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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9-01-01 10:28
鄌郚总编

太牢少牢

  太牢少牢  古代用来盛祭祀之牲的食器叫牢,大的叫太牢,用以盛牛、羊、豕三牲,故而,把宴会或祭祀时并用牛、羊、豕三牲称为太牢。《陔余丛考》卷三《太牢少牢》云: “《礼记》‘太牢’注:‘牛、羊、豕也。’是羊、豕亦在太牢内矣。《国语》‘乡举少牢’注:‘少牢,羊豕也。’则羊与豕俱称少牢矣。其不兼用二牲而专用一羊或一豕者,则曰特羊、特豕。可知太牢不专言牛,少牢不专言羊也。后世乃以牛为太牢,羊为少牢,不知始于何时。”赵翼根据《国语·楚语上》:“国君有牛享,大夫有羊馈”,而韦昭注称:“诸侯以太牢;羊馈,少牢也”,便断定“其误盖自韦昭始也。”但是,《大戴礼·曾子天圆》:“诸侯之祭,牛,曰太牢。大夫之祭,牲羊,曰少牢。士之祭,特牲豕,曰馈食。”这样看来,称牛为太牢、羊为少牢的说法,早在汉代已出现,后世则相沿成习。唐·刘轲《牛羊日历》称牛僧儒为太牢、杨虞卿为少牢。宋·江休复《江邻几杂志》云:“掌禹钖判太常,供给享太牢,只判特牛,无羊豕。问礼官,云:‘向例如此。’”
  后世祭祀所用之牲,也多为牛、羊、豕,但有时以太牢、少牢称之,也有径称牛羊。如民国二十三年修《曲阜县志》卷四,关于“祭品”,便列有“四大丁,太牢一,鹿一,猪十二口,羊十二腔”等等。这里的太牢,便是指牛,而非牛羊豕之合称。而光绪十五年修《鱼台县志》卷一。关于祭祀关公的春秋二祭之礼,则列有“帛一,白色;牛一、豕一、羊一,笾十,豆十。”这种情况,在明清白话小说中也表现得很明显。《歧路灯》第六十三回,写谭绍闻细看祭品赙礼清簿:“盛宅:猪一,羊一,祭品满案”,“王舅爷:猪羊祭品,赙仪十两”,“巫大爷:猪一,羊一”。这里说的猪、羊,也就是少牢祭礼。(来源:中国风俗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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