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1天前
鄌郚史志总编

昌乐县党的先躯者--孟繁锷

  昌乐县党的先躯者--孟繁锷
  中共昌乐县委党史办公室
  孟繁锷,字须生,又名孟去病。 一九○四 年出生于昌乐县北展乡孟家淳于村。他是我县 党组织的创建人和最早的领导者。
  孟繁锷的父亲孟庆簧是清末廪生,为人刚 正不阿,鄙弃官场恶习,以行医教书为业。孟 自幼随其父读书,受其家教影响,举止稳重,不作无为的争辩,生活俭朴,勤奋好学,成绩 名列前茅。童年时,又亲眼目睹日本帝国主义的 侵略,封建统治者的残酷压迫剥削,以及内外 勾结的卑鄙行径,在孟繁锷的心灵上留下了深 深的烙印。
  一九二一年暑假,孟繁锷以优异成绩,考 入山东省立第一师范予科班。入校后,正值 一 师十 一 班学生王尽美出席党的“ 一 大”,由沪 归济,开展革命活动。孟从他身上吸取了前进 的动力。自此,他严于律己,锐意进取,研读 《泺源新刊》《励新》《新青年》等进步刊 物,思想觉悟逐步提高。 一九二二年夏,孟繁
  锷升入本科十七班,与潍县籍党员庄龙甲同班 同学,因两人是邻县关系,朝夕相处,志同道  合。孟积极参加庄龙甲在校内创办的“读书 会”, “书刊介绍社”《语丝》等活动。并主 动参加庄龙甲组织的“五四”运动五周年纪念 活动。 一九二五年,骇人听闻的“青岛惨案”“五卅惨案”相继发生。庄龙甲以省立一师的名 义,联合济南各界人士游行示威。孟繁锷在此 运动中勇敢地站在斗争的前列,经受了严峻的 考验。在这次轰轰烈烈的反帝反封建斗争浪潮 中,孟繁锷被庄龙甲领导的一师支部吸收入党。
  一 九二五年孟繁锷利用回乡度假探亲机  会,在邻近村庄和集市上公开宣传“五卅惨案” 后各地人民反帝反封建斗争的壮举。同时,
  他还走访了东耿安村在冯玉祥部队加入地下党 组织的姑表兄刘焕彩,拜访了梁家庄、都昌村 在外地求学的共产党员梁宗鲁、李华亭等,相 互交谈在故乡如何宣传马列主义,开展革命活 动的大计。
  一九二六年暑假,孟繁锷于省立一师毕业 回乡,接受庄龙甲的指示,在昌乐中部淳于一带向劳苦大众灌输马列主义、共产主义思想。 一九二七年十月,首批发展赵西林、刘存山 二 人入党,同月,在孟家淳于成立了中共昌乐党 小组。孟繁锷担任小组负责人,党小组直属中 共潍县县委领导。
  中共昌乐党小组成立后,孟繁锷根据上级 指示,把发展扩大党组织作为首要任务。孟为 发展壮大党的力量,除党小组成员在淳于一带 积极发展党员外,还经常到东耿安姑妈家,与 因在西北军中策动官兵起义而被驱逐回家的表 兄刘唤彩, 一起开辟耿安一带党的工作。 一九 二八年三月,根据潍县县委的指示,在赵家淳 于召开党小组成员会议,成立了中共昌乐中心 区委。孟繁锷任中心区委书记。
  一九二九年,由于孟繁锷和同志们的积极 工作,有几个村相继建立了党支部,党员增加 到二十五人。为了更广泛地联系群众,扩大党 组织的活动,发动党员骨干谋取一合法职业,以掩护党组织开展工作。孟繁锷在北展街创办 高等小学,以校长身份把教职工团结在自己周 围,开展革命活动;有的开办油坊、烟社,以便
  对外联络;有的办平民夜校、经互会,以此培 养积极分子;有的参加地方武装民团,掌握枪 支。当时,形势发展很好,有党组织的村庄,  对土豪劣绅的斗争普遍开展起来。 一九三一年, 在孟繁锷的领导下,全县党支部增加到十一个。 一九三二年党员发展到一百六十人,在此基础 上,孟与潍县中心县委联系,组建革命武装,  进行暴动的筹备工作。 一九三二年五月,召开 支部书记会议,部署创建农民赤卫队,开展武 装斗争。八月十六日,中心区委在黄山沟召开 支部书记会议,下达党组织有关举行青龙山暴 动的决定。孟繁锷的一系列革命活动,引起了 国民党当局的严重注意。于八月二十二日,昌 乐当局到北展以召开群众大会为名,将孟繁锷 逮捕,从昌乐转押送济南。次年春,他以重要 政治犯被判处十二年徒刑。判刑后,秘密押送山东省第四模范监狱--青州,达五年之久。狱中,在张晔、李林同志的组织领导下,曾进 行过四次绝食斗争。孟繁锷都积极参加,态度 十分坚决,直到取得胜利。在狱中,孟始终没 有放弃对在规定范围内的历史、报刊的研究分析。
  “西安事变”后,狱中管制略有松弛,他利用有利时机与难友畅谈时事,颂扬历代英雄 人物,以此鼓舞难友的斗志。他渊博的知识和 精辟的论述,受到难友们的尊重与爱戴。
  一九三七年十月,国民党当局在抗日民族 统一战线舆论的压力下,被迫释放在押的政治 犯,孟繁锷获释出狱。残酷的五年囚徒生活, 严重地摧残了他的身心健康。几年来,孟繁锷 的家中屡遭敲诈,上下求保,探监往返,负债 累累。但他对此皆置之度外,以国家的兴亡,民 族的险夷为己任。他出狱后,带病四处奔波,与 地方党员酝酿发动组织抗日武装。为取得合法 地位,解决军需困难,摆脱外力的阻挠,他不顾 个人安危,通过关系派人与国民党山东第八区 抗日游击司令厉文礼谈判,根据国共合作统一 战线的政策,领取了一张委任状。在一九三八年 一月二十五日,山东第八区抗日别动队第十七 大队在北展宣告成立。孟繁锷任大队政委。这支 抗日武装的成立,很受群众拥护,发展较快。 地方反动头子张天佐却视为隐患,对大队百般 刁难、限制。孟繁锷为顾全大局和民族统一战线
  政策,他约部分党员到潍县,与共产党员何凤 池领导的七支二大队协商合编事宜,以壮大抗 日武装力量。张天佐趁协商未归之时,乘机以 点名发饷为由,调十七大队到北展村集合。张 天佐早已暗中部署兵力,突然向我大队袭击, 当场打死队员七人,制造了“北展事件”。这是 我党组织领导抗日武装一次惨痛失败的教训。 一九三八年三月,七、八支队在昌邑合编后, 孟繁锷留在二大队,专事扩军工作,并西去广 饶参加清河二支队的活动。同年十二月底, 昌乐县委建立,孟列席了县委成立会议,在这 次会议上,孟恳切要求县委为其恢复党的组织 关系。因战争年代,他在狱中的表现, 一时无 人证明,党籍未得恢复。孟并不恢心,总以革 命利益为重,四处奔走,宣传我党的抗日民族 统一战线政策。他前往高崖、泊庄做争取秦伯 兰、刘光臣所率两支地方武装的工作;远去安 邱东北逢王一带,结交爱国青年,宣传抗日救国的思想,动员青壮年参军参政。经孟繁锷到 各地宣传发动和介绍参加我军抗日者,先后达 数百人。
  孟繁锷被释放后,地方党组织虽未恢复其 党籍,但他不顾个人得失,以党员的身份要求自 己,为党的事业不辞辛苦地奔走着,工作着。他 在工作的同时,屡屡要求有关领导为其恢复党 组织关系,但始终未能如愿。 一九三九年,孟繁 锷在一旅四团任通讯参谋之职。 一九四一年, 他在原山东纵队八支队“肃托”案件中,以“托 派”罪名于土门以东被错杀,时年三十七岁。
  孟繁锷同志参加革命后,在长期的革命斗 争中,立场坚定,为创建我县党的组织、发展 和组织抗日武装力量以及我军的建设贡献了力 量,是我党和我军的一个好同志。近年来,经当 年与孟共事的几位在北京的革命老同志共同协 商,联名向上级翔实地反映当时的情况,请示及 早地解决这一冤假错案。中共昌乐县委,根据中 共山东省委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二日关于“原山 东纵队八支队‘肃托'案件是一起重大的冤假错 案,应予彻底平反,对该案中被错杀错处理尚未 平反的同志, 一律彻底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 批示,于一九八五年三月三日作出决定,为孟 繁锷同志彻底平反昭雪,恢复党籍,恢复名誉。
搜索更多相关文章:昌乐文史
回复 引用 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