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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9-01-01 18:30
鄌郚总编

经纪

  经纪  旧时买卖风俗。指生意行里介绍买卖的中间人。宋元时亦指经营买卖。《武林旧事》卷六:“小经纪:拄杖、粘竿、牙梳、磨镜。”元代李文蔚《燕青搏鱼》杂剧:“怎将俺这小本经纪来扌乐(原文为 )。”清代佚名《燕台口号一百首》诗:“驴马牵连入市沽,倩他经纪较缁铢。”前者指经营买卖或谋生之业,后者即指买卖介绍人。
  《歧路灯》四十八回写谭绍闻卖地还债事。“南乡里那个买主吴自知,同经纪来交价。”事成后,“经纪另订日期清边界,正基址。”在买与卖之间,经纪是作为双方的见证人而存在的,买与卖讨价还价,由经纪从中讲定。经纪也往往从双方抽取一定佣金。在明清小说中,也往往把做生意称为“经纪”。《喻世明言·陈御史巧勘金钗钿》里的陈御史,为了调查案情,佯装生意人,‘说道:“你也是呆话,做经纪的,那里折得起加二?况且只用一半,这一半我又去投谁?一般样担阁了,我说不象要买的。一再如《歧路灯》第八回,小老板王宇春和他的老婆为谭绍闻举荐先生,作品写道:“一个隔行的经纪提起,一个抖能的婆娘举荐。”(来源:中国风俗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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