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工作概要
第三节 县委工作概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昌乐县委由地下党转变为执政党。县委按照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和党中央不同历史阶段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肩负起建设人民政权和发展国民经济的新的历史使命,经历了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文化大革命”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在这不同历史时期,县委为发展昌乐经济,为改变昌乐的贫穷面貌,做了巨大努力,取得一些重要成就,但也出现过一些失误。
一、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七年
从建国到1956年,县委带领全县人民,迅速医治战争创伤,大力恢复发展国民经济,开展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并基本完成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0年10月至1951年2月,县委首先在全县范围内落实“土地法大纲”,进行土改工作,向全县农民颁发土地所有证,划定阶级成份,分配土改果实。全县共没收地主、富农土地80918亩,房屋8313间,重新分配到贫雇农手中,树立贫雇农在农村的优势。1950年10月,根据中央颁布的《惩治反革命条例》,在全县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本着“杀一批、关一批、管一批”的原则,至1953年8月,全县共逮捕反革命分子1005名,处决259名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从而稳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震慑了敌人,稳定了社会秩序。1950年10月,美国发动侵朝战争,并出兵侵占中国领土台湾省。为支援抗美援朝和声讨美国侵占台湾的罪行,县委对全县党员和干部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号召村村订立《爱国公约》,发动全县人民捐献飞机、大炮,掀起群众性的动参活动,全县有2753名优秀青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为取得抗美援朝的胜利做出了贡献。
1952年1月,县委在直属机关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2月,又在工商界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资财、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通过“三反”、“五反”运动,打退资产阶级的进攻,提高党员和干部的政治素质,巩固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为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基础。
1953年9月,中共中央正式公布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县委领导全县人民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至1956年1月,全县由430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为313处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并完成对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实现了由生产资料私有制到公有制的转变。期间,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有计划地开展了“肃反”和“审干”工作,基本上肃清了内部的反革命分子,纯洁了革命队伍。同时,在这一时期,县委还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全县经济发展比较快:工业,新建了一批人民生活急需的小型加工厂;农业,由于政府贷款扶持,加上依靠互助合作力量战胜自然灾害,农业生产年年增产。全县市场繁荣,物价稳定。人民生活比解放前显著改善。
这一时期,县委在工作中也有缺点和偏差。主要表现在1955年夏季以后,在领导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方面,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
二、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县委领导全县人民开始转入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直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夕的10年中,虽然遭到过挫折,但经济建设仍然取得很大成就。新建成了一大批县内骨干企业,农机修造厂、水泥厂、拖车厂、副食品加工厂、面粉厂、榨油厂、五图煤矿、青上铜矿等大都是在这一时期建成投产的,为昌乐县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农业战线,大搞水利建设,高崖、马宋、荆山等一大批大、中、小型水库都是在这时期动工兴建并逐步投入利用的,为昌乐农、林、牧、副、渔五业的大发展提供了水利条件。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也都有了较大发展。基本实现了公社办中学,村村有小学,除兴建县人民医院外,公社都设立了县分院或公社卫生院,改善了全县人民的医疗卫生条件。同时,县委以极大的努力,领导全县人民战胜了1959至1961年三年国民经济的严重困难,至1962年底,全县工农业生产开始恢复正常。1963年3月,毛泽东、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县委在全县范围内,发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及广大群众学雷锋、做好事。全县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尊老爱幼、互帮互助蔚然成风,至1966年“文革”前夕,是县内建国以来社会秩序和社会风气最好的时期。
这一时期,县委在领导工作中也有失误。1957年,县委在领导全县党员开展整风运动的过程中,及时对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猖狂进攻,进行坚决的反击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但是,由于受“左”的思想的影响,反右派斗争被严重地扩大化了,把一些知识分子、党员干部错划为右派分子,造成了不好的后果。1958年县委根据上级指示领导和发动的“大跃进”运动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夸大主观意志和主观努力的作用,使得“共产”风、浮夸风、特殊风、命令风、瞎指挥在县内一度严重泛滥,给全县经济工作带来巨大损失。1959年,县委根据上级指示在党内开展的“反右倾”斗争,曾把一些说真话的领导干部给加上“右倾思想”的罪名,有的免职,有的降职下放,伤害了他们的感情,带来许多不良的社会后果。
三、“文化大革命”时期
“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在这场内乱中,昌乐县同全国一样,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
1966年下半年,“文化大革命”在县内开始。初,由青少年带头,首先开展破“四旧”、立“四新”活动,继而通过大鸣、大放、大字报的形式,开展所谓“横扫一切牛鬼蛇神”,使许多干部和群众无端受到批判和冲击,以莫须有的罪名戴上“牛鬼蛇神”的帽子。随着“左”倾思潮的不断升级,在“造反有理”,“打倒一切”的口号下,运动的矛头很快对准了县委,各级党组织普遍受到冲击。1967年3月,群众造反组织联合夺了县委、县人委的党政大权。1971年2月,重建县委后,各级党组织陆续恢复。在极端艰难的环境中,县委带领全县人民,同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进行了程度不同的抵制和斗争,排除种种干扰和破坏,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坚持进行工农业生产和抓好科技攻关。特别是粉碎林彪反党集团后,周恩来、邓小平先后主持中央日常工作期间,县委带领全县人民,坚持批派性,促团结;抓整顿,促生产,使全县各方面工作都有明显好转。农业生产,全县的广大农民在县委领导下,坚守生产岗位,夺得粮食连年丰收。同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昌乐县的农田水利建设基本没有停止,高崖水库东西两大干渠动工开挖,为昌乐县南水北调工程提前竣工使用奠定了初步基础;各公社、大队又开辟了一批新水源。科学技术攻关也取得一批成果:小麦良种“昌乐5号”、“数控调频载波有线广播机”、“乐蜜”西瓜、“昌乐杂交黑鸡”等都是在这时期研究培育成功的。这一切决不是“文化大革命”的成果,如果没有“文化大革命”,全县的各项事业定会取得大得多的成就。
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县委带领全县党员、干部和群众,在揭批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四人帮”罪行的同时,在全县开展清查与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在党内开展整党整风,纯洁革命队伍,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建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人民迅速把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同时,在全县大张旗鼓地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进行全盘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教育。县委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拨乱反正,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纠正“文化大革命”中的错误,平反冤假错案,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党员干部在“文化大革命”前和“文化大革命”中处理过的2800起案件,全面进行复议,为1333人平反纠正;对1957年错划的180名“右派”分子,摘掉了“右派”帽子。另一方面,县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提高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至1987年10月,全县有1371名知识分子加入中国共产党,有647名知识分子评定和晋升了技术职务职称,一批优秀的知识分子被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1984年2月至5月,先后进行了县、乡(镇)机构改革,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调整了各级领导班子,一大批专业人才和中青年干部走上领导岗位。1985年5月至1987年1月,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相继进行县、乡(镇)、村三级整党,较圆满地完成了中央提出的“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任务。从1980年以来,连续10年开展了“争先创优”活动,共评出先进党支部1190个(次),优秀共产党员4783人(次),在党内出现了学先进、争创优异成绩的浓厚空气。其间,县委还大力加强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在全县各系统、各行业以及乡镇和村庄,开展创建“文明单位”的活动,促进了社会风气的好转。同时,还有组织、有步骤地在全县推行政务公开,廉政建设取得显著成绩,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在经济建设中,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坚决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推行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调动了广大农民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大发展。1990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达到8.2亿元,全县国民收入达到7.1亿元,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1.45亿元,同1980年相比,10年分别年平均递增13.3%、13.1%和16.1%,提前4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的第一个翻番。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分别为1473元和1273元,分别比1980年增加2.2倍和2.1倍。全县农民人均收入787元,城镇职工人均工资总额达到1803元。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38207万元,是1978年8270万元的4.6倍,1949年415万元的92倍。城乡居民存款余额连年增长,1990年,达到27415万元,人均484.77元。
第四节 党的历次代表大会
中共昌乐县第一次代表大会
1956年5月19日至24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16名。陈树萱代表县委作工作报告,张洪作《昌乐县1956~1967年农业长远规划和1956年生产计划报告》,蔡培林作大会总结。大会选举产生出中共昌乐县第一届委员会,委员26名、候补委员3名,并选举出席省党代表会的代表4名、候补代表1名。
这次代表大会,是在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全国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形势下召开的。会议中心议题是:(1)通过《县委工作报告》;(2)通过《昌乐县1956~1967年农业长远规划和1956年生产计划报告》;(3)选举中共昌乐县第一届委员会。
大会认真贯彻中共山东省委第二次会议的决议精神,在经济工作中,号召全党与全县人民坚持即反保守又反冒进即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认真贯彻党中央、毛主席又多、又快、又好、又省的号召,投入省委提出的农业高额丰产竞赛运动,加速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动员全党与全县人民积极行动起来,4年超额完成5年农业增产计划。会议依据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四十条农业发展纲要和省委实施意见,根据本县情况,修订通过《昌乐县1956~1967年农业发展规划和1956年发展农业生产计划的决议》。
这次大会,自始至终贯彻充分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精神。与会代表都抱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对县委工作报告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又提出了许多意见,对县委领导工作作风问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对县委今后工作也提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在发言中态度是诚恳的,对问题的批评是严肃认真的,都围绕党的原则、方针和政策,从爱护领导、增强团结、维护人民利益出发,没有出现离开党的原则,而为个人问题发牢骚、泄私愤的现象,完全符合党代表大会的精神。
中共昌乐县第二次代表大会
1960年5月28日召开,时间1天。出席会议代表445名。张丰隋致开幕词和闭幕词,王杰三代表县委作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昌乐县第二届委员会,委员33名、候补委员6名。并选举出席省党代会的代表5名,候补代表1名。
这次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总结第一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经验,选举中共昌乐县第二届委员会,强调加强全党的团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更好地完成全县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各项任务而奋斗。
会议对县委四年来的工作进行了认真地总结。由于受当时政治形势的影响,在工作总结中,仍然存有高指标、浮夸风的现象。工作报告指出:“四年以来,我们在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三大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上,随着广大农民群众社会主义觉悟的提高和生产力日益发展的要求,中央发出了关于建立人民公社的指示,我县在1958年秋大跃进的形势下,短短的半月时间内,全县迅速普遍地建立了人民公社。全县由原来的430处高级农业合作社,组成了‘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农、林、牧、副、渔全面结合’的12处人民公社。到目前,参加人民公社的有79161户,占总户数的99.4%,327625人,占总人口的99.5%。”工作报告进一步总结人民公社的优越性时指出:“人民公社的建立,大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显示了‘一大二公’无比的优越性……随着人民公社的建立,举办了以食堂为中心的福利事业,全县已办起食堂1300处,人食堂的77249户,占总户数的97%,就餐人数317174人,占总人口的96.4%。同时已办托儿所1082处,幼儿园890处,敬老院30处,妇产院76处……”工作报告还肯定了大跃进的伟大成果,指出“工农业生产上坚决贯彻执行了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因而取得了史无前例的大跃进。在农业生产上,认真贯彻了以粮为纲,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方针,认真地贯彻了农业增产‘八字’宪法,水利建设由1956年的水浇面积10万亩,扩大到5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50%。农业产量逐年提高,1958年亩产300斤,1959年提高到350斤,增长16.6%。在工业生产上,贯彻了以钢为纲、全面跃进的方针,工业产值连年提高,由1956年的335万元,1959年提高到3020万元,增长8倍。在1958年秋,开展了全党全民的大办钢铁运动,短短的4个月,生产钢铁1500吨,两年来产煤50万吨。工业生产的大发展,有力地支援了农业生产的跃进。”1960年春天,全县正处在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暂时困难时期,这些情况和数字,显然夸大了成绩,不完全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
但是,这次会议有些提法,仍然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如大会提出的完成1960年任务的几项措施中,强调要认真全面地贯彻农业“八字”宪法。指出水、土、肥、种、密、保、工、管,是农业增产的根本关键,而在这8个字中,昌乐又应以水、肥为重点。还强调,要大搞工具改革,特别是农业生产的工具改革,要开展劳动竞赛运动,掀起一个学先进、赶先进、比先进、帮后进的热潮。
大会最后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书记挂帅,采取措施,认真开展一个理论、时事、政策和文化的学习运动。
中共昌乐县第三次代表大会
1963年11月25日至26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28名。王永成致开幕词,张丰隋代表县委作工作报告,孙庆荣致闭幕词。大会选举出中共昌乐县第三届委员会,委员24人、候补委员1人,还选举出席省党代会的代表4人、候补代表1人。
这次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总结检查第二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审议前届县委的工作报告,选举新的县委员会,讨论审定今后的工作任务,动员全县党的各级组织,加强团结,鼓足干劲,积极做好各项工作。
这次代表大会,在指导思想上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在县委的工作报告中继续肯定高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同时,积极贯彻毛泽东主席在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提出的关于“阶级、形势、矛盾”的指示,要求全党务必“以阶级斗争为纲”。并强调要正确贯彻党在农村依靠贫农、下中农,巩固地团结中农的阶级路线,认为这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证。
大会也实事求是地总结了执行党的监察和甄别工作政策的情况,认为“几年来,我们对于‘五风’中的遗留问题,进行平反工作,对于冤枉了的好干部进行了复议,有912名干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恢复了名誉和职务,达到实事求是不冤枉一个好人的目的。”
大会对共产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号召“全党同志必须加强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主席著作的学习,要树立创业思想,树立正确的革命人生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当好人民的勤务员……”对全县的经济工作,强调“要有长远规划,搞好基本建设,提高产量,不断改善提高全县人民的物质生活”等等要求,都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和一贯宗旨。
中共昌乐县第四次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昌乐县第四次代表大会于1971年2月26日至28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119名。大会由满玉成致开幕词,宋书文作工作报告,孔宪成致闭幕词。
这次代表大会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召开的,“左”倾思潮的影响比较大。
工作报告把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一概归结为“文化大革命”的伟大胜利。对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文化大革命”中开展的“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整党建党”、“斗、批、改”以及“农业学大寨”等,都作了不恰当的肯定和赞扬。工作报告反复要求全党,“认真学习毛主席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念念不忘阶级斗争”、“念念不忘无产阶级专政”、“一定要把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搞好斗、批、改”、“把无产阶级专政落实到基层”。
大会号召“全县党员、干部、群众,更广泛、更深入地开展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群众运动,把全县办成红彤彤的毛泽东思想大学校”。并强调“深入开展‘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指出:“学不学大寨,是农业战线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大问题,是按照不按照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前进的大问题。我们一定要把‘农业学大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最后,大会按照九大通过的党章的规定,选举产生由“军、干、群”三结合和“老、中、青”三结合的中共昌乐县第四届委员会,委员27人、候补委员2人。
中共昌乐县第五次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昌乐县第五次代表大会于1980年8月26日至30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395名。郑在美致开幕词,姜日绍代表前届县委作工作报告,赵明义代表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工作报告,郝雨东致闭幕词。
这次代表大会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的形势下召开的。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武器,认真总结县第四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清除“左”的影响,拨乱反正,动员全县共产党员、干部和群众,同心同德,为加速全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
大会实事求是地估价了全县的政治、经济形势。认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不断巩固和发展。特别通过批判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罪行,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人们的思想基本上从两个“凡是”中解放出来;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发扬;“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基本上得到全部纠正和平反;国民经济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人民生活有所改善。
大会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提出了全县今后三年的主要任务以及实现这些任务的措施:加速农业发展,使农村尽快地富裕起来。强调必须把农业放在第一位,下定决心,加大措施,切实把农业搞上去;认真搞好工业内部调整,促进县、社工业大发展,县内工业要以轻工、建材和社队工业为重点;进一步抓好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的增长,把国民经济搞上去,把人口自然增长率降下来,“两种生产”一齐抓;加强财贸工作,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充分发挥流通对生产的能动作用,疏通商品流通渠道,进一步繁荣城乡经济;积极发展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等项事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实现四个现代化,科学技术是关键,教育是基础;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出中共昌乐县第五届委员会,由委员24名、候补委员4名组成,并选举出席省党代会的代表3名、候补代表1名。
中共昌乐县第六次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昌乐县第六次代表大会于1984年8月26日至30日召开,291名代表出席会议。王继东致开幕词,王光明代表县委作工作报告,郝雨东致闭幕词。
这次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和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二大和省四次、市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认真回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工作,总结经验教训,研究确定今后的工作任务;选举中共昌乐县第六届委员会和中共昌乐县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动员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积极参加即将开始的整党工作,努力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进一步搞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大会认为,要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必须把发展经济作为中心任务来抓,努力实现党的十二大确定的经济建设的战略目标。为此,大会要求: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清除“左”的影响,全面否定“文化大革命”,根除派性,增强团结;要重点抓好经济体制改革,切实办好教育事业,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努力提高综合经济效益,力争提前两年实现全县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奋斗目标;要高标准、高质量的搞好全面整党,解决好思想不纯、作风不纯、组织不纯的问题,增强党的战斗力,加强党同群众的联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为实现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而奋斗。
大会强调,要实现提前翻番的奋斗目标,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继续调整农业内部结构,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实行综合改革,搞活城乡经济;搞好智力投资,推进科技进步;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这次代表大会,处于新老干部合作交替时期,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任务。大会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一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振奋精神,改革创新,开拓前进,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这次代表大会强调干部实行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按照“四化”的要求,选举产生了中共昌乐县第六届委员会,由委员25名、候补委员4名组成。新当选的县委委员平均年龄42.7岁。大会还选举了中共昌乐县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由14名委员组成,纪委委员平均年龄43.3岁。
中共昌乐县第七次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昌乐县第七次代表大会于1987年8月30日至9月2日召开,390名代表出席会议。王继东致开幕词,李光信代表前届县委作工作报告,赵俭致闭幕词。
大会认为,自上届县党代会以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加深入人心,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自觉性越来越强;各项改革不断深化,经济建设发展较快,人民生活明显提高,1986年农村人均所得达到463元,比1983年增加90元。城镇职工年平均收入达到1175元,比1983年增加419元;从1985年5月至1987年3月,相继进行了县、乡镇、村三级整党,加强了各级党组织的建设;在民主建设方面,实行和完善了县乡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顺利地进行了社改乡、队改村工作,在企业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法制建设方面,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依法从重从快地惩处了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犯罪分子,促进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好转。
大会对今后三年的任务提出明确要求:在经济建设方面,强调要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下大力气抓好现有水利工程的配套、修复和新水源的开辟,力争到1990年全县水浇面积扩大到50万亩,实现一人一亩水浇田;要切实抓好粮食生产,粮田面积要保持在55万亩以上,总产要保持在5亿斤以上,力争突破6亿斤大关;要突出抓好乡镇企业、林果业和畜牧业三个重点,到1990年全县乡镇工业总产值要达到3.24亿元,林果面积要发展到33万亩,农田林网发展到67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27%,畜牧业要在千家万户饲养的同时,大力发展饲养专业户,到1990年,全县畜牧业收入力争达到1亿元。工业企业,一是要继续深化企业改革,继续完善各种承包责任制;二是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三是大力开展横向经济联合,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和产品辐射能力;四是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在政治方面,突出强调要深入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正面教育,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移风易俗教育。
大会还特别强调,要加强执政党的建设,进一步端正党风,重点纠正各种以权谋私、官僚主义以及争权、争名、争利的极端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等不良作风。教育党员牢记党的宗旨,自觉纠正和抵制不正之风。大会要求每个党员领导干部要在端正党风中做出表率,以提高党的威望,增强党的战斗力、凝聚力,密切党同群众的联系。
大会经过充分酝酿,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中共昌乐县第七届委员会,由委员25名、候补委员4名组成。并选举产生中共昌乐县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由15名委员组成。
中共昌乐县第八次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昌乐县第八次代表大会于1990年3月1日至5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71名。于生主持大会开幕式。李光信代表前届县委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大力加强党的建设,把全县的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推向前进》的工作报告。
这次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听取和审查中共昌乐县第七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查中共昌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中共昌乐县第八届委员会和中共昌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报告对前三年的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指出:三年来,县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比较圆满地完成了第七次党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首先,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1989年,全县社会总产值预计达到14.3亿元,比1986年增长45.5%;国民生产总值预计达到6.8亿元,比1986年增长38.5%;工农业总产值达到9.6亿元,比1986年增长89.1%;财政收入3668万元,比1986年增长131.3%。粮食总产量由1986年5.73亿斤,增加到6.35亿斤;农田水利建设成效显著,全县连续三年投工、投资、完成工程量三个超千万,扩大水浇面积16万亩,改善21万亩,1989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力部评为“全国水利建设先进县”。1989年多种经营总收入4.81亿元,比1986年翻一番多;畜牧业总收入达到1.16亿元,比1986年增长127.6%;林果生产,三年共造林6.54万亩。工业生产,三年间,总产值年均递增34.9%。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达到3.73亿元,比1986年增长85.3%,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1989年全县农民人均收入739元,城镇职工人均收入1640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分别比1986年增长11%和14%。其次,在政治工作方面成绩明显,全县保持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良好的社会秩序;1988年以来,有组织、分步骤地在全县推行政务公开,促进党政廉洁,省委于1989年元月份在昌乐县召开省、市、县三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廉政建设现场会;通过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由点到面地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查处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定期考核党员领导干部,使全县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大提高,党的组织、纪律状况有明显改善。
大会对今后三年提出了具体的任务目标:(1)调整经济结构,保持适当的增长速度。国民生产总值平均每年递增9%,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11%,其中工业年均递增14%,农业年均递增4%。(2)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农村经济总收入年均递增10%,工业企业实现利税年均递增12%,财政收入年均递增10%,外贸出口商品总值年均递增11%。(3)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加速国民经济的现代化进程,使工农业生产逐步转到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的轨道上来。
大会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中共昌乐县第八届委员会,委员27名、候补委员4名,并选举产生中共昌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5名。
第五节 党员教育
一、经常性教育
建党初期,昌乐党员数量虽然较少,但是,党组织已十分重视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形式或者以党小组、或者以党支部为单位秘密进行。教材有《共产主义ABC》、《陈独秀文存》。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全县党员发展到160余人,为统一党员的思想,教育党员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中共昌乐特支把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除经常组织党员秘密教唱《国际歌》,用歌词精神教育激励党员外,还专门通过党的地下关系为各党支部从天津订阅《苏俄视察记》,做为党员教育的教材。从1927年至1932年曾先后分片、分组对党员系统地传达过中共中央“八七”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中共北方各省委代表联系会议精神。抗日战争时期,中共昌乐县委建立,始设宣传部,专司党员的政治和思想教育,当时主要进行爱国主义和形势任务教育。教材有《论持久战》、《新党员训练大纲》、《党员必读》以及党的“七大”通过的新党章等。解放战争时期,经常性教育的内容有《抗日战争胜利后的时局和我们的方针》、《丢掉幻想,准备斗争》、《土地改革中的方针和政策》、《将革命进行到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方式由秘密转为公开,形式日趋正常化、制度化。“星期六党员活动日”、“三会一课”(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等制度日臻完善。“文化大革命”前,教材主要有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党的“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刘少奇《论共产党员修养》。“文化大革命”中“三会一课”制度被破坏。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员经常性教育进一步加强,恢复了“三会一课”制度。教育的内容主要是《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草案)、《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毛主席著作、《邓小平文选》等。
二、整风学习
1938年12月,中共昌乐县委建立后,首先在党内以整风的形式开展了对各级党组织的整顿。这次整党整风,主要教育党员坚定抗战必胜的信心,清理党员队伍中的不坚定分子。1946年8月,县委为更好地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保证土改工作的顺利进行,作出关于整顿各级党组织的决定,在认真学习文件,掌握政策的基础上,认真检查党内“左”的或“右”的思想倾向,重点解决党内的关门主义,做好在土改积极分子中发展党员的工作。1947年冬,中共昌乐县委根据中共鲁中三地委的指示,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主要在柳山、尧山两区)和党员,学习《土地法大纲),结合一年来的土改复查工作,开展“三查”(查阶级、查思想、查作风)和“三整”(整顿组织、整顿思想、整顿作风),揭发批评离开党的路线的错误思想和错误行为。这次整风学习,增强了党内团结,纯洁了党的组织,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政策水平,密切了党群关系,推动了土地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建国后,以整风的形式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教育和整顿,次数较多、规模较大的有3次。1952年至1954年,中共昌乐县委开始有步骤地分期分批地对全县15个基层党委、75个党支部,共计2102名党员进行普遍整顿。这次整顿,在系统学习党章和共产党员八条标准的基础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三反”、“五反”中暴露出来的蜕化变质分子,以及丧失党员条件在群众中影响极坏的消极落后分子,区别情况分别作了处理。1957年秋,中共昌乐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对全县13个基层党委、83个总支委员会、381个党支部,共计5507名党员开展了一次整风运动。这次整风,根据中央指示精神,主要反对党内的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并发动群众向党提出批评建议,帮助共产党整风。在整风过程中,由于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乘机向党发动进攻,妄图取代共产党的领导,因此,开展了反右派斗争。又由于反右派斗争被严重地扩大化,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使社会主义民主没有得到正常发扬。1985年5月至1987年1月,中共昌乐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分三批,相继进行了县、乡(镇)、村三级整党,这次整党,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认真学习《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党员必读》、《毛泽东同志论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邓小平文选》。在学习文件的基础上发扬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肃清“左”的思想影响,解放思想,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改革开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全县参加整党的共21020名党员,因犯有各种错误受到组织处分的385人。圆满完成了中央提出的“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四项任务。
三、党校教育
1951年7月,中共昌乐县委始办县学,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工作人员若干人,专司县直机关和基层党员干部的培训工作,教育内容一般设文化课和政治课。1959年10月,县学改称党训班,1960年12月改现称,即中国共产党昌乐县委员会党校。设书记1人(一般由县委书记或副书记兼),另设副书记1至2人;并设校长1人,副校长1至2人;编配专职教员若干人,有时也临时聘请兼职教员任课。无论专职或兼职教员,均要求品学兼优。1966年下半年,因“文化大革命”党校停办。1971年恢复党校工作,同时更名为中国共产党昌乐县委员会党员干部训练班。1973年1月,又恢复为中国共产党昌乐县委员会党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校教育进一步正规化、制度化,成为县委培养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的重要阵地。党校教育的基本任务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党的干部,为党培养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党性强、作风好、又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科学知识的党员干部。学员招收由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党校,根据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及县委意见,确定招收人员,他们主要来源于农村基层党支部书记、乡(镇)和县直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或一般党员干部。学习内容主要是:《毛泽东选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党的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邓小平文选》、“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等。从1985年开始,党校又举办文化班,其中1个高中班,3个中专班,还有3个电大班。从1951年建校至1990年,党校共举办培训班80期,培训党员7354人次。从1985年以后,县委还倡办乡镇党校22处,并在县直7个较大的系统,相继办起业余党校,大部配备了电视机、录像机,逐步做到领导、师资、设备、制度和教学计划五落实,定期培训基层党支部委员以上干部以及党员骨干和青年积极分子,业余党校和乡镇党校已成为县内党员教育的重要阵地。
第六节 统一战线
建国前,中共昌乐县委即重视统战工作,当时,由宣传部兼管。
1952年6月,县委始设统战部,设部长、秘书各1人,部长一般由县长或副县长兼,秘书一般由县人委办公室秘书兼。至1966年底,部长、秘书更迭数次,兼职状况未变。“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统战部门倍受冲击,工作停顿。1972年5月,恢复统战工作,由县委办公室兼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党委、政府对统战工作日益加强。1979年10月,县委重新设立统战部,配专职部长1人、副部长1至2人、秘书若干人。至1990年12月,统战部有工作人员7人。乡(镇)党委也分工党委秘书或宣传委员兼管,1990年,乡(镇)党委设专职统战委员,专司统一战线工作。
1938年12月,中共昌乐县委建立后,宣传部长王永升分工负责昌乐南部和安丘北部地区党的工作,曾亲自打入国民党苏鲁战区第二挺进纵队厉文礼部,做争取国民党军队中下层军官反正的工作。1940年11月,中共昌乐县委遭到破坏,刘智堂转移到昌乐、潍县交界的望留一带,建立中共昌乐县望留地下联络站,成功地开展了对范启爽部的统战工作,为昌乐党组织在望留一带开辟了活动基地,也为在解放战争中争取范部起义奠定了基础。建国后,统战部在县委的领导下,坚持党的统一战线的基本方针和政策,广泛接触社会各界人士,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对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镇压反革命、支援抗美援朝、顺利地完成土地改革,起了重要作用。社会主义改造期间,组织全县工商业者,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进行思想改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动员他们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全县有2373名工商业者进行了合作过渡,实现公私合营。1979年,按照中发55号文件精神,对统战对象中错划的右派,全部予以落实政策。并在统战工作中认真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落实各项统战政策,至1990年底,全县共落实统战政策1486件(次),其中属于错划右派方面的1000件(次),台属方面的122件(次),起义投诚人员方面的38件(次);市、县政协委员方面的12件(次),少数民族方面的2件(次),原工商业户方面的299件(次),宗教方面的12件(次)。另外,落实辛亥革命老人政策1件。
对台工作,认真贯彻中发[1981]44号文件精神,在全县进行党对去台人员在大陆亲属“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政策的宣传教育,不断清除“左”的影响,消除台属的思想顾虑。至1990年,台属中有19人被选为县政协委员,10人被选为县人大代表,有634名台胞来大陆探亲、旅游、观光、洽谈贸易。
认真做好团结非党知识分子的工作,至1990年,县内有1754名非党知识分子晋升技术职务职称,其中高级2人、中级123人、初级1629人。调动了非党知识分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积极性。同时,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认真做好对党外知名人士的安排工作,有241人(次)担任县政协委员,44人(次)担任政协常委,4人担任县政协副主席;有2人担任省政协委员,25人担任市政协委员;有381人(次)担任县人大代表,1人担任县人大副主任;有1人担任全国人大代表,5人担任省人大代表,9人担任市人大代表;还有1567人(次)担任乡(镇)人大代表。
第七节 纪律检查
一、机构沿革
1950年6月始设中共昌乐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1956年9月,改称中共昌乐县委监察委员会。“文化大革命”中,监察委员会受冲击陷入瘫痪。1979年4月,恢复中共昌乐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4年2月,纪律检查委员会从县委直属机构中析出,升格为副县级,称中共昌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成为县五大领导班子之一。设书记1人、副书记2至3人、常委5至7人,由县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初,内设办公室、检查料、审理科、信访科。1986年6月,县内22处乡(镇)设立副乡(镇)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逐步配齐专职纪委书记。在部分县直部门中设立纪律检查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纪检书记或纪检员,在县纪委和同级党委(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1988年12月,县纪委内部机构调整,由原三科一室调整为办公室、研究室、检查室、审理室、信访室。1990年7月,县纪委信访室改称控告申诉室。10月,又增设教育室。
二、主要活动
中共昌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县内党组织党风党纪的教育与整顿、党员和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执行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维护党的团结。
中共昌乐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从建立至1955年底,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特别在“三反”、“五反”、“肃反”以及农业合作化运动中,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处理各类案件110起(其中“三反”中20起),处理党员干部116人,处理人民来信23件,协助有关部门研究办理案件15起,处理非党干部15人。1956年至“文化大革命”前夕,县监察委员会配合县委中心工作,参与反右派、反右倾斗争,参与整风整社、机关整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等,共受理人民来信来访各类案件1238起,处分党员及非党干部353人。这些工作(反右派、反右倾斗争在“左”的思想指导下被严重扩大化除外)对纯洁党的组织,密切党群关系,调动积极因素,均起到较好的作用。
“文化大革命”中,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受冲击,党的纪律被践踏,严重损坏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得到恢复和加强。1979年至1980年,纪委协助县委狠抓《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学习与贯彻,组织党员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加强对党员党风党纪的教育,认真检查党员和党员干部执行纪律的情况。两年共受理信访案件1170件次,检查处理违纪案件30起。根据有错必纠的原则,拨乱反正,实事求是地纠正冤、假、错案。其中纠正“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冤、假、错案326起。对1690名在反右倾斗争中被批判处理的党员干部进行复查,有722人撤销原结论和处分,144人恢复名誉,54人安排适当工作。1981年,结合深入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狠抓以权谋私、特殊化以及经济领域里的不正之风。是年,受理信访案件204起,查处各种违纪案件43起,处分党员、干部27名。从1982年起,纪委同县人民检察院一起,集中力量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斗争。全县排查出经济案件线索143起,处结73起,受党纪处分15人,受政纪处分5人,免于处分10人,逮捕判刑3人,免于起诉2人。同期,纪委还对脱产干部在城区占地建私房、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政策外“农转非”、招收调配职工中营私舞弊等方面的不正之风,进行坚决查处。
1984年,纪委升格为副县级纪律检查机关后,全县纪检机关和纪检队伍进一步健全和加强,专职干部56人,其中县纪委机关19人。1985年,县纪委协助县委狠刹乱发奖金实物、乱购小汽车、违纪建房分房以及“吃、请、拿、要、送”等新的不正之风,重点查处以权谋私和党员干部违法乱纪等案件。1986年,县纪委协助县委开展民主评议党风、民主评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民主评议行业作风的工作。是年7月,在山东省端正党风工作座谈会上作了民主评议党风的经验介绍。1987年,县纪委协助县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和中共中央关于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一系列指示,对党员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1988年,县纪委遵照中央“集中力量管好党纪,协助党委管好党风”的要求,充分发挥纪检机关“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职能,围绕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积极开展工作。协助县委抓好以政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廉政建设试点,并在县内推广,受到中央、省委的充分肯定。从1984年到1990年,县纪委受理并立案查处各类案件836起,处分党员732人。
至1990年,全县纪检组织进一步扩大和健全,全县专职纪检干部116人,其中县纪委机关20人,县直单位39人,乡(镇)纪委40人,企事业单位17人,是年,纪检工作从严执纪,把惩治腐败作为纪检工作的中心任务,促进了党风的好转,县内党政机关廉洁勤政,干群、党群关系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