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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楼主] 发表于:2012-09-29 10:38
昌乐 刘文安

民俗纪事:儿时禁忌(刘文安)

  民俗纪事:儿时禁忌
  刘文安
  又快要过年了,按照当地风俗,应该做年前准备了。蒸了蒸鸡白菜,就开始炸鸡,切好鸡块后,剩下了鸡头、鸡爪子和鸡翅子,也就排不上用场了。我就用锅子烩了一盆子,自己享用。当我拿起鸡爪子啃的时候,猛然想起了儿时的禁忌。
  禁忌是什么,禁忌是古代人敬畏或迷信而采取的消极防范措施,也就是约定成俗的规矩,譬如这个鸡爪子,小孩子是绝对不能吃的。记得有一年去姐姐家,姐姐炖了只鸡,出锅后,两个小外甥,人马不大,毛巧不小,一人抢了一个鸡爪子,在那里大啃起来。可把我吓了一跳,心里想吃鸡爪子写字写不好的,怪不得大外甥写字那么潦草。我便慌忙阻止,小孩不听我这一套,还被姐姐白了一眼。我才醒悟过来,不由哑言失笑,还骂自个是个老顽固。其实鸡爪子对我们那一代人是绝对的食禁,单从吃上讲就很多,鸡头不能吃,都说吃了将来娶媳妇,那天会下雨,觉得是个晦气、不吉利,何苦来哉,坚决不吃。鸡血更不能沾,吃了满脸长雀子,那不是越长越丑吗,这最不乐意啦。还有什么“食不言,觉不语”,就是吃饭时不能说话,说多了晚上睡觉会说睡语的。那时候的孩子,大多埋头吃饭,很少有说笑的。冷不丁谁说上两句,也会被善意提醒,立马成了“哑巴”.
  小孩子清纯懵懂,听得认真,十分注意,也会在同伴中相互提起,相互告诫,大伙都信以为真,平常日看到个满脸张麻子的,就会私下里唧唧咕咕,说人家肯定是小时候吃鸡血吃的。嘎伙着去看新媳妇吧,如果那天下雨,准会认为新郎小时候吃过鸡头,凡此种种,总会衍生一些奇思怪想,不能释怀。所以平常日非常厌恶这些食物,联想开来,凡是60年代以前出生的人,可能小时候压根就没吃过鸡头、鸡爪子。要是吃过鸡血的,可能就会担惊受怕,当心将来长一脸麻子,雀子的,是个丑八怪。
  长大后才明白,这些食禁纯是无稽之谈,都是大人的私心眼。那时候生活不好,一年到头轻易见不着跟鸡毛。好歹是过年了,才杀只鸡。一只鸡充其量就是一个头两个鸡爪子,去了骨头才是肉,还不够大老爷们下酒的。再说这些东西也不带劲,皮包骨头,老筋发硬,也不便于嚼食。就是让小孩吃,也不知牙口长齐没长齐,啃也啃不出个好啃来,简直是个糟蹋,真不如让给大人吃。大人烫上一壶酒,有滋有味地咪咂,说不定一根鸡爪子,咪咂大半天呢。岂不知,鸡爪子富含胶原蛋白,营养十分丰富。小孩子受哄,也就听之由之,毫无半点怨言,真的叫他啃,他还真撅着小嘴不乐意呢,其实食禁并不是很多,却是根深蒂固。
  说起儿时禁忌,真是五花八门,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吐人长癣,长到满脸”,意思是说不能朝人家的脸吐唾沫,在民间禁忌里,对人吐唾沫是大逆不道,含着羞辱、蔑视的恶毒。孩子们爱打打闹闹的,也许为不着什么事,就大打出手,滚在一处,扭作一团。占下风的就急了,常常吐唾沫解恨出气,这下可捅了马蜂窝了,在一边的见了就不乐意啦,不约而同地唱起来,“吐人长癣,长到满脸,长到脚丫,满脸开花”,看看,吓得那个吐唾沫的大气不敢出,低头耷拉角的,好像做了什么错事,一下子焉了。还有,倘若在玩耍中不小心是被人用腿漫了一下,这可不得了了,就会什么也不顾,站起来跳跳,一边跳一边喊“跳跳长长,你不长我长”,有模有样,急不可待,想起来十分有趣。
  再就是不要喊人家家长的名讳,为这个,在我的记忆里,常常是打架斗殴的导火索,记得有一次,和一个伙伴打起来了,他一看没占到便宜,就气得直喊我父亲的名字,我更不买账,被我一顿好揍,结果惊动了他家里人,找到我父亲告状。父亲问我,我就说活该他叫你的名字来,委屈的眼泪就掉下来了。父亲一听呵呵大笑,说是起个名字,就是让人家叫的。我听了也一直不服气,只要有喊我父亲名的,我总是不依不饶,从心理上是扞卫父亲的尊严,好像为荣誉而战。那时候直喊名讳,算是是骂人,一般是打架吃亏的,占下风的人惯用的伎俩。为这些皮毛小事,也经常告的老师那里,非得讨个公道不行。老师呢,也就不痛不痒地调解,顶厉害就是警告以后不要叫他爷的名了。那时候孩子最听老师的话,老师的话简直是圣旨,打的骂的都承认错误,和好如初。不过,为这样的事耿耿于怀的也大有人在,甚至产生敌意,很长时间不搭腔。
  孩子毕竟是孩子,幼稚、单纯,实在是可爱。恪守在着大人划定的禁忌圈里,不敢越雷池一步,这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教谕,直接影响了一生。让我最痛恨的禁忌就是“和女孩耍,烂脚丫子”,这简直是个魔咒。我们这些男孩子从小就不跟女孩子在一起,甭说在一块玩耍,平常日连话都不敢说。到了小学四年级,因为老师安排我和女生一张桌,我都转学了。到了新的学校,没几天,老师调桌,又安排我和女生一张桌,我就没办法啦,我们就用粉笔在桌子上划了一道杠,做分界线,要求对方绝对不能过线。有一次,怪我没注意胳膊肘子过了线,结果被那个女同桌砸了一捶,还被奚落了几句。虽是有言在先,可把我的鼻子气歪了,心知有错,只能敢怒不敢言。那时候是个夏天,同桌穿着很漂亮的的确良褂子,十分爱惜。叫你浪,我就偷偷地在“三八线”那儿涂上了钢笔墨水。天助我也,同桌的一个不留意,最终把蓝钢笔水粘在褂子上了。这次可我高兴死了,同桌却气的趴在桌子上哭了,好像哭了好长时候。爱怎么着怎么着,反正解了我的心头之恨,报了一捶之仇,高兴的我,心里在唱歌。后来遇见那个同桌,人家已经是漂亮的个大闺女了,路上遇见还没说到三句话,她就提起那件墨水的事,说的我怪不好意思的,成了惭愧。做梦也没想到,这个所谓“男女授受不亲”禁忌,影响如此深远,害得我都成了超龄未婚青年了,还不知情为何物,真是悲哉!
  至于“推空碾,变哑巴”、“穿反了鞋下雨”、“玩火尿床”、“不能打口哨”、“晚上不能照镜子、”吃耳屎变哑巴“,还有”换奶牙了,下牙扔掉屋顶,上牙扔到阳沟里“,……,凡此种种儿时禁忌,不再一一赘述。 我是68年生人,算是个六零后,历经了时代的变幻,有着人民公社运动,大集体生活的洗礼,也感受过改革开放初期、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迷茫,有过端过铁饭碗的荣光,也有下过岗失业的心酸。时光如流,岁月不居,转眼已入不惑之年,走过波澜壮阔的人生经历,沉淀于心的是传统的烙印、本分的痕迹,还算得上安守本分的一代人,苦思冥想这份品行,更多的是受到了儿时禁忌的熏染和训诫,想起这些,真是宽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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