和寨”设在金山区北良村,寨长王会昌、王万战、石立功、张洪滨;“永安寨”设在郁部区高镇村,寨长赵西明、李永升;“仁和寨”设在五图区南解召村,寨长夏伯阳;“安全寨”设在乔官区蓝洼村,寨长徐元善、毕玉伯。这时的“茹素团”名为“立教修道,持斋举善”,实则勾结日伪反对共产党。1943年秋,接受伪专员张立之改编,称“第三纵队”,后又改称莒沂安自卫总队,在与八路军交战中,遭毁灭性打击,逃到昌乐南张庄,投靠张天佐,被编为特务团,号称“茹素团莒沂边大队”,大队指挥部驻南张庄,其余各部驻打鼓山、李家河、王家槐林、龙王河、马驹岭一带。1945年夏,鲁中军区攻打张天佐部荣山子、杏山子、冯家沟南山、南张庄4个据点。其中在荣山子战役中,“茹素团”配合张天佐部队拼命抵抗,致使八路军遭到很大伤亡。1947年秋,“茹素团”团长王晋蕃奉伪政府之命主沂水县政,抽调部分“茹素团”员,编成沂水县保安大队和警察大队。王晋蕃任保安大队大队长,团副王冠千任警察局长兼警察大队长,第一营营长石光超,第二营营长张陇秋各率所部仍驻昌乐。1948年春,昌潍解放时,其武装被彻底消灭。
解放后,“茹素团”虽经屡次取缔,但并未停止活动。1953年秋,骨干王会昌、谷义德、王继敦、张元春、夏九德、田世胜、孔宪义等人频频开会谋划、盟誓、搜集道书、网络道徒、张贴标语,散布美蒋军队由青岛一带登陆等谣言,制作印有白色月亮的布质大旗、纸制小旗,书写有“蒋大总统万岁”、“向美国大军将士们致敬”等反动标语和《致联合国盟军司令部的一封信》,恶毒辱骂、诅咒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扬言“薰莸不同器、尧桀定有分”,以示与共产党不共戴天,与人民誓死为敌。同时在张家下坡、夏辛庄、高镇等村购置、存放笔墨、火柴、火油及各种纸张等物资,图谋配合国内外反动势力,颠覆人民民主政权。“茹素团”的频繁活动,一直在县公安部门的掌控之中。在做了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县公安局干警深夜突袭,一举捕获多名首恶分子,并缴获大批标语和道书。根据“茹素团”犯罪事实,县人民检察院对其依法起诉,县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首要分子夏九德、王会昌、王士谔、王正五、张元春、谷义德、孔宪义、石光超处以死刑;对骨干分子判处有期徒刑;对多数从犯在坦白、登记后释放。
1981年,刑满释放的原“茹素团”骨干潘洪堂,重新进行复道活动,采用迷信、造谣等惯伎发展道徒,扰乱社会秩序,攻击党和政府,被公安机关发现后取缔。至此,活动于昌乐及周边一带危害社会达百年之久的反动道会门“茹素团”彻底绝迹。
十三、昌乐县的肃反运动
1956年2月,根据中央有关肃反运动的指示精神和山东省委关于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运动的全面规划,昌乐县成立由一名县委副书记挂帅的肃反领导小组及肃反办公室,制定公布了昌乐县肃反运动的全面规划。
肃反斗争首先在县直机关进行。县肃反领导小组在县文教科、县粮食局等4个单位进行试点。本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的原则,在试点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人员不少于单位总人数10%的肃反小组,通过学习文件,提高认识,掌握政策。并根据单位人员的基本情况排队,把历史清白者划为可依靠力量,把有轻微问题者划在好人之列,把有历史或现行反革命行为者,放在重点整肃之列。在确立重点斗争对象之后,便由肃反小组召开会议,一边发动群众进行检举,一边号召自动坦白。县肃反领导小组的主要成员分别跟被肃对象谈话,鼓励主动交待,争取宽大处理。在强大的政治攻势面前,4个试点单位的19名被肃对象中有13名主动坦白交待问题。这种斗争方式,被省肃反领导小组总结为“政治攻势结合小组斗争”的经验,于6月12日在全省通报。7月13日,山东省委在《关于县级机关开展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运动的指示》的文件中,又进一步总结为是一种新的行之有效的方式,号召各地学习。8月,全县的肃反斗争由点到面,全面铺开。首先完成了县直机关的肃反任务。9~10月,完成全县小学教师共945人的清查整肃。是年11月至1957年4月,分三批在1168名区级干部中进行肃反。5-12月,完成乡干部的肃反和全县肃反扫尾工作。近两年的肃反斗争,共清理出“反革命分子”485名。
十四、昌乐县的“大跃进”运动
1958年初,县委响应毛主席“批判右倾保守思想”、“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要求及山东省委“苦干三年,改变山东面貌”的号召,制定了不合实际的全面跃进规划。工业方面,专门成立工业跃进委员会,积极宣传“15年赶上英国”、“东风压倒西凤”;提出在1957年完成工业总产值449.5万元的基础上,1958年达到1196万元。强调在1958年内新建水利发电站5~10座,煤矿2处,化肥厂、铁矿、面粉厂、粘土厂和粘土水泥厂各1家。为此,还专门制定“百日奋战”计划,要求乡乡办工厂,社社办颗粒肥料厂,争取一年内实现水利化和机械化,两年达到全面开花,遍地结果。农业方面,号召落实《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打破保守思想,促进生产大跃进”,使粮食生产在昌潍专区粮食计划亩产平均500斤基础上增至600斤,作为年度平均计划产量。文化教育卫生方面,提出5个月内把昌乐建成文化县,百日之内,社社有俱乐部、有小学,乡乡有中心俱乐部、有中学,队队有歌声、有体育活动,有读报组、宣传组、黑板报、广播嗽叭,使全县文盲全部得到学习。除此,对卫生、科技的跃进也喊出了不切实际的口号,如灭老鼠、麻雀、苍蝇、蚊子的除“四害”工作,制定了“奋战七昼夜,把昌乐变成四无县”的基本目标。为了制造跃进声势,还制定了在乡与乡、社与社、队与队、人与人之间,比领导水平、比规划、比气魄、比质量、比效果的竞赛评比标准;宣传部门还提出了“男女老少齐出征,生产战线立大功,青年干劲赛赵云,壮年力气赛武松,少年赛罗成,老年赛黄忠,干部赛诸葛,妇女赛穆桂英”的口号和“以宣传工作的大跃进,来推动社会主义生产大跃进”的宣传方针。
在冒进思想指导下,以虚报浮夸为特征的所谓跃进局面迅速出现。当时的百日奋战总结中就有“3月19~24日这6天时间,即超过了(以前)几个月成绩,全县日出勤达到劳力总数的104%,做到了早出晚归,日夜轮战,夜间出勤6万多人,真正做到了白天劳力满坡,夜间灯火遍野,一天赶(顶)两天,一套工具赶(顶)两套”。城关镇向县委报送的生产跃进决心书,所提口号是“苦干三昼夜,完成麦田追肥,达到畦田化。每人栽活10棵树,每亩春田保证用土肥6千斤、8千斤,争取1万斤”。平柳乡在水利打井时的口号是“打一眼又一眼,一齐努力挖水泉,今春打下百眼井,秋后增粮千万担”;时马乡在生产运动中的口号是“苦干三昼夜,完成半年的活”等等,皆具有“大跃进”的基本特征。
1958年5月,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八大二次会议提出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在全县掀起更大规模的“大跃进”运动。组织方面,县委除组建钢铁和农业生产两个指挥部外,还于9月份,将全县413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政社合一的12处人民公社,大刮共产风,大办公共食堂,实行集体化、军事化、集中食宿,接受统一指挥。宣传方面,提出“破除迷信、解放思想”、“破除旧的规章制度”、“拔白旗,插红旗”、“放卫星”、“一天等于二十年”等口号。建立跃进台、宣传棚,大办广播站、展览馆,大力扩建宣传队伍,把宣传员队伍由原来的37256名扩增至46982名。8月,县委发出全党全民掀起大炼钢铁高潮的号召。9月,建成昌乐、昌乐东关、高家楼、鄌郚、五图煤矿5个钢铁冶炼厂。10月,由机关干部、公安干警、学生、商业工作者、医生、工人、农民等组成的20多万人的钢铁大军,在最高潮时期,号称5天建成各种炼钢炉4708支,其中有一夜就建成1712支。10月21日和22日,放出日产钢铁75吨、生铁11.28吨的“小卫星”;23日,放出日产钢152.3吨、生铁14.17吨的“大卫星”。农业方面,提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只怕想不到就怕做不到”、“下千斤种,打万斤粮”等口号,使虚报产量、争放“卫星”风行一时。
昌乐的“大跃进”运动,特别是大炼钢铁运动中的乱开矿石、乱砍树木,强制收缴农民做饭用的铁锅、鏊子、菜刀甚至门鼻、箱柜合页,大办人民公社时出现的并村合户、吃大锅饭、睡集体宿舍等现象,造成了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使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受到干扰,严重阻碍了全县国民经济的发展。
十五、昌乐县“文化大革命”运动始末
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简称旷五·一六”通知》),号召在全国开展“文化大革命”。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决定在文教、卫生系统的昌乐一中、昌乐五中、县京剧团、县人民医院等11个单位首先开展“文化大革命”。从此,昌乐县的“文化大革命”拉开了序幕。
1966年6月13日,县委宣传部根据《解放军报》发表的《关于文化大革命的宣传要点》发出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进行“文化大革命”宣传。6月15日,县委在昌乐一中召开大会,发动“文化大革命”。昌乐一中、昌乐五中的教职员工及学生骨干参加了会议。会议学习五·一六”通知》,声讨邓拓、吴晗、廖沫沙,批判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开展“文化大革命”。会后,学生给县委贴出大字报,要求停课闹革命。6月17日,县委根据通知要求,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同时派工作组进驻昌乐一中、昌乐五中、县人民医院和县京剧团,指导开展文化大革命。工作组进驻各单位后,以党、团组织为基础,以党、团员及积极分子为骨干,进行大揭发、大批判活动。揭批形式以大字报、批判会为主,矛头主要指向部分有历史问题及家庭成分问题的领导干部、教师、学生和工作人员。如在昌乐一中,批判对象仅为几个已不任职的原学校领导干部、受过旧式高等教育及所谓走“白专道路”的教师、被认为思想落后和有家庭问题的学生,受批判者经常受到推搡、揪头发等人身攻击,但整个形势在党组织的领导和控制之下。8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简称《十六条》)。8月20日,县委根据省委宣传部的指示精神,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文化大革命”委员会及未开展“文化大革命”的单位,组织干部、群众、学生学习《十六条》、中央领导讲话、《人民日报》和《红旗》杂志社论,领会精神实质,推动“文化大革命”深入开展。期间,昌乐一中、昌乐五中开始成立红卫兵组织,其他中、小学也相继成立红卫兵组织,走向社会进行串联,停课闹革命,开展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立“四新”(新思想、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昌乐五中红卫兵到县京剧团焚烧戏装,破“四旧”运动在全县城乡迅速蔓延,庙宇、碑碣、古墓、祭器等被大量毁坏,从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等四类分子家庭抄出的以及群众惧怕受牵连自动缴出的书画、典籍等文物一概被销毁。此时,“四类分子”被作为“牛鬼蛇神”成为重点冲击对象,遭到抄家、批斗、游街。10月,县委两次从昌乐一中选派师生代表赴北京接受毛主席检阅。12月,学校和其它行业的红卫兵组织,在“造反有理”、“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批判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等口号影响下,冲击党政机关,揪斗领导干部。12月13日,县委召开有8处中学师生及机关干部参加的大会,县委主要领导代表县委向大会检讨了对“文化大革命”不理解、对中央指示贯彻不认真:、执行不得力的“错误”。此后,从县城到农村到处都在成立红卫兵组织,大串联、大辩论、揪斗“走资派”成为风气,社会秩序处于混乱状态。
1967年1月上旬,在济南、青岛大中专院校上学的部分昌乐籍学生,在“文化大革命”的“左”倾思潮影响下,组成“红色造反团”回乡串联,到相对稳定的单位煽风点火,抓所谓的“走资派”,导致全县的社会秩序更加混乱。1月10日,为响应中央号召,县委、县人委机关干部也成立了红卫兵造反组织,开展“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批判“走资派”。1月下旬,县内已有红卫兵造反组织269个4300多人,派性斗争异常激烈,甚至出现武斗现象。为稳定局势,制止恶性事件发生,县委号召各红卫兵组织联合起来,实行革命大联合。1月23日,成立昌乐县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大联合司令部。是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化大革命小组作出《关于人民解放军坚决支持革命左派群众的决定》。昌乐驻军6210部队奉命于本月开始进驻学校和县、社党政机关,支持“左”派群众组织闹革命。3月9日,在上海“一月风暴”和省“二·三夺权”影响下,“支左”部队和群众组织在县总工会俱乐部广场召开“昌乐县大联合司令部”夺权大会。大会发出《通告》,宣布夺取县委、县人委的领导权力,成立由军队、干部、群众代表参加的昌乐县“三结合”革命委员会(以下简称县革委),由军代表任县革委会主任。原县委、县人委的党、政、财、文等一切权力归县革委。之后,全县各级红卫兵组织掀起夺权浪潮,多数干部被停止工作,多数单位负责人受到批斗,各级党政组织和群众团体均陷入瘫痪状态。3月19日,中央军委作出《关于集中力量执行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任务的决定》(以下简称“三支两军”),驻昌部队成立了“三支两军”办公室。从此,“支左”部队执行“三支两军”任务。3月22日,县革委根据3月7日《人民日报》发表的社论《中小学复课闹革命》和上级指示精神,召开有8处中学的干部、教师、学生骨干参加的“三结合”会议,学习中央指示,推广昌乐一中“实行大联合,成立革命组织,复课闹革命”的经验,促使各中小学学生停止串联,回校复课闹革命,全县局势渐趋稳定。5月17日,中共中央五·一六”通知》公开发表。省革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共中央通知>,把我省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的决定》。5月22日,县革委召开常委会议,学习五·一六”通知》和省委决定,制定了《昌乐县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共中央通知>的意见》,主要包括认真学习《中共中央通知》;掌握斗争方向,批党内一小撮走资派,中、小学复课闹革命,下乡、下厂串联的学生回校搞“斗、批、改”;保护左派,支持左派,建立和扩大左派队伍,团结干部和群众中的大多数,促进革命大联合,巩固“三结合”,克服无政府主义、小集团主义、个人主义,反对打“内战”,贯彻毛主席“要相信和依靠群众、相信和依靠人民解放军、相信和依靠干部的大多数”的指示,执行毛主席批准的中央军委八条命令、十条命令,不准把斗争矛头指向解放军;立即制止武斗,执行中央“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和“节约闹革命”的指示等内容。是月,受全省大气候影响,县内开展“反逆流”运动,部分红卫兵造反组织把斗争矛头指向县革委,称其为“黑司令部”、“二月逆流的产物”,指责其“打击造反派组织,赶走‘红色造反团’,拼‘三凑合’班子,犯下了方向路线错误”。凡是支持县革委的干部均遭到了批斗,有的被打成“走资派”、停止工作、开除党籍。在省、地区“反逆流”红卫兵造反组织的支持下,县内“反逆流”红卫兵造反组织不断冲击县革委,“更新”革委成员。县革委无法维持工作,6月13日,召开最后一次常委会,宣布解散,其工作机构转由“三支两军”办公室和三个红卫兵造反组织(职工指挥部、贫下中农指挥部、红卫兵指挥部)领导,全县进一步陷入无政府状态。7月5日,原县委、县人委、县革委的领导成员50余人被造反组织强制低头、弯腰、戴纸帽子,当作“走资派”游斗。之后,对定为“走资派”的各级党政组织负责人批斗升级。
196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指示,昌乐驻军对县公检法机关实行军事管制,将公检法三家合并,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昌乐县公检法军事管制小组。4月,根据中央指示和省革委《关于坚决打击阶级敌人破坏活动,保卫社会主义经济的通知》精神,成立昌乐县清队办公室,大搞所谓清理阶级队伍,开展群众性的检举、揭发,清理有一般政治历史问题、经济问题、生活问题、作风问题的人,有严重的政治历史问题、犯了严重错误的人,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和顽固“走资派”等三种人。清队前期由于“逼、供、信”,打人、游街、变相体罚,致使发生部分自杀、逃跑事件。5月28日,经省革委批准,县革委重新成立,军代表任主任,有常委11人,委员31人,由干部、工人、教师、学生代表组成。7月,受全国形势影响,县革委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县开展“忠于毛主席、忠于毛泽东思想、忠于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和“对毛主席无限忠诚、无限热爱、无限信仰、无限崇拜”的“三忠于、四无限活动”。随后,全县党政机关、工厂、学校、农村发放《毛主席语录》,建毛主席“语录墙”,唱毛泽东“语录歌”,戴毛主席像章,学跳“忠字舞”,“早请示”、“晚汇报”,一日三餐“祝毛主席万寿无疆”、“祝林副主席永远健康”,个人崇拜达到狂热程度(此项活动直至1969年6月12日中共中央发出禁令后停止)。9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化大革命小组《关于派工人宣传队进驻学校的通知》精神,县革委组织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和贫下中农代表管理委员会进驻学校,领导“斗、批、改”和清理阶级队伍。自此,学校教学秩序打乱,教学质量受到严重影响。10月,因忙于“斗、批、改”,农村秋种工作进展缓慢。县革委和“三支两军”办公室把大部分机关干部编成14个宣传队派驻14个公社,促进秋种工作。是月,根据省、地革委关于开展整党建党活动的要求,县革委于25日成立整党建党领导小组,在全县开展整党建党工作,遵循要在阶级斗争的大风大浪中整党建党,反对和平整党;要突出无产阶级政治;分期分批开展,进行党员登记;实行开门整党,实行群众评议,审查党员资格,符合条件的恢复组织生活的原则。至1971年整党建党结束,党支部由文化大革命前的810个恢复到808个,先后发展党员3041名,处理党员281名。11月,县革委根据毛泽东的“五·七”指示,在县家禽繁殖场筹建“五·七”干校。原县委、县人委干部一部分留机关,一部分参加工宣队,其余下放到“五·七”干校,边学习边劳动。12月14日,推行教育体制改革,全县公办小学下放到生产队管理,初中由几个大队联力,高中下放到公社管理,全县639名公办小学教师和部分中学教师回原籍工作,教师的报酬实行工分加补贴。12月28日,根据地革委指示,县革委组织朱汉公社朱汉大队、南郝公社岳家庄大队等3个大队的10余人参加“山东省赴大寨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到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公社大寨大队学习;是日,根据毛泽东“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的指示,县革委成立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负责知识青年的接收和安置工作。至1976年,全县共接收知识青年2267名,其中县内知识青年928名、回乡知识青年121名、青岛知识青年1218名。1968年12月,根据省革委关于在全省开展“反复旧”运动的布署,县革委于14日召开机关干部大会,布署在全县开展“反复旧”运动。指出某些公社、大队班子“复旧”,原班人马上台;某些大队领导权没有掌握在造反派手中;某些革委会遵循旧思想、旧作风、旧传统、走老路;某些干部进班子后派性思想不改,亲一派,疏一派。会后,县革委向复旧严重的单位派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发动群众就地解决“复旧”问题。一部分公社和大队的干部遭到批判、揪斗、挂牌游街,甚至被降职、免职(1969年4月党的“九大”召开之后,“反复旧”运动停止)。
1969年1月,县革委和县人武部领导班子召开联席会议,传达昌潍军分区和地革委会议精神及关于公社武装干部在“反复旧”中表现情况的报告,对部分公社武装干部进行调整和处理。3月,根据地革委指示,县革委抽调50余名干部,参加地革委组织的“毛泽东思想宣传大军”,到临朐县的柳山、蒋峪、白塔等派性严重的公社宣传毛泽东思想,制止武斗,“抓革命、促生产”。8月,县革委举办学习班,参加人员有县革委机关人员、县直单位和公社革委成员、完全中学的革委正副主任以及工人、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队员等共680人。学习班的主要任务是批判和纠正“反复旧”的错误,宣布恢复与会单位“反复旧”前的领导班子,“反复旧”中充进革委的群众代表回原工作岗位。11月17日,县革委召开3630人参加的四级干部会议,县革委主要负责人代表县革委向大会检讨了执行王效禹路线开展“反复旧”运动的错误,并向受迫害的干部表示赔礼道歉)。10月20日,经中共山东省革委核心领导小组批准,中共昌乐县革委核心领导小组成立。12月,根据上级指示,县革委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成立“三清”(清仓、清队、清思想)办公室,在全县开展“三清”工作。清仓工作以工交、财贸等企业单位为重点,采取发动群众查问题的方法,处理了积压物资,建立健全了物资管理制度;清队是1968年开展的清理阶级队伍运动的继续;清思想主要是通过开展“斗、批、改”运动,清除“资反”路线的余毒。
1970年2月6日,县革委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召开“补台”会议,确定对“文化大革命”中被打成“走资派”的干部逐批解放,摘“帽子”,安排工作。本月,县革委成立“一打两反”(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投击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办公室,领导开展“一打两反”运动。5月,清队办公室并入“一打两反”办公室。7月,根据省革委通知精神,县革委将“一打两反”办公室改为“一打三反”办公室,运动改为“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此次运动,共清出所谓反革命集团2个、敌特和反动组织100多个、枪36支、子弹2094发;清出所谓的政治案件865起涉及1332人;清出经济案件884起,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分子1997人,牟取金额10.67万元(“一打三反”运动于1971年基本结束。由于大搞“逼、供、信”,出现自杀现象,死了一部分人,故定案处理拖至1975年7月,定案处理3206人)。12月23~29日,中共昌乐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119人,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昌乐县第四届委员会,委员27人,候补委员2人。中共四届一次会议选出了县委常委和县委书记、副书记。县委建立后,工作机构与县革委一套班子。
1971年2月1~13日,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会议中心内容是反骄立谦、批陈(陈伯达)整风。会议分学习文件,提高认识;摆问题,揭矛盾,进行路线分析;斗私批修,总结经验教训,制定“两化”建设措施三个阶段进行。4月,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和省革委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关于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的通知》,县委、县革委作出决定,成立清查“五一六”专案力公室,开展清查“五一六”运动。第一阶段,思想发动,培训骨干,进行试点;对全县各单位进行分类,分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第二阶段,运动全面展开,掀起大揭发、大批判、大检举、大清查高潮。第三阶段,查清事实,办专案学习班。由于山东省没有“五一六”组织,因此清查对象指向了群众组织头头和各级革委会成员,共有296人受到审查(1974年7月,县委对296名受迫害的同志宣布平反,为其落实政策并退回材料,登门道歉)。5月,县委举办批陈伯达整风学习班。9月1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林彪叛国出逃的通知》,披露了林彪叛党叛国事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内外有别、有步骤地传达的要求,10月30日至11月2日,县委在乔官公社召开批林试点大会,参加大会的有乔官公社全体党员、脱产干部、生产队长以上干部,县直各部(室、组)、局负责人及其他13处公社的党委成员、脱产党员干部。县委主要领导传达了毛泽东批示的7个文件,并分组进行学习讨论。11月3~6日,乔官公社向群众传达,其他公社向党员传达。至11月16日,全县听取传达的有24万多人。
1972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地委指示,县委决定集中14天时间,宣讲中央[1972]4号文件。县、社两级选派700多人的宣讲队伍,,深入机关、工厂、农村,培训基层宣讲骨干8000多人,一边进行宣讲,一边批判林彪集团的《571工程纪要》,参与活动的干部、群众达25万多人。5月21~27日,县委召开全县政治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省、地委负责人在省和地区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林彪反党集团进行批判;讨论县委贯彻落实省、地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8月,根据省、地委指示精神,县委召开会议,培训宣讲批林整风文件骨干,参加会议的有县、社部分党员干部和党员教师共60多人。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批林整风的文件和林彪的罪证材料及毛泽东致江青的信;开展了对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批判;讨论了向基层传达的方法。10月23日,遵照省委《关于整顿纪律、纠正不正之风的决定》,县委常委采取学文件、摆问题、找原因、订措施及发动公社和县直机关干部提意见的方法进行整风,主要内容是对违反政策和纪律的问题进行纠正,退还“文化大革命”中占用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土地、物资。
1973年5月13~27日,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共中央[1973]4号文件及省、地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参加会议的有在昌乐工作的地委委员、县委委员、行政17级以上党员干部,县革委政治部和生产指挥部的科、室、办、局的负责人,共115人。会议分三段进行。第一阶段传达文件,学习省、地委会议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第二阶段联系林彪在山东的阴谋活动进行“揭、批、查”;第三阶段帮助县委常委整风,总结第十次路线斗争中的经验教训。5月29日至6月4日,县委召开有1784人参加的三级干部会议,进行学习和批林整风。此后,批林整风在全县展开。7月,根据毛泽东和中央军委指示,驻昌乐6210部队选派的“三支两军”指战员撤回部队,县委主要领导人由地方领导干部担任。
1974年1月30日至2月9日,根据全省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和地委指示,县委召开农业学大寨会议。2月,全县传达贯彻中共中央[1974]1、2、3号文件精神,开展“批林批孔”运动.3月25~29日,根据省、地委指示,县委召开“批林揭袁(袁升平)”会议,学习中共中央[1974]1、2、3号文件,发动开展“批林揭袁”运动。会后,群众组织趁机而起,拉队伍,立“山头”,搞“进驻”,与党委闹对立,破坏正常的工作秩序,把矛头指向各级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干部,使刚刚趋向稳定的政治局面再次陷入混乱,但局面很快得到控制。6月15日至7月24日,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县委先后组织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县委全委会、县人武部党委扩大会议,认真检讨了在清查“五一六”、清理阶级队伍、整党建党、“一打三反”、党员干部鉴定和干部任用中出现的错误。是年冬,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全县组织10万多人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共完成水利工程79项,深翻改土3万亩,建设大寨田3.4万亩,改良低洼地1.6万亩,全县农田灌溉面积增加到41.7万亩,农业生产条件有了较大改善。1975年,“农业学大寨”达到高潮。成立昌乐县农业学大寨办公室,并向各公社派驻农业学大寨工作队,重点整顿各级领导班子中存在的“软、散、懒”问题。用召开忆苦思甜会、吃忆苦饭等形式,开展忆苦思甜教育。是年,农业取得丰收。在政治思想领域,各地均学习“儒法斗争史”,举办图片展览,宣传尊法抑儒思想,秦始皇被推崇为法家人物的总代表。
1976年1月8日,周恩来逝世,全县人民沉痛悼念,但无集体追悼活动。2月,“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开始。5月,天安门事件爆发,天安门事件中张贴、传抄的诗词、檄文传入昌乐。按照上级部署,县委发动全县党员干部和群众清查收缴。全县12处公社、25个县直单位有320人受到牵连,共收缴天安门诗抄68首。9月9日,毛泽东逝世。10日,全县党政机关、厂矿企业、学校、商店、农村、驻昌部队共设吊唁堂1847处。11日,根据县委通知,全县35万名干部、群众肃立雨中,收听首都追悼大会实况,沉痛悼念毛泽东。10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采取果断措施,一举粉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革命集团(简称“四人帮”)。14日,粉碎“四人帮”的消息向全国公布,全县干部、群众奔走相告,张贴标语,热烈庆祝。“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