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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23-10-31 20:50
鄌郚总编

关于主义、思想、理论、观点与学说的粗浅理解

  
  主义、思想、理论、观点与学说,是近一段时期来大家写材料、作汇报涉及比较多的词汇。猛一看,似乎它们之间没有什么本质差别,在啥样的场合下都能用,都能讲得通,但具体到某一个问题时,似乎又不是那么回事,有时候还不能随便乱用。最近在网上查询了一下关于它们的概念和相关解释,发现它们之间还是有差别的。就这些问题,谈点体会。由于不是研究这个的,说的不一定正确,请予批评指正。
  一、概念及其意义
  (一)主义。“主义”一词产生于西方16到17世纪,作为与宗教相对的派生词,只要不是宗教的非正统,皆称之为主义。根据百度百科介绍,“主义”指“某种特定的思想、宗旨、学说体系或理论”。具体包括(1)对客观世界、社会生活以及学术问题等所持有的系统的理论和主张。如现实主义、抽象表现主义;(2)某一(特定)人或物所特有之行为方式、作风。如自由主义;(3)一定的社会制度,政治经济体系。如社会主义、资本主义;(4)由导师、学派或教派提出的认为正确并且支持的事物。如马克思列宁主义;以及(5)政府决定作为它的行动或政策基础的施政方针,尤指国防关系方面的。如门罗主义。等。这些都属于后逐渐派生出来的涵义。
  (二)思想。从中文文字的角度,包括“思”与“想”,通常指想念,怀念,特指相思。将二者连起来,则有动词意义和名词意义上的差别。如果做为动词,意为思忖,考虑,指对客事件或事物的条理脉络梳理;如果作为名词,一般指念头和想法,但显然这是一种较低层次的理解。在政治学、哲学和社会学中,“思想”一词本义是客观存在反映在人的意识中经过思维活动而产生的结果或形成的理论及观点体系,是指导人类相关行为的基础。
  图片源于网络
  (三)理论。指在某一领域(包括自然科学、哲学和社会科学等各个领域、学科),从实际出发,推演出来的概念或原理;也可以是根据现实的、理想的或假设的一系列事实、原理或环境,推测、演绎、抽象或综合而得出的(对某一个或某几个现象的性质、作用、原因或起源的)解释、评价、看法、观点、提法或程式。
  (四)观点。也涉及哲学、自然科学和社会人文科学。根据相关资料,它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观察事物时所处的立场或出发点;二是指专指政治观点,即从一定的阶级利益出发所形成的对事物或问题的看法;三是指从一定的立场或角度出发,对事物或问题所持的看法。谈到观点,还有三个相近的字或词,即观、论和观念。“观”和“论”似乎要高于“观点”,它不仅是简单的立场、出发点或看法,还是一种有一定层次感的“态度”“理念”或“追求”。如达尔文进化论、海权论、爱因斯坦相对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观念似乎低于“观点”,泛指对特定事物、语言、行动、过程等的基本看法,是普通的一般性的“态度”“理念”或“追求”。
  (五)学说。作为一个名词,泛指科学领域,当然也包括自然科学、哲学和社会科学,甚至宗教教义等,对事件、事物等进行的学术上的解释,但又自成系统的主张和想法、见解或说法,当其上升到一定层次后,便变成观点或理论。从个人的角度,是指对自己所学到的某方面知识加以总结,而得出的最终结果。是一个带有普遍性意义的词汇,即符合上述情况的任何一种想法或说法都可以称之为学说。作为一种学说,其不确定性、真理性往往是有待证实或不断证实的,模糊的或备受质疑的。
  二、异同及相互关系
  从相关文献、资料以及上面的引述中,可以看出对上述几个名词的解释往往是相互包含着的,即用一个名词去解释、说明或阐释另一个名词,猛一看,似乎都说的是差不多的内容,可以互相替代使用,听起来,云里雾里,一脸懵逼。在实际应用中, 很多情况下也似乎没有去刻意强调它们之间的差别或异同,用起来比较随意,相互交织。但细细品味,它们之间还是存在一些微妙的区别的,而且在一些起特殊特定的、或正规严肃场合下,特别是在政治学、人文科学或哲学等社会科学领域,也不宜混用或乱用。
  (一)层次。虽然这几个词看起来是平行的,可混用,但在用它们指具体的对象时,具有明显的层次性,大致依主义一思想一理论一观点一学说的顺序,逐次降低。主义做为非宗教的非正统,其地位几乎与宗教等同,是最高层次的思想体系,具有信仰的价值和魅力。因此,它往往被理解为从事相关事务,开展相关工作等必须遵循和信奉的最高理想和准则。例如,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做为最高理想和行为准则;拜金主义者把追求金钱作为最高理想和基本原则,一切活动都是为了金钱;极权主义者把追求权力的最大化作为最高准则;自由主义者把个人极端自由作为最高理想和追求等等。
  思想则被视为是认同该思想的人的一切语言和行为的根本指导。通常情况下,当某些理论或观点上升到思想层次时,这些理论或观点,及由其构成的思想被认为是经过了,或经得起实验、实践的证明和检验的,并且是正确的。理论是相对于实践而提出的,与主义、思想会得到信奉者的坚定不移真信不同,理论可能只是指导言行和解决问题的先验性认知,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理论才是科学的和正确的理论,反之是错误的理论。确切地说,理论在未变成真理以前,需要过实践检验这一关。观点的层次更低,它仅仅是一种态度或出发点,其对人们行为的指导作用或影响体现在应该这样或不应该那样,达不到理论的高度和层次。学说更为普通,甚至可能就是一个灵光一现的猜想、奇想。
  (二)包含。主义、思维、理论、观点、学说等这几个概念之间具有不精确、不严格的向后包含关系。例如,主义通常包含多个思想体系,思想一般包含有若干理论体系,而一个理论可能包含若干个观点。观点与学说之间的关系很难用包含二字来阐释。这种包含关系的存在反映了它们的外延一个比一个大,体系一个比一个复杂,越往下,其概念内涵越窄。
  上面这种包含关系反过来则行不通。这与前面讨论的层次关系似乎是对应的。
  三、形成发展与应用
  (一)形成。绝大多数上升到思想和主义角度的东西,都是集体的成果。这个集体群体中,通常由思想家、理论家、推广者和实践者等组成。它们会从不同的角度共同为思想、主义的形成、完善和发展做出努力和贡献。其中群体带头人至关重要。他往往是相关主义或思想中最核心、最关键内容的提出者。
  相对于主义和思想而言,理论、观点与学说,要简单一些。当然也可以是集体成果的集成或总结,但也可以是个人的研究成果,而且更多情况下是个人的,因为一般性理论、观点或学说的提出是个人基于独立事实、有限的数据等思维的产物,在复杂的事物和系统未出现,或者它们之间的关系和联系未搞清之前,相关的理论、观点、学说也不是体系化的。
  (二)发展。主义或思想的形成并非一蹴而就的,往往需要经过漫长复杂的过程,而且这个过程还可能是曲折的;需要许多人为其做出辛勤的付出和艰难的努力,甚至为之牺牲。其形成、完善、发展与成熟,大多是从其中包含的某一方面内容,如事实、事物、现象、过程等的认识开始的。从认识中提出某种见解或学说,为了解释某些现象,而提出这样或那样的观点。在此基础上,通过实践一认识,再实践一再认识的过程,验证、完善,再验证、再完善,再上升到理论。在自然科学领域,为解释和证明自然现象、利用或改造客观世界,人们会反复提出相关的理论、观点和学说,社会科学、哲学也是如此,但只有在政治学、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才会有上升或发展到思想或主义的可能。
  针对同一社会现象或问题提出的观点、理论和思想,从早到晚不同时期,往往带有继承性,并随着形势的变化、应用者的实际情况而丰富和创新,从而使相关的理论等不断得到发展,又体现出与时俱进的发展性、时代性。
  (三)命名。对主义、思想、理论、观点和学说的命名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在自然科学界,已确证的定律、定理、公式、模型等,大多数都以发现者、证明者的名字命名,如牛顿定律、谢定鄂方程。同样,成熟的主义、思想、理论或学说等,也有很多是按主要贡献者的名字命名的。当然以其针对的对象、解决的问题命名的也不鲜见。还有一种情况是用名字+事项命名。这其中很多是从纪念创立者和主要贡献者的角度,由后人命名的。
  还有一种情况,对于某一“认识”到底是称主义、思想还是理论等,不仅要看这个“认识”本身在体系性、科学性、系统性、完整性、先进性等方面的层次、高度,还要看主要贡献者的态度,更重要的是看这个“认识”本身的意义及对自然现象、社会现实,对客观世界、主观世界的影响力,以及人们对其的认可度、认知度和接受性。
  (四)应用。自然科学界理论、观点、学说等的应用永远都是以认识客观现象、理解客观世界为前提的。只要被证明了,容易为人们接受和应用。
  但在其他领域,情况要复杂得多。因为状态的变化、形势的发展,使得相关的理论认识不易被完全证明,相关群体面对不同的情况,自身掌握数据的不同,总是期望把相关的东西往自已有利的方向发展,为特定的利益和群体服务。
  特别是在涉及政治和意识形态时更是如此。一些理论或思想在相信者的群体中被当做真理,当做崇高的信念、信仰,做为毕生的追求,去遵守、拥护和执行,或者被理解为思想,或者理解为更高层次的主义,但同时必然会遭到它们的反对者的抵触、抹黑和诋毁,甚至唯心地不顾客观事实,被视为邪说、歪理,科学的态度和认知被丢在一边。西方世界的政治正确便由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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