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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20-08-24 20:27
鄌郚总编

发挥乡贤文化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发挥乡贤文化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乡贤文化是由传统乡贤创造的植根于家乡的本土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是“贤”。深刻理解传统乡贤文化的内涵,挖掘传统乡贤乡村治理中讲仁爱、重民本、崇正义的经验与智慧,有利于弘扬传统乡贤文化,有利于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乡贤文化与乡村治理有深厚渊源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发展的背景下,乡村治理的现代化显得尤为重要。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创新乡贤文化,弘扬善行义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乡贤文化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但包含着见贤思齐、任人唯贤、举贤让贤等特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而且传统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古代皇权不出县,县以下的乡村社会治理主要依靠的就是乡贤。周代王置六乡,由三老掌教化;汉代每乡设三老,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率众为善,且“乡先生殁则祭之于社”。由此可见历代对乡贤治理乡村的肯定以及对乡村治理人选之“贤”的重视。
  当下乡村治理的“现代化”不仅要处理好人与自然之间的主客体关系,解决好生态问题,重视绿色可持续发展;还要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讲求和谐发展。遗憾的是,当下农村个别地区存在着为求发展而急功近利、重经济轻人文和重管理轻治理等不良现象。今天要治理好乡村社会,就必须深入了解我国乡村的历史和传统文化,对传统乡贤的乡村治理经验和智慧进行总结和反思。创新乡贤文化,就是在国家层面对传统乡贤以人格影响人心、以智慧带动发展、以德性润化风俗的乡村社会治理经验进行总结与反思;在社会层面树立贤人榜样,形成见贤思齐的良好风尚,促进移风易俗;在个人层面鼓励修身养性,追探道脉,表征乡里。这些宝贵的经验,对于今天我们建设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依然意义重大。
  “贤”是创新乡贤文化的重点
  首先,“贤”是乡贤在乡村治理中表现出来的德与智。“贤,多才也”(许慎《说文解字》)。传统乡贤是我国历史上特殊的文人群体,是联系政府和民众的纽带。一方面,传统乡贤是乡规民约的制定者和实施者。乡规民约是以外在礼仪、习俗等形式存在的显性或隐性规约系统,是调节家族和邻里关系的参考标准,是构建和谐邻里关系、维护社会基本秩序的重要准则。传统乡贤除了一部分本来就是当地的名门望族,还有很多是离职(即退休、罢官、丁忧等)卸任回乡的官员,大都拥有丰富的生活阅历和社会治理经验。他们制定乡规民约以倡导礼治,稳定乡村秩序。在彼时教育不普及、多数民众文化素质不高的情况下,这是杜绝不文明行为、抑制不和谐现象、营造良好社会风气的有效手段,体现了传统乡贤之“智”。另一方面,传统乡贤也是公序良俗的示范者。土匪流寇来了,他们挺身而出,组织乡民共同抵抗,表现出非凡的智谋和勇略;地震、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来了,他们带头捐资赈灾,以济饥民,而且修路筑桥兴水利,有备无患,表现出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先天下之忧而忧的情怀,体现了传统乡贤之“德”。
  其次,“贤”是乡贤在乡村治理中所表现出来的善与义。“善,德之建也”。一方面,传统乡贤在乡村治理之中注重推行教化,积善行德。他们大都熟悉儒家学说以及佛道学说中有利于社会稳定的成分,自觉诵《诗》习《礼》研究《春秋》,践行儒家优秀文化,著书立说,设义学办教育,为后代留下了丰富而宝贵的文化和文学产品。他们是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主体,以自己的模范行动承担起为天下教化的责任,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另一方面,传统乡贤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拒绝与恶、黑势力同流合污。传统乡贤是扶正压邪的担当者,“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也就是说当君、父违背道义之时,他们所遵从的是道义而不是君、父。作为深通儒家学术的传统乡贤,他们深知自己作为乡村中最有文化者应该对“道义”负责。所以他们在朝为官公正严明、秉公办事,不屈从权势;在野则善于调解百姓矛盾,讲明是非曲直,使双方矛盾得到公正的和解。传统乡贤所表现出来的不畏权贵的风骨和勇于批判黑暗势力的使命感,称得上“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传统乡贤立言、立德、立功,创造并形成了扎根家乡的具有凝聚人心、促进社会和谐作用的乡贤文化。由于这一文化植根于家乡,对一般民众而言天然带有亲切、自然、熟悉的气息,从而更容易被民众接受,有利于维护基层社会的稳定。在当前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为了解决好个人与社会、经济与文化、物质与精神等方面的问题,需弘扬优秀传统乡贤文化。
  新乡贤助力乡村治理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中国文化从本质上而言是乡土性的。历史上传统乡贤成功的乡村治理经验为我们提供了很多可以借鉴的模式,当前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发展应以传统乡贤的乡村治理经验为鉴,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其实现创新发展。
  第一,现代乡村社会治理需要发挥“新乡贤”的积极作用。今天农村的乡贤与传统乡贤已有很大不同,他们大都具有现代文化知识,可被称为“新乡贤”。但在对优秀传统乡贤文化的继承和创新方面,他们和传统乡贤一样,是践行传统乡贤精神的核心力量。新乡贤不仅能像传统乡贤一样,接地气、有乡气,作为乡民所熟知的榜样人物更容易被认可,起到道德引领的作用;而且还能为乡民带来现代的新知识、新技能、新思路。为此,国家以及地方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引导或者助力“新乡贤”返乡。当然,乡村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新乡贤“少小离家老大回”,回到家乡后也有一个熟悉情况的过程,应积极寻求地方政府和当地乡民的支持帮助。
  第二,现代乡村社会治理的理念是“治”,而治理有别于管理。管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沟通形式,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是“我—他”的关系;而治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沟通形式,是地方管理者深入一线与民众平等对话交流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关系,这是“我—你”的共生关系。乡村社会治理必须激发乡村民众的内生动力,通过治理实现由被动发展向主动发展的转变。通常而言,乡村民众的事情既不可包办代替,也不可强制推行。在这个过程中,新乡贤的作用就如同润滑剂,可以居中起到缓冲和调和矛盾的作用。当然,新乡贤只有放下身段与基层民众站到一起,谋求解决与乡民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如传统乡贤所做的“修路筑桥兴水利”“捐资助学办学校”等,才能真正发挥上传下达的纽带作用。
  第三,拓宽现代乡村社会治理的路径。传统乡贤的乡村治理经验表明,基层社会的治理应注重引导示范、宣传教化,对基层矛盾的处理不应只是疾风骤雨式的,而应该如春风化雨般对乡民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教化是向现代乡民普及政策知识、促进乡风文明的重要手段。自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乡村发展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这个过程中,由新乡贤出面向民众介绍和普及国家政策法规,由于他们在民众中的威望,常常可以取得较好的效果。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前进,传统乡贤的一些理念和处事方式等有些可能已经过时,需要在构建现代乡村社会治理模式基础上与时俱进,不断进行创新与发展。“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在新农村建设中,应该充分发挥新乡贤的作用,并号召民众主动参与社会治理,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和谐发展建言献策。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传统乡贤文化的教育价值探寻——基于华北一个教育世家为中心的考察”(17YJC880096)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山东管理学院中华文化教育与发展研究所)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王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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