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址
1.小李家庄遗址
小李家庄遗址,是昌乐境内第一处人类聚落遗址,位于尧沟镇小李家庄东南一百米。遗址为高台地,东邻大丹河,西、南、北三面系冲积平原,面积约一万五千平方米,文化堆积层厚一点五至二点七米,断崖暴露灰坑、红烧土、兽骨、陶片等遗迹遗物;采集的标本以夹砂和泥质红皮灰陶为主,极少夹砂褐陶;泥质陶烧制火候较高,陶质坚硬,表面多施陶衣并磨光;夹砂陶表面粗糙,渗水易碎;陶器以手工制作为主,少量陶片的口沿处见有慢轮修整痕迹,证明轮制技术已开始应用;纹饰以素面为主,仅见少许麻点、泥条和圆窝纹;可辨识器形的陶片有鼎足、鼎口沿、缽口沿及壶口沿等;其中鼎足为圆锥形或椭圆锥形,缽为敛口,这是大汶口文化早期器物的典型特征,距今已有六千多年,昌乐灿烂古老的文明就是从这里起步。
2.林家河遗址
林家河遗址,位于北岩镇林家河村。遗址地势较高,西、南两面与大丹河支流为邻,东、北两面不远为埠岭;原面积约四万平方米,后在修建公路,建立窑场及扩建新村的过程中彻底破坏。从普查材料可知,遗址文化堆积厚一米左右,黄褐色土,结构紧密,内含红烧土、陶片、兽骨等遗迹遗物;采集标本只有陶片,陶片以泥质磨光红陶为主,夹砂红陶次之,未见其它陶色;纹饰以素面为主,压印、乳丁、捺窝等纹饰较多见;可辩识器形的标本有罐形鼎口沿、侧铲形鼎足及器物把手等;从其特征看,其时代当为大汶口文化中期。属于这一时期的遗址,在南郝镇南高村、杨徐村、北岩镇耿家庄、吕家庄以及唐吾镇西李家庄等多有发现,是大汶口文化在昌乐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环节,具有承上启下的意义。
3.西级遗址
西级遗址,位于乔官镇西级村西,南邻猪河,北不远为丘岭,向西是猪河冲积而成的小平原;地势较高,保存完好,面积约八万平方米,文化层厚零点七至二点三米;有大汶口、龙山及东周时期的文化遗存。采集标本有夹砂黑陶片、细泥磨光黑陶片和白陶鬹碎片。白陶鬹复原后的器形特征为:流上仰,细短颈,扁腹,腹背下溜,宽平档,三圆锥形实足,具备典型大汶口文化晚期特征。西级遗址大汶口文化遗存,不论陶器的质料颜色还是器形特征,都已与龙山文化没有多大差别,它的前面已是空前发展和繁荣的龙山文化时代。
4.邹家庄遗址
邹家庄遗址,位于北岩镇邹家庄村西,面积约20万平方米,东依丘岭,西、南、北三面紧靠大丹河,从河边断崖上可看到灰坑、房基、柱洞、陶窑、陶片等遗迹遗物。1983年和1985年,北京大学考古系曾两次对其进行考古发掘,清理出土灰沟、陶器等一批重要文物。灰沟为南北向、断面为倒梯形,上宽约二十、底宽一、深约七米,两边斜坡,坡上留有高低不等的小平台。沟内填土为黑灰色,可分两个大层。上层为岳石和商周文化堆积,曾发现墓葬、房基、灰坑等大量古人遗迹;下层按性质可分上、下两个小层,上层曾发现龙山文化陶窑、灰坑,很可能曾是龙山文化先民的作坊遗址;下层是淤土、灰烬、陶片相间的堆积层,系倾倒垃圾及淤积所致,应是龙山文化先民挖掘的壕沟一类防护设施的遗存,其时间至迟应在龙山文化早期。在潍坊地区系首次也是唯一发现,应是城市发展进程中的早期形态。除对有围墙的聚落即城堡起源的研究有重要价值外,还很有可能为研究考察龙山文化时期,氏族部落间的比如交流、争斗等各种社会关系,提供第一手资料,因为防护与被防护毕竟是矛盾的两个方面。从这一点上说,繁荣发达的龙山文化时代,已不是一个清平世界。
在此出土的文物有龙山文化的鼎、豆、罐、盆、甗、鬹、碗及商代的素面陶鬲等。
5.袁家庄遗址
袁家庄遗址,位于袁家庄。连同袁家庄村占压部分在内总面积约20万平方米。文化堆积层1-2米不等。从断崖上可以看到人类活动所遗留的灰土、红烧土、陶片等遗迹遗物。村民种地时,不断挖出墓葬和完整陶器。采集标本有龙山文化、岳石文化及商周文化陶片。可见至少有龙山文化、夏代及商周四个时代的文化遗存。
袁家庄遗址考古的重要收获,是贵族专用墓地的发现。此墓地的多数大墓皆在村民取土过程中破坏,据调查,曾出土大批陶器以及玉钱、玉琮、玉璇玑等文物。仅有少量被公安和文物部门追回收藏。为了抢救这批文物,有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其进行了钻探和清理,先后共清理墓葬三座。其中一座系空墓,另两座从葬式和随葬物分析似为祭祀墓和陪葬墓。透过这些资料,我们可以看到龙山文化时期,上层统治者已经具有的特权和特权阶层统治压迫手段的残酷。
6.后于留遗址
位于朱刘镇后于留村北约一千米的土埠之上,面积约十万平方米。有龙山、岳石、商周及汉代多个时期遗存。龙山、岳石文化遗存,位于遗址北半部,多被破坏,仅存灰坑下半部并出土少量陶片和残石器等遗物。商周文化堆积位于遗址中南部,保存较好,先后发现房屋、墓葬、陶窑、葬牛坑及陶器重要文物。房屋,可分两种。一种为长方形,半地穴式,南北长约五、东西宽约三米,深约一米;屋面经火烧烤,干燥硬实;根据用途的不同,分割成内外两间,内间地面高出外间约五公分,当为寝室;外间在其西南角建有火塘,用于炊煮,在东南角留有台阶,以供进出;在出入口处及四周,还建有木骨泥墙,盖顶后与今之两山起脊的房屋已无多大差别;另一种为圆形,半地穴式,上口直径一般为二点八米左右,底部直径一般在三米左右,深一般为一米,周壁与地面刮修平整并经火烤,以便防潮和居住;这类房子的门口也留在东南方向,也留有进出台阶;一般都在地面的靠边处建有煮饭用的灶坑,灶坑非常简单,只挖一浅圆坑便于生火即成。这种房子中所见的炊具,仅是一种素面无纹的夹砂褐陶袋足鬲,这种鬲掺有砂粒,烧煮时不易炸裂;这类房子的门口、周边和中心皆置有木桩,复原后呈圆形尖顶窝棚形状。墓皆是先挖一长方形土坑,在坑壁一侧挖一壁龛,用以盛放死者的随葬器物;随葬器物十分简单,除个别死者于口中含一两件贝币外,多数则是在壁龛中放一件小陶鬲。陶鬲的功能在于炊煮,可见当时人们的观念,不论生前还是死后,首要问题便是吃饭。
陶窑,仅发现一座,系用熟土建造,保存完整。由操作间、火膛、窑室三部分组成,窑室与火膛连接处留有火眼,中间火眼为圆形,周边火眼近似三角形。
祭祀坑,圆形,钭壁、平底,中下部葬无首牛骨架一具,保存完好,显系割首后埋葬,底部靠边处有完整狗骨架一具。
后于刘遗址文化出土的商周文化遗物,可分为两部分。一是手工制作的夹砂素面褐陶,器形单调,仅见大小不同的袋足鬲和极少瓮类器形,应是典型的土著夷人文化遗存;二是以夹砂或泥质灰陶为主,器类较多,器形规整,陶质坚硬,多饰细绳纹。其中绳纹鬲、深腹罐,腹部饰细绳纹和三角纹的簋等,明显具有殷商晚期文化特征,是土著夷人接受殷商先进文化或是掌握先进文化的殷商人士进驻这一地区之后的文化遗存,所体现的是不同族群之间的交流融合。
7.河西遗址
河西遗址现存面积东西长约六百米,南北宽约三百米,有龙山、商周、秦汉等多个时期的文化堆积。龙山文化堆积,在整个遗址均有发现,大多为商周文化层破坏和叠压,断崖上可见灰坑、墓葬、人骨、兽骨、红烧土和陶片。采集的标本有石刀、石镞、石镰和环足盘等(插图)。据村民反映,在六七十年代,曾出土过嵌有石镞的人头骨,当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专家前往调查征集时,已被损毁且踪迹全无,十分可惜。
商周文化堆积最为丰富,并表现出一定的规模和气魄。地表和断崖上随处可见陶片、灰坑、墓葬、房屋甚至灰沟。房屋,断续见于遗址的东断崖,可见居住面、柱洞、烧土等与居住有关的遗迹;尤其是灰沟暴露长达三十米,深约四米,堆积层理清楚,结构较松,内含兽骨、陶片、红烧土及草率弃置的人骨等,按常规判断,当是人们早期所挖的防护壕一类设施,废弃后被生活垃圾填埋。
采集到的商周文化遗物有石器、骨器、陶器。石器仅见石镰,其形状与今日之农用镰刀无大差别;骨器则有骨锥、骨铲,据说在五六十年代还出土过以牛肩胛骨为原料的卜骨,被有关单位征集收藏,现已很难查找;陶器种类繁多,主要可分为两个陶系:一是以夹砂和云母末为主、陶质较松、颜色不匀、常见黑色斑块的红褐陶。主要器形有大袋足且实足尖不明显的陶甗;侈口、方唇的素面鬲口沿;侈口、折沿、沿外侧叠成双层的大口尊口沿及盆口沿等,是典型地方土著夷人的文化遗物,其时代大致与中原地区殷墟文化晚期相当;二是以泥质陶为主、夹砂陶为辅的灰陶陶系,此种陶多呈青灰色,质地坚硬,器形规整,除素面外,多饰细或中绳纹、三角纹、S纹、凸凹弦纹等;器形有侈口、外撇沿、短实足、表面绳纹的连档鬲;敞口、厚唇、腹壁较直腹饰细绳纹和三角纹的矮圈足簋;饰细或中绳纹、环底近平或内凹的圆腹罐;近于假腹的豆以及侈口、窄沿、鼓腹、饰细或中绳纹、袋足并有实足尖的分裆等。有些器物与殷墟文化晚期的同类器型相似,时代当在商文化晚期,是商文化在其晚期传播到此地的有力证据;有的则与周人老家沣西一带的同类器形大同小异或基本相同,其时代大致在周文化的早期至中期偏早阶段,应是姜齐国东进之时带来的从制作工艺到器形组合装饰都未受土著文化影响的纯周人文化,即姜齐国早期阶段的文化遗存。
8. 营陵故城遗址
昌乐县营陵故城,又名古城或营丘故城。从西汉中元二年(前148年)起,即为北海郡和营陵县治所,从东汉起,著名学者应劭等就认为系吕尚封齐始都之营丘。原有外城和内城。“内城居北,外城环抱南面”,“广二十余里”。外城方形,东西长约一千七百米,南北宽约一千六百米,残存城墙高零点五至六米,墙基宽二十米左右,墙体用穿棍夹板法夯筑而成,夯层清晰,厚七至二十五厘米不等、十分坚实牢固。内城亦为方形,现为古城村所占压,地面已不见城墙痕迹。现在外城的田间地头、沟边崖畔,到处可见砖瓦陶瓷的碎片,据传在距地表一点五米左右的深处,经常发现连片的铺地方砖。采集到文物标本有东周时期的卷云纹瓦当、汉代的绳纹板瓦、太阳纹、青铜镜等。
营陵故城与齐国建国史的研究,有十分密切的关系,是齐国早期都城营丘地望之争的两个主要地点之一。在春秋时期称之为缘陵,是杞国都城。到西汉初年改称营陵。西汉高祖十年(公元前197年),其从兄刘泽,以征战之功被封为营陵侯,其都城便设于营陵。之后,便成为北海郡和营陵县治所,成为当时今潍坊域内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1992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将其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9.戴家庄遗址
戴家庄遗址,位于戴家庄村南约一百五十米,西、南、北三面为大、小丹河环绕,南面是开阔平原;遗址地势较高,最高的西北角俗称城顶子,城顶子的西面和北面为高约八米的断崖,断崖上暴露秦汉、西周及龙山文化堆积,可见在秦汉以前,人类便已繁衍生息于此。遗址地面很难见到相关遗迹,只是从城顶子及在城顶子以南约五六百米处曾发现由大丹河洪水冲出的城门和有关传说及文献记载等分析,此处应是汉代的剧县城遗址。郦道元《水经注》所说东丹水“北迳县,合西丹水”句中的县,所指应是县城,其方位特征,与戴家庄遗址的实际地形地貌更是一致,所以戴家庄遗址应是史书文献中经常提到的剧县城故址。剧县城遗址,面积不详,但按从城顶子到发现城门处的距离为五、六百米,按城为方形,城门设于城墙正中的一般规律分析计算,西城墙长度当不低于一千米,因而总面积当不低于百万平方米。插县志、水经文照昌乐之剧,以县级行政实体出现,始见于汉景帝中元二年(公元前148年),到汉武帝元朔二年(127年)五月,封淄川懿王之子刘志为剧原侯,剧便自然成为剧原侯之都;王莽篡政,废诸侯,于天凤元年(公元14年)改剧为俞;淮阳王更始元年(公元23年)汉兵诛杀王莽,复归剧之称谓;光武帝刘秀建立东汉,积极改革,励精图治,于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年)改北海郡为北海国;于建武二十八年(公元52年)迁北海国都至昌乐剧县。从此,昌乐剧县作为诸侯王国之都,一直延续到三国时期,前后共历二百多年。此后,昌乐剧县作为县级行政实体的地位,经西晋至南北朝方告结束。
(二)古墓葬
1.岳家河周代墓葬
岳家河周代墓群,系一处典型的家族墓地,在长约一百二十、宽约九十米的范围内,分布五十七座墓葬。
根据墓室结构的不同可将其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为积石墓。共有六座,其建墓过程是先挖长方形墓坑然后堆砌卵石。石料主要选用河卵石和少许礓石。积石的结构不尽相同,有的先在墓室四周筑熟土二层台,然后在墓底铺设河卵石,再贴二层台壁砌石至台顶并复盖台面;有的墓室中一面留有生土二层台,二层台以上置一壁龛,卵石仅铺于二层台台面,有的在墓室四壁、墓底和棺的顶部都堆砌卵石,并在卵石的表面涂抹白灰泥。从腐朽的棺灰判断,这类墓都设置一棺作为葬具,都是仰身直肢葬式;随葬器物有的放于壁龛,有的放于二层台,有的放于棺内一侧;个别的底部置一腰坑,坑内殉狗一只;随葬陶器的主要组合为二件鼎、四件豆、二件壶,二件盖豆,一件敦或是无敦而另加匜、盘、盆各一件,大都以偶数组合形式出现。以一百二十八号墓为例,墓口长一百三十六、宽一百九十四厘米,墓底长二百三十六、宽一百五十厘米、残深一百八十五厘米。墓室四周堆砌河卵石墙,墙高一百零九、厚十至四十五厘米;紧靠石墙四壁有长一百九十二、宽七十八、高六十一、厚约二厘米的灰痕,应是棺板痕迹。墓主人为男性,仰身直肢,面向上,头向北,人骨下发现有狗骨,但未见坑;随葬器物有陶鼎、盖豆、盘、壶各二件,豆四件,盒、匜各一件,以及石壁、石珠、陶珠、陶桥形币、骨笄、贝等。陶器置于二层台上,都有华丽的彩绘,贝为口含,骨笄置于左手附近,桥形币、石壁等串饰散乱于墓底。
第二类为土坑墓,共五十一座,皆为长方竖穴式,其墓室结构有较大差异。有的墓室四周设二层台,墓底设腰坑;有的墓室四周设二层台,二层台的一侧设壁龛;有的仅在墓底设腰坑而无二层台;有的仅设二层台或仅是一竖穴土坑;二层台有生土熟土之分,多数设于墓室四周,个别的仅在墓室一侧或两侧设台;腰坑有长方形和不规则椭圆形两种,个别的仅一凹面,看不出形状;坑内多数葬狗一只,少数放置陶器,个别的为空坑,狗的头向与死者头向一致,极个别的与其相反;壁龛设于二层台一侧的墓壁之上,位置也不一样。有的设于死者身体左侧中部,有的设于死者头部;壁龛的大小也不相同,大的面积一平方米有余,小的仅能放置一件陶罐;墓葬的葬具多数已经腐朽,据板灰判断,三十三座墓置有一棺,一座墓置“井”形椁,十七座墓无葬具;这类墓葬的葬式和随葬品的放置也很有特色。葬式,除一墓为双人合葬外余者为单人葬。合葬墓为仰身直肢葬式;单人葬中除六座葬式不明外,三十八座皆为仰身直肢葬,四座为侧身屈肢葬,另外两座葬式分别为侧身直肢和俯身直肢;随葬品中的陶器多放于二层台。少数放于腰坑和壁龛,个别的置于棺内躯体一侧;有一座墓比较特殊,鬲放于二层台,罐放于壁龛,豆放于身体一侧,这种放置方式较少见,或许另有特定含意;铜器、骨器及其它小物件多放在靠近身体处,极少数放于棺顶和二层台;第二类墓延续的时间较长,其随葬品也随时代的变迁而变化。以陶器组合而言,或是鬲、豆、簋、罐,或是鬲、豆、簋、盂或是鬲、豆、罐,或是鬲、豆、缽,或是鼎、豆、壶、敦、盘、匜等,种类较多,差别较大,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
如第一百一十八号墓,墓口长二百七十八、宽一百一十五至一百二十七厘米,墓底长一百九十八、宽八十一、残深一百二十九厘米;墓室四周有生土二层台,台宽十七至四十九、高四十五厘米;墓室南壁近头处自二层台台面向外掏挖出壁龛,龛长一百四十八、高六十一、进深约五十厘米;葬具一棺,已腐烂,仅见灰痕;人骨为男性,保存较好,头向东,面向上,仰身直肢葬式;随葬品多置于壁龛内,计有铜鼎一件,陶罐四件,陶鬲、盂、豆各二件,贝一件,猪骨四块;贝为墓主人口含,猪骨放于铜鼎之中(图15)。再如第一百零一号墓,墓口长二百三十、宽一百一十七至一百三十六厘米,墓底长一百九十六、宽六十八至七十八、残深九十二厘米;墓室四周有生土二层台,台宽十至三十三、高四十五厘米;墓底部有长方形腰坑,坑内未发现殉葬物;墓坑东端二层台上设小壁龛一个,龛宽二十八、高二十五、进深十七厘米;随葬陶器四件,分别置于壁龛、二层台和人骨一侧,计有陶豆二件、陶鬲、陶罐各一件;人骨为女性,头向东,面向右,仰身,上肢平直,下肢交叉叠压(图16);墓室内未发现葬具痕迹。
这批墓葬共出土文物六百多件,包括铜器、陶器、骨器、石蚌器等多种。铜器共四十五件,器形有鼎、剑、戈、矛、代勾等。陶器,共计三百六十七件,主要器形有豆、罐、缽、盂、簋;其中豆类器形多刻有符号,符号有的是记数,有的则是单体文字;另外,骨器、石蚌器等计二百八十六件,器形有骨梳、骨笄、骨盒、骨挖耳勺、石壁、石珠、石勾形饰、方形石饰、贝币等多种。
2.东圈汉墓
昌乐县东圈汉墓,位于昌乐县城以东约十公里,孤山东麓,一小山的顶端,土俗称其为峨山,又有名为齐王坟者。它西依孤山主峰,东临溎河,北不远为胶济铁路(图19)。实地踏察表明,原墓封土东西长约近百米。南北宽约八十米,高约八米,分层夯筑而成,非常硬实。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当地群众在此大规模动土,先后暴露出三个墓口和一个车马坑。市县文物部门闻讯后,立即组织力量实地调查并保护现场。调查中发现,墓葬和车马坑均有盗洞,被盗迹象明显。为了避免再次被盗,确保文物安全,由市县两级文物工作者联合,分两次对其进行了抢救清理,取得了一批重要文物资料。
三墓分别编为M1、M2、M3。M1位于最东部,M2居其中,最西一墓为M3;中间间隔约十五米,基本呈正东西方向排列。车马坑南北狭长,位于M2前面左侧,与三座墓葬一起构成一个不规则的“T”形。
三墓的结构基本相同,均由墓道、甬道、前室、后室和围绕后室的东西各一耳室、北面两耳室组成。墓道,竖井式,方形,边长四米,底部距墓口约十二米,纵向垂直开凿于石灰石之上,修凿整齐;内部采用边长一米,厚三十厘米左右的石板逐层封填直至墓口;除M1之四壁完全利用原生石外,其余二墓均用制作规整的条石垒砌墓口,非常规整;甬道,南北向,连接南北墓室,长六、宽一点六、高二点七米左右。M3系凿至十米左右时找平,再利用原生石从中间下凿而成;M1、M2则是由条石砌至需要的高度而成;甬道的顶部则以长条石板侧立封顶;这种立石,除能起到承托其上近十米厚的石板的作用外,也使这进入墓室的必经之道,显得严密异常和牢不可破;前后墓室和四个耳室,基本为长方形,顶部微弧,直壁直角或圆角,室顶和室壁多数修凿整齐,地面也比较平整,在进入耳室的门口,都留有在原生石上凿出的门槛、门框、门臼,并发现有木门痕迹,可知当时安有木门;前室较低矮,一般长四米,宽三点五米,高二米左右;后室是主室,宽敞明亮,一般长五点五、宽五、高三点五米左右;四个耳室则是东西耳室较大且宽,单个面积一般在十二平方米左右;北面的耳室则是低矮窄小,单个面积最小的不足二平方米,大的可达五平方米;连同墓道在内,每墓的面积均在七十平方米以上。车马坑没有下挖,而是在地面上用未经修整的片石,砌成围栏。围栏呈长方形,南北向,长二十米,宽四点五米,高二点三米,总面积约九十平方米。
古人建墓,特别是王公显贵建墓,大抵寓意和模拟地面建筑。墓道,一般来说,象征通向宫宅的大道;甬道当是过道,是连通居室和其他辅助设施的必经之道;前室是辅助设施;后室类今之大厅或天井;四个耳室则类今之居室和储藏室,起着卧居和置放日用器具的作用。这只是概而言之,具体到每一室,却有明显的差异。这即是说,处于同一位置的墓室,所排的用场却大不一样。如M1,前室发现车马明器,说明是置放车马之所;西耳室残存木棺灰、棺钉等,说明棺椁就置放此处;东耳室残存陶器和漆器残片;北面西耳室发现厚厚灰烬,灰烬中残留封泥印、五铢钱和箱笼一类器物的铜制附件;北侧东耳室发现类似衣物的灰烬和器具附件,说明这三个耳室均作存放日常什物之用。M2,他的车马置于地面,前室就作了存放兵器和其他物件的仓库,清理时在此发现好几把残损的铁质断剑;在M1中置放棺椁的西耳室,在这里却用于存放漆器,厚达零点三米的漆器灰烬,说明此室专放漆器;在M1中存放陶器漆器的东耳室,在这里却用于盛放棺椁,在此室的灰烬中,残存有玉衣片、少许金丝、镶棺玉板和小型玉饰件等,可惜遭受破坏和火焚,已全无规制可言;而北面两耳室;西室灰烬厚达零点二米,灰烬中残留箱笼附件,存放的也是日常用具;东室有厚厚的尚可分出层次的布匹灰烬,存放的也是生活必备之物;相比之下,M3各室的用场更是不同,它的前室如同M1,置放缩小的车马明器;它的西耳室仅发现一件石磬并朽木痕迹,可能是安置石磬的地方;它的东耳室则用于置放棺椁,在此室的灰烬中,发现玉衣片、镶棺玉板及一些小件玉器;它的北面两耳室、西室内没有灰烬,仅在一角残留一件扁钟,可能系支放钟鼓之处;东室则是厚厚的漆器灰烬,可见是专置漆器;在每座墓的后室都发现一些镏金铜构件,它的用途可能只是用于支架帷帐。
墓葬和车马坑,虽经盗掠和焚烧,但还是残留了许多有价值的文物。据统计,M1出土铜器、铁器、玉器、陶器等文物近二百件,主要器形有铜灯、铜仪仗首、铜筒形构件、铜承弓器、铜素面壁、铜龙形勾饰、猴形饰及铁勾、铁环、玉环、陶罐等。除此,还出土封泥和五铢钱近千枚。在墓道封堵石中还发现在一件粗糙的石面上阴刻而成的鹤鸟衔鱼画像。M2出土铜器、铁器、石器、玉器等文物一千多件。分类而言,铜器有灯、提梁桶、驽机、案足、环、铃、铺首、带勾、盖弓冒、器座、熊形饰、嵌绿松石铜人及漆木器附件等。尤以嵌绿松石铜人最为罕见;铁器锈迹斑斑且皆残缺,可辨识的器形有凿、剑、匕首、铲等,均为习见文物;石器除一件沉积岩红花石圆形器座外,其余皆是不能复原的石磬碎片;各种玉器、玉衣片、残玉璧、玉镶嵌件等几类。另外,还出土五铢钱币七百多枚。M3所出文物,与其它二墓有较大差别。M3存留的铜器,有钮钟、铺首、树形多盘灯残片,残铜镜及漆木器附件等。共中钮钟一件,通体镏金,精致实用,音质清长,是汉钟之不可多得的标本;存留的石器,有石磬一件,余皆为碎片;存留的玛瑙器,有圆扣形镶嵌件和贝币形饰件;存留的玉器,仅有玉衣片、玉质镶嵌件和一件刻以回形纹的残白玉镯。可能系夯筑封土时夯打所致,车马坑内马的排列十分不规则,车的放置也看不出规律,而且都已腐朽。根据中间保存较完整的一段分析,大约埋葬十四至十八匹马,六至八辆车。车马坑内出土文物有车车惠 、车车义、车辖、盖弓冒、承弓器、仪仗首、猪首形轭角、带扣、当卢、泡饰、铃、竹节形管器、齿形构件等。
根据文献和相关出土文物考证,这座墓葬所埋的应西汉时期淄川国某王及其后妃。据《史记·齐悼惠王世家》、《汉书·诸侯王表》记载,淄川国于汉文帝十六年(公元前164年)始封,以齐悼惠王子刘贤为首王,后来刘贤参与吴王刘濞的叛乱,伏诛。朝廷即徙济北王刘志为淄川王,自志以后子孙相传,历八王。到新莽政权二年(公元前10年)国除,前后共历一百七十多年。
3.李家庄子石棺墓
李家庄子石棺墓,发现于朱刘镇李家庄子村,系西汉中晚期遗存,仅发现两墓。其石棺均为长方匣形,石灰岩石质,由前、后堵头,两帮及盖和底组成。石棺图像以粗面阴线刻与凹面刻结合雕成,古拙夸张,分布于棺之内外壁;内容有象征宅院的门阙,看家护院的持戟武士,起避邪作用的蟠龙以及长青树、斗兽、饲养仙鹤、人物故事和云气及菱形对角连璧纹图案等。
4. 昌乐镇东肖石室墓汉画
昌乐县东肖汉画像石墓,是目前我省所发现的画像石墓中画像内容最丰富的少数几座墓之一,在潍坊市及整个山东半岛地区,就目前来说为仅见。墓葬为石室、平顶、石灰岩条石砌壁,石板复顶,石板铺地,主要由前室、后室两部分组成。前室前壁开有双门,后室由立柱和横梁隔为两间,前后室总面积为十九点二平方米。因早年被盗,未发现任何随葬品,只是其雕刻图像满满挂于墓的门脸、墓室四壁、墓顶和墓室的立柱,给人以神秘多姿之感。据统计,在墓的门面和不足二十平方米的墓室内,刻有大小不一的图像近百幅,包含政治、经济、生活、文化、天象、祥瑞等多方面内容。这些画像所营造的是类似自然的天人合一的环境,其目的是期盼死后的灵魂继续享用富贵安宁的生活和佑护子孙绵延不绝。
5.王家埠石室墓汉画
昌乐县王家埠汉墓位于该村东埠顶。发现时即大部分破坏,在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进行抢救清理。墓葬曾多次被盗,遗物无存,但形制结构尚比较清楚,部分画像石亦保存较好。
墓葬为石室,座东向西,由前室、后室和后迴廊组成。前后墓室皆为长方形石板侧立砌筑,方形板石铺地;复斗式顶,全部用梯形和长方形石板扣合而成,衔接处凿有子母口,非常坚固。前室面阔七点一米,进深二点七米,底至顶高二点九五米;后室为方形,边长三点五五米,地面高出前室三十厘米,地面至顶高二点五五米,中间以立柱和横梁隔为双室,立柱两侧各留一门;后迴廊为平顶,宽零点九米,高二点一米,方形板石侧立垒砌,石板铺地,围绕后室东、北、南三面,西面两端留有门洞与前室通连,进出十分方便。
墓葬的画像石分布于门扉、四壁局部和墓顶。其内容有铺首衔环、朱雀、狩猎、祥瑞及车骑出行和庖厨宴饮等。尤其是车骑出行和庖厨宴饮图,系平面线刻。二石位于墓葬前室北壁和西壁北端,贴地顶角而立,刻划的是出行中和到达目的地接受招待宴请的情景。二石长度均超2米,宽度亦达1米,十分罕见。
(三)古建筑
1.方山庙
方山庙位于昌乐县城南十公里处的方山西坡半山腰,俗称龙神祠、龙泉观、灵泉观或西门大夫祠。是目前昌乐县境内仅存且颇具影响的庙宇建筑。
方山庙始建年代无考。据元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重修方山龙神祠记》可知,在此次重修之前,神宇已“几经烈火焚毁,庙貌猥烬”看来其始建年代当不晚于宋代或者更早。庙宇主体建筑,自南而北分别由山门、过厅和大殿组成。进山门,穿过厅,步小桥,便可至大殿。大殿面阔三间,为圆木立柱撑持重梁,双扉双牖前坡带卷棚的建筑。卷棚由八根石灰岩方柱撑持,中间四条明柱刻有楹联,其中一联曰“地献其灵,一道清泉千里润;神遗之福,万年甘雨四时春”。殿内梁架檩椽,皆作彩绘,四壁也曾彩绘神话故事。庙宇所尊之神当地民众称之谓“方山爷”或“西门大夫”,但“西门大夫”事迹,据清嘉庆《昌乐县志》载元代碑文所记,却是“遍考未见”,不知为古时何代何人。据《昌乐县续志·山川志》载,方山爷所坐之正中神台下,有古洞“其深莫测”;方山爷两侧有妻妾使女,尽皆仪态端庄;大殿两端靠山墙下,塑有风伯、雨师、雷公、电母等众神站像,自是各司其职,生动传神。
大殿前不远处凿有一池,名为方水或方山池,是方山庙的特色景点。中间为一南北向独拱小桥,桥面呈弧形,两侧有石栏。桥边池畔,黄杨青翠,古松劲挺,是游人赏景小憩的极好处所。《昌乐县续志·山川志》记曰:“祠前池深可六七尺,冬夏不溢不竭,内畜金鱼,池畔古槐绕藤,绿竹夹道,紫薇黄杨罗列左右……,寺外翠柏苍然,称一邑之胜”。今之景虽不如前,但古风犹存,遗韵尚在,仍是令人神往之所。
方山庙最诱人的景观当为“方水朝烟”,是流播广远的昌乐八景之一。指的是方山庙内晨晓的景象。当长夜渐退,山峦微曦,便有缕缕雾烟从方山池中袅袅升起。幽婉柔和,轻摇漫缠,如纱如练,渐渐溶入缈缈林烟。特别是晴好天气,衬以山背初阳的明丽,主次分明更是如同仙境,故为文人骚客所称道,使其成为方山庙这一佳作的点睛之笔。
方山庙的另一景观,当是几百年来遗存的石刻碑碣。据统计,庙内现存自元之后的碑碣近二十方,其时代自元大德十一年一直延续至民国。除有一定艺术欣赏价值外,还是研究民俗文化的重要资料。2013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崇山石祖林
位于营丘镇境内崇山之上,曾有10多根类似男性生殖器的石柱,现仅有一根保存较完整,高出地面约3米,顶部略残。根部还存有一个被凿进深约30厘米的炮眼。这些圆形石柱是远古人类的大型雕刻品,是生殖崇拜的文化遗存,其时代约在龙山文化时期,是东夷文化进入父系氏族社会盛期的作品,也是生殖文化崇拜的奇迹,距今已有4000多年历史。这些石祖的雕刻技术非常特殊,没有任何金属工具的刀刻斧凿痕迹。特别是现存较好的一根,自上而下略微突起的“输精管”的裂线非常形象,这种线在其他残缺石祖上亦有发现。昌乐崇山石祖虽然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但依旧不失它的历史文化价值。现在,石祖林已成为人们“求子”祈福的理想场所,每年的农历三月三、四月八和九月九日,方圆百里之内前来求子祈福的人们络绎不绝,盛况空前,成为当地的一大景观。2015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昭贤庙
位于昌乐城东3.5千米,孤山北峰上,俗称孤山庙。始建年月失考。北大殿阔3间,北侧石基高盈丈,殿高绰2丈,为二层砖石木结构。上层为文昌阁,有伯夷、叔齐塑像,阁内东北方有木梯与下层相通。下层有孤山爷持笏塑像端坐其中。北大殿西为3间偏殿,内供泥塑、木刻神像数尊。四周青砖院墙,正南为山门,院中有方形水池,。解放后,经“大跃进”、“文化大革命”,庙拆圮,尚余北侧基石和《敕封广陵侯碑记》残片及《昭贤庙诗》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