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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5-04-24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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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仗与对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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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1楼] 发表于:2018-12-21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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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仗与对偶的区别

    对仗与对偶的区别
    对偶和对仗是两种极为相象的语言形式。所谓“相象”,是说它们相同之处较多而不同之点较少,所以区别起来就较为困难,甚至连一些工具书对这两个概念都解释得含糊其辞,不甚了了。如《辞海》“对仗”条下注释曰:“指诗文词句的对偶。”陕西教育出版社的《古文自学辞典》则解释“对偶”为“修辞方法一种,……诗歌中叫‘对仗’。”如此以“对偶”注“对仗”,用“对仗”释“对偶”的辗转解说,造成了概念的混淆,其结果是使人误以为“对偶”与“对仗”是一回事,是一个概念的两种称谓。
    那么,究竟什么是“对偶”?什么是“对仗”?二者有什么区别呢? 对偶,在不同的领域有着不同的诠释。在词语中,它是结构、词性、两个字数相等、结构相似的,语句表现相关或相反的意思的一种修辞格。成对使用的两个文句“字数相等,”。这种对称的语言方式,形成表达形式上的整齐和谐和内容上的相互映衬,具有独特的艺术效果。
    对仗,是指诗词创作和对联写作时运用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和手段。它要求诗词联句在对偶基础上,上下句同一结构位置的词语必须“词性一致,平仄相对”,并力避上下句同一结构位置上重复使用同一词语。格律诗词的对仗使语言音韵和谐,增强了节奏感和音乐美,达到表现形式上的高度完美。因而格律诗词的对仗要求也就甚为严苛,符合上述原则的诗词联句便是对仗的;否则就是不对仗或对仗不工稳,这是诗词创作所不允许的。
    对仗过去也称队仗、排偶。它是把同类或对立概念的词语放在相对应的位置上使之出现相互映衬的状态,使语句更具韵味,增加词语表现力。对仗有如公府仪仗,两两相对。对仗与汉魏时代的骈偶文句密切相关,可以说是由骈偶发展而成的,对仗本身应该也是一种骈偶。格律诗对仗的具体内容,首先是上下两句平仄必须相反,其次是要求相对的句子句型应该相同,句法结构要一致,如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述补结构对述补结构等。
    格律诗里,对仗要求词语所属的词类(词性)相一致,如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等;词语的"词汇意义"也要相同。如同是名词,它们所属的词义范围要相同,如天文、地理、宫室、服饰、器物、动物、植物、人体、行为、动作等同一意义范围内的词方可为对。对仗的运用有宽有严,因而出现各种不同类型,有工对、邻对、宽对、借对、流水对、扇面对等。在内容上则有言对、事对、正对、反对等名目。
    总结一下,词语对仗的要求是:词义必须同属一类,如以山川对山川,以草木对草木等;词性必须基本相同,如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等;平仄必须相对,即以平对仄或以仄对平;结构必须对称,即以单纯词对单纯词,以合成词对合成词;另外,要避免同字相对。
    这两个句子各方面都符合对偶的要求,但由于其平仄不相对,音律欠和谐,并在同一结构位置重复使用了“天下”、“之”、“而”等这样的词语,所以不合对仗的要求。再请看下面这个例句: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刘禹锡《酬白乐天》) 这组联句是原诗中的颈联,无论哪个方面都完全合乎对仗原则,而且对得极为工稳,是最为典型的对仗联句。
    我们再来看对偶又是甚么呢?对偶就是把同类的概念或对立的概念并列起来,例如“抗美援朝”,“抗美”与“援朝”形成对偶。对偶可以句中自对,又可以两句相对。例如“抗美援朝”是句中自对,“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是两句相对。一般讲对偶,指的是两句相对。上句叫出句,下句叫对句。
    对偶是一种修辞手段,它是作用是形成整齐的美。汉语的特点特别适宜于对偶,因为汉语单音词较多,即使是复音词,其中词素也有相当的独立性,容易造成对偶。对偶既然是修辞手段,那么,散文与诗都用得着它。例如《易经》说:“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易·乾文言》) ,《诗经》说:“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小雅·采薇》)这些对偶都是适应修辞的需要的。
    对偶与对仗其所以有这样一些不同,主要是因为它们是运用于不同文体的。由于不同的文体对各自表达的要求不同,所以对表达形式的要求也就不同。作为修辞方法的对偶,常常被广泛用于各种文体,其中古代散文和古体诗歌运用尤其频繁。它整饬了语言,增强了语势,而且两个偶句互为补充、相互映衬,使语言颇具形式美和表现力。对仗则是格律诗词独具的一种特殊创作技法。兴起于隋唐的格律诗,严格要求律诗中的颔联与颈联必须对仗。这一方法同时也为词曲创作所采用;后来又被用于对联撰写。
    由于律诗词曲的创作本身对语言运用有很高的艺术要求,讲究炼字炼句,而对仗正好能够在相当程度上极大提高诗歌的表达技巧和审美情趣,具有较高的艺术性和表现力。对仗的这些特殊功能显然是对偶力不能及的。可以说“对仗”是格律诗词创作和欣赏的重要标准之一,自然也就成了非诗词莫属的专用术语。正因如此,所以格律诗词中的对仗虽同时也符合对偶的标准要求,但鉴于“对仗”本身的特点,并且为了有别于一般文体中的对偶,故而我们通常不以“对偶”称之,而特称之曰“对仗”。
    下面我们举例说明对偶与对仗的区别 例如:
    (1)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范仲淹《岳阳楼记》) ——只对偶,不对仗。
    (2)春天繁花开遍峡谷,秋天果实压满山腰。(碧野《天山景物记》) ——只对偶,不对仗。
    (3)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鲁迅《纪念刘和珍君》) ——只对偶,不对仗。
    (4)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自嘲》) ——既对偶,又对仗。
    (5)红雨随心翻作浪,青山着意化为桥。(毛泽东《七律二首 送瘟神》) ——既对偶,又对仗。
    (6)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毛泽东《改造我们的学习》) ——既对偶,又对仗。
    (7)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既对偶,又对仗。
    对仗的种类格式
    关于对仗的讲究,古人总结出许多类格。《文心雕龙》说对仗有四种对,即言对、事对、正对、反对。《诗苑类格》说:“唐上官游韶谓诗有六对。一曰正名对,天地日月是也;二曰同类对,花叶草茅是也;三曰连珠对,萧萧赫赫是也;四曰双声对,黄槐绿柳是也;五曰叠韵对,彷徨放旷是也;六曰双拟对,春树秋池是也”。后来,这种对仗类格日渐增加,《文镜秘府论》综合元兢《髓脑》的六种对,皎然《诗议》的八种对及崔氏《唐朝新定诗格》的三种对,合而为二十九种对。这二十九种对中,或许由于千载以前在海外写定,或许辗转传抄,错误脱漏之处很多。因此有
    些例句,使人感到义例不明,无所适从。另外,前人所流传下来的各种对仗类格,有的是属讲究如何字面对仗的;有的是属于琢磨句式对仗的。
    为便于理解,现在将它们分为“用字对仗法”与“琢句对仗法”,分述如下。
    (一)用字对仗法
    1.正名对——又名“的名对”、“名正对” 正名对的特点在于“正”。凡作对联,正正相对。上句安天,下句安地;上句安山,下句安谷;上句安东,下句安西;上句安南,下句安北。像这样的对仗称为正名对。初学对联,宜用正名对。如:东圃青梅发,西园绿草开。   上联中的“东”与“西”。“园”与“圃”、“青”与“绿”、“梅”与“草”、“开”与“发”都是正名对。    又如: 送酒东南去, 迎琴西北来。 “迎”、“送”与“去”、“来”都是广义词,“东南”、“西北”都属于方位词的范畴,所以是正名对。    又如: 边月随弓影,胡霜拂剑花。云光鬓里薄,月影扇中新。
    2.双拟对 所谓双拟对是在上下两联中,以一物比拟另一物,即“比、兴”的“比”。 如: 议月眉欺月,论花颊胜花。上联中有两个月字,中间隔以“眉欺”二字;下联提到两个花字,中间嵌入“颊胜”二字。字虽重复出现,但却是两个复合词中的主要成分。有独立的意义。而上下两联,用了两个比喻,所以叫“双拟”。又如: 夏暑夏不衰;秋阴秋未归。
    3.叠字对,又称连珠对,或联绵对。如: 望日日已晚;怀人人下归。 烟离离万代, 雨绝绝千年。无边落木萧萧下: 不尽长江滚滚来。 江天漠漠鸟双去, 风雨时时龙一吟。像这样一文再读,二字双来,语意联绵,则称叠字对、连珠对或联绵对。
    4.双声对 如: 秋露香佳菊,春风馥丽兰。 “佳菊”二字的声母都是“j”;“丽兰”二字的声母都是“l”。像这样两字声母相同,而且上下联相对,就是双声对。又如: 参差连曲陌, 迢递送斜晖。河汉夜阑孤雁渡;潇湘水阔二妃愁。像:奇琴、精酒;妍月、好花;素雪、丹灯;翻蜂、度蝶;黄槐、绿柳;意忆、心思;对德、会贤等都属双声对。
    5.叠韵对如:放畅千般意, 逍遥一个心。“放畅”二字的韵母都是“ang”,“逍遥”二字的韵母都是“iao”。像这样两字的韵母相同,而且上下联相对,就是叠韵对。 又如:郁律构丹巘: 棱层起青嶂。 这副对联中的“郁律”同韵母,“棱层”同韵母。
    6.同类对 同类对是用字对仗的一种,是最普通的对法,旧时代老师教学生的启蒙书,如《声律启蒙》、《笠翁对韵》等中的“天对地,雨对风,大陆对长空”就是同类对。如: 东限琅琊台西距孟津陆。 送春唯有酒; 销日不过棋。 暮云空碛时驱马, 秋日平原好射雕。
    7.异类对。异类对是用字对仗法的一种,就是不同类范畴的事物相对,也叫异名对。 如: 别宴花欲暮, 春日鬓俱苍。人世几回伤往事,山形依旧枕寒流。 异类对就是指上句安天,下句安山;上句安鸟,下句安花;上句安风,下句安树。异对优于同对。
    8.借对古人对于属对是否工稳的评价标准之一,就是看实字的对仗的范畴大小,认为对仗的范畴越小,就越工整。在同一类事物中互为对仗的,被认为是工对。对于虚字的对仗则求其异而避其同。互为对仗的虚字,差别愈大,就愈工愈优。反之,意义愈近愈同,则愈劣而不工。当然,有时为了对联的示意,也可作一些权变,其中借对就是权变的一种方法,也是用字对仗的一种方法。
    所以借对,就是在用某个词语的甲义(包括某种词性和结构)的同时,又借它的乙义来与另一个词语相对。如: 厨人具鸡黍, 稚子摘杨梅。借“杨”为羊,与“鸡”相对。 事直皇天在,归迟白发生。 借“皇”为黄,与“白”相对。
    9.掉字对 掉字对是用字对仗的一种,就是一句中连用相同的字,而且上下联相对。这也叫“掉字格”,这种对仗比较难,容易流于文字游戏。下面举几副较优秀的对联:桃花细逐杨花落; 黄乌时兼白鸟飞。鸟去鸟来山色里,人歌人哭水声中。
    10.自成对 自成对是用字对仗的一种,就是一联的一比之中,同类名词自相对仗,又叫“就句对”、“当句对”或“互成对”。古人在工对的权变中允许在联内进行自对,简称“自成对”。 如:吴楚东南坼, 乾坤日夜浮。 上联中的“吴”、“楚”自对,“东”、“南”自对;下联中的“乾”、“坤”自对,“日”、“夜”自对。 又如:花鬓柳眼各无赖,紫蝶黄蜂俱有情。 “花鬓”对“柳眼”,“紫蝶”对“黄蜂”。
    11.交股对 交股对是用字对仗法的一种,就是用上联的第四字,对下联的第七字;下联的第四字,对上联的第七字。 如: 春残叶密花枝少;睡起茶多酒盏疏。 以“密”对“疏”,以“多”对“少”,因为这种对仗形式交叉如剪股,所以叫交股对。
    (二)琢句对仗法
    1.实句对 实句对是琢句对仗法的一种,就是上下联都不用虚字。这个对法,有时很成功,有很好的艺术效果。但是,如果处理不当,也容易流于生涩。被历代传诵的实句对有: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温庭蔼) 楼船夜雪瓜洲渡,铁马秋风大散关。(陆游)
    2.虚字句对虚字句对是琢句对仗法的一种,就是上下联用虚字对仗。如: 且然聊耳尔, 得也自知之。(黄庭坚)
    3.流水对 流水对是琢句对仗法的一种,一般的对仗,都是并行的两件事物。但流水对却是一意相承,两句可以当作一句来读。这种对仗又称为“串对”。如:我寻高士传:君与古人齐。尹昔黄花酒, 如今白发翁。即从巴峡穿巫峡; 便下襄阳向洛阳。(杜甫)
    杜甫在上句没说“穿峡”到那里去,下句才说出向洛阳去。 又如元稹的: 唯将午夜常开眼, 报答生平未展眉。 上句没有说出“常开眼”为了什么,下句才说出是为了报答生平未展眉。由此看来,流水对是说上句的意思没说完,像流水一样,得流下去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意思。流水是一个比喻词。
    4.倒装对 倒装对是琢句对仗法的一种,由于受平仄或词性的约束,故意把词语颠倒过来的一种对仗,也叫“倒插对”。如: 竹喧归浣女, 莲动下渔舟。(王维) 这两句顺读是: 莲动渔舟下; 竹喧浣女归。
    如果顺读,平仄式就完全变了。为了适合平仄调,所以有意识地把词序颠倒过来用。 又如: 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杜甫)顺读是:鹦鹉啄余香稻粒;凤凰栖老碧梧枝。
    这也是和上例同样的原因。故意把词语颠倒来用。阅读这种对仗时,必须注意这是倒装句,否则就很费解了。 再读几个例句:绿垂风折笋, 红绽雨肥梅。野禽啼杜字, 山蝶梦庄周。 青惜峰峦过, 黄知桔柚来。
    5.逆挽对 逆挽对是琢句对仗法的一种,在上比叙述现在情况,在下比则追溯往事,以使全联意思更完整。如:回日楼台非甲帐,去时冠剑是丁年。 本是“冠剑”持节,“丁年”去国,可惜回朝之际,“楼台”已“非甲帐”了。此日六军同驻马,当时七夕笑牵牛。
    本来当年长生殿上感牛郎、织女之事,笑他期年始渡;可叹“此日六军”不发,无可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这其实是双句倒装。先后对比,抒发世事沧桑的感慨。因此“逆挽对”多用于怀古,以古况今,故多感慨。
    6.错综对错综对是琢句对仗法的一种,就是不拘位置,颠倒错综,以成对仗。错综对主要是解决因平仄不调而采用的补救手法。如: 裙拖六幅湘江水; 鬓耸巫山一段云。(李群玉)以“六幅”对“一段”,以“湘江”对“巫山”。这种对仗,往往也是因为迁就平仄而成的。如果是“裙拖六幅湘江水,鬓耸一段巫山云”,在意思上是很工整的对仗,在文理上也同样通顺,但是平仄上不合,只好这样颠倒错综相对了。
    7.意对意对是琢句对仗法的一种,就是似对非对,不对又像是对,上下联以事意相关联,倒也别具一格。如: 春风潮水上, 饮马杏花村。 江汉思归客; 乾坤一腐儒。
    [这两联都是不对而又声势相应,所以不对似对。没有线迹裁缝的痕迹,自然有一种妙趣。我们在这里只选了作短联用得上的对仗类格,加以介绍,其余类格就略去了。 总之,对仗的原则应该像《文心雕龙》提出的要求那样,即:“高下相须,自然成对”;“岂营丽辞,率然对尔”;“奇偶适变,不劳经营”。不要刻意雕琢,矫揉造作。而应当追求天工清新,如流水行云,自然成对,才算是对仗上的上乘。
    作诗遣词造句十忌
    一、忌成语、熟语入诗。如:“姹紫嫣红” 、“成千上万”等。尤忌把成语拆开放在上下句对仗,如“姹紫” 对“嫣红”。
    二、忌用生僻典故。如:“泄柳”,一般人不知道这个典故,容易联想到柳树,但“柳”与 “泄”组合,又不得要领,去翻词书,查明词义,已经索然无味。(泄柳,春秋鲁国人,字子柳。鲁缪公闻其贤,往见之,柳初闭门不纳。后仕缪公为臣。)
    三、忌口语、俚语入诗。如:“月儿弯弯照九州,几家欢乐几家秋。”
    四、忌同声、同韵字连用(连绵字除外)。
    五、忌词序、语序颠倒。如:“一身正气惩邪恶,两袖清风树洁廉。”把“廉洁”颠倒为“洁廉”。
    六、忌用异体字、生僻字、死亡字。如:“櫂=棹”、“轗轲=坎坷”。
    七、忌用生僻语汇。
    八、忌自造词。如:“青春者”。
    九、忌用简称、略语。如:“黄楼=黄鹤楼” 、“大城=大城市”。
    十、忌用判断句。即,什么是什么;诗语多用形容和比喻,说什么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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