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洪武移民
刘曙光曹一民
明朝洪武年间,山西省洪洞县向昌乐移民一事,长期以来在民间广为流传。有的传说,朱元璋取山东,妄杀无辜,玉童稚妇孺也不放过。明兵卒登高远望,见有炊烟处即奔杀。因而,人口稀少,便从山西等地向昌乐移民。随着地名工作的深入发展,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接触到一些史料,认为有必要提出来和大家共同研究一下,更期望在这方面得到众同仁长者的指教,以求从中得到有益的启示。
从抄录的碑碣、家谱来看,我县约有百分之二十或许尚多一点的村为明朝以前的土著户。如鄌郚、古城、贾陶、梁家庄等都是明朝以前的村庄。据元泰定二年(1325年)《梁氏先茔碑》载:“梁氏世居潍州第十六都贾陶社梁家庄人也。以农桑为业,历代绵远,不知昭穆矣。”尧沟镇赵家埠头(村),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赵氏族谱》载:“始祖札忽歹,仕元为敦武校尉。当明洪武八年(1375年),吾族始姓赵氏。”
从查阅的有关历史资料来看,据《资治通鉴·明纪纲目》载:“帝如汴梁(开封),召徐达(征虏大将军)至行在,命率师北伐。谕之曰,中原之民,久为群雄所苦,故命将北伐,拯民水火。元祖宗功德在人,其子孙罔恤民隐,天厌弃之。君实有罪,民则何辜?前代革命之际,肆行屠戮,朕实不忍。诸将毋肆焚掠,妄杀人,元之宗戚咸俾安全。庶几上答天心,下慰民望,达顿首命(徐达叩头遵命)”。从以上可以看出,朱元璋效法历代某些开明皇帝封建治法,以“民为帮本”,打天下靠民,治国赖民为哲理。朱元璋不仅对百姓实行宽舒政策,就连蒙古官宦也施仁政。昌乐城东尖庄村,元代有一个赫赫有名的人物--被元朝封为“宣武大将军”的王义,“行昌乐县令,兼管勾提军民事,特封开国男,食邑七百户。”王义的后人在明初未被侵凌。另,朱刘镇大龙角村刘用兄弟五人,历仕金元两朝,做过“廉访知事”,“运司照磨”“盐司副使”“盐司经历”等官。他的后裔,散居昌乐二十余村,也没有明军诛杀的记载。至于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朱元璋攻下山东诸路,有可能在交战处派徭拉丁,但不可能在农村妄杀无辜百姓。明朝洪武年间,大明天下定鼎,山东已是太平,朱元璋不可能也不会袭杀山东。
明洪武年间,移民入昌乐的情况是,河北省枣强县为最多,山西省洪洞县次之,江南也有少量。移民户部分家谱,带有“奉牒”、“奉旨”、“迁发”内容。如毕都乡响水崖(村),清咸丰三年(1853年)《夏氏族谱序》云:“景太祖伯叔兄弟十五人,于洪武二年三月初三日卯时自枣强县迁发青州府鼓楼西常家胡同,迨至八世祖迁响水崖。”又如尧沟镇大杨家庄,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杨氏族谱序》云:“余杨氏,始祖讳殿禹,居河北枣强县。有明洪武二年,奉旨迁至山东益都东鄙尧沟镇南里许蕤水东岸而居之。”《资治通鉴·明纪纲目》载:“……凡四千余户,给牛种车粮资遣之,三年不征税……又屡徙浙西及山西民于滁和、北平、山东、河南。终洪武之世徙民最多。”
洪武年间,大量移民有其历史背景的。朱元璋是个雄才大略的人物,善于纳谏,借鉴历史。曾受朱升“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建议,发展生产,积蓄势力,不几年便控制了长江中下游地区。他在立帝时,面临元朝依然强大的残余势力及“中原之民,久为群雄所苦”的局面。毅然采取汉魏自强之法,一方面令军队屯田,一方面移民均丁开垦荒地。这不能不说明朱元璋确实具有高瞻远瞩的治国之策。洪武初年,昌乐因金、元、明初连年战乱,土著民奔波流离,死于兵乱饥荒,人口大减。又加自元初至元末,昌乐境内灾情频频发生。仅据清嘉庆三年《昌乐县志》载:“大德九年(1305)春二月,陨霜杀桑。十年(1306年)十二月,饥,赈。至大元年(1308年)夏五月,蜂。二年(1309年)夏四月,蝗。延祐六年(1319年),诸路大水。七年(1320年)夏六月,蝗。泰定元年(1324年)夏六月,蝗。三年(1326年)夏四月,饥。明宗元年(1329年)夏,旱、荒、饥。至正七年(1347年)春二月,地震。加之元朝苛政,民不聊生,凡此种种,是造成昌乐人口剧减的主要原因。因此,把昌乐居民的减少归咎于朱元璋是不合乎历史事实的。
综上所述,洪武移民,当地属流入之地,不论从家谱看,还是从历史记载的史料看,洪武年间向昌乐移民确而无疑,奉朱元璋诏令而来也是事实。但是,有关“朱洪武袭杀山东”的传说,既无事实,又无根据,属以讹传讹,应予纠正。历史已经证明,朱元璋均丁垦田是一项进步措施。明朝初年,我县同一些地区一样,“土、客”大融合,为富粮强国起了巨大推动作用。迄今已逾六百余年,沧桑变迁,创造了昌乐的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