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9-01-01 10:48
鄌郚总编

重视“才”、“情” 

  重视“才”、“情”  在封建时代,多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妇女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从而被剥夺。有的即使曾主张女子读书,但是又强调“只许粗识柴米鱼肉数百字,多识字,无益有损也”(温以介《温氏母训》)。因而,在男女关系上,“男才女貌”则成了唯一的婚姻价值取向。
  明末清初的言情小说,则与此相反,几乎都极力称道女子之才,而且把“才”提到相当的高度和极为重要的位置,看作是联结男女双方爱情关系的纽带,这与封建道德的规范则严重地不合节拍。这说明人们的审美观点,已不再囿于传统的道德观念;美的概念根据作家对客观世界的观察、体验、理解,而在不时地改变。
  “才”,在封建统治者看来,那更不是妇女所应有的。“女子无才便是德”,“才”似乎与“妇行”相悖,“妇德,不必才明绝异也”。二者水火不相容。至于笔墨余事,多不敢作非分之想。倘有“才思”,将被诬为有“淫行”。如《北梦琐言》卷六载:
  唐乐安孙氏,进士孟昌期之内子,善为诗。一日并焚其集,以为才思非妇人之事,自是专以妇道内治。……又台州盘山叙村有一妇人萧惟香,有才思,未嫁。于所居窗下与进士王玄宴相对,因奔琅琊。复淫冶不禁,王舍于逆旅而去遂私接门客,托身无所,自经而死。店有数百首诗。所谓才思非妇人之事,诚然也哉。
  萧氏女热烈地追求爱情,这本是一种正当的行为,在这里却被诬为“淫行”。她的失身于人,是为轻薄男子肆意玩弄、无情抛弃所造成的恶果,这里也归罪于“才思”。
  《全唐诗话》卷六“李季兰”条还载:
  季兰五六岁,其父抱于庭。兰作诗《咏蔷薇》云:“经时未架却,心绪乱纵横。’父恚曰:“此必为失行妇也。”后竟如其言。
  会吟诗就“必为失行妇”,此等逻辑,未免使人啼笑皆非。就连唐人高仲武《中兴间气集》李季兰小传亦云:
  士有百行,女惟四德,季兰则不然。形气既雌,诗意亦荡,自鲍照以下,罕有其伦。
  可见,将“才思”与“淫行”视同一体,是由来已久的。女子为诗,则被看成是有损女德的大逆不道的狂荡行为,岂非咄咄怪事。难怪《红楼梦》里的薛宝钗,尽管自己是个才女,可以赋诗填词,但她还是说:“咱们女孩儿家不认得字的倒好,男人们读书不明理,尚且不如不读书的好,何况你我。就连作诗写字等事,原不是我们分内之事,……你我只该做些针黹纺织的事才是,偏又认得了字,既认得了字,不过拣那正经的看也罢了,最怕见了些杂书,移了性情,就不可救了。”(第四十二回)。就连《牡丹亭》里的春香也说,“女郎行哪里应文科判衙,止不过识字儿书涂嫩鸦”(《闺塾》)。封建道德规范,对人们的思想控制可谓严酷。
  明末清初的小说家,不厌其烦地大谈女子之才,这当然是有感而发。在封建统治者大力提倡女德的时代,作者倡言“女才”,对封建卫道者的确是一个刺激。有才,便是理想配偶;无才,纵然容貌端丽,也不足定情。哪怕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一概可不依从。这与封建道德的规范,是格格不入的。况且,“女子无才便是德”这类话,说到底,无非是“男尊女卑”论的翻版。女子生来就得侍候丈夫、奉养翁姑,无须读书识字,这好似生来如此,天经地义的,实则是把女子当作“下愚”。小说强调女子的才,且再三申述闺阁必有才子在,这一方面流露出希求男女平等的思想,另一方面也可看出人们对“美”的认识已有所转移,不再以柔弱、愚暗为美。如《定情人》中的才女江蕊珠,看到双星给她的和诗后,感到此人风度翩翩,才貌皆可人意,然而,她并不急于定情。在她看来“才貌虽美,但不知情性如何?性不定,则易更于一旦;情不深,则难托以终身。”而双星既是定情人,他的识见也不相悖。他的名言是“只要其人当对耳。”他对友人曾这样说道:“苟且婚姻,而强从台教,既终身无所遇,而琴瑟静好之情,尚未免歉然。倘侥幸而再逢道韫、古嫔之人于江皋,却如何发付?欲不受,则情动于中,岂能自制;如贪后弃前,薄幸何辞?”(第一回)。二人都重视才、情。
  又如《女开科传》(岐山左臣编次)中的余丽卿曾言:“不娶一个有才有色有情有德的绝代佳人终身相对,便做到玉堂金马,终是虚度一生。”(第一回)。又说:“即使有才有貌,而于情甚寡,不是邀我辈之赏鉴。”明确地表示了选择配偶的标准,“才”、 “情”缺一不可。而女子倚妆也念念不忘的是“一个多情的才子”。可见他们对异性的追求,都执意于“才”、“情”。
  再如《玉娇梨》中的才女红玉,立誓不嫁俗子,“只要是个才子,诗词歌赋对得她,慢慢才可嫁”(第六回)。苏友白则云:“有才无色,并不算得佳人;有色无才,算不得佳人;即有才有色,而与我苏友白无一段脉脉相关之情,也算不得我苏友白的佳人” (第五回),才、情和色成为一体的概念。
  他如《平山冷燕》写才女山黛、冷绛雪与才子燕白颔、平如衡的爱情故事,宕宣了才、情在男女婚姻关系中的重要作用。《赛红丝》中的宋萝,《飞花咏》中的容姑,《春柳莺》中的梅凌春、毕临莺,等等,无一不在执意求得一个有才、有情的佳偶。
  以上诸类小说,强调“才”在婚姻关系中重要作用的同时,又进而指出:情为联结爱情的纽带。男女情爱,由过去那种男慕色、女慕才的单向选择,转化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追求,表现出新的婚姻价值观。以上诸类小说,小说评论家,往往称之为“才子佳人小说”。其实,“佳人”一词,在此已赋有新意。所谓美人者, “有情、有才、有韵,三者缺一不可,而岂一端之美足称绝色”。 (《女才子书》)《女才子书·陈霞如》“引”云:“刺绣织纺,女红也;然不读书,不谙吟咏,则无温雅之致。守芬含美,贞静自恃,行坐不离绣床,遇春曾无怨慕,女德也;然当花香月丽而不知游赏,形如木偶,踽踽凉凉,则失风流之韵。”从这段话可以看出,按照伦理纲常中的“四德”模式塑造起来的“佳人”,已不为世人所欢迎。人们需要按照新思想、新道德规范而成长起来的新女性做理想的配偶,这就刷新了言情小说的内容,使之带有鲜明的时代色彩。(来源:中国风俗辞典)
搜索更多相关文章:民俗大观
回复 引用 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