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逆天佐在昌乐的暴政
乔子林
张逆夭佐自民国二十七年一月任昌乐伪县 长后,即以保甲制统治人民。十余年来,人民 在其统治下,苦不堪言,仅举以下几项事实, 即可见一般。
( 一 )、例如保甲制,在昌乐拔兵万余 人,凡年满二十岁至二十七岁青年,均须参 加“抽签”。逃避兵役者,以“连坐法” 治 罪,一人逃避者杀全家,全家逃避者杀全甲,
全甲逃避者杀全保, 一保逃避者杀全村,全村 逃避者杀邻村……。青年反抗拔兵,折指、断 臂者不胜数计。君求官庄李老大娘不忍亲生子 被拔走,即以绣花针刺穿儿子的眼球。
( 二 )、 横征暴敛:仅据调查,民国二十 八年张天佐在该县征收三千三百万斤粮食,至 民国三十三年即增到一万万九千万斤,增加了 百分之五百七十五。高家阳阜去年每两银子 (按:每两银子八亩地、每亩合官亩三亩)自
秋后至今春,负担小麦五百二十斤,黄豆二百 二十斤,小米三百斤,高粱一百斤,共一千一 百四十斤。此外应附加每年两期“壮丁训练 费”和“学校修筑费”、 “教育基金”及“买 枪”、 “修路”等每两银子四百四十五斤尚不 在内。 一个保公所几个人,每月开支一千二百 七十斤粮食,保长每月四百二十五斤。群众痛 恨至极,普遍流传民谣: “乡长金山银山,保 长米山面山,甲长清吃坐穿,保丁狗腿跑 断。”
(三)、高利贷盘剥人民:昌乐县三万三 千两地丁,而张逆县史中称“仅征万余两地 丁,即能供给逐渐增长至一万二千余人之用。” 这样二万三千两银子之地丁,则变为张天佐 放债基金。凡其连以上头目,地方上保长以上 主要人员,都是高利贷者。如张天佐爪牙赵仲 诺的债券,在北展乡调查放债一千四百石(每 石六百斤粮食)。据张逆县史内称:仅以“义 仓”出放之债,民国三十一年度为十三万二千 六百八十七石,三十二年八十万一千六百零六 石,三十三年则增至一百零九万七千零六石。
仅三年即放债二百零二万四千九百九十九石。 滚利花样百出,春吃一斗,利息二升,存条即 以一斗二升生息至麦后六月六日为期,至期不 付,即将春天高价的高粱折成麦后低价的麦子 (这样春吃一斗高粱,麦后约需麦子一斗五升 方可抵债);而秋后仍不交上时,就按秋后高 价之麦子折为低价之黄豆,(每斗麦子需斗半 豆子方能抵债);折来折去,春吃一斗高粱, 秋后需三斗高粱始能清债。农民只要一演上债 务,就有倾家荡产典妻卖子的危险。高家阳阜 中农高仁国,四口人,三亩地,因吃了二斗粮 食,已滚去了一个闺女和一石九斗粮食、八分 地,现在还欠三斗七升。
(四)、残杀无辜人民,是无法统计的, 仅其爪牙赵仲诺在城关附近,曾在四十天内杀 死九百多人。乡长、保长都有杀人之权。高家 阳阜保长高曰清,即杀死本村百姓五人,三个 军属。我某部高师长的父亲即为他用十五斤粮 食雇人杀害的。
( 五 ) 、谁家的妇女怀孕生产,必须事先 向保公所报告“收生婆”(按:每保有一个收
生婆,专受县妇女会领导,他人无权干涉), 如不经收生婆而生养,生下小孩就沉为私生 子,就是违法,就要受到“法律制裁”。结婚 也要报告,定婚也要报告,否则就是违法。
解放军解放昌乐后,首先宣布废除保甲制 度,建立民主政权,深得广大人民拥护。人民 高兴地说: “张天佐实行保甲,可把老百姓 ‘夹’坏了,解放军一来把枷解开了,这才是 十亩苦瓜吃了九亩九,真是苦到头了。”现在 全县十一个区政府均已建立。阿陀区人民,已 自动到政府中诉讼伪乡人员的罪行。
摘自民国三十七年(即一九四八 年)六月六日《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