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9-01-01 19:26
鄌郚总编

脚步钱

  脚步钱  旧称付给搬运人的脚力费用为“脚步钱”,亦称“脚钱”。“脚步”即搬运人夫。《梁书·武帝纪》:大同七年, “又复多遣游军,称为遏防,奸盗不止,暴掠繁多,或求供设,或责脚步。”唐元稹《为河南府百姓诉车》:“河南府应供行营般粮草等车,准敕粮料司牒,共顾四千三十五乘,每乘每里脚钱三十五文,约计从东都至行营所八百余里,钱二千八文。”
  《儒林外史》第二十一回,牛浦祖父牛老儿死后, 卜老帮他料理丧事,牛浦在坟上过了三日,回到家里,“归一归店里本钱,只抵得棺材店五两银子;其余布店、裁缝、脚子的钱,都没处出。无计奈何,只得把自己住的间半房子典与浮桥上抽闸板的闸牌子。”这里的“脚子钱”即“脚步钱”。在旧时,人们把派人馈赠礼物,受礼者犒赏来人的钱也称为脚钱。宋代佚名《豹隐纪谈》:“吴俗重至节,互送节物。颜侍郎度有诗讥之云:“脚钱费尽浑闲事,原物多时却再归’”。以钱犒赏替人送礼者的风俗,在明清小说所反映的社会生活中是非常普遍的。如《金瓶梅》第十五回,“正月十五,西门庆先一日差玳安送了四盘羹菜,一坛酒,……与李瓶儿做生。”李瓶儿赏给玳安“二钱银子,一方闪色手帕。”(来源:中国风俗辞典)
搜索更多相关文章:民俗大观
回复 引用 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