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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9-01-01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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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爹的自责

  公爹的自责  天花藏主人在《飞花咏序》中云: “设父母有命,媒妁有言,百两而去,百两而来,不过仅完其红丝之公案,而锦香里之佳联不几埋没乎?凤园芍药之深盟,将谁与结乎?……则是幽香同于野草,良璧不异顽砖,将见佳人才子,竟也愚夫妇等矣,岂不大可痛心也哉!”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制度下,酿成了多少人生的悲剧,葬送了多少美好的姻缘。这一现象,已为有识之士不满。
  《女才子书》中的卢云卿,她初嫁,夫亡,私奔刘月嵋。其公爹张翁知晓,喟然叹息道:“是予之过也,若为早嫁,安有此事。”其父讷斋则因私奔“使为门户羞”,欲遣人缉访,“擒控置法”,张翁连忙劝阻:“不可,夫以令爱之敏慧,岂不知淫奔为非。其如青年守寡,实是难事,此系弟不能早为出嫁之过,于彼何尤。所虑者,唯恐失身于匪类耳?”讷斋又以“汝若不死,予何以见人”之故,令其女死。云卿为之答书抗争。女儿的痴情,终使讷斋大为感动,“欷歔泪下。”张翁更资以“嫁奁及钱米布帛之物。”卢云卿私奔,在恪守封建教条者看来,是件伤风败俗、大逆不道的丑事。而张翁却认为,儿媳有此一举,过错在己身。这些,都说明封建道德教条不仅不能束缚青年人身心,哪怕是老年人也对它逐渐产生了动摇,开始有意识地同传统的道德观念抗争了。
  公爹的自责,在文学作品中时有所见。元杂剧《墙头马上》 (白朴著)中的李千金,与书生裴少俊以诗联情,遂私奔。少俊将其安置在后园,七年后,为父裴行俭发现,将其千金遣归,拆散了一对鸳鸯。直至少俊功成名就,其公爹牵羊担酒,亲自登门赔礼,李千金始重返裴府,与少俊团圆。
  明传奇《绣襦记》中的书生郑元和,与妓女李亚仙相爱,床头金尽,被鸨儿用调宅计拆散。元和流落市井,又为其父发现,将其几乎打死,抛于荒郊。亚仙闻讯找回,用绣襦为之御寒,调理病体,又自己赎身,嫁于元和为妻。后,父子相见,其父承认了他们的爱情。
  封建道德规定:后辈子女“不非其亲”,“善则称亲,过则称己”(《礼记·坊记》),“子孙受长上诃责,不论是非,但当俯首默受,毋亟自辩理”(《江苏京江王氏宗谱》)。至于女子,更得绝对服从翁姑、丈夫,“唤来便来,唤去便去。稍有不从,当加怒叱”(宋若华《女论语》),“妇将有事,大小必请于舅姑”(《礼记·内则》),妇对公婆,“打也上前,骂也上前,奉陪笑颜” (《新妇谱》)。即使公婆说的不对,“犹宜从命,勿得违戾”(班昭《女诫》)。小说戏曲却时而述及,威严的公爹能体谅儿媳的苦衷,自责己过,或牵羊担酒,向儿媳赔礼道歉,这不能不说是道德观念上的一个转变。(来源:中国风俗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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