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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9-01-14 23:29
鄌郚总编

《红楼梦考证》/胡适

  
  第一部分
  《红楼梦》的考证是不容易做的,一来因为材料太少。二来因为向来研究这部书的人都走错了道路。他们怎样走错了道路呢?他们不去搜求那些可以考定《红楼梦》的著者、时代、版本等等的材料,却去收罗许多不相干的零碎史事来附会《红楼梦》里的情节,他们并不曾做《红楼梦》的考证,其实只做了许多《红楼梦》的附会!这种附会的“红学”又可分作几派:
  第一派说《红楼梦》“全为清世祖与董鄂妃而作,兼及当时的诸名王奇女。”他们说董鄂妃即是秦淮名妓董小宛,本是当时名士冒辟疆的妾,后来被清兵夺去,送到北京,得了清世祖的宠爱,封为贵妃。后来董妃夭死,清世祖哀痛的很,随跑到五台山去做和尚去了。依这一派的话,冒辟疆与他的朋友们说的董小宛之死,都是假的;清史上说的清世祖在位十八年而死,也是假的。这一派说《红楼梦》里的贾宝玉即是清世祖,林黛玉即是董妃。“世祖临宇十八年,宝玉便十九岁出家;世祖自肇祖以来为第七代,宝玉便言:‘一子成佛,七祖升天’,又恰中第七名举人;世祖谥‘章’,宝玉便谥‘文妙’,文章两字可暗射。”“小宛名白,故黛玉名黛,粉白黛绿之意也。小宛是苏州人,黛玉也是苏州人;小宛在如皋,黛玉亦在扬州。小宛来自盐官,黛玉来自巡盐御史之署。小宛入宫,年已二十有七;黛玉入京,年只十三余,恰得小宛之半。……小宛游金山时,人以为江妃踏波而上,故黛玉号‘潇湘妃子’,实从‘江妃’二字得来。”(以上引的话均见王梦阮先生的《红楼梦索隐》的提要。)这一派的代表是王梦阮先生的《红楼梦索隐》。这一派的根本错误已被孟莼荪先生的《董小宛考》(附在蔡孑民先生的《石头记索隐》之后,页一三一以下)用精密的方法一一证明了。孟先生在这篇《董小宛考》里证明董小宛生于明天启四年甲子,故清世祖生时,小宛已十五岁了;顺治元年,世祖方七岁。小宛已二十一岁了;顺治八年正月二日小宛死,年二十八岁,而清世祖那时还是一个十四岁的小孩子。小宛比清世祖年长一倍,断无入宫邀宠之理。盂先生引据了许多书,按年分别,证据非常完备,方法也很细密。那种无稽的附会,如何当得起孟先生的摧破呢?例如《红楼梦索隐》说:
  渔洋山人题冒辟疆妾圆玉女罗画三首之二末句云“洛川淼淼神人隔,空费陈王八斗才”,亦为小琬而作。圆玉者,琬也;玉旁加以宛转之义,故曰圆玉。女罗,罗敷女也。均有深意。神人之隔,又与死别不同矣。(提要页一三)孟先生在《董小宛考》里引了清初的许多诗人的诗来证明冒辟疆的妾并不止小宛一人;女罗姓蔡名含,很能画苍松墨凤;圆玉当是金晓珠,名(王丹),昆山人,能画人物。晓珠最爱画洛神,(汪舟次有《晓珠手临洛神图卷跋》,吴(上艹下园)次有《乞晓珠画洛神启》)故渔洋山人诗有“洛川淼淼神人隔”的话。我们若懂得孟先生与王梦阮先生两人用的方法的区别,便知道考证与附会的绝对不相同了。
  《红楼梦索隐》一书,有了《董小宛考》的辨正,我本可以不再批评他了。但这书中还有许多绝无道理的附会,孟先生都不及指摘出来。如他说:“曹雪芹为世家子,其成书当在乾嘉时代。书中明言南巡四次,是指高宗时事,在嘉庆时所作可知。……意者此书但经雪芹修改,当初创造另自有人。……揣其成书亦当在康熙中叶。……至乾隆朝,事多忌讳,档案类多修改。《红楼》一收,内廷索阅,将为禁本,雪芹先生势不得已,乃为一再修订,俾愈隐而愈不失其真。”(提要页五至六。)但他在第十六回凤姐提起南巡接驾一段话的下面,又注到:“此作者自言也。圣祖二次南巡,即驻跸雪芹之父曹寅盐署中,雪芹以童年召对,故有此笔。”下面赵嬷嬷说甄家接驾四次一段的下面,又注道:“圣祖南巡四次,此言接驾四次,特明为乾隆时事。”我们看这三段“索隐”,可以看出许多错误。(1)第十六回明说二三十年前“太祖皇帝”南巡时的几次接驾,赵嬷嬷年长,故”亲眼看见”,我们如何能指定前者为康熙时的南巡而后者为乾隆时的南巡呢?(2)康熙帝二次南巡在二十八年(西历一六八九),到四十三年曹寅才做两淮巡盐御史。《索隐》说康熙帝二次南巡驻跸曹寅盐院署,是错的。(3)《索隐》说康熙帝二次南巡时,“曹雪芹以童年召对”,又说雪芹成书在嘉庆时。嘉庆元年(西历一七九六)上距康熙二十八年,已隔百零七年了。曹雪芹成书时,他可不是一百二三十岁了吗?(4)《索隐》说《红楼梦》成书在乾嘉时代,又说是在嘉庆时所作,这一说最谬。《红楼梦》在乾隆时已风行,有当时版本可证。(详考见后文。)况且袁枚在《随园诗话》里曾提起曹雪芹的《红楼梦》。袁枚死于嘉庆二年,诗话之作更早的多,如何能提到嘉庆时所作的《红楼梦》呢?
  第二派说《红楼梦》是清康熙朝的政治小说。这一派可用蔡孑民先生的《石头记索隐》作代表。蔡先生说:
  《石头记》……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当时既虑触文网,又欲别开生面,特于本事之上,加以数层障幂,使读者有“横看成岭侧成峰”之状况。(《石头记索隐》页一。)书中“红”字多隐”朱”字。朱者,明也,汉也。宝玉有“爱红”之癖,言以满人而爱汉族文化也;好吃人口上胭脂,言拾汉人唾余也。……当时清帝虽躬修文学,且创开博学鸿词科,实专以笼络汉人,初不愿满人渐染汉俗,其后雍乾诸朝亦时时申诫之。故第十九回袭人劝宝玉道:“再不许吃人嘴上擦的胭脂了,与那爱红的毛病儿。”又黛玉见宝玉腮上血渍,询知为淘澄胭脂膏子所溅,谓为“带出幌子,吹到舅舅耳里,又大家不乾净惹气。”皆此意。宝玉在大观园中所居曰怡红院,即爱红之义。所谓曹雪芹于悼红轩中增删本书,则吊明之义也。……(页三至四。)书中女子多指汉人,男子多指满人。不但“女子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与“汉”字“满”字有关系也;我国古代哲学以阴阳二字说明一切对待之事物,《易防へ苑象传》曰:“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是以夫妻君臣分配  于阴阳也,《石头记》即用其义。第三十一回……翠缕说:“知道了!姑娘(史湘云)是阳,我就是阴。……人家说主子为阳,奴才为阴。我连这个大道理也不懂得!”……清制,对于君主,满人自称奴才,汉人自称臣。臣与奴才,并无二义。以民族之对待言之,征服者为主,被征服者为奴。本书以男女影满汉以此。(页九至十)。
  这些是蔡先生的根本主张。以后便是“阐证本事”了。依他的见解,下面这些人是可考的:
  (1)贾宝玉,伪朝之帝系也;宝玉者,传国玺之义也,即指胤礽。(康熙帝的太子,后被废。)(页十至二二。)(2)《石头记》叙巧姐事,似亦指胤礽,巧字与礽字形相似也。……(页二三至二五。)(3)林黛卫影朱竹垞(朱彝尊)也。绛珠,影其氏也。居潇湘馆,影其竹(土宅)之号也。……(页二五至二七。)(4)薛宝钗,高江村(高士奇)也。薛者,雪也。林和靖诗“雪满山中高士卧,月明林下美人来。”用薛字以影江村之姓名(高士奇)也。……(页二八至四二。)(5)探春影徐健庵也。健庵名乾学,乾卦作“三”,故曰三姑娘。健庵以进士第三人及第,通称探花,故名探春。……(页四二至四七。)(6)王熙凤影余国柱也。王即柱字偏旁之省,国(输入者注:此处为繁体之“国”)字俗写作“国”,故熙凤之夫曰琏,言二王字相连也。……(页四七至六一。)(7)史湘云,陈其年也。其年又号迦陵。史湘云佩金麒麟,当是“其”字“陵”字之借音。氏以史者,其年尝以翰林院检讨纂修明史也。……(页六一至七一。)(8)妙玉,姜西溟(姜宸英)也。姜为少女,以妙代之。《诗》曰“美如玉”。“美如英”。玉字所以代英字也。(从徐柳泉说。)……(页七二至八七。)(9)借春,严荪友也。……(页八七至九一。)(10)宝琴,冒辟疆也。……(页九一至九五。)
  (11)刘老老,汤潜庵(汤斌)也。……(页九五至百十。)蔡先生这部书的方法是每举一人,必先举他的事实,然后引《红楼梦》中情节来配合,我这篇文里,篇幅有限,不能表示他的引书之多和用心之勤,这是我很抱歉的。但我总觉得蔡先生这么多的心力都是白白的浪费了,因为我总觉得他这部书到底还只是一种很牵强的附会。我记得从前有个灯谜,用杜诗“无边落木萧萧下”来打一个“日”字。这个谜,除了做谜的人自己,是没有人猜得中的。因为做谜的人先想着南北朝的齐和梁两朝都是姓萧的;其次,把“萧萧下”的“萧萧”解作两个姓萧的朝代;其次,二萧的下面是那姓陈的陈朝。想着了“陈”字,然后把偏旁去掉(无边);再把“东”(繁体)字里的“木”字去掉(落木),剩下的“日”字,才是谜底!你若不能绕这许多弯子,休想猜谜!假使做《红楼梦》的人当日真个用王熙凤来影余国柱,真个想着“王即柱字偏旁之省,国(繁体)字俗写作国,故熙凤之夫曰琏,言二王字相连也”──假使他真如此思想,他岂不真成了一个大笨伯了吗?他费了那么大气力,到底只做了“国”字和“柱”字的一小部份;还有这两个字的其余部份和那最重要的“余”字,都不曾做到“谜面”里去!这样做的谜可不是笨谜吗?用麒麟来影“其年”的其,“迦陵”的陵;用三姑娘来影“乾学”的乾:假使真有这种影射法,都是同样的笨谜!假使一部《红楼梦》真是一串这么样的笨谜,那就真不值得猜了。
  我且再举一条例来说明这种"索隐"(猜谜)法的无益。蔡先生引蒯若木先生的话,说刘老老即是汤潜庵:
  潜庵受业于孙夏峰(孙奇逢,清初的理学家)凡十年。夏峰之学本以象山(陆九渊)阳明(王守仁)为宗,《石头记》"刘老老之女婿曰王狗儿,狗儿之父曰王成。其祖上曾与凤姐之祖、王夫人之父认识,因贪王家势利,便连了宗",似指此。
  其实《红楼梦》里的王家既不是专指王阳明的学派,此处似不应该忽然用王家代表王学。况且从汤斌想到孙奇逢,从孙奇逢想到王阳明学派,再从阳明学派想到王夫人一家,又从王家想到王狗儿的祖上,又从王狗儿转到他的丈母刘老老,--这个谜可不是比那"无边落木萧萧下"的谜还更难猜吗?蔡先生又说《石头记》第三十九回刘老老说的"抽柴"一段故事是影汤斌毁五通祠的事;刘老老的外孙板儿影的是汤斌买的一部《廿一史》;他的外孙女青儿影的是汤斌每天吃的韭菜!这种附会已是很滑稽的了。最妙的是第六回凤姐给刘老老二十两银子,蔡先生说这是影汤斌死后徐乾学赙送的二十金;又第四十二回凤姐又送老老八两银子,蔡先生说这是影汤斌死后惟遗俸银八两。这八两有了下落了,那二十两也有了下落了;但第四十二回王夫人还送了刘老老两包银子,每包五十两,共是一百两,这一百两可就没有下落了!因为汤斌一生的事实没有一件可恰合这一百两银子的,所以这一百两虽然比那二十八两更重要,到底没有"索隐"的价值!这种完全任意的去取,实在没有道理,故我说蔡先生的《石头记索隐》也还是一种很牵强的附会。
  第三派的《红楼梦》附会家,虽然略有小小的不同,大致都主张《红楼梦》记的是纳兰成德的事。成德后改名性德,字容若,是康熙朝宰相明珠的儿子。陈康祺的《郎潜纪闻二笔》(即《燕下乡脞录》)卷五说:
  先师徐柳泉先生云:"小说《红楼梦》一书即记故相明珠家事。金钗十二,皆纳兰侍卫(成德官侍卫)所奉为上客者也。宝钗影高澹人,妙玉即影西溟(姜宸英)。……"徐先生言之甚详,惜余不尽记忆。
  又俞樾的《小浮梅闲话》(《曲园杂纂》三十八)说:
  《红楼梦》一书,世传为明珠之子而作。……明珠子名成德,字容若。《通志堂经解》每一种有纳兰成德容若序,即其人也。恭读乾隆五十一年二月二十九日上谕:"成德于康熙十一年壬子科中式举人,十二年癸丑科中式进士,年甫十六岁。"(适按此谕不见于《东华录》。但载于《通志堂经解》之首。)然则其中举人止十五岁,于书中所述颇合也。钱静方先生的《红楼梦考》(附在《石头记索隐》之后,页一二一至一三零)也颇有赞成这种主张的倾向。钱先生说:
  是书力写宝黛痴情。黛玉不知所指何人。宝玉固全书之主人翁,即纳兰侍御也。使侍御而非深于情者,则焉得有此倩影?余读《饮水词钞》,不独于宾从间得(言斤,音"新")合之欢,而尤于闺房内致缠绵之意。即黛玉葬花一段,亦从其词中脱卸而出。是黛玉虽影他人,亦实影侍御之德配也。
  这一派的主张,依我看来,也没有可靠的根据,也只是一种很牵强的附会。(1)纳兰成德生于顺治十一年(西历一六五四),死于康熙二十四年(一六八五),年三十一岁。他死时,他的父亲明珠正在极盛的时代,(大学士加太子太傅,不久又晋太子太师。)我们如何可说那眼见贾府兴亡的宝玉是指他呢?(2)俞樾引乾隆五十一年上谕说成德中举人时止十五岁,其实连那上谕都是错的。成德生于顺治十一年;康熙壬子,他中举人时,年十八;明年癸丑,他中进士,年十九。徐乾学做的《墓志铭》与韩(上艹下炎,音"坦")做的《伸道碑》,都如此说。乾隆帝因为硬要否认《通志堂经解》的许多序是成德做的,故说他中进士时年止十六岁。(也许成德应试时故意减少三岁,而乾隆帝但依据履历上的年岁。)无论如何,我们不可用宝玉中举的年岁来附会成德。若宝玉中举的年岁可以附会成德,我们也可以用成德中进士和殿试的年岁来证明宝玉不是成德了!(3)至于钱先生说的纳兰成德的夫人即是黛玉,似乎更不能成立。成德原配卢氏,为两广总督兴祖之女;续配官氏,生二子一女。卢氏早死,故《饮水词》中有几首悼亡的词。钱先生引他的悼亡词来附会黛玉,其实这种悼亡的诗词,在中国旧文学里,何止几千首?况且大致都是千篇一律的东西。若几首悼亡词可以附会林黛玉,林黛玉真要成"人尽可夫"了! (4)至于徐柳泉说的大观园里十二金钗都是纳兰成德所奉为上客的一班名士,这种附会法与《石头记索隐》的方法有同样的危险。即如徐柳泉说妙玉影姜宸英,那么,黛玉何以不可附会姜宸英?晴雯何以不可附会姜宸英?又如他说宝钗影高士奇,那么,袭人也可以影高士奇了,凤姐更可以影高士奇了。我们试读姜宸英祭纳兰成德的文:
  兄一见我,怪我落落;转亦以此,赏我标格。……数兄知我,其端非一。我常箕踞,对客欠伸,兄不余傲,知我任真。我时漫骂,无问高爵,兄不余狂,知余疾恶。激昂论事,眼睁舌挢,兄为抵掌,助之叫号。有时对酒,雪涕悲歌,谓余失志,孤愤则那。彼何人斯,实应且憎,余色拒之,兄门固扃。
  妙玉可当得这种交情吗?这可不更像黛玉吗?我们又试读郭琇参劾高士奇的奏疏:
  ……久之,羽翼既多,遂自立门户。……凡督抚藩臬道府厅县以及在内之大小卿员,皆王鸿绪等为之居停哄骗,而夤缘照管者,馈至成千累万;即不属党护者,亦有常例,名之曰平安钱。然而人之肯为贿赂者,盖士奇供奉日久,势焰日张,人皆谓之门路真,而士奇遂自忘乎其为撞骗,亦居之不疑,曰我之门路真。……以觅馆糊口之穷儒,而今忽为数百万之富翁,试问金从何来?无非取给于各官。然官从何来?非侵国帑,即剥民膏。夫以国帑民膏而填无厌之溪壑,是士奇等真国之蠹而民之贼也。……(清史馆本传,《耆献类征》六十。)宝钗可当得这种罪名吗?这可不更像凤姐吗?我举这些例的用意是要说明这种附会完全是主观的,任意的,最靠不住的,最无益的。钱静方先生说的好,"要之,《红楼》一书,空中楼阁。作者第由其兴会所至,随手拈来,初无成意。即或有心影射,亦不过若即若离,轻描淡写,如画师所绘之百像图,类似者固多,苟细按之,终觉貌是而神非也。"第二部分1
  我现在要忠告诸位爱读《红楼梦》的人:我们若想真正了解《红楼梦》,必须先打破这种牵强附会的《红楼梦》谜学!
  其实做《红楼梦》的考证,尽可以不用那种附会的法子。我们只须根据可靠的版本与可靠的材料,考定这书的著者究竟是谁,著者的事迹家世,著书的时代,这书曾有何种不同的本子,这些本子的来历如何。这些问题乃是《红楼梦》考证的正当范围。
  我们先从“著者”一个问题下手。
  本书第一回说这书原稿是空空道人从一块石头上抄写下来的,故名《石头记》;后来空空道人改名情憎,遂改《石头记》为《情憎录》;东鲁孔梅溪题为《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又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即此便是《石头记》的缘起。诗云: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第百二十回又提起曹雪芹传授此书的缘由。大概石头与空空道人等名目都是曹雪芹假托的缘起,故当时的人多认这书是曹雪芹做的。袁枚的《随园诗话》卷二中有一条说:
  康熙间,曹练亭(练当作楝)为江宁织造,每出拥八驺,必携书一本,观玩不辍。人问:“公何好学?”曰:“非也。我非地方官而百姓见我必起立,我心不安,故藉此遮目耳。”素与江宁太守陈鹏年不相中,及陈获罪,乃密疏荐陈。人以此重之。   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书,备记风月繁华之盛。中有所谓大观园者,即余之随园也。明我斋读而羡之。(坊间刻本无此十字。)当时红楼中有某校书尤艳,我斋题云:(此四字坊间刻本作“雪芹赠云”,今据原刻本改正。)病容憔悴胜桃花,午汗潮回热转加。
  犹恐意中人看出,强言今日较差些。
  威仪棣棣若山河,应把风流夺绮罗。
  不似小家拘束态,笑时偏少默时多。
  我们现在所有的关于《红楼梦》的旁证材料,要算这一条为最早。近人征引此条,每不全录。他们对于此条的重要,也多不曾完全懂得。这一条纪载的重要,凡有几点:   (1)我们因此知道乾隆时的文人承认《红楼梦》是曹雪芹做的。
  (2)此条说曹雪芹是曹楝亭的儿子。(又《随园诗话》卷十六也说“雪芹者,曹练事织造之嗣君也。”但此说实是错的,说详后。)(3)此条说大观园即是后来的随园。
  俞樾在《小浮梅闲话》里曾引此条的一小部份,又加一注,说:
  纳兰容若《饮水词集》有《满江红》词,为曹子清题其先人所构楝亭,即雪芹也。
  俞樾说曹子清即雪芹,是大谬的。曹子清即曹楝亭,即曹寅。
  我们先考曹寅是谁。吴修的《昭代名人尺牍小传》卷十二说:   曹寅,字子清,号楝亭,奉天人,官通政司使,江宁织造。校刊古书甚精,有扬州局刻《五韵》、《楝亭十二种》,盛行于世。著《楝亭诗钞》。
  《扬州画舫录》卷二说:
  曹寅,字子清,号楝亭,满洲人,官两淮盐院,工诗词,善书,着有《楝亭诗集》。刊秘书十二体,为《梅苑》,《声画集》,《法书考》,《琴史》,《墨经》,《砚笺》。刘后山(当作刘后村)《千家诗》,《禁扁》,《钓矶立谈》,《都城纪胜》,《糖霜谱》,《录鬼簿》。今之仪征余园门榜“江天传舍”四字,是所书也。   这两条可以参看。又韩菼的《有怀堂文稿》里有《楝亭记》一篇,说:
  荔轩曹使君性至孝。自其先人董三服官江宁,于署中手植楝树一株,绝爱之,为亭其间,尝憩息于斯。后十余年,使君适自苏移节,如先生之任,则亭颇坏,为新其材,加垩焉,而亭复完。……据此可知曹寅又字荔轩,又可知《饮水词》中的楝亭的历史。
  最详细的记载是章学诚的《丙辰札记》:
  曹寅为两淮巡盐御史,刻古书凡十五种,世称“曹楝亭本”是也。康熙四十三年,四十五年,四十七年,四十九年,间年一任, 同旗李煦互相番代。李于四十四年,四十六年,四十八年,与曹互代;五十年,五十一年,五十二年,五十五年,五十六年,又连任,较曹用事为久矣。然曹至今为学士大夫所称,而李无闻焉。
  不幸章学诚说的那“至今为学士大夫所称”的曹寅,竟不曾留下一篇传记给我们做考证的材料,《耆献类征》与《碑传集》都没有曹寅的碑传。只有宋和的《陈鹏年传》(《耆献类征》卷一六si,页一八以下)有一段重要的纪事:
  乙酉(康熙四十四年),上南巡。(此康熙帝第五次南巡。)总督集有司议供张,欲于丁粮耗加三分。有司皆慑服,唯唯。独鹏年(江宁知府陈鹏年)不服,否否。总督怏怏,议虽寝,则欲抉去鹏年矣。
  无何,车驾由龙潭幸江宁。行宫草创,(按此指龙潭之行宫)欲抉去之者因以是激上怒。时故庶人(按此即康熙帝的太子胤礽,至四十七年被废。)从幸,更怒,欲杀鹏年。
  车驾至江宁,驻跸织造府一日,织造幼子嬉而过于庭,上以其无知也,曰“儿知江宁有好官乎?”曰:“知有陈鹏年。”时有致政大学士张英来朝,上……使人问鹏年,英称其贤。而英则庶人之所傅,乃谓庶人曰:“尔师傅贤之,如何杀之?”庶人犹欲杀之。
  织造曹寅免冠叩头,为鹏年请。当是时,苏州织造李某伏寅后,见寅血被额,恐触上怒,阴曳其衣,警之。寅怒而顾之曰:
  “云何也?”复叩头,阶有声,竟得请。出,巡抚宋荦逆之曰:
  “君不愧朱云折槛矣!”
  又我的朋友顾颉刚在《江南通志》里查出江宁织造的职官如下表:
  康熙二年至二十三年曹玺
  康熙二十三年至三十一年桑格
  康熙三十一年至五十二年曹寅
  康熙五十二年至五十四年曹颙
  康熙五十四年至雍正六年曹頫
  雍正六年以后    隋赫德
  又苏州织造的职官如下表:
  康熙二十九军至三十二年    曹寅
  康熙三十二年至六十一年    李煦
  这两表的重要,我们可以分开来说:
  (1)曹玺,字完璧,是曹寅的父亲。颉刚引《上元江宁  两县志》道:"织局繁剧,玺至,积弊一清。陛见,陈江南吏治极详,赐蟒服,加一品,御书'敬慎'扁额。卒于位。子寅。"(2)因此可知曹寅当康熙二十九年至三十二年时,做苏州织造;三十一年至三十二年,他兼任江宁织造;三十二年以后,他专任江宁织造二十年。
  (3)康熙帝六次南巡的年代,可与上两表参看:康熙二三一次南巡曹玺为苏州织造二八 二次南巡三八 三次南巡    曹寅为江宁织造
  四二 四次南巡    同上
  四四 五次南巡    同上
  四六 六次南巡    同上
  (4)颉刚又考得"康熙南巡,除第一次到南京驻跸将军署外,余五次均把织造署当行宫。"这五次之中,曹寅当了四次接驾的差。又《振绮堂丛书》内有《圣驾五幸江南恭录》一卷,记康熙四十四年的第五次南巡,写曹寅既在南京接驾,又以巡盐御史的资格赶到扬州接驾;又记曹寅进贡的礼物及康熙帝回銮时赏他通政使司通政使的事,甚详细,可以参看。
  (5)曹颙与曹頫都是曹寅的儿子。曹寅的《楝亭诗钞》别  集有郭振基序,内说"侍公函丈有年,今公子继任织部,又辱世讲。"是曹頫之为曹寅儿子,已无可疑。曹頫大概是曹颙的兄弟。(说详下。)又《四库全书提要》谱录类食谱之属存目里有一条说:
  《居常饮馔录》一卷。(编修程晋芳家藏本。)国朝曹寅撰。寅字子清,号楝亭,镶蓝旗汉军。康熙中巡视两淮盐政,加通政司衔。是编以前代所传饮膳之法汇成一编,一曰宋王的《糖霜谱》,二三曰宋东溪遁叟《粥品》及《粉面品》,四曰元倪瓒《泉史》,五曰元海滨逸叟《制脯(左鱼右乍,音"乍")法》,六曰明王叔承《酿录》,七曰明释智舷《茗笺》,八九曰明灌畦老叟《蔬香谱》及《制蔬品法》。中间《糖霜谱》,寅已刻入所辑《楝亭十种》;其他亦颇散见于《说郛》诸书云。   又《提要》别集类存目里有一条:
  《楝亭诗钞》五卷,附《词钞》一卷。
  (江苏巡抚采进本)国朝曹寅撰。寅有《居常饮馔录》,已着录,其诗一刻于扬州,计盈千首;再刻于仪征,则寅自汰其旧刻,而吴尚中开雕于东园者。此本即仪征刻也。其诗出入于白居易、苏轼之间。
  《提要》说曹家是镶蓝旗人,这是错的。《八旗氏族通谱》有曹锡远一系,说他家是正白旗人,当据以改正。但我们因《四库提要》提起曹寅的诗集,故后来居然寻着他的全集,计《楝亭诗钞》八卷,《文钞》一卷,《词钞》一卷,《诗别集》四卷,《词别集》一卷(天津公园图书馆藏)。从他的集子里,我们得知他生于顺治十五年戊戌(一六五八)九月七日,他死时大概在康熙五十一年(一七一二)的下半年,那时他五十五岁。他的诗颇有好的,在八旗的诗人之中,他自然要算一个大家了。(他的诗在铁保辑的《八旗人诗钞》——改名《熙朝雅颂集》——里,占一全卷的地位。)当时的文学大家,如朱彝尊、姜宸英等,都为《楝亭诗钞》作序。   以上关于曹寅的事实,总结起来,可以得几个结论:
  (1)曹寅是八旗的世家,几代都在江南做官,他的父亲曹玺做了二十一年的江宁织造;曹寅自己做了四年的苏州织造,做了二十一年的江宁织造,同时又兼做了四次的两淮巡盐御史。他死后,他的儿子曹颙接着做了三年的江宁织造,他的儿子曹頫接下去做了十三年的江宁织造。他家祖孙三代四个人总共做了五十八年的江宁织造。这个织造真成了他家的"世职"了。
  (2)当康熙帝南巡时,他家曾办过四次以上的接驾的差。
  (3)曹寅会写字,会做诗词,有诗词集行世;他在扬州曾管领《全唐诗》的刻印,扬州的诗局归他管理甚久;他自己又刻有二十几种精刻的书。(除上举各书外.尚有《周易本义》、《施愚山集》等;朱彝尊的《曝书亭集》也是曹寅捐资倡刻的,刻未完而死。)他家中藏书极多,精本有三千二百八十七种之多,(见他的《楝亭书目》,京师图书馆有钞本。)可见他的家庭富有文学美术的环境。
  (4)他生于顺治十五年,死于康熙五十一年。(一六五八-一七一二)以上是曹寅的略传与他的家世。曹寅究竟是曹雪芹的什么人呢?袁枚在《随圆诗话》里说曹雪芹是曹寅的儿子。这一百多年以来,大家多相信这话,连我在这篇《考证》的初稿里也信了这话。现在我们知道曹雪芹不是曹寅的儿子,乃是他的孙子,最初改正这个大错的是杨钟羲先生。杨先生编有《八旗文经》六十卷,又着有《雪桥诗话》三编,是一个最熟悉八旗文献掌故的人。他在《雪桥诗话》续集卷六,页二三,说:   敬亭(清宗室敦诚字敬亭)……尝为《琵琶亭传奇》一折,曹雪芹(沾)题句有云:“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雪芹为楝亭通政孙,平生为诗,大概如此,竟坎坷以终。敬亭挽雪芹诗有"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之句。
  这一条使我们知道三个要点:
  (一)曹雪芹名霑。
  (二)曹雪芹不是曹寅的儿子,是他的孙子。(《中国人名大辞典》页九九零作"名沾,寅子",似是根据《雪桥诗话》而误改其一部份。)(三)清宗室敦诚的诗文集内必有关于曹雪芹的材料。
  敦诚字敬亭,别号松堂,英王之裔。他的轶事也散见《雪桥诗话》初二集中。他有《四松堂集》诗二卷,文二卷,《鹪鹩轩笔麈》一卷。他的哥哥名敦敏,字子明,有《懋斋诗钞》。我从此便到处访求这两个人的集子,不料到如今还不曾寻到手。我今年夏间到上海。写信去问杨钟羲先生,他回信说,曾有《四松堂集》。但辛亥乱后遗失了。我虽然很失望,但杨先生既然根据《四松堂集》说曹雪芹是曹寅之孙,这话自然万无可疑。因为敦诚兄弟都是雪芹的好朋友,他们的证见自然是可信的。
  我虽然未见敦诚兄弟的全集,但《八旗人诗钞》(《熙朝雅颂集》)里有他们兄弟的诗一卷。这一卷里有关于曹雪芹的诗四首,我因为这种材料颇不易得,故把这四首全钞于下:
  赠曹雪芹      敦敏
  碧水青山曲径遐,薜萝门巷足烟霞。
  寻诗人去留僧壁,卖画钱来付酒家。
  燕市狂歌悲遇合,秦淮残梦忆繁华。
  新愁旧恨知多少,都付酕醄醉眼斜。
  访曹雪芹不值    敦敏
  野浦冻云深,柴扉晚烟薄。山村不见人,夕阳寒欲落。
  佩刀质酒歌    敦诚
  秋晓遇雪芹于槐园,风雨淋涔,朝寒袭袂。时主人未出,雪芹酒渴如狂,余因解佩刀沽酒而饮之。雪芹欢甚,作长歌以谢余。余亦作此答之。
  我闻贺鉴湖,不惜金龟掷酒垆。又闻阮遥集,直卸金貂作鲸吸。嗟余本非二子狂,腰间更无黄金珰。秋气酿寒风雨恶,满园榆柳飞苍黄。主人未出童子睡,斝干瓮涩何可当!相逢况是淳于辈,一石差可温枯肠,身外长物亦何有?鸾刀昨夜靡秋霜。且酤满眼作软饱,……令此肝肺生角芒。曹子大笑称快哉!击石作歌声琅琅。知君诗胆昔如铁,堪与刀颖交寒光。我有古剑尚在匣,一条秋水苍波凉。君才抑塞倘欲拔,不妨斫地歌王郎。
  寄怀曹雪芹    敦诚
  少陵昔赠曹将军,曾曰魏武之子孙。嗟君或亦将军后,于今环堵蓬蒿屯。扬州旧梦久已绝,且着临邛犊鼻裩。爱君诗笔有奇气,直追昌谷披篱樊。当时虎门数晨夕,西窗剪烛风雨昏。接罹倒着容君傲,高谈雄辩虱手扪。感时思君不相见,蓟门落日松亭尊。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叩富儿门。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
  我们看这四首诗,可想见他们弟兄与曹雪芹的交情是很深的。他们的证见真是史学家说的“同时人的证见”,有了这种证据,我们不能不认袁枚为误记了。
  这四首诗中,有许多可注意的句子。   第一,如“秦淮残梦忆繁华”,如“于今环堵蓬蒿屯,扬州旧梦久已绝,且着临邛犊鼻裩",如"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叩富儿门。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都可以证明曹雪芹当时已很贫穷,穷的很不像样了,故敦诚有“残杯冷炙有德色”的劝戒。
  第二,如"寻诗人去留僧壁,卖画钱来付酒家",如"知君诗胆昔如铁",如"爱君诗笔有奇气,直追昌谷披篱樊",都可以使我们知道曹雪芹是一个会作诗又会绘画的人。最可惜的是曹雪芹的诗现在只剩得"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两句了。但单看这两句,也就可以想见曹雪芹的诗大概是很聪明的,很深刻的。敦诚弟兄比他做李贺,大概很有点相像。   第三,我们又可以看出曹雪芹在那贫穷潦倒的境遇里,很觉得牢骚抑郁,故不免纵酒狂歌,自寻排遣。上文引的如"雪芹酒渴如狂",如"相逢况是淳于辈,一石差可温枯肠",如"新愁旧恨知多少,都付酕醄醉眼斜",如"鹿车荷锸葬刘怜",都可以为证。
  我们既知道曹雪芹的家世和他自身的境遇了,我们应该研究他的年代。这一层颇有点困难,因为材料太少了。敦诚有挽雪芹的诗,可见雪芹死在敦诚之前。敦诚的年代也不可详考。但《八旗文经》里有几篇他的文字,有年月可考:如《拙鹊亭记》作于辛丑初冬,如《松亭再征记》作于戊寅正月,如《祭周立厓文》中说:"先生与先公始交时在戊寅己卯间,是时先生……每过静补堂,……诚尝侍几杖侧。迨庚寅先公即世,先生哭之过时而哀……诚追述平生……回念静补堂几杖之侧,已二十分年矣。"今作一表,如下:
  乾隆二三,戊寅(1758)。
  乾隆二四,己卯(1759)。
  乾隆三五,庚寅(1770)。
  乾隆四六,辛丑(1781)。自戊寅至此,凡二十三年。
  清宗室永忠(臞仙)为敦诚作葛巾居的诗,也在乾隆辛丑。敦诚之父死于庚寅,他自己的死期大约在二十年之后,约当乾隆五十余年。纪昀为他的诗集作序,虽无年月可考,但纪昀死于嘉庆十年(1805),而序中的语意都可见敦诚死已甚久了。故我们可以猜定敦诚大约生于雍正初年(约1725).死于乾隆五十余年。(约1785-1790)敦诚兄弟与曹雪芹往来,从他们赠答的诗看起来,大概都在他们兄弟中年以前,不像在中年以后。况且《红楼梦》当乾隆五十六七年时已在社会上流通了二十余年了。(说详下。)以此看来,我们可以断定曹雪芹死于乾隆三十年左右。(约1765)。至于他的年纪,更不容易考定了。但敦诚兄弟的诗的口气,很不像是对一位老前辈的口气。我们可以猜想雪芹的年纪至多不过比他们大十来岁,大约生于康熙未叶(约1715─1720);当他死时,约五十岁左右。
  以上是关于著者曹雪芹的个人和他的家世的材料。我们看了这些材料,大概可以明白《红楼梦》这部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了。这个见解,本来并没有什么新奇,本来是很自然的。不过因为《红楼梦》被一百多年来的红学大家越说越微妙了,故我们现在对于这个极平常的见解反觉得他有证明的必要了。我且举几条重要的证据如下:
  第一,我们总该记得《红楼梦》开端时,明明的说着:
  作者自云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说此《石头记》一书也。……自己又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当此日,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厌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以致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
  这话说的何等明白!《红楼梦》明明是一部"将真事隐去"的自叙的书。若作者是曹雪芹,那么,曹雪芹即是《红楼梦》开端时那个深自忏悔的"我"!即是书里的甄贾(真假)两个宝玉的底本!懂得这个道理,便知书中的贾府与甄府都只是曹雪芹家的影子。
  第二,第一回里那石头说道:
  我想历来野史的朝代,无非假借汉唐的名色;莫如我石头所记,不借此套,只按自己的事体情理,反到新鲜别致。
  又说:
  更可厌者,"之乎者也",非理即文,大不近情,自相矛盾,竟不如我半世亲见亲闻的这几个女子,虽不敢说强似前代书中所有之人,但观其事迹原委,亦可消愁破闷。
  他这样明白清楚的说"这书是我自己的事体情理","是我半世亲见亲闻的";而我们偏要硬派这书是说顺治帝的,是说纳兰成德的,这岂不是作茧自缚吗?
  第三,《红楼梦》第十六回有谈论南巡接驾的一大段,原文如下:
  凤姐道:“……可恨我小几岁年纪,若早生二三十年,如今这些老人家也不薄我没见世面了。说起当年太祖皇帝仿舜巡的故事,比一部书还热闹,我偏偏的没赶上。”
  赵嬷嬷(贾琏的乳母)道:“嗳哟,那可是千载难逢的!那时候我才记事儿。咱们贾府正在姑苏扬州一带,监造海船,修理海塘。只预备接驾一次,把银子花的像淌海水是的。说起来——”
  凤姐忙接道:“我们王府里也预备过一次,那时我爷爷专管各国进贡朝贺的事,凡有外国人来,都是我们家养活。粤闽滇浙所有的洋沿货物,都是我们家的。”
  赵嬷嬷道:“那是谁不知道的?……如今还有现在江南的甄家——嗳哟,好势派!——独他们家接驾四次。要不是我们亲眼看见,告诉谁也不信的。别讲银子成了粪土,凭是世上有的,没有不是堆山积海的,"罪过可惜'四个字,竟顾不得了。”
  凤姐道:“我常听见我们大爷说,也是这样的。岂有不信的?只纳罕他家怎么就这样富贵呢?”
  赵嬷嬷道:“告诉奶奶一句话:也不过拿着皇帝家的银子往皇帝身上使罢了。谁家有那些钱买这个虚热闹去?”
  此处说的甄家与贾家都是曹家。曹家几代在江南做官,故《红搂梦》里的贾家虽在"长安",而甄家始终在江南。上文曾考出康熙帝南巡六次,曹寅当了四次接驾的差,皇帝就住在他的衙门里。《红楼梦》差不多全不提起历史上的事实,但此处却郑重的说起"太祖皇帝仿舜巡的故事",大概是因为曹家四次接驾乃是很不常见的盛事,故曹雪芹不知不觉的——或是有意的——把他家这桩最阔的大典说了出来。这也是敦敏送他的诗里说的“秦淮旧梦忆繁华”了。但我们却在这里得着一条很重要的证据。因为一家接驾四五次,不是人人可以随便有的机会。大官如督抚,不能久任一处,便不能有这样好的机会。只有曹寅做了二十年江宁织造,恰巧当了四次接驾的差。这不是很可靠的证据吗?
  第四,《红楼梦》第二回叙荣国府的世次如下。
  自荣国公死后,长子贾代善袭了官,娶的是金陵世家史侯的小姐为妻,生了两个儿子:长名贾赦,次名贾政。如今代善早已去世,太夫人尚在。长子贾赦袭了官,为人平静中和,也不管理家务。次子贾政,自幼酷喜读书,为人端方正直,祖父钟爱,原要他以科甲出身的。不料代善临终时,遗本一上,皇上因恤先臣,即时令长子袭官外,问还有几子,立刻引见;遂又额外赐了这政老爷一个主事之职。令其入部学习,如今已升了员外郎。
  我们可用曹家的世系来比较:
  曹锡远,正白旗包衣人。世居沈阳地方,来归年月无考。
  其子曹振彦,原任浙江盐法道。
  孙:曹玺,原任工部尚书;曹尔正,原任佐领。
  曾孙:曹寅,原任通政使司通政使;曹宜,原任护军参领兼佐领;曹荃,原任司库。
  元孙:曹颙,原任郎中;曹頫,原任员外郎;曹颀,原任二等侍卫,兼佐领;曹天祜,原任州同。(《八旗氏族通谱》卷七十四。)这个世系颇不分明。我们可试作一个假定的世系表如下:
  |-玺-|-寅-|-颙
  |   |   |-頫
  曹锡远-振彦  |-宜- -颀
  |
  |-尔正- -荃- -天祜
  曹寅的《楝亭诗钞别集》中有"辛卯三月闻珍儿殇,书此忍恸,兼示四侄寄东轩诸友"诗三首,其二云:"世出难居长,多才在四三。承家赖犹子,努力作奇男。"四侄即颀,那排行第三的当是那小名珍儿的了。如此看来,颙与頫当是行一与行二。曹寅死后,曹颙袭织造之职。到康熙五十四年,曹颙或是死了,或是因事撤换了,故次子曹頫接下去做。织造是内务府的一个差事,故不算做官,故《氏族通谱》上只称曹寅为通政使,称曹頫为员外郎。但《红楼梦》里的贾政,也是次子,也是先不袭爵,也是员外郎。这三层都与曹頫)相合,故我们可以认贾政即是曹頫:因此,贾宝玉即是曹雪芹,即是曹頫之子,这一层更容易明白了。
  第五,最重要的证据自然还是曹雪芹自己的历史和他家的历史。《红楼梦》虽没有做完(说详下),但我们看了前八十回,也就可以断定:(1)贾家必致衰败;(2)宝玉必致沦落。《红楼梦》开端便说,"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又说,"一技无成,半生潦倒";又说,"当此蓬牖茅椽,绳床瓦灶"。这是明说此书的著者——即是书中的主人翁——当著书时,已在那穷愁不幸的境地。况且第十三回写秦可卿死时在梦中对凤姐说的活,句句明说贾家将来必到"树倒猢狲散"的地步。所以我们即使不信后四十回(说详下)抄家和宝玉出家的话,也可以推想贾家的衰败和宝玉的流落了。我们再回看上文引的敦诚兄弟送曹雪芹的诗,可以列举雪芹一生的历史如下:    (1)他是做过繁华旧梦的人。
  (2)他有美术和文学的天才,能做诗,能绘画。
  (3)他晚年的境况非常贫穷潦倒。
  这不是贾宝玉的历史吗?此外,我们还可以指出三个要点。第一是曹雪芹家自从曹玺、曹寅以来,积成一个很富丽的文学美术的环境。他家的藏书在当时要算一个大藏书家,他家刻的书至今推为精刻的善本。富贵的家庭并不难得,但富贵的环境与文学美术的环境合在一家,在当日的汉人中是没有的,就在当日的八旗世家中,也很不容易寻找了。第二,曹寅是刻《居常饮馔录》的人,《居常饮馔录》所收的书,如《糖霜谱》《制脯鲊法》《粉面品》之类,都是专讲究饮食糖饼的做法的。曹寅家做的雪花饼,见于朱彝尊的《曝书亭集》(二十一,页十二),有"粉量云母细,糁和雪糕匀"的称誉。我们读《红楼梦》的人,看贾母对于吃食的讲究,看贾家上下对于吃食的讲究,便知道《居常饮馔录》的遗风未泯,雪花饼的名不虚传!第三,关于曹家衰落的情形,我们虽没有什么材料,但我们知道曹寅的亲家李煦在康熙六十一年已因亏空被革职查追了。雍正《朱批谕旨》第四十八册有雍正元年苏州织造胡凤翚奏折内称:
  今查得李煦任内亏空各年余剩银两,现奉旨交督臣查弼纳查追外,尚有六十一年办六十年分应存剩银六万三百五十五两零,并无存库,亦系李煦亏空。……所有历年动用银两数目,另开细折,井呈御览。……又第十三册有两淮巡盐御史谢赐履奏折内称:
  窃照两淮应解织造银两,历年遵奉已久,兹于雍正元年三月十六日奉户部咨行,将江苏织造银两停其支给;两淮应解银两,汇行解部。……前任盐臣魏廷珍于康熙六十一年内未奉部文停止之先,两次解过苏州织造银五万两。……再本年六月内奉有停止江宁织造之文。查前盐臣魏廷珍经解过江宁织造银四万两,臣任内……解过江宁织造银四万五千一百二十两。……臣请将解过苏州织造银两在于审理李煦亏空案内并追;将解过江宁织造银两行令曹頫解还户部。
  2
  李煦做了三十年的苏州织造,又兼了八年的两淮盐政,到头来竟因亏空被查追。胡凤翚折内只举出康熙六十一年的亏空,已有六万两之多;加上谢赐履折内举出应退还两淮的十万两:这一年的亏空就是十六万两了!他历年亏空的总数之多,可以想见。这时候,曹頫(曹雪芹之父)虽然还未曾得罪,但谢赐履折内已提及两事:一是停止两淮应解织造银两,一是要曹頫赔出本年已解的八万一千余两。这个江宁织造就不好做了。我们看了李煦的先例,就可以推想曹頫的下场也必是因亏空而查追,因查追而抄没家产。关于这一层,我们还有一个很好的证据。袁枚在《随园诗话》里说《红楼梦》里的大观园即是他的随园。我们考随园的历史,可以信此话不是假的。袁枚的《随园记》(《小仓山房文集》十二)说随园本名隋园,主人为康熙时织造隋公。此隋公即是隋赫德,即是接曹頫的任的人。(袁枚误记为康熙时,实为雍正六年。)袁枚作记在乾隆十四年己巳(一七四九),去曹頫卸织造任时甚近,他应该知道这园的历史。我们从此可以推想曹頫当雍正六年去职时,必是因亏空被追赔,故这个园子就到了他的继任人的手里。从此以后,曹家在江南的家产都完了,故不能不搬回北京居住。这大概是曹雪芹所以流落在北京的原因。我们看了李煦、曹頫两家败落的大概情形,再回头来看《红楼梦》里写的贾家的经济困难情形,便更容易明白了。如第七十二回凤姐夜间梦见人来找他,说娘娘要一百匹锦,凤姐不肯给,他就来夺。来旺家的笑道:"这是奶奶日间操心常应候宫里的事。"一语未了,人回夏太监打发了一个小内监来说话。贾琏听了,忙皱眉道:"又是什么活!一年他们也够搬了。"凤姐道,"你藏起来,等我见他。"好容易凤姐弄了二百两银子把那小内监打发开去,贾琏出来,笑道:"这一起外祟,何日是了?"凤姐笑道,"刚说着,就来了一股子。"贾琏道:"昨儿周太监来,张口就是一千两。我略慢应了些,他不自在。将来得罪人之处不少。这会子再发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又如第五十三回写黑山村庄头乌进孝来贾府纳年例,贾珍与他谈的一段话也很可注意:
  贾珍皱眉道:"我算定你至少也有五千银子来。这够做什么的!……真真是叫别过年了!"乌进孝道:"爷的地方还算好呢。我兄弟离我那里只有一百多里,竟又大差了。他现管着那府(荣国府〕八处庄地,比爷这边多着几倍,今年也是这些东西,不过二三千两银子,也是有饥荒打呢。"贾珍道:"如何呢?我这边到可已,没什么外项大事,不过是一年的费用。……比不得那府里(荣国府),这几年添了许多化钱的事,一定不可免是要化的,却又不添银子产业。这一二年里赔了许多,不和你们要,找谁去?"乌进孝笑道:"那府里如今虽添了事,有去有来。娘娘和万岁爷岂不赏吗?"贾珍听了,笑向贾蓉等道:"你们听听,他说的可笑不可笑?"贾蓉等忙笑道:"你们山坳海沿子上的人,那里知道这道理?娘娘难道把皇上的库给我们不成?……就是赏,也不过一百两金子,才值一千多两银子,够什么?这二年,那一年不赔出几千两银子来?头一年省亲,连盖花园子,你算算那一注化了多少,就知道了。再二年,再省一回亲,只怕精穷了!"……   贾蓉又说又笑,向贾珍道"果真那府里穷了。前儿我听见二婶娘(凤姐)和鸳鸯悄悄商议,要偷老太大的东西去当银子呢。"借当的事又见于第七十二回:
  鸳鸯一面说,一面起身要走。贾琏忙也立起身来说道:"好姐姐,略坐一坐儿,兄弟还有一事相求。"说着,便骂小丫头,"怎么不泡好茶来!快拿乾净盖碗,把昨日进上的新茶泡一碗来!"说着,向鸳鸯道:"这两日因老太太千秋,所有的几千两都使完了。几处房租地租统在九月才得。这会子竟接不上。明儿又要送南安府里的礼,又要预备娘娘重阳节,还有几家红白大礼,至少还要二三千两银子用,一时难去支借。俗语说的好,求人不如求己。说不得,姐姐担个不是,暂且把老太太查不着的金银家伙,偷着运出一箱子来,暂押千数两银子,支腾过去。"因为《红楼梦》是曹雪芹"将真事隐去"的自叙,故他不怕琐碎,再三再四的描写他家由富贵变成贫穷的情形。我们看曹寅一生的历史,决不像一个贪官污吏;他家所以后来衰败,他的儿子所以亏空破产,大概都是由于他一家都爱挥霍,爱摆阔架子;讲究吃喝,讲究场面;收藏精本的书,刻行精本的书;交结文人名士,交结贵族大官,招待皇帝,至于四次五次;他们又不会理财,又不肯节省;讲究挥霍惯了,收缩不回来,以致于亏空,以至于破产抄家。《红楼梦》只是老老实实的描写这一个"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的自然趋势。因为如此,所以《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那班猜谜的红学大家不晓得《红楼梦》的真价值正在这平淡无奇的自然主义的上面,所以他们偏要绞尽心血去猜那想入非非的笨谜,所以他们偏要用尽心思去替《红楼梦》加上一层极不自然的解释。
  总结上文关于"著者"的材料,凡得六条结论:
  (1)《红楼梦》的著者是曹雪芹。
  (2)曹雪芹是汉军正白旗人,曹寅的孙子,曹頫的儿子,生于极富贵之家,身经极繁华绮丽的生活,又带有文学与美术的遗传与环境。他会做诗,也能画,与一班八旗名士往来。但他的生活非常贫苦,他因为不得志,故流为一种纵酒放浪的生活。
  (3)曹寅死于康熙五十一年。曹雪芹大概即生于此时,或稍后。
  (4)曹家极盛时,曾办过四次以上的接驾的阔差;但后来家渐衰败,大概因亏空得罪被抄没。
  (5)《红楼梦》一书是曹雪芹破产倾家之后,在贫困之中做的。做书的年代大概当乾隆初年到乾隆三十年左右,书未完而曹雪芹死了。
  (6)《红楼梦》是一部隐去真事的自叙:里面的甄贾两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甄贾两府即是当日曹家的影子。(故贾府在"长安"都中,而甄府始终在江南。)现在我们可以研究《红楼梦》的"本子"问题。现今市上通行的《红楼梦》虽有无数版本,然细细考较去,除了有正书局一本外,都是从一种底本出来的。这种底本是乾隆末年间程伟元的百二十回全本,我们叫他做"程本"。这个程本有两种本子,一种是乾隆五十七年壬子(一七九二)的第一次活字排本,可叫做"程甲本"。一种也是乾隆五十七年壬子程家排本,是用"程甲本"来校改修正的,这个本子可叫做"程乙本"。"程甲本"我的朋友马幼渔教授藏有一部,"程乙本"我自己藏有一部。乙本远胜于甲本,但我仔细审察,不能不承认"程甲本"为外间各种《红楼梦》的底本。各本的错误矛盾,都是根据于"程甲本"的,这是《红楼梦》版本史上一件最不幸的事。
  此外,上海有正书局石印的一部八十回本的《红楼梦》,前面有一篇德清戚蓼生的序,我们可叫他做"戚本"。有正书局的老板在这部书的封面上题着"国初钞本《红楼梦》",又在首页题着"原本《红楼梦》"。那"国初钞本"四个字自然是大错的。那"原本"两字也不妥当。这本已有总评,有夹评,有韵文的评赞,又往往有"题"诗,有时又将评语钞入正文(如第二回),可见已是很晚的钞本,决不是"原本"了。但自程氏两种百二十回本出版以后,八十回本已不可多见。戚本大概是乾隆时无数展转传钞本之中幸而保存的一种,可以用来参校程本,故自有他的相当价值,正不必假托"国初钞本"。
  《红楼梦》最初只有八十回,直至乾隆五十六年以后始有百二十回的《红楼梦》,这是无可疑的。程本有程伟元的序,序中说:
  《石头记》是此书原名。……好事者每传钞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可谓不胫而走者矣。然原本目录一百二十卷,今所藏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间有称全部者,及检阅仍只八十卷,读者颇以为憾。不佞以是书既有百二十卷之目,岂无全壁?爰为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二十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翻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榫(榫音笋,削木入窍名榫,又名榫头。)。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扬,截长补短,钞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石头记》全书至是始告成矣。……小泉程伟元识。 我自己的程乙本还有高鹗的一篇序,中说:
  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余年,然无全璧,无定本。……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且曰:"此仆数年铢积寸累之苦心,将付剞劂,公同好。子闲且惫矣,盍分任之?"予以是书虽稗官野史之流,然尚不谬于名教,欣然拜诺,正以波斯奴见宝为幸,遂襄其役。工既竣,并识端末,以告阅者。时乾隆辛亥(一七九一),冬至后五日铁岭高鹗叙并书。
  此序所谓"工既竣",即是程序说的"同友人细加厘扬,截长补短"的整理工夫,并非指刻板的工程。我这部程乙本还有七条"引言",比两序更重要,今节钞几条于下:
  (一)是书前八十回,藏书家抄录传阅几三十年矣。今得后四十回合成完璧。缘友人借抄争睹者甚伙,抄录固难,刊板亦需时日,姑集活字刷印。因急欲公诸同好,故初印时不及细校,间有纰缪。今复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惟阅者谅之。
  (一)书中前八十回,抄本各家互异,今广集核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其间或有增损数字处,意在便于披阅,非敢争胜前人也。
  (一)是书沿传既久,坊间缮本及诸家秘稿,繁简歧出,前后错见。即如六十七回此有彼无,题同文异,燕石莫辨。兹惟择其情理较协者,取为定本。
  (一)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他本可考,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旦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
  引言之末,有"壬子花朝后一日,小泉兰墅又识"一行。兰墅即高鹗。我们看上文引的两序与引言,有应该注意的几点:
  (1)高序说"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余年"。引言说"前八十回,藏书家抄录传阅,几三十年"。从乾隆壬子上数三十年,为乾隆二十七年壬午(一七六二),今知乾隆三十年间此书已流行,可证我上文推测曹雪芹死于乾隆三十年左右之说大概无大差错。
  (2)前八十回,各本互有异同。例如引言第三条说"六十七回此有彼无,题同文异"。我们试用戚本六十七回与程本及市上各本的六十七回互校,果有许多异同之处,程本所改的似胜于戚本。大概程本当日确曾经过一番"广集各本核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的工夫,故程本一出即成为定本,其余各钞本多被淘汰了。
  (3)程伟元的序里说,《红楼梦》当日虽只有八十回,但原本却有一百二十卷的目录。这话可惜无从考证。(戚本目录并无后四十回。)我从前想当时各钞本中大概有些是有后四十回目录的,但我现在对于这一层很有点怀疑了。(说详下。)(4)八十回以后的四十回,据高程两人的话,是程伟元历年杂凑起来的--先得二十余卷,又在鼓担上得十余卷,又经高鹗费了几个月整理修辑的工夫,方才有这部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他们自己说这四十回"更无他本可考":但他们又说:"至其原文,未敢臆改。"(5)《红楼梦》直到乾隆五十六年(一七九一)始有一百二十回的全本出世。
  (6)这个百二十回的全本最初用活字版排印,是为乾隆五十七年壬子(一七九二)的程本。这本又有两种小不同的印本:(一)初印本(即程甲本)"不及细校,间有纰缪。"此本我近来见过,果然有许多纰缪矛盾的地方。(二)校正印本,即我上文说的程乙本。
  (7)程伟元的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即是这一百三十年来的一切印本《红楼梦》的老祖宗。后来的翻本,多经过南方人的批注,书中京话的特别俗语往往稍有改换,但没有一种翻本(除了戚本)不是从程本出来的。   这是我们现有的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历史。这段历史里有一个大可研究的问题,就是“后四十回的著者究竟是谁?”
  俞樾的《小浮梅闲话》里考证《红楼梦》的一条说:
  《船山诗草》有"赠高兰墅鹗同年"一首云:"艳情人自说《红楼》。"注云:"《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然则此书非出一手。按乡会试增五言八韵诗,始乾隆朝。而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则其为高君所补,可证矣。
  俞氏这一段话极重要。他不但证明了程排本作序的高鹗是实有其人,还使我们知道《红楼梦》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船山即是张船山,名问陶,是乾隆嘉庆时代的一个大诗人。他于乾隆五十三年戊申(一七八八)中顺天乡试举人,五十五年庚戌(一七九○)成进士,选庶吉士。他称高鹗为同年,他们不是庚戌同年,便是戊申同年。但高鹗若是庚戌的新进士,次年辛亥他作《红楼梦》序不会有"闲且惫矣"的话,故我推测他们是戊申乡试的同年。后来我又在《郎潜纪闻二笔》卷一里发见一条关于高鹗的事实:
  嘉庆辛酉京师大水,科场改九月,诗题"百川赴巨海"……闱中罕得解。前十本将进呈,韩城王文端公以通场无知出处为憾。房考高侍读鹗搜遗卷,得定远陈黻卷,亟呈荐,遂得南元。
  辛酉(一八零一)为嘉庆六年。据此,我们可知高鹗后来曾中进士,为侍读,且曾做嘉庆六年顺天乡试的同考官。我想高鹗既中进士,就有法子考查他的籍贯和中进士的年份了。果然我的朋友顾颉刚先生替我在《进士题名碑》上查出高鹗是镶黄旗汉军人,乾隆六十年乙卯(一七九五)科的进士,殿试第三甲第一名。这一件引起我注意《题名录》一类的工具,我就发愤搜求这一类的书。果然我又在清代《御史题名录》里,嘉庆十四年(一八零九)下,寻得一条:
  高鹗,镶黄旗汉军人,乾隆乙卯进士,由内阁侍读考选江南道御史,刑科给事中。
  又《八旗文经》二十三有高鹗的《操缦堂诗稿跋》一篇,未署乾隆四十七年壬寅(一七八二)小阳月。
  我们可以总合上文所得关于高鹗的材料,作一个简单的《高鹗年谱》如下:
  乾隆四七(一七八二),高鹗作《操缦堂诗稿跋》。
  乾隆五三(一七八八),中举人。
  乾隆五六-五七(一七九一--一七九二),补作《红楼梦》后四十回,并作序例。
  《红楼梦》百廿回全本排印成。
  乾隆六零(一七九五),中进士,殿试三甲一名。
  嘉庆六(一八零一),高鹗以内阁侍读为顺天乡试的同考官,闱中与张问陶相遇,张作诗送他,有"艳情人自说《红楼》"之句;又有诗注,使后世知《红楼梦》八十回以后是他补的。
  嘉庆一四(一八零九),考选江南道御史,刑科给事中。--自乾隆四七至此,凡二十七年。大概他此时已近六十岁了。
  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这话自无可疑。我们可约举几层证据如下:
  第一,张问陶的诗及注,此为最明白的证据。
  第二,俞樾举的"乡会试增五言八韵诗始乾隆朝,而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一项,这一项不十分可靠,因为乡会试用律诗,起于乾隆二十一二年,也许那时《红楼梦》前八十回还没有做成呢。
  第三,程序说先得二十余卷,后又在鼓担上得十余卷。此话便是作伪的铁证,因为世间没有这样奇巧的事!
  第四,高鹗自己的序,说的很含糊,字里行间都使人生疑。大概他不愿完全埋没他补作的苦心,故引言第六条说:
  "是书开卷略志数语,非云弁首,实因残缺有年,一旦颠末毕具,大快人心,欣然题名,聊以记成书之幸。"因为高鹗不讳他补作的事,故张船山赠诗直说他补作后四十回的事。
  但这些证据固然重要,总不如内容的研究更可以证明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决不是一个人作的。我的朋友俞平伯先生曾举出三个理由来证明后四十回的回目也是高鹗补作的。他的三个理由是(1)和第一回自叙的话都不合;(2)史湘云的丢开;(3)不合作文时的程序。这三层之中,第三层姑且不论。第一层是很明显的:《红楼梦》的开端明说"一技无成,半生潦倒";明说"蓬牖茅椽,绳床瓦灶";岂有到了末尾说宝玉出家成仙之理?第二层也很可注意。第三十一回的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确是可怪!依此句看来,史湘云后来似乎应该与宝玉做夫妇,不应该此话全无照应。以此看来,我们可以推想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做的了。
  其实何止史湘云一个人?即如小红,曹雪芹在前八十回里极力描写这个攀高好胜的丫头;好容易他得着了凤姐的赏识,把他提拔上去了;但这样一个重要人才,岂可没有下场?况且小红同贾芸的感情,前面既经曹雪芹那样郑重描写,岂有完全没有结果之理?又如香菱的结果也决不是曹雪芹的本意,第五回的"十二钗副册"上写香菱结局道:
  根并荷花一茎香,平生遭际实堪伤。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芳魂返故乡。
  两地生孤木,合成"桂"字。此明说香菱死于夏金桂之手,故第八十回说香菱"血分中有病,加以气怨伤肝,内外挫折不堪,竟酿成乾血之症,日渐羸瘦,饮食懒进,请医服药无效"。可见八十回的作者明明的要香菱被金桂磨折死。后四十回里却是金桂死了,香菱扶正:这岂是作者的本意吗?此外,又如第五回"十二钗"册上说凤姐的结局道:"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这个谜竟无人猜得出,许多批《红楼梦》的人也都不敢下注解。所以后四十回里写凤姐的下场竟完全与这"二令三人木"无关,这个谜只好等上海灵学会把曹雪芹先生请来降坛时再来解决了。此外,又如写和尚送玉一段,文字的笨拙,令人读了作呕。又如写贾宝玉忽然肯做八股文,忽然肯去考举人,也没有道理。高鹗补《红搂梦》时,正当他中举人之后,还没有中进士。如果他补《红楼梦》在乾隆六十年之后,贾宝玉大概非中进士不可了!
  以上所说,只是要证明《红楼梦》的后四十回确然不是曹雪芹做的。但我们平心而论,高鹗补的四十回,虽然比不上前八十回,也确然有不可埋没的好处。他写司棋之死,写鸳鸯之死,写妙玉的遭劫,写凤姐的死,写袭人的嫁,都是很有精采的小品文字。最可注意的是这些人都写作悲剧的下场。还有那最重要的"木石前盟"一件公案,高鹗居然忍心害理的教黛玉病死,教宝玉出家,作一个大悲剧的结束,打破中国小说的团圆迷信。这一点悲剧的眼光,不能不令人佩服。我们试看高鹗以后,那许多续《红楼梦》和《补红楼梦》的人,那一人不是想把黛玉晴雯都从棺村里扶出来,重新配给宝玉?那一个不是想做一部"团圆"的《红楼梦》的?我们这样退一步想,就不能不佩服高鹗的补本了。我们不但佩服,还应该感谢他,因为他这部悲剧的补本,靠着那个"鼓担"的神话,居然打倒了后来无数的团圆《红楼梦》,居然替中国文字保存了一部有悲剧下场的小说!
  以上是我对于《红楼梦》的"著者"和"本子"两个问题的答案。我觉得我们做《红楼梦》的考证,只能在这两个问题上着手;只能运用我们力所能搜集的材料,参考互证,然后抽出一些比较的最近情理的结论。这是考证学的方法。我在这篇文章里,处处想撇开一切先人的成见;处处存一个搜求证据的目的;处处尊重证据,让证据做向导,引我到相当的结论上去。我的许多结论也许有错误的──自从我第一次发表这篇《考证》以来,我已经改正了无数大错误了──也许有将来发见新证据后即须改正的。但我自信:这种考证的方法,除了《董小宛考》之外,是向来研究《红楼梦》的人不曾用过的。我希望我这一点小贡献,能引起大家研究《红楼梦》的兴趣,能把将来的《红楼梦》研究引上正当的轨道去:打破从前种种穿凿附会的"红学",创造科学方法的《红楼梦》研究!
  十,三,二七,初稿
  十,十一,十二,改定稿
  附记
  初稿曾附录《寄蜗残赘》一则:
  《红楼梦》一书,始于乾隆年间。……相传其书出汉军曹雪芹之手,嘉庆年问,逆犯曹纶即其孙也。灭族之祸,实基于此。
  这活如果确实,自然是一段很重要的材料,因此我就去查这一桩案子的事实。
  嘉庆十八年癸酉(一八一三),天理教的信徒林清等勾通宫里的小太监,约定于九月十五日起事,乘嘉庆帝不在京城的时候,攻入禁城,占据皇宫。但他们的区区两百个乌合之众,如何能干这种大事?所以他们全失败了,林清被捕,后来被磔死。
  林清的同党之中,有一个独石口都司曹纶和他的儿子曹福昌都是很重要的同谋犯,那年十月己未的上谕说:
  前因正黄旗汉军兵丁曹幅昌从习邪教,与知逆谋。……兹据讯明,曹福昌之父曹纶听从林清入教,经刘四等告知逆谋,允为收众接应。曹纶身为都司,以四品职官习教从逆,实属猪狗不如,罪大恶极!……那年十一月中,曹纶等都被磔死。
  清礼亲王昭(木连)是当日在紫禁城里的一个人,他的《啸亭杂录》卷六记此事有一段说:
  有汉军独石口都司曹纶者,侍郎曹瑛后也,(瑛字一本或作寅。)家素贫,尝得林清资助,遂入贼党。适之任所,乃命其子曹福昌勾结不轨之徒,许为城中内应。……曹福昌临刑时,告刽子手曰:"我是可交之人,至死不卖友以求生也!
  《寄蜗残赘》说曹纶是曹雪芹之孙,不知是否根据《啸亭杂录》说的。我当初已疑心此曹瑛不是曹寅,况且官书明说曹瑛是正黄旗汉军,与曹寅不同旗。前天承陈筱庄先生(宝泉)借我一部《靖逆记》(兰(上竹下移)外史纂,嘉庆庚辰刻),此书记林清之变很详细。其第六卷有《曹纶传》,记他家世系如下:
  曹纶,汉军正黄旗人。曾祖金铎,官骁骑校;伯祖瑛,历官工部侍郎;祖(王咸),云南顺宁府知府;父廷奎,贵州安顺府同知。……廷奎三子,长绅,早卒;次维,武备院工匠,次纶,充整仪卫,擢治仪正,兼公中佐领,升独石口都司。   此可证《寄蜗残赘》之说完全是无稽之谈。
  跋《红楼梦考证》
  胡适 著
  一
  我在《红楼梦考证》的改定稿(《胡适文存》卷三,页一八 五-二四九)里,曾根据于《雪桥诗话》、《八旗文经》、《熙朝雅颂集》三部书,考出下列的几件事:
  (1)曹雪芹名沾,不是曹寅的儿子,是曹寅的孙子。(页 二一二)(2)曹雪芹后来很贫穷,穷的很不像样了。
  (3)他是一个会作诗又会绘画的人。
  (4)他在那贫穷的境遇里,纵酒狂歌,自己排遣那牢骚的心境。(以上页二一五-六)(5)从曹雪芹和他的朋友敦诚弟兄的关系上看来,我说 “我们可以断定曹雪芹死于乾隆三十年左右(约一七六五)”。 又说“我们可以猜想雪芹……大约生于康熙未叶(约一七一五──一七二零);当他死时,约五十岁左右”。
  我那时在各处搜求敦诚的《四松堂集》,因为我知道《四松堂 集》里一定有关于曹雪芹的材料。我虽然承认杨钟羲先生(《雪 桥诗话》)确是根据《四松堂集》的,但我总觉得《雪桥诗话》是“转手的证据”,不是“原手的证据”。不料上海北京两处大索的结果,竟使我大失望。到了今年,我对于《四松堂集》,已是绝望了。 有一天,一家书店的夥计跑来说:“《四松堂诗集》找着了!”我非常高兴,但是打开书来一看,原来是一部《四松草堂诗集》,不是《四松堂集》。又一天,陈肖庄先生告诉我说,他在一家书店里看见一部《四松堂集》。我说,“恐怕又是四松草堂罢?”陈先生回去一看,果然又错了。
  今年四月十九日,我从大学回家,看见门房里桌子上摆着一部退了色的蓝布套的书,一张斑剥的旧书笺上题着“四松堂集”四个字!我己几乎不信我的眼力了,连忙拿来打开一看,原来真是一部《四松堂集》的写本!这部写本确是天地间唯一的孤本。因为这是当日付刻的底本,上有付刻时的校改,删削的记号。最重要的是这本子里有许多不曾收入刻本的诗文,凡是已刻的,题上都印有一个“刻”字的戳子。刻本未收的,题上都帖着一块小红笺。题下注的甲子,都被编书的人用白纸块帖去,也都是不曾刻的。--我这时候的高兴,比我前年寻着吴敬梓的《文木山房集》时的高兴,还要加好几倍了!
  卷首有永(上奎下心)(也是清宗室里的诗人,有《神清室诗稿》)、刘大观、纪昀的序,有敦诚的哥哥敦敏作的小传。全书六册,计诗两册,文两册,《鹪鹩庵笔(上鹿下主)》两册。《雪桥诗话》、《八旗文经》、《熙朝雅颂集》所采的诗文都是从这里面选出来的。我在《考证》里引的那首“寄怀曹雪芹”,原文题下注一“沾”字,又“扬州旧梦久已绝”一句,原本绝字作觉,下帖一笺条,注云:“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雪桥诗话》说曹雪芹名沾,为楝亭通政孙,即是根据于这两条注的。又此诗中“蓟门落日松亭尊”一句,尊字原本作樽,下注云:“时余在喜峰口。”按敦敏作的小传,乾隆二十二年丁丑(一七五七),敦诚在喜峰口。此诗是丁丑年作的。又《考证》引的“佩刀质酒歌”虽无年月,但其下第二首题下注“癸未”,大概此诗是乾隆二十六年壬午作的。这两首之外,还有两首未刻的诗:
  (1)赐曹芹圃(注)即雪芹。
  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 衡门僻巷愁今雨,废馆颓楼梦旧家。 司业青钱留客醉,步兵白眼向人斜。 阿谁买与猪肝食,日望西山餐暮霞。
  这诗使我们知道曹雪芹又号芹圃。前三句写家贫的状况,第四句写盛衰之感。(此诗作于乾隆二十六年辛巳。)(2)挽曹雪芹,(注)甲申四十年华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谁铭? 孤儿渺漠魂应逐,新妇飘零目岂瞑? 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怜。 故人惟有青山泪,絮酒生刍上旧炯。
  (注: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适按,此二句又见于《鹪鹩庵笔(上鹿下主)》,杨钟羲先生从《笔(上鹿下主)》里引入《诗话》;杨先生也不曾见此诗全文。“炯”之“火”换成“土”)。     这首诗给我们四个重要之点:
  (1)曹雪芹死在乾隆二十九年甲申(一七六si)。我在《考证》说他死在乾隆三十年左右,只差了一年。
  (2)曹雪芹死时只有“四十年华”。这自然是个整数,不限定整四十岁。但我们可以断定他的年纪不能在四十五岁以上。假定他死时年四十五岁,他的生时当康熙五十八年(一七一九)。《考证》里的猜测还不算大错。
  关于这一点,我们应该声明一句。曹寅死于康熙五十一年(一七一三),下距乾隆甲申,凡五十一年。雪芹必不及见曹寅了。敦诚“寄怀曹雪芹”的诗注说“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有一点小误。雪芹曾随他的父亲曹(兆页)在江宁织造任上。曹(兆页)做织造,是康熙五十四年到雍正六年(一七一五-二八);雪芹随在任上大约有十年(一七一九-二八)。曹家三代四个织造,只有曹寅最着名。敦诚晚年编集,添入这一条小注,那时距曹寅死时已七十多年了,故敦诚与袁枚有同样的错误。
  (3)曹雪芹的儿子先死了,雪芹感伤成病,不久也死了。据此,雪芹死后,似乎没有后人。
  (4)曹雪芹死后,还有一个。“飘零”的“新妇”。这是薛宝钗呢,还是史湘云呢?那就不容易猜想了。
  《四松堂集》里的重要材料,只是这些。此外还有一些材料,但都不重要。我们从敦敏作的小传里,又可以知道敦诚生于雍正 甲寅(一七三四),死于乾隆戊申(一七九一),也可以修正我的考证里的推测。
  我在四月十九日得着这部《四松堂集》的稿本。隔了两天,蔡孑民先生又送来一部《四松堂集》的刻本,是他托人向晚晴(上竹下移)诗 社里借来的。刻本共五卷:
  卷一,诗一百三十七首。
  卷二,诗一百四十四首。
  卷三,文三十四篇。
  卷四,文十九篇。
  卷五,《鹪鹩庵笔(上鹿下主)》八十一则。
  果然凡底本里题上没有“刻”字的,都没有收入刻本里去。这更可以证明我的底本格外可贵了。蔡先生对于此书的热心,是我很感谢的。最有趣的是蔡先生借得刻本之日,差不多正是我得着底本之日。我寻此书近一年多了,忽然三日之内两个本子一齐到我手里!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了。
  十一,五,三。 二
  --答蔡孑民先生的商榷
  蔡孑民先生的《石头记索隐第六版自序》是对于我的《红楼梦考证》的一篇“商榷”。他说:
  知其(红楼梦)所寄托之人物,可用三法推求:一,品性相类者。二,轶事有征者。三,姓名相关者。于是以湘云豪放而推为其年,以惜春之冷僻而推为荪友:用第一法也。以宝玉逢魔魇而推为允(衤乃),以凤姐哭向金陵而推为余国柱:用第二法也。以探春之名与探花有关而推为健庵,以宝琴之名与孙子学琴于师襄之故事有关而推为辟疆:用第三法也。然每举一人,率兼用三法或两法,有可推证,始质言之。其他如元春之疑为徐元文,宝蝉之疑为翁宝林,则以近于孤证,始不列入。自以为审慎之至,与随意附会者不同。近读胡适之先生《红楼梦考证》,列拙着于“附会的红学”之中,谓之“走错了道路”,谓之“大笨伯”,“笨谜”;谓之“很牵强的附会”;我实不敢承认。
  关于这一段“方法论”,我只希望指出蔡先生的方法是不适用于《红楼梦》的。有几种小说是可以采用蔡先生的方法的。最明显的是《孽海花》。这本是写时事的书,故书中的人物都可用蔡先生的方法去推求:陈千秋即是田千秋,孙汶即是孙文,庄寿香即是张香涛,祝宝廷即是宝竹坡,潘八瀛即是潘伯寅,姜表字剑云即是江标字剑霞,成煜字伯怡即是盛昱字伯熙。其次,如《儒林外史》,也有可以用蔡先生的方法去推求的。如马纯上之为冯粹中,庄绍光之为程绵庄,大概已无可疑。但这部书里的人物,很有不容易猜的;如向鼎,我曾猜是商盘,但我读完《质园诗集》三十二卷,不曾寻着一毫证据,只好把这个好谜牺牲了。又如杜少卿之为吴敬梓,姓名上全无关系;直到我寻着了《文木山房集》,我才敢相信。此外,金和跋中举出的人,至多不过可供参考,不可过于信任。(如金和说吴敬梓诗集未刻,而我竟寻着乾隆初年的刻本。)《儒林外史》本是写实在人物的书,我们尚且不容易考定书中人物,这就可见蔡先生的方法的适用是很有限的了。大多数的小说是决不可适用这个方法的。历史的小说如《三国志》,传奇的小说如《水浒传》,游戏的小说如《西游记》,都是不能用蔡先生的方法来推求书中人物的。《红楼梦》所以不能适用蔡先生的方法,顾颉刚先生曾举出两个重要理由:
  (1)别种小说的影射人物,只是换了他姓名,男还是男,女还是女,所做的职业还是本人的职业。何以一到《红楼梦》就会男变为女,官僚和文人都会变成宅眷?
  (2)别种小说的影射事情,总是保存他们原来的关系。何以一到《红楼梦》,无关系的就会发生关系了?例如蔡先生考定宝玉为允(衤乃),黛玉为朱竹(土宅),薛宝钗为高士奇,试问允(衤乃)和朱竹(土宅)有何恋爱的关系?朱竹(土宅)与高士奇有何吃醋的关系?
  顾先生这话说的最明白,不用我来引申了。蔡先生曾说,“然而安徽第一大文豪(指吴敬梓)且用之,安见汉军第一大文豪必不出此乎?”这个比例(类推)也不适用,正因为《红楼梦》与《儒林外史》不是同一类的书。用“品性,轶事,姓名”三项来推求《红楼梦》里的人物,就像用这个方法来推求《金瓶梅》里西门庆的一妻五妾影射何人:结果必是一种很牵强的附会。
  我对于蔡先生这篇文章,最不敢赞同的是他的第二节。这一节的大旨是:
  惟吾人与文学书,最密切之接触,本不在作者之生平,而在其著作。著作之内容,即胡先生所谓“情节”者,决非无考证之价值。
  蔡先生的意思好像颇轻视那关于“作者之生平”的考证。无论如何,他的意思好像是说,我们可以不管“作者之生平”,而考证“著作之内容”。这是大错的。蔡先生引《托尔斯泰传》中说的“凡其著作无不含自传之性质;各书之主人翁……皆其一己之化身;各书中所叙他人之事,莫不与其己身有直接之关系。”试问作此传的人若不知“作者之生平”,如何能这样考证各书的“情节”呢?蔡先生又引各家关于Faust的猜想,试问他们若不知道Goetne的“生平”,如何能猜想第一部之Gretchen为谁呢?
  我以为作者的生平与时代是考证“著作之内容”的第一步下手工夫。即如《儿女英雄传》一书,用年羹尧的事做背景,又假造了一篇雍正年间的序,一篇乾隆年间的序,我们幸亏知道著者文康是咸丰同治年间人,不然,书中提及《红楼梦》的故事,又提及《品花宝鉴》(道光中作的)里的徐度香与袁宝珠,岂不都成了灵异的预言了吗?即如旧说《儒林外史》里的匡超人即是汪中,现在我们知道吴敬梓死于乾隆十九年,而汪中生于乾隆九年,我们便可以断定匡超人决不是汪中了。又旧说《儒林外史》里的牛布衣即是朱草衣,现在我们知道朱草衣死在乾隆二十一二年,那时吴敬梓已死了二三年了,而《儒林外史》第二十回已叙述牛布衣之死,可见牛布衣大概另是一人了。
  因此,我说,要推倒“附会的红学”,我们必须搜求那些可以考定《红楼梦》的著者、时代、版本等等的材料。向来《红楼梦》一书所以容易被人穿凿附会,正因为向来的人都忽略了“作者之生平”一个大问题。因为不知道曹家有那样富贵繁华的环境,故人都疑心贾家是指帝室的家庭,至少也是指明珠一类的宰相之家。因为不深信曹家是八旗的世家,故有人疑心此书是指斥满洲人的。因为不知道曹家盛衰的历史,故人都不信此书为曹雪芹把真事隐去的自叙传。现在曹雪芹的历史和曹家的历史既然有点明白了,我很盼望读《红楼梦》的人都能平心静气的把向来的成见暂时丢开,大家揩揩眼镜来评判我们的证据是否可靠,我们对于证据的解释是否不错,这样的批评,是我所极欢迎的。我曾说过:
  我在这篇文章里,处处想撇开一切先人的成见;处处存一个搜求证据的目的;处处尊重证据,让证据做向导,引我到相当的结论上去。
  此间所谓”证据”,单指那些可以考定作者、时代、版本等等的证据;并不是那些“红学家”随便引来穿凿附会的证据。若离开了作者、时代、版本等项,那么,引《东华录》与引《红礁画桨录》是同样的“不相干”;引许三礼、郭(王秀)与引冒辟疆、王渔洋是同样的“不相干”。若离开了“作者之生平”而别求“性情相近,轶事有征,姓名相关”的证据,那么,古往今来无数万有名的人,那一个不可以化男成女搬进大观园里去?又何止朱竹(土宅)、徐健庵、高士奇、汤斌等几个人呢?况且板儿既可以说是廿四史,青儿既可以说是吃的韭菜,那么,我们又何妨索性说《红楼梦》是一部《草木春秋》或《群芳谱》呢?
  亚里士多德在他的《尼可马铿伦理学》里(部甲,四,一零九九a)曾说:
  讨论这个学说(指柏拉图的“名象论”)使我们感觉一种不愉快,因为主张这个学说的人是我们的朋友。但我们既是爱智慧的人,为维持真理起见,就是不得已把我们自己的主张推翻了,也是应该的。朋友和真理既然都是我们心爱的东西,我们就不得不爱真理过于爱朋友了。
  我把这个态度期望一切人,尤其期望我所最敬爱的蔡先生。
  林黛玉之致死
  黛玉的所以致死,并不是像高鹗所写的那样。致黛玉以死的主凶,是元春、贾政、王夫人、赵姨娘,却不是凤姐、贾母。其间曲折经过,种种关系,还能从前八十回的线路和暗示推知一个梗概。今试作一点解说。头绪较繁,分段而叙:
  一、元春本来就不喜欢黛玉。这在她赏赐东西时对钗、黛有厚薄分别,大家早已看出。其实曹雪芹对此先有暗示:在“省亲”回中,由于元春的关系,两次都把“绿玉”字样废除不得使用,一是“红香绿玉”改成“怡红快绿”,一是“绿玉春犹卷”改成“绿蜡……”。宝钗明说:“他因不喜‘红香绿玉’四字,改成了‘怡红快绿’;你会子偏用‘绿玉’,岂不是有意和他争驰了?”此笔最为要紧。
  一、但仅仅因此,感情善恶,还不能决定婚姻大事,因为“师出无名”,要想毁黛玉,必须有“名正言须”的罪名。这个,元春尚无法自定,必另有提供“罪状”之人。
  一、为了宝玉的婚事而可以入宫正式向元春提供重大意见的人,只有贾政、王夫人。贾政自己也并不能定出黛玉的罪名,因为他不真正了解。“真正了解”的,还是一位女眷,而且是能向贾政耳边枕畔灌注谗言的人。这就是赵姨娘。如第七十三回写赵姨娘的小店环小鹊跑来向宝玉报说:“我来告诉你一个信儿,方才我们奶奶这般如此在老爷前说了。你仔细明儿老爷问你话。”此等处最堪注目。
  一、赵姨娘处心积虑,要害宝玉,这大家早都明白,不用赘述。她害宝玉的手法,就是不时向贾政耳边进谗讲坏话。坏话的主题并不只是“不读书”“爱顽”的条款,而是另有大题目:即说宝、黛二人有“不才之事”----这是最能触怒封建家长、使贾政深恶宝玉的关键问题。正如龚人向王夫人所言:“二爷也大了,若要叫人说出一个不好字来,……二爷一生的声名品行岂不完了?二则太太也难见老爷。”这就是所谓大题目,所以王夫人竟如“雷轰电掣”。
  一、宝、黛二人的形迹亲密,并不避人,可说是公开的事实,贾母、凤姐的话言,早都明白表示承认默许。---所避忌的,只有赵姨娘。证据十分显明:第五十二回,宝、黛正待谈心,“一语未了,史见赵姨娘走了进来瞧黛玉”,黛玉忙的一阵周旋招待,“一面又使眼色与宝玉。宝玉会意,便走了出来。”素日情势,不问可知。
  一、此种参证还有可寻。第十九回黛玉见宝玉脸上有“钮扣”大的一点“血渍”,便说:“你又干这些事了!……便是舅舅看不见,别人看见了又当奇事新鲜话儿去学舌讨好儿,吹到舅舅耳朵里,又大家不干净、惹气!”这就是明白指的赵姨娘。“大家不干净”一语最为重要。可见黛玉为了自身与宝玉的关系,深畏于赵姨娘的诬谗陷害。
  一、又如第四十五回黛玉与宝钗谈论,说:“你看这里这些人因见老太太多疼了宝玉和凤丫头两个,他们尚虎视眈眈,背地里言三语四的,何况于我!……他们已经多嫌着我了,如今我还不知进退,何苦叫他们咒我!”话更明显。
  一、不宁唯是,就是宝玉那次贾政毒打,明里是因为蒋玉菡、金钏之事,实则也还是包含着宝、黛的一重分案。何以言此?只要看一看毒打之后,宝、黛二人的表示和神情,便洞若观火了----黛玉“心中虽有万句言词,只是不能说得半句,半日,方抽抽噎噎的说道:‘你从此可都改了罢!’宝玉听说,便长叹一声道:‘你放心。别说这样话。就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况已是活来了。’”我们宜细心体会作者的用笔,如果以为这是黛玉特意探询宝玉对蒋玉菡、金钏等人的态度,而宝玉也有必要向黛玉作出甘为菡、钏而死的“保证”,那就是未得作者笔法真意---黛之问,玉之答,都分明是在这样强大压力下为自己的大事而重表决心态度。这足见此一场绝大风波,骨子里还是由于黛玉;菡、钏等等不过引线与陪衬而已。----我们于此也才明白:为何毒打之后,却紧接就特写宝玉送帕、黛玉题诗的那一情景?这些笔墨,最是曹雪芹惨澹经营之处。宝玉被打后,又紧接即写恶化人向王夫人进言,特别说到“林姑娘宝姑娘”,亦最明显----林为主,宝是陪话而已。
  一、如果另换头绪来讲,元春也处处是与宝玉的婚事直接牵连的关键人物。书中写及的,一就是“省亲”时元春要再演两出戏,结果演的是相约、相骂。一就是清虚观打醮一回及其随后的重要情节。
  至于凤姐。她虽然罪恶深重,但在这方面的重要关节上,她是和宝玉一面的,而绝非敌对。她在宝、黛之间,是个出力人物,从黛玉一入府,直到后来言谈行动,排难解纷,都是维护宝、黛的,前八十回所写,班班可见。而高鹗却把凤姐来作替罪羊。
  而对于贾母来说,她对宝、黛二人的婚事,不但自己早已拿定,而且满府上下尽人皆右,可说是“公开的秘密”一般。在宝玉婚事上主要写的是贾母和王夫人的暗斗。贾母想定下自己的外孙女,但又不愿由自己提出,而希望王人人首先提出,自己一点头就非常好了。王夫人想定了自己的外甥女,但知道老太太想定黛玉,如果由老太太提出黛玉,自己当然要须从。既然老太太不提,也就不甘心由自己提出去符合老太太。于是双方遇有机会就制造符合自己目的之舆论。这是非常深刻的妹妹家庭主妇们的思想状态和暗斗的方式。别的小说中未见过这种深入的刻划。
  明白了这些道理,那么可以看出高鹗的续书,对这一系列的大关键大节目,整个篡改了原作者的意思。鲁迅先生评价红楼梦的续书,以“不背于原书伏线”为论析的标准。我们对待高续,用什么标准去衡量?没有别的,只能依照鲁迅先生给我们指出的,以原书伏线为定,亦即要看续书者的思想是否与原作者一致。
  八十回之后的宝钗
  宝玉“奉旨”无奈,娶了他并无感情的薛宝钗,略如前文所论。然则在曹雪芹的原书中,他又是如何落笔以写宝钗的文字呢?可概括成一句话:玉、钗婚后,却仍然保持着原来的旧关系。
  旧关系,是怎么样呢?那就是厮抬厮敬,而并不相亲相爱。
  有人说:“黛玉死后,宝钗在某种程度上填补了宝玉感情上的一段空缺。”又说:“宝玉、宝钗之婚事,宝玉是十分情愿的。”并根据第二十回的一条脂批而论定:“此批充分说明二人婚后感情美满,谈心话旧,多少婚前无机会表达的话,现在都可一一倾吐。”“在黛玉死后,宝玉、宝钗之结合,也变成十分自然之事,并无丝毫勉强。所以二人婚后,还有相当长的文字描写二人谈心,情话缠绵。”---是这样子吗?
  这种合二为一论,我期期不敢苟同。谈心话旧,可以说是对的,但并不会是“情话缠绵”。那条脂批是庚辰本、戚本的批,文云:妙极。凡宝玉、宝钗正闲相遇时,非黛玉来即湘云来,是恐曳漏(戚本用漏泄)文章之精华也。若不如此,宝玉久坐忘情,必被宝钗见弃,杜绝后文其成夫妇时可谈旧之情,有何趣味哉!这批很重要,就连二人有“成其夫妇”的后文,也还得以此批为正面的明文确证。但是,他二人所“成”的,是怎样的“夫妇”呢?这事恐怕并非是同一般想象的那样简单。本文主要想说明的即在此点。
  照我看来,他们成其夫妇了,又未成其夫妇。这是怎么句话呢?就是说,他们“拜了花堂,入了洞房”,履行了家长给安排下的喜事礼仪---仅仅如此。他们实际上还是姨姊弟。这怎么讲呢?请看宝钗的那首为贾政悲叹不祥的诗谜:
  朝罢谁携两袖烟?琴边衾里总无缘。
  晓筹不用鸡人报,五夜无烦侍女添。
  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
  光阴荏苒须当惜,风雨阴晴任变迁。
  读者都知道,在曹雪芹笔下,常常是一笔两用甚至数用,诗词雅谜,都是暗对本人的情事命运而设言的琴瑟、衾枕,皆喻夫妻之义----但是“总无缘”!这话可怎么解?在全书中,暗示是很多的,例如提诸人的名字多出唐诗,对宝钗一名出处,特举李商隐的“宝钗无日不生尘”,皆是。且说一说,这都是怎么回事情?
  我们不妨来推测一下,其经过大概应是这样:到曹雪芹写至八十回后,玉、钗二人确已“成婚”,二人的“旧话”,也可能就在“洞房花烛夜”开始。他们谈什么呢?宝玉必然首先要向宝钗推心置腹,开诚布公,诉说自己平生对黛玉的情分,誓若山河,死生不渝,如今奉旨,无法违背,但我如何忍与你为婚,怎么对得住亡者黛玉?若毁弃誓盟,我实为不义。宝钗对于宝玉的一切,可说彻底了解,早已看透了他的心思,他的这一着,大约也料得着,要想再笼络宝玉,不是容易的事,所以只好决断地回答说:你愿为林妹妹守约,我也不能只图自身有靠,陷你二人于不义,那样我固落于嫌疑,咱们纵为夫妇,亦无意味;我亦无法勉强你。如今我情愿以名义夫妻自处,同室异居,各保清洁,使你有以对亡者的情分。这是我们各为自己的心,外人知道不知道,明白不明白,可以不用去管。宝玉不想宝钗竟能如此,深为她的这种决断和谅解精神所震动,对宝钗在这一点上异常地感激和敬重,认为这是成全了他的品格,遂了他的心愿,把她当作高人相待。这就是为什么红梦十二曲中终身误里写出----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前八十回中,其实也暗示得明白:宝玉对宝钗一向只有敬重,而绝无轻薄狎昵之心。即如写到因见宝钗膀臂,不无羡爱之意,但是随即写清:只因生在了她的身上,今生无分了。何等明白。再如“梦兆”一回,宝玉睡中不知宝钗曾在身帝刺绣,醒后得知,他赶快说了一句话,不是别的,就是:不该!我怎么睡着了,亵渎了他。这种地方,不但说明了宝玉对宝钗素来的态度,也预示了日后“成其夫妇”时的实际关系。明白了这层要义,就不会再认为将来玉、钗之间还会有什么“情话缠绵”。
  敬重而不亵昵,是二人关系的基本特点。但是这是否即等于“感情美满”呢?却又不尽然。八十回前,有一段写及宝玉以杨妃比宝钗,宝钗大怒,反唇相稽,词色俱厉,锐不可当,给了宝玉一个大“下不来台”,以致“黛玉”说今日你也遇见厉害的了。试看之种情形,和宝、黛之间的那种实因情重而引起的角口呕气,全然不是同一性质。美满二字,未可轻下。
  史湘云的后来及其它
  黛、钗、湘是关系到宝玉结局的主要三个少女,曹雪芹在八十回后如何写她们?长期以来,我们的头脑往往为高鹗续书的框框所束缚,认为就“应该”是那样子,再不肯去想想这里存在的一连串的问题。就中黛玉的问题还比较易见。宝钗便不那么容易推考想象。但最成为问题的是湘云的问题。研究者对此的意见纷歧也最大。就是想试谈一谈,也最难措手。虽然如此,到底也该试作一些推考。推考不一定都对,但研究问题在“卡”住了的时候,有人能提个端倪,作点引绪,往往还是颇有需要的。因为可以由不尽对的引到接近对的,总比全是空白好。
  推考湘云时,其情况与推考黛、钗不同。最困难的是线索太少,我们简直“抓”不住什么可资寻绎的凭借。但有一点又很明白:在前八十回如此重笔特写的一个典型人物,绝不会是像高鹗所写那样,全无呼应,数语“带过”,就算“归结”了她。她在后半部的事故和地位显然极关重要。
  前八十回写湘云时,有几个特点,最宜首先注意。
  一是写她首次出场时,一点也不同于钗、黛各有一段怎样入府的特写,而是家人忽报:“史大姑娘来了。”彼时宝玉正在宝钗处玩耍。----这已是迟至第二十回了!
  一是湘云来后,立即引起宝、黛的角口,甚至由此引出听曲文,悟禅机----“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一直注射到“悬崖撒手”等情节。
  一是她来后并立即引起龚人的不痛快,马上对宝玉进行“箴”规。----其事可说又直注射到抄检大观园。
  一是与元春有关、与议婚相联系的两次大事,“归省”与“打醮”,湘云俱不出场;“盛”事一过,却立即出现:“人报史大姑娘来了”,两次如出一辙。而第二次端午节出场后,立即写湘云人“相中”了,向她道喜,并立即写“论阴阳”“拾麒麟”一大段特写。
  一是重要诗社,如菊花诗,柳絮词,虽在大观园中,反而都是由湘云引起或作东道主。即雅谜、酒令亦如此。尤其令人注目的是,中秋深夜联吟那一临近前半部收尾的最后聚会的重要场面,却是众人都已散云,睡了,只有她与黛玉(妙玉稀有地出面加入)来收场。
  一是割腥啖膻,是以她和宝玉为主角。(黛玉于此戏言:“哪里找这一群花子去!”亦非泛语,即预示宝、湘后来沦为乞丐。)我们只要看一看上列线路,就不能毫无感受,而认为作者那样有意安排、着重抒写的一个重要形象,会在八十回后全失作用与色彩----连面也不再露,只是听说嫁的男人病了,又难望好,贾母临死亦不能来,就此为了。----这像吗?
  如果读者也和我一样,感觉确是有点不像,那就应该来就她的后半部情节作作推测。一般意见,以为脂批中关系到湘云后来的,有那么一条。就是第三十一回的后总评: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研究者于是认为,这就是湘云后来嫁了贵公子卫若兰的证据。而且认为:这个为宝玉所得的麒麟,后来到了若兰腰间,恰好“茜香罗”事件一样,暗示它起了作用,引线牵丝。有的设想得更细致些,以为贾珍设了射圃,宝玉是参加习练人之一,后来遇见若兰被邀比射,宝玉把麒麟赌赛,输与了若兰云。这样设想,未尝不见心思。但我还是期期不敢苟同。何以言?假使那样的话,则曹雪芹费了偌大的力气,绕了如彼其大的一个圈子,目的仅仅是为说明湘云嫁与卫若兰----曹雪芹岂不成了一个大笨伯?况且这究竟又有何意味、有何意义可言?曹雪芹的意匠笔法,确是出奇地细密和巧妙,但他何尝令人略有弄巧成拙、故意绕圈子、费无谓笔墨之感?所以我不相信就是这么简单而又浮浅的一回事情。他也不会去写“茜香罗”的雷同文字。
  脂批提出了若兰,湘云和他他发生了一定关系,应不会错。但是还该注意,宝玉最初所以留意那只“雄”麒麟,却是由于从宝钗口中表示了“史大妹妹有这么一个”。而且,又是由黛玉心中想到----“近日宝玉弄来的外传野史,多半才子佳人,都由小巧玩物上撮合,或有鸳鸯,或有凤凰,或玉环金佩,或鲛帕鸾绦,皆由小玩物而遂终身。今忽见宝玉亦有麒麟,便恐因此生隙,同史湘云也做出那风流佳事来。……”我们都深知,曹雪芹的用笔,总无闲文淡话,都各有作用。这如此也只是为说明“嫁了若兰”的问题,他岂肯在此硬安上这样的特笔?还应该注意的是,宝玉对麒麟,珍同性命,且看他的话是怎么说的:“倒是丢了印平常。若丢了这个,我就该死了!(此际龚人说“大姑娘,听见儿你大喜了!”史湘云红了脸,吃茶不答。)”这种种笔致,总非无缘无故,等闲泛没。----这个和什么汗巾子、茜香罗,哪里有半点相似意味?如果只是与卫若兰有关的一件东西,宝玉何必那样性命以之?
  其实,宝玉、湘云一问一答,丢印丢麟的对话,同时又是“伏线千里”。宝玉的麒麟如何得到若兰腰间?他绝对不会以此物来作赌押品去游戏和冒险。在园子里的“小丢”,是假丢;是为他后来真丢作引线,他到底是真丢了这件珍藏秘龚的佩器,而为卫若兰无意中拣到,也并不知是谁之物。
  按下麒麟不表。可以再说说湘云一面。八十回后,先是王夫人下令宝玉搬出园外,盛会解体,园中人物,风流云散,大观园先成了荒凉凄寂之地。随即贾家事败。正如第四回门子讲“护官符”时所说:贾、史、薛、王四大家族是荣枯成败,息息相关的,史家同样陷入败局。被抄家籍产的同时,人口女子,例要入官,或配与贵家为奴,或发卖与人作婢。此时史湘云前者“不答”的那件道喜的婚事,早已生了变故,成为虚话,未婚少女,遂在被籍由官府处置发落之数内。后,湘云流落入卫若兰家。得冯紫英之力寻得宝玉,于是将湘云送到可以和宝玉相见之处,这时宝玉只身,经卫、冯好意撮合,将与湘云结为患难中的夫妻。
  红楼梦解
  《红楼梦》本来不叫“红楼梦”,只叫《石头记》。“红楼梦”,原只是小说第五回中的一套曲子的名称。当宝玉初会警幻时,警幻就告诉他说:“此离吾境不远,别无他物,仅有自采仙茗一盏,亲酿美酒一瓮,素练魔舞歌姬数人,新填‘红楼梦’仙曲十二支,试随吾一游否?”及至宝玉享用了“千红一窟”“万艳同杯”之后,十二个舞女乃上来请问演何词曲,警幻吩咐:“就将新制‘红楼梦’十二支演上来。”随后又命小环取了“红楼梦的原稿”来以便宝玉照词听曲。----这套曲子的第一支,就叫《红楼梦引子》,有云:“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因此,这回的回目就作:“开生面梦演《红楼梦》,立新场情传幻境情。”;又作:“游幻境指迷十二钗,饮仙醪曲演《红楼梦》”。这意思,十分清楚。
  《红楼梦》十二支曲,概括了十二钗的身世经历----这一点也十分明显,因此若把它移借为全书的一个总名,当然也还凑合,但是已将全书的广阔面大大地缩小了。但是不久就有人正式提出这个办法来:甲戌本第一回正文明言:“空空道人....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而同书卷首《凡例》第一条亦标为“红楼梦旨义”,说“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虽然如此,这条“旨义”末后也还是说:“至‘红楼梦’一回中,亦曾翻出金陵十二钗之簿籍....”仍旧把“红楼梦”用为那一回的专名,未离本义。
  俞平伯先生主张:“红楼梦”是“大名”,“石头记”是“小名”,“曹雪芹计划中的全书,从开头到结尾,每一个字都是‘红楼梦’。如开头有‘题诗’、‘缘起’或叫‘楔子’,结尾或者有‘馀文’、‘跋识’等等,都在这‘红楼梦’大名的范围以内。‘石头记’却不然。各本都有‘按那石上书云’一句,....自此以下‘当日地陷东南....’云云才是‘石头记’的文字。”“‘石头记’好比个小圈子,‘红楼梦’好比个大圈子,小圈包括在大圈之内....。”
  我们今天所能见到的曹雪芹著、脂砚斋评的小说旧钞本,毫无例外地都标名为《石头记》,直到近年在山西发发现的一部“甲辰菊月”梦觉主人序本,才把全书题作“红楼梦”。乾隆五十九年周春作《阅红楼梦随笔》,又说明在乾隆五十五年,他的朋友买到两部抄本,一部八十回,名叫《石头记》;一部百二十回,名叫《红楼梦》。可见彼时程刊“全”本尚未印行,已然先以抄本的形式流传了,而且正式采用“红楼梦”一名。自从程本出来,“红楼梦”三字遂全取“石头记”而代之。不过,解放后商务印书馆的重印本,仍用《石头记》一名,这在《红楼梦》版本史上是应该提起的。
  就“红楼梦”和“石头记”两名名字本身来说,那“意味”和“气味”上的分别也是很大的。前者,毕竟是“文绉绉”得多。作为专门要用“假语村言”来写的小说,取上这般一个文里文气的名字,细品起来,就越品越觉得不对头,因为它们并不“合套”;倒是“石头记”三个字,显得平实、谐调,和通俗小说的体例更能配合得好。当日脂砚斋和曹雪芹两人最后决定正式定名仍用“石头记”,完全有其道理和意义。
  既然如此,那么为何后来还是“红楼梦”一名占得上风、几乎取“石头记”而代之呢?这就要追溯此书最初出世时的流传情况并由此来看问题。鲁迅先生见得最是,他说:“明季以来,世目《三国》、《水浒》、《西游》、《金瓶梅》为‘四大奇书’,居说部上首,比乾隆中,《红楼梦》盛行,遂夺《三国》之席,而尤见称于文人。惟细民所嗜,则仍在《三国》、《水浒》。”这话对极了。《红楼梦》得以在细民之间流行,首要是靠曲艺的“段子活”的宣传、媒介的作用;那时细民的一切条件,想直接接触这部小说,还十分困难,所以实际上《石头记》初期确是“掌握”在一班文人的手里。而文人的习气,我们是不生疏的,他们就是重“雅”轻“俗”,以为“红楼梦”总比“石头记”要“雅”得多,于是取前者而舍后者,这是非常自然的事情。梦觉主人序本和程本之所以定名为"红楼梦"并由此而沿袭下来,没有别的,就是由于这一点原因而已。可惜他们是不能了解脂、芹二人的用意的。“红楼梦”三字作为书中一套散曲的名称,完全好,无可褒贬,而移作一部通俗小说的名字,就不那么值得赞美了。
  “石头记”,这名字还待讲解吗?---本身就说明了它的优点。“红楼梦”就不然,---这也证明了“文绉绉”的特点。
  “红楼梦”到底是什么意思呢?问题主要在“红楼”上,还是借重那位梦觉主人的话吧。他说:
  辞传闺秀而涉于幻者,故是书以“梦”名也。夫梦曰“红楼”,乃巨家大室儿女之情,事有真、不真耳。红楼富女,诗证香山;悟幻庄周,梦归蝴蝶:作是书者藉以命名,为之“红楼梦”焉。
  所以,“红楼”就是富家闺阁的意思。
  那么“红楼梦”这三个字,是曹雪芹自创新词呢?还是承袭旧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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