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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20-06-29 17:52
鄌郚总编

鹿萍丨我和直男老公的第二次“恋爱”

  我和直男老公的第二次“恋爱”
  文 /鹿萍
  男人本质上不喜欢写字的女人,尤其是天天写,口无遮拦什么都写的。因为淋漓尽致的表达,在有的男人看来是病态。张爱玲那么爱写,胡兰成就受不了她。所以,写出了名,写入了戏,多半是要离的。谁愿意八尺男儿,天天出去被人叫没了自己姓氏的“那个谁谁的老公”,没离的那些,是老公不看她写什么,或者她还不出名,没人跟他说你老婆写你什么。
  丁二爷,是我在这个公号里强行给他取的名字,他愿不愿意都得叫这个名字。没办法,前二十年我爸能为我摘天上的星星,他从我爸手里接过我来,搬个梯子,问我钟意哪一颗,随便开口——愣是宠着我无法无天。
  丁二爷,一个外表粗犷冷酷,内心细腻的男人。
  女儿上初中时,离家一条街,自己骑自行车上下学,丁二爷如果工作不忙,会去接,然后女儿在边上骑着自行车,他开车在女儿的身边紧紧护着,不久学校迁往新址,离家远了,住校一年。虽然每个星期天都要回家,但约定的星期三中午送饭,他会雷打不动的早早地去校门口等着,就算有再重要的事情也要推掉,去看他心爱的女儿一眼。
  去年,我和他一起去千里之外送女儿上学。看了宿舍和食堂,试吃了食堂餐,他爬上爬下给女儿铺好被褥,挂上蚊帐,打点好一切,该启程回家了,在校园内,我和女儿摆摆手说再见,没有不舍和悲伤,丁二爷执意要送女儿回宿舍,说校园太大怕她自己找不到,结果是,和女儿道别后的钢铁直男,眼睛红红的。
  掐指一算,我们结婚二十一年了。
  换句话说,我欺负了他二十一年,他宠了我二十一年。
  有朋友说,婚姻进行到现在,和老公交流的话题以时事政治金融消息为主,也有朋友说她家也是谈论中美贸易叙利亚局势。看来我们这种老夫老妻都进入了爱情——亲情——友情之兄弟般友谊的阶段。女同胞们,试想一下,如果他在激昂的谈论世界局势,你却跟他讲朋友圈里的八卦谣言,下一步何去何从,拭目以待。 以我之拙见,还是向他学习,共同进步吧。
  我俩呢,女儿不在身边,空间突然大了,孤独感徒升,两个失去了方向和重心的人自然会抱团取暖,我觉得我们的第二次恋爱慢慢开始了。
  女儿离家后的某天,我抬着头努力的想一件事情,忘记了保持好形象翻了几个白眼,正巧被他看到了,他很着急:怎么了,怎么了?不舒服吗?
  “没有”。我一怔,随即明白他误会了,我这样轻描淡写,显然他相信自己看到的:“不要总呆在家里,出去散步或者约朋友玩玩”。
  随后,只要有合适的机会,他都带我一起去参加他的活动,女儿在家时,女儿是我们共同的中心,我们工作上没有交集,他对女儿、对工作的热情反而成为对我的剥夺,如今跟着他去会朋友,跟他去工作,赫然发现了我从未见过他的另一面:在家里被我欺负的他,是员工眼里尊敬的上司,是事业伙伴信得过的合作者;在家里我对他吆五喝六,在工作中,他沉着应付,谦和平实,坦荡真诚,知道做下属的难,设身处地,与员工为善。
  我的直男老公,更像一个温暖的港湾,他静静地待在这里,然后我就会感到,我强硬的肩膀就松下来了,内心的各种挣扎斗争停止了。我被某种存在感托住了。那种安全和舒适感有些陌生,又是那么亲切。
  女儿不在家的日子,我可以随意地黏他,晚上他有事要出去,我也非要跟着;不能跟去的时候,就在微信里黏着他聊,给他发撒娇的语音。你想啊,中年妇女撒娇卖萌的声音能听吗?据二爷自己说,当时吓得手机在空中翻了几下,多亏他手还敏捷,要不就为通讯业做贡献了。
  他是大厨,负责煎炸烹炒,挥汗如雨;我是观战员,负责挑刺添乱,这时的饭来张口的幸福指数能飘上天。还有每次出差前,都给我准备充足的纯净水,以备我每天喝茶……
  事无巨细,如今我过着巨婴式的生活……
  女儿从群聊里看出了蛛丝马迹。
  女儿说:妈妈,我不在家,你不能收敛点吗?表现得也太开心了。
  我说:哦,我努力吧。
  我之前在餐厅里看到过一对黏兮兮的年轻情侣,不怎么打扮,样子很嫩,大概是刚刚高考完吧。他们俩太开心了,一直在逗对方笑,排队点餐的时候也打打闹闹,是快飘起来的那种开心,跟服务员说话的语气都是粉红色的。
  我向朋友感叹,年轻真好,热恋真好啊。
  但我知道……那种散着步也懒得牵手,面无表情走在一起,说着一些“在哪个超市买米最划算”之类的话的情侣,或许才是我们以后会成为的样子。
  因为这就是爱情最真实的样子。
  剥离了光环,剥离了浪漫,剥离了闪闪发光但是站不定的部分,它稳稳地立在地上,一身灰尘。
  我们都得承认,爱情会经历“祛魅”,变回寻常。相爱的两个人,会发现对方的所有缺点,所有不堪,然后放弃自己对“完美爱人”的期望。
  到了后面,爱情就是最简单的陪伴。
  一起起床,分别上班,上完班精疲力竭,回到狭小的家,一起做做饭,一起看个不怎么好笑的综艺,然后沉沉睡去。
  但像这样的,最简单的陪伴就已经很难了。
  后来我反而不再热衷于小说里的那种,一波三折,横冲直撞的浪漫——我们都知道人生没那么浪漫,只是从前不愿意承认罢了。
  而我终于明白,能陪着他普普通通地过完这一生,已经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最好的浪漫了。
  直男说:你别写我啊。我:最近都没写你啊,我写自己呢。直男沉默了五秒,说:嗯,别写我。
  我感觉他经历了一场艰难的抉择。
  这不算写,打个酱油而已。夸他他还是喜欢的。
  原谅我中年才“成熟”,才懂得疼惜他,二爷,与你一辈子还不够,我要预约你的来生,来生我手腕上还要有这颗痣,让你一眼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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