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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23-03-02 09:54
鄌郚总编

大人物不争论 避免抬杠

  大人物不争论
  尤文韦博
  纽约房地产商威廉·哈芒卖出过超过2亿美元的房子。他最爱说的一句话是:“推销员最大的禁忌,就是与客户争论。争论就是一种竞争,而任何人都不想在竞争中失败。”
  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如果你一定要迫使他人承认自己的错误,你往往会一无所获。也许,只有那些没有经验的新人才会采取这种笨方法。
  真正的成功者,总会谦虚地请他人评述自己的意见。继而使他人赞成自己。管理大师莱芬维尔有一句名言:“在我看来,那句机智的'先生,您的高见是……’比其他呆板的说法更有效。”
  富兰克林影响过数千万人。当他年幼还住在费城时,就已经明白这一点。
  像很多机智敏锐的年轻人一样,富兰克林十分骄傲,总是带着一种自信自傲的神气与他人说话。有一天,一位老人当面将他的这一缺点指出来。
  老人说:“你的所有意见,对每一个与你意见不同的人都是一种打击。谁也不喜欢听你说话,你的朋友甚至觉得你不在时他们更愉快。无疑,这是一件糟透了的事情。”
  后来,富兰克林把自己的处事方式作了调整。
  他在自述中写道:“我努力用谦虚的态度表达我的意见。当我遇到一些可能引起争辩的话题时,我坚决不用'当然’'无疑’这些表示肯定的词,而通常采用'在我看来’'也许,我想是这样’或者'据我猜测,应该是这样的’,以及'如果我的看法是正确的话,那么,应该是这样的’等等说法。”
  富兰克林又说:“在我发表自己的意见,并想获得他人赞同时,这种习惯是很有好处的……我用谦虚的态度说出自己的意见,经常能增加我发言的机会。减少碰壁的尴尬。”
  “正是拥有这种习惯,我才能影响我的人民……事实上,我是一个蹩脚的演说者,我没有什么辩才,总是木讷地寻找一些合适的文字,发音还总不标准。不过,尽管如此,好在我还可以勉强表达我的想法。”
  当然,在某些时候,绝对、独断的见解更有利于使我们的意见和计划让他人接受。
  在某些情况下,辩论确实是很有必要的。比如,律师在法庭上为当事人辩护时,就需要与人争辩,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击败对方。在这种情况下,你真正要说服的对象正是听众。
  在两个乐于辩论的朋友之间,一场辩论或许是有益并使人愉悦的。那时,就不是辩论,而是研究。比如,威尔逊总统曾经一口气问了爱德华·博克一小时的问题,使博克只能认同与自己截然相反的意见。后来,博克却大吃一惊。威尔逊告诉博克,他改变了主意,经过先前的争论,他能从另外的角度去观察这个问题。
  在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总会遇到与别人意见不同的时候。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一名反对者评价罗斯福道:“如果想与他维持友谊,你不用时刻与他保持一致。当你与他意见不合时,他会说:'亲爱的朋友,你到这儿来与我争论这个问题,真是太好了。你是个很聪明的人,可是,我们在这点上有分歧,我们还是谈点儿别的事情吧。’
  “于是,他就在你不知不觉中诱惑你放弃自己的想法,去接受他的意见。”
  有时,我们可以运用豪斯在日记中提到的方法来表达反对的意见,那就是:“当你想说出自己的反对意见时,你最好保持沉默以克制自己的情绪,而倾听他人的谈论。”
  不管那些大人物运用哪些方法去控制他人,我们都可以发现,避免争论是他们共同的策略,他们用适度的迎合来感化对方。

  避免抬杠
  陈世旭
  两个人争论不休,各持己见,谁也不肯服输。俗谓之“抬杠”。固然,“真理愈辩愈明”,但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争得面红耳赤甚至口角相加、断绝来往的,却往往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喜欢争论的人,大多数有些情绪化、非理性。某年出差,接待方迎来送往皆警车开道,车上一人对此铺张和形式主义很是反感,但当别人举出更多类似例子附和他的时候,他却又说那也还是必要的,要不你会高兴吗?这样的出尔反尔,一下哽住了附和者。
  如此看来,有些人并没有既定原则,如果有,那就是永远要显得与人见识不同。与这样的人根本就没有争论的必要。每遇这类仁兄,我的做法是立即免开卑口,噤若寒蝉。有个笑话说:古时有甲乙二人争论,甲说四乘七等于二十七,乙说四乘七等于二十八。争到最后去找县太爷论理。结果说四乘七等于二十八的人挨了板子。县太爷的理由是:一个人竟然蠢到和认为四乘七等于二十七的人争论,岂不欠揍?
  无谓的争论永无胜者。其所以“蠢”,蠢在只会使事情愈来愈糟,既提升不了自己也改变不了别人。有理的一方若纠缠不休,便是愚不可及。卡耐基说:“你赢不了争论。要是输了,当然你就输了;要是赢了,还是输了。”富兰克林说:“如果你总是抬杠、反驳,也许偶尔能获胜,但那是空洞的胜利,因为你永远得不到别人的好感。”无谓的争论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容易让对方当成冒犯,将双方观点上的冲突转变为维护自尊的冲突,也就注定了没有哪一方能赢。你也许赢了一场争论,却因此失去了一个朋友,甚至树立了一个敌人,岂非得不偿失。
  “抬杠”的出处在丧事,被借用作无谓争论的代词本身就有一点隐喻在其中。我们常常在生活中看到,有人能力很不错,却因为争强好胜喜欢争论而与同事和朋友相处不好,也得不到上司赏识,因而感叹怀才不遇,却不知祸根是自己种下的。
  既是争论,那就是双方的事。你想避免无谓争论,而对方却强蛮挑战,这就需要有良好的自控能力,冷静,克制,尽力保持理智。生活中总是温和友善者受欢迎,倘以温和友善待人,则对方“一个巴掌拍不响”,也就无法争吵。进一步想,既然对方肯花时间对你表达不同意见,也就和你一样对同一件事情表示关心,你也就犯不着因为他的意见与你不合而懊恼了。处理得好,把“反对”升华为友谊,那才叫一个高明。
  老古话说:“天下事,何时了;有些事,不了了;一定了,不得了。”许多事是在“不了”中“了”的。偶然发生的不快,无关宏旨的分歧,非要弄个水落石出,效果只会与愿望相反。反过来,学会小事糊涂,避免无谓争论,也就能不受制于他人的负性情绪,从而不为外界所累。这是一种生存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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