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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楼主] 发表于:2013-04-30 23:19
昌乐 刘文安

 试论巴、越关系

  试论巴、越关系
  徐南洲
  巴与越作为国家而言,两者疆界相去甚远,交往不多。《吕览.简选》虽说吴王阖闾“西伐至于巴蜀”,实属夸饰之辞。其前锋也只追至巴境东邻的楚地,更谈不上至蜀。但就巴、越两个族群而言,则关系颇为密切。不仅文化、习尚类似,历史发展也不乏相同之处。所有这些均与两族群中的某些族系渊源相同是分不开的。探讨此类关系,对于研究我国民族的融合和形成或许有所裨益。现据有限资料,谈些浅见,凡他人已言之甚详者则从略,避免重复而已。
  相同的文化、习俗
  作为新石器时代越族文化特征的双肩石斧和有段石磷,在鄂西、湘西和川东一带巴人所在地也有所发现。o这至少可以说明巴、越文化交流甚早。所以,后来从文献和考古资料中见到的巴人也有擅舟楫之利、断发文身、巢居干栏、船棺岩葬等等与越人相同的习俗,绝不是单纯以地理条件类似可以解释
  ①  董其祥:《巴史新考》,重庆出版社1983年版,第19页。
  的。特别是近年来国内学者研讨悬棺葬,发现古代巴人所在的鄂西、川东一带的僚人、懷人的悬棺葬式来自闽、赣武夷山区的古越人,认为两者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①,可能其族属亦当相同。
  文化方面值得称述的,尚有兵器的制作。巴越同擅者有三:越人以铸剑名于世。吴之干将、越之欧冶皆为铸剑能师.《越绝.宝剑篇》称欧冶“因天之精神,悉其技巧”,所造的湛卢、纯钩、胜邪、鱼肠、巨阙五剑,为吴、越、秦、楚诸国之君竞相争藏;楚王窃得湛卢,秦王竟“兴师伐楚”欲夺之。而巴人特制的柳叶式宝剑,也堪称锋利,为巴墓中最典型的器物。此同擅者一也。越人又以产钺著称,越族之得名或即因此而来。巴人也产钺。如“巴县冬笋坝巴人墓中,几乎每一座都有一至两件出土,置于死者头部两侧”②。此同擅者二也。古代有盾牌,防御兵器也,全国产地有二:一在吴越,一在巴蜀。《释名》曰:
  “大而平者为吴魁,本出于吴”;  “隆者曰滇盾,本出于蜀”,
  “或曰羌盾”。其实就是巴人板盾蛮所制的“板盾”。韦昭注《国语。吴语》曰:“文犀之渠谓盾也”,渠与魁一声之转。③可见川东的板盾蛮及其居住地宕渠县或皆因造盾而得名。此同擅者三也。从此三般兵器而论,不管是剑,是钺还是盾,皆属于防御型的短兵器,为巴、越军旅共有之特征。此种特征之形成,绝非一两代人所能及,应该是长期抵御外侮的结果。这就是巴、越人民“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在军事上的反映。
  ①  梁太鹤:《岩葬与越僚关系》,中国悬棺葬学术讨论会论文(油印稿)。
  ②  董其祥:《巴史新考》,重庆出版社1983年版,第19页。
  ③  王先谦:《释名疏证补》卷7,释名。
  巴、越的族属关系
  先论族源。巴既有所谓白虎之巴的巴、樊、暉、相、郑五姓,又有濮、賓、苴、奴、镶、夷、蛋等蛇巴之族,还有“五溪”之巴等等。越亦然。其东西七八百里地,“各有种姓”,故被称之为百越。是知巴、越两族群内部,尚且不尽同源,两族群之间当更无论矣。然而,如《隋书.南蛮传》所称百越的蛋、懷、俚、僚、包等,巴地也有此诸族。可见就少数或个别族属而言,当系同源无疑。这应当是由于民族迁徙的缘故。如蒙文通先生《百越民族考》所称:“苍梧古有南巴之称,疑自楚以西、自巴以南至于苍梧,古皆称巴。”如此说成立,则巴人尤其是五溪之巴,必同岭南百越之族有相互交往、迁徙,甚至融合的可能。可见就两族群中的少数或个别族属而言,确有相同的渊源关系,值得深入探讨。
  古籍记载巴人族源最早者当推《山海经。海内经》,其文曰:
  西南有巴国,太昊生咸鸟,咸鸟生乘厘,乘厘生后
  照。后照是始为巴人。
  此不必为巴族群中所有巴人之先祖世系,但属于其中的一个支派则无疑。此支巴人尊太吴为祖先,应为东夷族属集团。按徐炳昶先生《中国古代的传说时代》称,此集团早先活动于今河南、山东、安徽、江苏四省毗邻的一大片地方,巴人的原始踪迹亦当在此范围之内探寻才是。
  “咸鸟”两字合称之名,不见于典笈,疑为太昊族的两个分支,现仅按氏族图腾考之。咸,或鹿之省文。《尔雅.释兽》曰:“熊虎丑,其子狗,绝有力麖。”知鹿为虎子中之出类拔茬者,这只有白虎足以当之。《华阳国志.巴志》曰:“白虎常从群虎,瞋恚,尽搏煞群虎”,可证。据管见所知,古氏族以白虎为图腾者大略有二:一为吴地上著。《越绝外传.记吴地传)曰:“阖闾冢在阊门外,名虎丘……千万人筑治之,取土临湖口,筑三日而白虎居上(张宗祥注:
  《史记》集解引《越绝)作葬之三日),故号为虎丘。”此白虎出现于葬后第三天,说明它与吴王室无关,实为居民按吴地葬俗所塑的白虎石雕。故传说秦始皇巡苏州,拔剑击其虎,“一剑砍在石头上,把猛虎吓跑了”①。二为廪居之巴。《后汉书.南蛮传》曰:“廪君死,魂魄世为白虎.巴氏以虎饮人血,遂以人祠焉。”我国少数民族常有人死后魂魄返祖的习俗。如解放前云南景颇族,人死后,巫师要念经送其灵魂归还本族的发源地,并有固定的路线。②廪君和阖闾死后,皆涉及白虎之事,说明二族皆以白虎为其祖先氏族的图腾。与景颇族送魂的意义相同。廪君之巴及吴地土著均崇白虎,绝非偶然,应有共同的祖先。以白虎为图腾的氏族,其最初的地望或与甲骨文中之虎方有关,有待详考。
  以鸟为图腾的氏族甚多,越地土著则是其一,林华东同志证之甚详。如河姆渡出土器物,多见有鸟的图像。湖北江陵出土之越王兵器等物所镌文字多为鸟篆体。《越绝书》《吴越春秋》有鸟民、鸟田、百鸟等记载。句践本人名鸠浅,亦见于江
  ①  《苏州史话》,江苏人民出版社,1980年。
  ②  云南历史研究所:  《云南少数民族》,云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65页。
  陵出土之句践自作用剑,故越王句践或为郯子所说之五鸠族后裔。《吴越春秋》记越王无壬的言语为“鸟禽”之声①,亦可佐证。后世巴人中以鸟为图腾者,有鱼凫氏族;大略为长江边卜以捕鱼为生的氏族。鱼凫,川东称为水老鸹,为渔人所饲,常入深水捕鱼者也。《左传》记今奉节东有古渔国,汉设鱼復县。
  吴地有白虎图腾氏族,越地有鸟图腾氏族,其与巴人祖先咸鸟有关,应是顺理成章的事。而以虎、鸟为图腾的两个氏族,关系至为密切,在神话中亦有反映:张华《博物志》曰:“越地深山有鸟如鸠,青色,名曰冶鸟。穿大树作巢如升器……伐人见此树,即避之去……若有秽恶及犯其上者,则虎通夕来守,人不知者即害人。”出土文物可证者,有河南信阳长台关第二号楚墓的“双凤皇踏虎”木雕(彩绘,战国文物,见《中国雕塑史图录》第146页)。此皆可证明虎、鸟两族或共为一个胞族,或互通婚姻。如句践确为五鸠之后,舒、鸠之族在今安庆、合肥间,与虎方邻近,两族有共同的地域,其关系密切更毋庸赘证。
  巴之第二代祖先为乘厘。也不见于载笈,仍以图腾求之。乘即麖,厘即麖。厘、麖同为来母,乘、麖同为舌音,故皆可通用。《尔雅》释塵为牝麋,释麖为牝麖。越地有古麋国,《太平御览》引《吴越春秋》曰:“越杀麋王,麋王无头骑马还武里(按:今无锡东二十里有古麋城当即武里)乃死。因留葬武里城中,以午曰死。至今武里城中午日不举火。”今本无此条,但可见于《越绝书》,其《记吴地传》曰:“巫门外麋湖西城,
  ①  林华东:《试论河母渡文化与古越族的关系》;《再论越族的鸟图腾》。
  越宋城也。时与摇城王周宋君战于语招,杀周宋君,毋头骑归,至武里死亡,葬武里南城,午日死也。”此条似将麋王与摇王事相混,当从《吴越春秋》之说,但于此可知麋王住地府在苏州之北无疑。
  《路史.国名记》称有二麋国。一为少吴之裔,当即指此。一为高阳氏之后,即芊姓之麋,在楚地。《论衡。书虚》称海陵有麇田。《后汉书.郡国志》广陵东阳县条称其县多麋,引《博物记)曰:麋“十千为群,掘食草根,其处成泥,名曰麋峻。民人随此峻种稻,不耕而获,其收百倍。”广陵郡治在今扬州市,东阳即安徽天长县,而海陵为今江苏泰州市,在古长江入黄海处。海陵、广陵皆在苏州以北,大略这一带也系古麋国之地。另据《水经注.淮水》,“又东至广陵淮南县人于海”,郦注引崔琰《述初赋》“吾夕济于郁州也”,赵一清释曰:《寰宇记》海州条所引尚有“古老传言,此岛(按:今连云港之云台山一带,此地古时为海中一岛。《海风东经》称之为郁州)人皆先是麋家之隶,今存牛栏一村,旧是麋家莊,牧猶枯祭之,呼曰麋郎。临祭之日必著犁铧,执耕鞭。又言初聚妇者,必先见麋郎,否则为祟。此等文句今皆缺失矣。”《王氏合校水经注》引《寰宇记》此条记麋人之事最详,知麋人播居之迹遍及今江苏全省及安徽东部。
  麖即鄣族,今山东东平县的鄣城集或即其发源地。此处邻近太吴后裔的“宿”和“须句”。大略鄣人后来从北向南迁徙,东周时已迁至今江苏北部,《春秋.庄公三十年》记有“齐人降鄣”,《左传》昭公十九年有“莒子奔纪鄣”。这两条所说的鄣,诸家多以为指今江苏赣榆县北75里处的鄣城,①此时鄣人已
  ①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246页。
  成为纪国的附庸。到战国时,今浙江安吉县北已有鄣人部落,秦代曾在此设鄣郡,即两汉书所称之“故鄣县”。《越绝.记地传》曰:“鄣,故余杭轲亭南”,即指此而言。《山海经》三处堤及“三天子鄣山”,其地望众说纷纭,多以为即今安徽歙、黟两县境内之山。我们以为应以今浙江、安徽交界之东、西天目山和龙玉山为中心,其西、南相连的山也当在内,始与《山海经》所述相符。据此可知鄣人活动范围甚广,北起山东,南迄江浙,旁及皖、赣,都有他们的足迹。
  麋、麖皆鹿属,故乘厘的图腾为麋麖合体,试从巴族的图腾观之,疑此二族后来融合成巴人中之壤族。滾亦写作■。■、麖两字疾呼即得攘可证。
  (肥)非攻
  巴人第三代后照,亦与越地氏族有关。后照之后,古音与侯、朐皆属群母侯部,故常通用。《史记。封禅书》黄帝得宝鼎宛朐,而同书之《孝武本纪》“黄帝得宝鼎宛侯”可证。是知后即朐人。《路史.国名纪甲》称朐为太吴风姓之须句。《公羊传》须句作须朐。朐人的发展也系由北而南,《水经注.济水》称今山东东平县西北有朐城,朐城之东北有战国齐的朐邑,汉时因其城临近朐山,故名为临朐。此朐山亦名覆釜山,与浙江会稽覆釜山同名,疑为朐人迁徙之迹。今连云港境内也有朐山。秦始皇三十五年东巡曾立石于东海上朐界中(按:今为黄海),以为东门关,即指此而言。秦代在此设朐县,其地望在今连云港西南。①再者,太湖古名具区,疑即须句或朐之异写,《水经注》巨洋水条曰:
  “巨洋水即《国语》所谓具水矣……王韶之谓之巨篾,亦或曰朐■,皆一水也”,可知具、巨、
  ①  《元和志)卷11,海州;《方舆纪要》海州,第221页。
  朐古音亦可通用。今浙江定海县北有大、小衢山,古亦称为朐山。①古音侯部的朐、句、具、区、欧等字多见于今苏、浙、鲁、闽一带的古地名、族名中,绝非偶然,应与氏族迁徙有关。
  朐的引申义为蚯蚓,亦即朐忍,川东人称为曲鳝,《尔雅》称蠖蚓,汉代巴郡有朐忍县,在今云阳西之黄泥溪。《十三州志》曰“朐忍地下湿,多朐朋虫,故以得名”。考该地气温、湿度及蚯蚓数量与川东各地无异,此说实系附会,未可据信。按朐忍实为巴人的一支,称为朐忍夷。
  《华阳国志.巴志》有“夷朐忍廖仲”云云,即为明证。云阳黄泥溪或即为朐忍夷的聚居地,故以族名地。朐忍夷应以蚯蚓为图腾,甚明。
  后照之照,
  《御览》作昭。昭、摇为叠韵,亦通姚。《荀子.荣辱》“其功盛姚远”,《汉书.五行志》“远哉摇摇”可证。按地名,越有余姚;按氏族,越有摇越。《记吴地传》曰:“通江南陵,摇越所凿。”此摇越当为族名,属越的一支。同文又曰:“摇城者,吴王子居焉。后越摇王居之,去县(苏州)五十里。”说明摇族有自己的城池。又说:“宿甲者,吴宿兵侯外越也。去县百里,其东有大冢,摇王冢也。”宿甲应为摇族故地之名。同文又称“摇城者吴王子居焉,后越摇王居之,去县五十里。”说明越地的摇族不仅有自己的故居,有先王陵墓,有城池,而且还善于凿渠,兴修水利。吴、摇两族关系密切,所以吴王子得居于摇城。《史记.吴世家》载吴太伯第十世孙为吴王“周繇”,或与古摇人有血亲关系。因繇、摇古通用。《尔雅》“郁繇,喜也”,《古逸书.乐稽耀嘉》“酌酒郁摇”注曰:
  ①  刘钧仁:《中国古代地名大辞典》(凌云书房排印本),朐字条。
  “郁摇,喜悦也”,可证。与周繇有亲属关系者或即前引之“摇城王周宋君”。吴摇关系密切,与其地域邻近,人民杂居有关。
  《史记.东越列传》有“越东海王摇”者,司马迁称他为句践之后,姓驺氏,《索隐》以为不姓驺,当从徐广之说驺应作骆,《会证》引梁玉绳等人之说,称此摇王非句践之后。可从。从匕文可知东海之摇王应属于吴地之摇族。因秦并越后“废其君长”,失其称王之尊,故尔南逃入闽,后来乐于“从诸侯灭秦”,驺姓或即周姓之同音异字。
  摇人之图腾当为鼍,即解。古音昭、摇、鼍、解皆为定母可通。鼍、觯即长江下游及太湖地区特产的扬子鳄,①因其声如鼓,夜鸣应更,故《尔雅》曰:“吴越谓之解更。”《周书.王会》也有“会稽以鼍”。《文选.(李斯)上书秦始皇》云:“灵解之鼓”,注曰:“鯉,徒河切”,又引郑玄曰:“觯可以冒鼓”。按其音义,■即鼍的异名。《古本竹书》称:周穆王三十七年,东征至于九江“驾鼋、鼍以为梁也”。鼋、鼍,注家无解,考鼋或即皖人。皖,《潜夫论》作“院”。《路史后记》作“阮”,即以大鳖为图腾的古氏族,其地望在今安徽,故安徽亦简称皖。鼍当即指摇族,皖、摇皆水居之族,善驾舟船,故《潜夫记》之摇写作“■”,从水,注家以■为譌,实非。穆王东征,所率中原人不识水性,故需依赖皖、摇二族之运输操船。《世本》称摇人偃姓,皋陶之后,亦当属于东夷族属集团。
  巴人中之摇族即是巫诞。邓少琴老师以为,巫诞之巫,当从应劭“夷水出巫东人江”之说,指地名。诞当从《寰宇记》所说作蜒,巫诞即巫蜒,又引《大戴礼记.劝学》“蛇■之穴”,
  ①  丁静:《生物学辞典》,第1710页。
  王聘珍说解即餌。①巫蜒即巫地之摇族的分支。《后汉书.南蛮传》李贤注引《世本》曰:“廪君之先,故出巫诞也”,即廪君为摇人之裔。《南蛮传》称廪君为“巴氏子务相”,善使剑,能掷剑中的,又识水性,乘土船不沉,此皆为越人、摇人的技能。又称其“魂魄世为白虎”,说明摇人确系咸鸟之后,并由此可知“后照是始为巴人”的涵义是说:东夷族属集团的“朐”和“摇”两个部落迁徙到巫山山脉时,才被称之为巴人。故“巴”最初应当是部族所在的地区之名。这个地区就是纵横于今川、陕、鄂、湘、黔五省之交的巫山等山脉(包括今大巴山)。故《世本》曰:“巴氏,巴子国子孙,以国为氏。”(陈其荣辑本)
  在出土器物中有巴族群的图腾。②图腾为一椭圆形,中间蹲一白虎为巴族群的总族徽,四周围绕着十组图像:有嫡系的白虎,有展翅立于船头即将跃入水中的鱼凫,有麋麖合体四不像的攘,有弯曲蜿蜒若掌指的蚯蚓,也有头尖尾长的扬子鳄,以及其他氏族的图腾。这几种图腾与前面的考述是完全相符合的。
  对山海经巴人世系的考察结果表明:巴人的部分支系与吴越之地的一些氏族和部落,确有着族属渊源关系,这种族源关系正是形成上面所说的巴越文化习俗相同的根本原因。
  “羿射十日”的历史背景
  来自东夷族属集团的上述巴、越氏族部落,他们是如何由
  ①  邓少琴:《巴蜀史迹探索》,第61、62页。
  ②  卫聚贤:《巴蜀文化》图三。
  北向南,向西播迁的?为什么要迁徙?原因和情况可能都较为复杂,古史辽远,记载阙如,难以详考。然而也并非毫无踪迹可寻。正史不载,试从传说中寻求。古之所谓羿射十日,可能即系对这些氏族部落迁徙的记述。试探索如下。
  《淮南子.本经训》云:“逮至尧之时,十日并出,焦禾稼,杀草本,而民无所食。鍥输、凿齿、九婴、大风、封■、修蛇皆为民害。尧乃使羿诛凿齿于畴华之野,杀九婴于凶水之上。缴大风于青丘之泽,上射十日而下杀楔输,断修蛇于洞庭,禽封稀于桑林。万民皆喜,置以为天子。”
  这个传说总体上反映了一次民族大融合。尧,《史记.五帝本纪》称他是黄帝后裔,未必可信。但他继黄帝、颛顼等所谓古帝王之后,成为中原诸氏族部落所拥戴的一位领袖,对于后来华夏族的形成作用甚巨,则是可信的。羿,史家解说纷纭,应是以弓箭为主要武器的一支氏族的军队之名,故古作“芎”,像箭矢纷飞之状。其后,此军首领亦以羿名之,再后又以羿名官,名其氏族。故《说文》释芎为帝喾射官,释羿为“亦古诸侯也”。尧掌握使用这支军队所征讨的氏族部落多为巴、越之先民。
  修蛇即大蛇,氏族或部落名。《淮南子》高诱注曰:“大蛇吞象三年而出其骨之类”,此说出自《山海经》。
  《海内西经》曰:“巴蛇食象,三岁而出其骨。”巴蛇吞象之说,近人吕子方先生深信其事,在其《读山海经杂记》中说:
  “这并非神话,古代确有那么大的蛇……相传我国有个名叫巴丘的地方,是由巴蛇的骨骸堆成的。”①关于巴蛇的材料还有《路史后记十》罗苹注:“长蛇即所谓巴蛇,在江岳间,其墓(即)今巴陵之
  ①  吕子方:《中国科学技术史论文集》下册,四川人民出版杜1984年版。
  巴丘,在州治侧。”《江源记》云:“羿屠巴蛇于洞庭,其骨若陵,曰巴陵也。”宋人范致明《岳阳风土记》也说:“今巴蛇家在州院厅侧,巍然而高,草木丛翳。兼有巴蛇庙,在岳阳门内。”又说“象骨山,
  《山海经》云:
  '巴蛇吞象,暴其骨干此。’山旁谓之象骨港。”看来以大蛇为名的巴人氏族曾居于洞庭湖畔的岳阳一带,与象人作过战,并打败了象国人。象国即苍梧国。今瑶族的勉语、布努语、拉珈语和壮族武鸣、龙州地方的语言,称动物的象,发音都近似汉语的“苍梧”可证。①但后来巴族却被羿所击败,所谓巴丘或为巴族战士的墓葬。
  九婴,高诱注《淮南子.地形训》曰:“句婴读为九婴,北方之国”。《山海经.拄外北经》有拘缨国。此缨当即瘿,病名,为服食缺碘的盐类所生的颈瘤之疾。《水经注.沔水》曰:汉水“又东迳魏兴郡广城县,县治王谷。谷道南出巴獠,有盐井,食之令人瘿疾。”清人李兆洛以为此广城县在今陕西紫阳县南六十里,②可从。按《海外北经》之拘缨国,在“禹所积石之山”的东面,其地望与《水经注》所说若合符节。从紫阳、镇巴翻越巴山,沿今之任河或巴江东源可到四川东部的城口、万源,即古巴子国之地,这也是川陕古道之一。③大约九婴为汉水上游的巴人部落。疑此族原为洞庭湖畔的巴蛇之族,被羿驱而至此地者也。
  大风。太皡风姓,此大风族当指东夷之一支或古越族,后来禹所诛的防风氏首领,其族在今太湖西侧之地。④据说防风氏为
  ①毛宗武:  《瑶族语言简志》,民族出版社1982年版,第195页;韦庆稳:《壮族简志》,民族出版社1980年版。
  ②  李兆洛:《历代地理志韵编今释》,下平八庚城字条:“广城(南齐)县,梁州魏郡,今陕西兴安府紫阳南六十里。”
  ③  黄盛璋:《川陕交通的历史发展》,《历史地理论集》,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④  《中国历史地图集》第1册,地图出版社1982年版。
  镇压风族而得名,可见大风应是江、浙一带的古越先民。前面已说明越人有被称为鸟民或百鸟的部落,或即是大风族的遗裔。高诱云:“青丘,东方之泽名,”古籍多指在今江苏东海县迤西。据此则有两种可能,或者大风民原在苏北,后被羿逐至今太湖以南,与越地土著融合而成鸟民;或者大风族原在太湖以南,后被驱至青丘而被缴杀。
  封稀。《海内经》曰:
  “有瀛民,鸟足。有封豕。”封豬即封豕,皆指为大猪,《尔雅》:“豕子猪”,郭璞注曰:“今亦曰彘,江东呼稀皆通名。”郝懿行《尔雅义疏》曰:
  “《天官书》奎曰豕,《天文志》引作封■。”皆可为证。《说文》:“瀛,帝少昊之姓也”,知封豕为与少昊族邻近之族。袁珂先生《山海经校注》第456页,据吴其昌说成证瀛民在此当作摇民,可从。如前所述,摇、越在今苏州境内,羿所擒之封豕当为于越或吴地之氏族无疑。
  凿齿之族,典笈中常见。从考古发掘看,有凿齿遗迹者,北至大汶口文化遗址,南至广东增城金兰寺遗址,西至四川珙县的焚人遗骨,都有发现,据民族调查,近代的壮、侗、仡佬、毛难、黎等族仍有拔牙遗俗,①故可以认定古越人是主要的凿齿之族。高诱注曰:“畴华,南方泽名。”《海外南经》曰:“羿与凿齿战于寿华之野,羿射杀之。在昆它虚东,羿持弓矢,凿齿持盾。”此亦证明畴华在南方,凿齿为持盾之族,当与吴越之族或巴人有关。《淮南鸿烈集解》引洪亮吉云:畴华“当即《国语》依畴、历华二地。”可能依、畴、历、华为四地,且此四者皆在古中原之地,不在南方,即知洪说之不可信也。
  ■■,也是指氏族而言,《山海经》所记较详。《山海经》
  ①  莫俊卿:《古代越人的拔牙习俗》,《百越民族史论集》。
  曰:“有寞窳(即獏输),龙首,是食人。有青兽,人面,名曰猩猩。”看来此族有食人之俗,并邻近猩猩产地。所以《海内南经》解释说:“喫窳,龙首,居弱水中,在猩猩知人名之西.其状如龙首,食人。”又说:“苍梧之山……在猩猩之东,猩猩知人名。”此苍梧山当指九疑山及越城岭一带,猩猩既在此以西,则狭输当为今广西境内的百越氏族无疑。
  所谓“十日”,指包括上述六族在内的不归顺尧的众多氏族、部落。
  不难推断,这个比较完整的论述是综合《山海经》等先秦典笈中的传说而成。它反映了一次民族大融合。按徐炳昶先生之说,黄帝族到中原以后,经过坂泉、琢鹿之战,华夏族属集团与东夷族属集团已开始融合,或逐渐结合成部落联盟。这种结合当然还是不够巩固的松散联盟。到了尧时,东夷集团中的一些氏族、部落,或早已向南迁徙并与东南和南方某些地区的土著融合,或者不愿意拥尧为领袖。所以,“羿射十日”是尧用强制手段向南,向东扩大其势力范围的一次长期的战争。这虽属传说,但与古籍所载尧流共工、放欢兜、窜三苗、殛伯鲧而后咸服天下,以及舜、禹南巡等事实对照,应该是可信的。文中的诛、杀、射、断、缴等语辞,说明战争进行得很残酷,对于巴、越等族先民的社会生产力,不能不说没有影响,至少劳动力大量的摧残、社会秩序的破坏,也会在相当时期内使生产力下降甚至倒退。或者这就是六七千年前发达的河姆渡文化和马家浜文化后来未得到应有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当然,不能因此而否定其对于当时民族融合的作用。历史总是在多种矛盾的统一和斗争中循着自己的规律发展的。
  据载籍所称,不仅尧、舜、禹时代,而且就中原的夏、商、周三代而言,巴越也有着共同的历史遭遇。《山海经》海内南经说:“夏后启之臣孟涂,是司神于巴。人诸讼于孟涂之所,其衣有血者乃执之,是请生,居山上,在丹山西。”夏后启派孟涂去控制巴人,用司神等手段,掌握巴人的生杀予夺之权。同样,据两越书所载,夏的少康派其子无余到大越,以“奉守禹祀”为名,为越之“先君”,同样是为了控制越人。殷周之时,殷王曾屡次令妇好伐巴方,甲骨文多有记载。殷与越也多有交涉,《诗.长发》曰:
  “武王(汤)载旆,有虔秉钺”。殷墟出土的文物不仅有钺,也有越文化特征的几何文印陶。而江浙也出土不少殷代的青铜器。到了周代,周王朝对巴、越采取同样的羁縻政策,使巴、越皆成为他的“封国”。
  《华阳国志.巴志》曰:“武王既克殷,以其宗姬封于巴,爵之以子”。成周之会,巴亦与焉,后来被称为百越的氏族,与会者更多,有且甄、东越、欧人、姑于越、姑妹、若人、会稽、自深、黑齿、桂国、损子、产里、白民、欧邓等十数族。吴地土著亦皆百越之族,而吴王太伯、仲雍为周王后裔,也是可信的。徐中舒先生《殷周之际史迹之检讨》称太伯、仲雍奔荆蛮,并非“示不可用以避季历”,而是周“实始翦商”的战略措施之一。此说极是,尽管他两人不曾参战讨纣,但控制江南之地,扩张周之势力,是起到了重要作用的。这与其笼络巴人,实收异曲同工之效。至于周代末叶以后,巴与越皆先后败于楚,统一于秦的史实,就不再赘述。
  一点粗浅认识
  每个民族特有的文化和生活习俗,都是在它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的基础上历史地形成的。因为人们在进行物质生产和人类本身的生产的同时,还必须和自然界作斗争,和四周其他的氏族作斗争。①所以,我们认为在探讨两个民族共有的文化和习俗时,除了解其共有的自然条件和族属关系外,还必须了解他们是否经受过共同的历史遭遇。巴、越关系即是其一例。
  《左传。成公十三年》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古之所谓国,常亦指部落、部族,甚至于氏族。如前所述,巴与越共同的文化、习俗,最具特色为使用的兵器和悬棺葬式。此二者皆与其相同的历史发展关系密切。从尧、舜、禹以至于三代,巴、越既然在与强大的中原部落交往中处于防御的地位,他们的兵器也就必然是以短兵器为主,与羿的进攻型的箭矢截然不同。《海内西经》所说的“羿持弓矢、凿齿持盾”,就是这种攻、守态势的写照。悬棺葬式,我们认为这是被驱至异乡的氏族和部落的一种特有葬法。他们之所以要将死者的骸骨装入质地最坚的木棺,并悬置于邻近的高山峭壁之间,不仅因其可以避免人兽的破坏,而且还因其通风良好,不易风蚀腐朽,便于长期保存。其最终目的是日后尸体能重返故土。巴、越皆兴悬棺葬,与他们的社会历史发展是相适应的。今之学者考察悬棺葬,多认定以武夷山者为最早,是可信的。悬棺很有可能最初为巴、越之先民所创制。然而古史湮沦,有待于今后继续探讨。
  ①  杨堃:《民族与民族学》,四川民族出版社1983年版,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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