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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23-08-21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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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光明电气公司成立始末

  高密光明电气公司成立始末
  张伟/文

  《水经注》应劭曰:“县有密水,故有高密之名”,高密在密水的上游,即密水高处而得名。高密秦朝就有了县级设置。历史上,曾隶属于密州、莱州、胶州,此后,高密先属胶东道,后改称莱胶道,1928年县直属山东省政府,高密发展成四十多万人口的大县,处在胶济铁路要塞,汽车运输四通八达,便利的交通运输,使得高密成为粮食与花生、豆油等商品的集散地,随着商业、物流发展,既能有效防火,又能为夜间提供照明的电灯成为迫切需求,高密县光明电气公司历经坎坷。最终还是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绽放光芒。
  1923年,在农历7月21高密传统民俗“财神会”上,兴华铁工厂厂主张祥三以小型柴油机带动微型发电机,用于兴华铁工工厂与浴德澡塘的照明用电,电力文明的星星之灯,开启了高密有电的历史,高密因此成为潍坊最早有电的地方之一。
  1925年,高密县知事李作霖召集乡绅,募集18000元兴办电力成立高密电灯公司,推举张少卿任经理,其中花费7000元从烟台鱼船上购买了一台立式48马力柴油机一部、一台容量 3 0千瓦的德国产“西门子”发电机,11000元用于购买铜线、架设线杆,以及用户安装费用,在东北关“栖真塔”前建厂并组装发电。此后两年,由于管理不善和缺乏熟练的技术人员操作,机组常常发生故障,电灯公司由开始能够保持收支平衡变成逐渐亏损。1928年,张宗昌部残匪顾震,扶持流窜作恶的山东巨匪刘黑七,联袂高密境内的地方小股土匪,抢劫杀人、绑票勒索。顾震带领土匪炮轰高密时,电灯公司正好位于被攻击街道,以至于公司损失惨重。战火平熄后,电灯公司收拾残余机器,以及散落零件,由于各乡绅股东在历经战乱,经济损失甚巨,经营电灯公司又无利润,电灯公司恢复产能遥遥无期,只能歇业3年。
  1931年,高密新任县长刘卓提议恢复电灯公司,他亲自组织电灯筹备会,召集旧股东续行出款续办,但是,原先各股东都以缺钱为由退缩不前,电灯公司不得已只能继续停办。1933年,高密前县长找到乡绅李仞千,要求他另招新股重新筹划续办电灯公司。直到1935年9月,在李仞千的推动下,李仞千的思善堂出资3000元、西同堂张乐山、古柏堂单雁庭各出资500元,宋宾甫、魏韶九、李宝臣、张寿山、石众三、蔡瑞亭、李养斋、沈毅亭、王文选、叶筠亭、付振千、乔乐三、李麟堂、单景韩、傅品三、冉允斋、高升廷、蔡礼堂各募集100元,张绍吕、梁仁甫、禚华亭、陈子三各出资50元,共招募资金6000元,李仞千又垫资1000元,并召集以前电灯公司的股东召开会议,将以前公司的柴油机、发电机及零散零部件折价5000元作为股本,新旧股东合办高密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新公司的发电所设在高密县东关马路道南,在城里火神庙设立事务所,聘请毕业于国立北平大学工学院的高密狮子口街人高桂登为副经理兼主任技术员,单朴斋、李德斋、侯福贵为帐房先生,招募宋金友为工人,张子贤、李德成为外线工、宋宝三、赵和明、刘桂升、管利德为机房工人。高密县电气公司以电灯为专营事业,以高密县城区域为营业区域,制订《创业概算书》,除保留1000元作为流动资金外,其余11000元用于房屋整修费、线路设备费、材料运输费和创办费事务费等,公司重新竖立电杆,设置线路,装置800盏电灯,在1934年12月,将《营业章程》《工程计划书》《支出概算书》《收入概算书》等呈送到建设委员会备案。高密县电气公司经过10个月试运行,能够保持收支平衡基础上,略有利润。
  1935年11月9日,李仞千将电气公司试运行情况上报山东省政府实业厅,省政府委员兼实业厅厅长沈鸿烈在11月26日发咨文给建设委员会,通报了高密县光明电气公司的筹备情况,并将公司的注册书图、2元印花税、24元执照费转呈建设委员会,等待建设委员会的审核。
  建设委员会接到高密县光明电气公司的申请后,审核员臧汝鑫等进行详细审查,认定高密县光明电气公司提供的注册材料主要问题有如下几点:一是营业区域图缩尺太小。应按照所送线路图的比例进行重新绘制,图中标注重要机关、道路、河流的名称,表明图例、缩尺以及方向。晒印蓝图后,用红色墨水添绘明显区域界限,并择要签注四至地名,绘制完成后复制4份呈送建设委员会,以便在颁发电气事业执照时盖印存卷,并分发山东省实业厅及高密县存档;二是没有呈送该公司的正式营业章程。建设委员会待收到营业章程后将酌情参考当地经济情况,以及该公司营业状况另行核订;三是《工程计划书》中有语义不详之处。比如,该公司现有发电机究竟有几台?机量总数究竟有多少千瓦?以上都应该详细注明。而且,公司将来添置新机器应遵照《电气事业取缔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办理。建设委员会朱大经科长则指出,高密县光明电气公司用户电压定为200伏,与法定不符,应当设法改为220伏,而且,该公司的线路图中没有装置电度表与电力表,应当购置一台电度表,将来再添购电力表,以求符合法令。最后,朱大经科长要求高密县光明电气公司提供主任技术员高桂登的毕业证书照片或抄本留存登记入档。
  1935年12月3日,接到建设委员会1523号指令后,山东省署责令高密县光明电气公司按照审查意见,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修订。
  时间一天天过去,一波未平,一波另起,建设委员会对山东省署发出第185号训令:“查电气事业人造送年报日期,早经《电气事业取缔条例》第62条明白规定。现在各地电气事业应送至1935年份年报,遵期办理者,固已不少,惟尚有一部分小电厂呈请因改选董监事、整理业务,未能依期造具,肯予展缓。兹本会为体念事实困难起见,所有1935年份年报造送日期,准予展缓两个月,至本年六月底截止,逾期依法处罚不贷”。高密县光明电气公司接到省府公署转交的建设委员会训令后,完善自1935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至所有经济、业务、公务情形,按照填写表格的要求,分别签报年报两份,呈送省政府公署,并转呈建设委员会备案。高密县光明电气公司在备注中说明,公司在1934年12月才组织成立,目前仅是初具规模,由于高密供电范围狭小,经过董事监事会决议,以两年为会计年度清结一次。现将近一年的营业情形,据实填报,至于折旧、公积、股息、红利等项尚未分配,均付阙如。
  1936年7月4日,山东省政府韩复榘发咨文给建设委员会,将以上情形报告给建设委员会,并特意申明“姑念该公司造送年报,尚属首次,且现已届造送年报截止之期,特予抽转”,并要求省实业厅告知高密县光明电气公司要完善年报,并通知高密县政府存档备查。此外,对于建设委员会1523号指令中所涉及的内容,省政府转呈了高密县光明电气公司的情况说明,高密县光明电气公司申明公司原有28千瓦发电机,开始续办公司时,当时拟添置1部备用机器,因为股本所限未能尽快实现,但是添置机器的计划仍在进行中,将来添置机器时,高密县光明电气公司会遵照《电气事业取缔规则》第六条之规定,以及电气事业电压标准规则办理。另外,关于应将用户电压由200伏改为220伏的事宜,因为公司原有发电机的高压以及旧有变压器的比例原因,目前尚不易变更,困难情形已向山东省政府建设厅详加陈述,高密县光明电气公司保证在添置新机器时,当即设法将用户电压改为220伏,以符合法令规定。关于内线配电盘添置电度表事宜,高密县光明电气公司现已购置进行装用。
  1936年7月17日,建设委员会臧汝鑫终审高密县光明电气公司补呈的营业区域等文件,认定该公司注册手续已经完备,注册费已经记录在案,可以予以立案注册。7月21日是高密百姓值得铭记的日子,建设委员会颁发民字第276号电气事业执照,自1935年11月开机运行送电的高密县光明电气公司终于完成注册,并在9月1日在省政府备案,成为高密县第一家,也是唯一能够承办电力的资质企业。
  1937年,日本侵略者的铁蹄自北平向山东行进,10月,日本侵略者入侵胶东大地,李仞千等避难青岛,日寇强行“收购”高密县光明电灯公司全部财产,改称胶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鲁东支店高密营业所,为日寇侵略中国服务,民族资本创办的高密县光明电气公司的历史戛然而止,成为民族屈辱史上的一声叹息。
  (作者系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张伟,鸣谢梁源提供部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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