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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7-07-17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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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咪物语(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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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1楼] 发表于:2018-12-28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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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猫咪物语(随笔)
  文/刘文安
  狗和猫都是人类的好朋友,因为忠诚亲近,自有它们的可爱之处,以至成为“阿猫阿狗”,都是人类的宠物。
  今天去开门,一个毛茸茸的爪子爬在锁眼上,瞄着一只眼,简直吓人一跳,奥,是前邻的狗一大早过来找点吃的,我就开门迎它进来,我先舀了点大米饭,这个家伙只是用鼻子嗅了嗅,竟然不吃大米,估计是不够塞牙缝子的,我就找了几块鸡骨头和馒头扔给了它。
  老钟是个落魄画家,一直孤居,难免把剩下的食物舍不得丢弃,什么骨头鱼刺嘎拉皮都体贴给了这条狗,一来二去被认了门。老钟是很喜欢动物的。他曾经养过两只猫,应该叫老钟的猫咪。毕竟是相安无事,我买饭的时候还要照顾那只猫咪。猫不如狗,我说的不是道义上的狗忠猫奸,而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残羹剩饭常常是狗狗的美味佳肴,而猫就特别挑捡啦,它胃口小,吃不多,不能像狗那样饥不择食,狼吞虎咽,猫猫总是挑三捡四,最好有鱼,只要能解馋,鱼刺也不嫌。只是多了一张猫嘴,我只能多了份生活上的留意,生怕惹得猫咪围着你喵呜不断,凄婉不己。

  老钟说画猫能成虎,养猫是为了画老虎。他先养的是一只大白猫,大白猫属于貌美系列,不用搽胭脂搓粉就天生丽质,美目盼兮。这美目盼兮不要紧,只是我惊恐地发现它被一只流浪大猫盯上了,一次次地唱着歌来,貌似在等它长发及腰。我掐指一算,小白猫情窦初开,涉世不深,一定经不住那只老贼猫的甜言蜜语,必是在劫难逃。果不其然,有一天老钟苦丧着脸,说他的小猫味失踪好多天啦,我一下子就想到了那只色相迷离的老江湖。我只能安慰他两句。丢了就丢了呗,又不能拔打110,以后不要养女猫,想养就养只带把的,让它出去拎几只回来,不至于为爱情出走,去了天涯也不知回家。
  没想到了冬天,老钟又养了只狸猫,灰黄斑谰,是个纯爷们。那可就省心啦,老钟是个爱猫人士,吃块肉也会从喉咙里扣出来填到猫的嘴巴里,一门心思画老虎,精植细养更着护顾之意。那猫也争气,毛色油亮,呲牙咧嘴,肚大脖儿细,简直是个猫王。只是有一天,老钟垂头丧气地告诉我,猫王失踪了,我眼前差点一黑,开玩笑吧,动物世界也有倒插门,贤婿入赘之说,难道经不住相思幽缠,被一只猫公主带走啦。老钟一脸的后悔不及,不是!我在拔弄着猫玩时,它挠了我一把,都抓出血印来啦,气得我闪了它一个大耳光,猫王嗷嗷地跑了,好几天啦,去找也没找到。

  找什么找,你也不用画老虎啦。哪有人跟猫打架的,一记耳光闪在咱们脸上,就那么“啪”的一声响,有点麻辣烫而已。你心恨毒辣,那么大的巴掌,那么小的猫头,你这一耳光闪在猫头上,那是夺命的一击,貌似铁鎯头开瓢,你简直是让想猫王脑浆迸裂,碎尸万段啊,别异想天开啦,咬咬牙,跟猫王说再见吧!
  今天出门,在社区碰到了老钟晨练回来,说话间,一只狸猫钻了出来,老钟大叫了一声“猫王!”。那只猫竟停下不走啦,可把老钟激动坏啦,只是那只猫不停地躲闪,就是不让老钟靠近,老钟也在斗智斗勇。我苦笑了一下,打跑了一年啦,那份浪漫闲适的,没有耳光的流浪生活早己深入灵魂,想让猫王回心转意,爱就一个字“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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