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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9-01-01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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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情抗理

  以情抗理  宋理学家认为,“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朱子语类》卷一)。此“理” 即便是天地山河倾陷,而理仍在。他们声言“存天理,灭人欲” (同上书卷十二),把“天理”与“人欲”完全对立,这则与神学提倡禁欲主义相类。把男女间的正当要求视作罪恶,称“革尽人欲,复尽天理”(同上书卷十二)。其实“天理”是招牌,“三纲五常”才是实质。他们鼓吹理学的用意正在于此。
  明清统治者宣扬程朱理学,朱彝尊说,时人“非朱子之传义不敢学,非朱子之家礼不敢行”(《曝书亭集》:《传道录序》)。其用意仍在于“存天理,灭人欲”。
  一些进步思想家,公然与理学人物分庭抗礼。如王廷相则将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大胆地斥为“依傍异端”(《雅达·下篇》),公然声称“饮食男女,人所同欲”(慎言·问成性篇》)。李贽提出“势力之心,亦吾人禀赋之自然,”“虽圣人不能无势力之心”(《明灯道古录》卷上)。
  《西湖二集》(明·周清源著)卷十一有《寄梅花鬼闹西阁》一篇拟话本,说妒妇有“六可恨”,“第一恨道,一人一妇,此是定数,怎么额外有什么叫做小老婆。我却嫁不得小老公,他却娶得小老婆,是谁制的礼法,不公不平……。第二恨,妇人偷了汉子便是不守闺门,此是莫大之罪,该杀该休。男儿偷了妇人,不曾见有杀、休之罪”。作者虽则意在戏嘲妒妇,维护封建规范,但却不自觉流露出“男女平等”的思想。
  袁宏道的诗作《横塘渡》,具有反道学、反封建礼教的积极意义。诗中女子,向路遇男子表达爱情非常大胆,自称“妾非倡家人,红楼大姓妇。吹花误唾柳,感郎千金顾。妾家住虹桥,朱门十字路。认取辛夷花,莫过杨梅树”。抒情则“率性而行”,毫无做作之态。《秋胡行》中的秋胡妻严正声明,与薄情寡义的丈夫一刀两断,“河水如可竭,妾肠当再热”,表示“妾死情,不死节”,有意识地将“情”与“节”对立起来,其反礼教的思想倾向比较鲜明。
  “以情抗理”,在明传奇中,汤显祖的《牡丹亭》影响尤大。其。题辞”中云:
  如丽娘者,乃可谓之有情人耳。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自非通人,恒以理相格耳。第云理之所必无,安知情之所必有邪。
  这里将反封建的男女之“情”,与压抑青年婚姻自由的“理”对举,显然是对礼教的有力批判,为新兴阶级倾吐出要求个性解放、婚姻自由的心声。
  《女才子书》(鸳湖烟水散人著)“卢云卿”篇中,云卿初嫁夫死,随书生刘月嵋私奔,在父亲兴师问罪的当儿,云卿敢于以情抗理,为书答曰:“守寡终身者,礼也。怜才私偶者,权也。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这说明封建道德教条,已束缚不住青年人的身心,他们以情抗理,有意识地跟传统观念抗争。本作篇首,引花裀上人语曰:“情之一字,能使人死。即不死,亦使人痴,大都闺阁尤甚。如文君私奔相如,红拂妓之奔李卫公,则不可谓痴也。何也?彼盖以丈夫之眼,识豪杰于风尘,双瞳不瞽,臭味自投,不奔,直令英雄气短耳。”《宋琬》篇称宋琬私奔谢生“心巧”、“胆险”。这就暗示出,追求真情,还要有胆魄和气识,“千磨万击还坚劲”,“咬定青山不放松”。故而,他们为了情可以无视门第出身,可以不遵父母之命而幽会私奔。甚至可以为情而生,为情而死。以“情”来反对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可见,“重情” 在某种程度上则是。抗理”,“有心人另具一识赏,第难与道学言耳。”
  《女开科传》中粱文昭云:“闻得此处有名姝数人,精通翰墨,……只恐有才无貌,或是有貌无才;即便有貌而于情甚寡,不足邀我辈之赏鉴,就是说有才有貌的,或者是世俗之所谓才貌,就是情有所钟,亦未免为势力所引,不足以当我辈之识赏也”(第一回),这里明确地表示,选择配偶的标准,在于才、貌、情、德四者兼具,与“女子无才便是德”之类传统观念大相径庭。(来源:中国风俗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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