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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9-01-01 10:35
鄌郚总编

以货物定坐席

  以货物定坐席  在漫长的中国古代社会中,重农抑商思想一直延续甚久。早在战国时期,思想家韩非就认为,商人“蓄积待时而俾农夫之利”,是“邦之蠹也。”(《韩非子·五蠹》)。商鞅则正式推行重农抑商政策,杜绝商人谋官,鼓励耕织,规定:“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史记·商君列传》)。对因行商而致贫困者,经检举要没为官奴。历代统治者虽然大都曾不同程度地推行过与此相类的政策,但仍有不少人“去农从商,争朝夕之利;游手为事,竞锥刀之利”(《隋书·地理志》)。宋代将那些“卖买货物,以伪易真”者,称为“白日贼”(《武林旧事》卷六)。在传统思想的支配下,人们往往视农业为“本业”,经营工商者则被归之于“贼民”、“末业”,故当时有“有财不行商,有丁不入军,家家守村业,头白不出门”(白居易《朱陈村》)之说。唐代士族柳氏府中之侍婢,闻知要将己嫁与盖姓富商,气急欲绝,谓:“某虽贱人,曾为柳家细婢,死则死矣,安能事卖绢牙郎手?”(孙光宪《北梦琐言》卷五《柳婢讥盖巨源》)。可见,此等思想影响之深远。故而,不少家长要求子孙“世守耕作”,不许慕逐“工技末作”。
  明清商业经济的发展,对封建宗法、等级制度是个很大的冲击。它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据汪道昆《太函集》卷三十四《潘汀洲传》所载,。诸贾为会,率以赀为差。上贾据上座,中贾次之,下贾侍侧。”
  明清小说,如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中《转运汉遇巧洞庭红》所写,商人之间,往往看货单而“定座席”。“货单上有奇珍异宝值得上万者,就送在首席。余者看货轻重,挨次坐去,不论年纪,不论尊卑,一问做下的规矩。”生活方式如何,反映着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程度。这种以“货单”定尊卑的做法,说明人们不愿束缚在传统的道德模式中生活。而是追求个性的独立。这与强调下对上的绝对服从、卑对尊的人身依附的道德观念相比,显然有了很大的进步。(来源:中国风俗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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