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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21-07-14 21:07
鄌郚总编

郭建华丨从《胭脂坟》到《秋水落霞》

  从《胭脂坟》到《秋水落霞》
  郭建华
  1983年至1986年,是我的创作、甚至人生中一段动荡的日子。小说《姜守本进城》在《山东文学》1982年12月号发表,次年,《小说月报》第三期予以转载,产生了一些影响。1984年5月,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来昌乐录制由《姜守本进城》改编的电视剧《姜守本当家》,使《姜守本进城》的影响进一步扩大。因为这些影响,1985年1月,我被任命为昌乐县文化局副局长。同年7月,我被调入组建不久的潍坊电视台,任专题文艺部主任。折腾了一年多,发现电视台虽然被挤破门,却不是适合我从事文学创作的地方。于是一再请求,于1986年10月回到了昌乐,回到了原来的岗位。此时,家属已经“农转非”,举家搬进县城,工作和生活重新恢复平静。
  平静下来之后,我一边利用业余时间继续短篇小说的创作,一边尝试写一部长篇小说。
  在我们村子西北方向,距村子最远的一片庄稼地里,有一座孤零零的坟茔。它的周边没有其他坟茔相伴,更没有为坟茔遮阴挡雨的树木。清明时节,也不曾见坟头上添些新土,压一张“坟头纸”。长眠于斯的死者,姓字名谁,其后人属于哪村、哪姓,也是一个谜。人们称那座坟茔为“胭脂坟”。它所在的那块地,也被叫做“胭脂坟地”。至于它为什么被称作“胭脂坟”,有什么传奇故事,我打听过村子里多位长者,没有得到只言片语的答案。但我执着地认为,“胭脂坟”一定有不凡的来由,长眠于斯的男人或女人或一对男女,必然有一串传奇故事,或许是凄美的爱情故事,或许是戏子的逸闻轶事,也可能二者兼而有之。这是“胭脂”二字传达给我的缥缈的信息。因而,当我开始构思长篇小说的时候,“胭脂坟”就不期而至,触发了我的灵感,诱导我写一个凄美的乡村爱情故事,故事的名字就叫《胭脂坟》。这时候,小说的人物、故事、主题,都还是一片空白。
  在我的青少年时代,地方戏曲在家乡很是盛行,堪称庄户人精神文化生活的“主粮”。几乎每个村庄都有戏班子,逢春节总要搭台唱几天戏。剧种多为吕剧,家乡人称作“地瓜班”。吕剧发源于鲁西北。冬闲时节,吕剧艺人便结伴到我们家乡一带卖艺谋生,报酬不计较,地瓜管饱足矣。“地瓜班”之称由此而来。“地瓜班”不仅唱戏,而且教戏,于是吕剧便在我们家乡一带流传开来。吕剧表现的多是家长里短、儿女情长,最受女人们欢迎,被称作“拴老婆橛子”。个别村庄有京剧子弟班。庄户人把京剧称作“大戏”。无论是吕剧还是京剧,戏迷们的热情都极高。如果村子里没有戏班子,有人会跑到外村去搭班,白搭上一个冬天的工夫不说,还要托人求情,自己背着干粮,而所饰演的角色,不过跑跑龙套而已。
  艺人是最容易产生逸闻趣事、特别是风流韵事的群体。可以说,哪里有戏曲,哪里就有关于戏子的故事流传。在我们家乡,就广为流传着一个叫“颜福儿”的角儿的轶事。颜福儿是我们的邻县潍县人,说是角儿,其实并不是专业艺人,充其量不过是京剧票友。这是一位男旦,行当自然是青衣或花旦。在庄户人眼中,颜福儿身段、扮相、唱腔都无可挑剔,一举手、一投足、一开口、一个眼神,宛若仙女下凡,一登台便引来山呼海啸般的叫好声。颜福唯一的不足是个头不高,但他会用“跷功”。踩在脚下的木制“三寸金莲”,不仅弥补了先天的不足,且平添几多魅力。有人看颜福的戏,为的就是一睹“三寸金莲”的风采。颜福的粉丝成千上万,尤以大姑娘、小媳妇为众。人们甚至编出顺口溜:“颜福儿上了台,大姑娘跑掉鞋。颜福儿下了台,大姑娘敞开怀。别看你爹当保长,也得挨着来……”顺口溜虽然夸张,且欠雅,但流传甚广。
  “地瓜班”的故事和“颜福儿”的传奇,催生出小说人物“柳尚青”,艺名“牵牛花”,成为《胭脂坟》的男主人公。以流浪卖艺为生的吕剧艺人柳尚青,风流倜傥,以他俊美的扮相和甜润的唱腔,倾倒形形色色的观众,也招来五花八门的祸端,演义出曲折动人的故事。
  坊间曾流传一首《十字诀》:“一手小楷,两口二黄,三杯美酒,四季衣裳,五官端正,六国出洋,七钱二分(一枚“袁大头”的分量),八圈麻将,九九归一,十里洋场。”说的是当年上海滩白领阶层的生存状态和人生追求。
  还有一个民间传说:一个国民党地方武装的团长,是个草包。他率团到乡下“剿匪”,被林子里一声枪响吓倒,慌忙命属下搜“匪”。鸣枪者被捉获,原来是一个打鸟的乡民。草包团长即令将打鸟者就地活埋。土埋至胸部,打鸟者已面如土色,气息奄奄。草包团长下令:“停!他吓我个半死,我也吓他个半死,平局了。”
  《胭脂坟》中的反面人物马三爷,就脱胎于这一首《十字诀》、一个民间传说。马三爷花钱买来一个国民党地方武装团长的头衔,却连一声枪响都吓得哆嗦。他将《十字诀》改为“人生十强”,津津乐道:“一手好字,两口二黄,三杯美酒,四季衣裳,五官端正,六国文章,七钱二分,八圈麻将,九房姨太,十间洞房。”他娶了九房姨太,养着戏班子,吃喝玩乐,沉溺于酒色之中。
  另外一个反面人物,叫“大泡子”。大泡子是个兵痞,干过“局子”,混迹于马三爷的队伍中。大泡子的原型就在我们村。在我的记忆中,他是一个猥琐的干巴老头。他孑身一人,收养了一个亲戚的女孩子,相依为命。那女孩子十四五岁的时候,突然上吊而亡,死得不明不白。记得公安局还曾掘坟开棺验尸,后来就没了下文,至今仍是一个谜。他的许多传说,成为乡亲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笑料。他吹嘘,自己曾经给林彪当过警卫员,老婆穿着旗袍、烫着发,儿子在“北京山大”上学。他说,当年干“局子”的时候,骑着德国造的鹰轮自行车在铁轨上跑,双手大撒把,后座上还坐着个大姑娘。最离谱的莫过于“晒银元”。他说,运气好的时候,年年发大财,银元花不了,堆放在屋里发了霉,长了绿毛。一天,看见一群大姑娘、小媳妇在河边洗衣服,他便在一旁铺开床单,晒上一堆银元。洗衣服的娘们儿不理他,他就拿银元朝他们身边扔。听故事者问,你这样不损失大了?他嘿嘿一笑,“你晒高粱、谷子不也有风耗?晒银元也一样,有点风耗算什么?”关于大泡子的素材比较丰富,所以写得还算丰满。作为反面人物,他在《胭脂坟》中的分量,不亚于马三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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