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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9-01-01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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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

  家乐  旧时把富豪官宦家中所蓄的乐伎称为“家乐”。这种风俗是从古代的家伎衍化而来的。《太平御览》三八○魏崔鸿《十六国春秋·后赵·石虎》:“郑后名樱桃,晋冗从仆射郑世达家伎也。”
  旧时家庭中所蓄养的乐伎,一般都是在家庭集宴、招待客人时在酒席上即兴演奏,以助酒兴。这些人虽然技艺精绝,但是地位卑微,终年在主人的眼色下过活。《金瓶梅》二十四回,西门庆家张挂花灯,铺陈绮丽,合家饮酒。“西门庆与吴月娘居上,其余李娇儿,孟玉楼,潘金莲,李瓶儿,孙雪娥,i西门大姐,都在两边坐。都穿着锦绣衣裳。春梅、玉箫、迎春、兰香一般儿四个家乐,在旁掯筝歌板,弹唱灯词。”一般“家乐”,在家庭中不是专管歌词,还兼干其它事情,如西门庆家的“家乐”,四个都是其家中的丫鬟,服侍主人,递茶倒水,都是她们的份内之事。(来源:中国风俗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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