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七届〕第十九号
昌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提请,于2019年3月8日,决定任命:
刘 鑫为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任瑞成为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秦维胜为昌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秦光兴为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钟 杰为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郑凯彬为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军清为昌乐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培臣为昌乐县商务局局长;
刘德利为昌乐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 彬为昌乐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安堂为昌乐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志刚为昌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李永金为昌乐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史志军为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黄金海为昌乐县统计局局长;
刘衍斌为昌乐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艳洁为昌乐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毕立新为昌乐县信访局局长;
江尔玉为昌乐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免去:
张继军的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瑞成的昌乐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秦维胜的昌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钟 杰的昌乐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郭曙光的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黄军清的昌乐县农业局局长职务;
刘培臣的昌乐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刘德利的昌乐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张 彬的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黄金海的昌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张义增的昌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刘乐增的昌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王永信的昌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安堂的昌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艳洁的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昌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