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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9-01-01 10:44
鄌郚总编

反经为权

  反经为权  权,因时代不同,其内容花样翻新。《孟子·淳于髡章》云:“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此“权”之意,是孟子回答淳于髡的驳难,力图自圆其说的一种变通的说法。宋思想家程颐在《伊川易传》中阐发“权”的思想,提出“知几能权”,“见几而动”,“从权适变”的主张,较之他所强调的不变之“理”来说,似乎接近于生活实际。
  明唯物思想家李觏在《易论》中谓:“常者,道之纪也,道不以权,弗能济矣。是故权者,反常者也。事变矣,势异矣,而一本于常,犹胶柱而鼓瑟也。”这里论及“常”与“权”的关系。意谓:事物的变化有一定的规律,这就是“常”。但客观形势发生了变化,而仍固守于常,不知变通,是行不通的,朴素地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正确规律。
  明清小说所写内容,多与伦理纲常相悖。花前月下之男女幽会,少男少女之当面订盟,寡居怨女之乘夜私奔,都是离经叛道。小说家统谓之“权”,以“权”来对付束缚人们身心的封建礼教和封建道德规范。
  《金云翘传》(青心才人编次)中女子翠翘与书生金重恋爱,相会于清明节前的郊野,一见钟情,不能自已,千方百计,思图一面。后来他们隔墙私语,钻穴聚首。翠翘亲至金重书房来凤轩饮酒赋诗,并对天盟誓说:“夫妇尚义,义在终身不移;儿女多情,情切死生无负”(第三回)。这种男女私下定情的方式,“父母国人皆贱之”的大胆举动,当然是对封建礼教的背叛,但在翠翘看来,这无伤大雅。她说:“妾思男女悦慕,室家之大愿也,未必便伤名教。”打着名教的旗帜,而行反名教之实,的确是一种绝妙的办法。
  《春柳莺》(南北鹖冠史者著)中的毕临莺女扮男装,与情郎石池斋结为好友。之后,二人既有书来信往,频频问讯,又有当面申盟,以通情款,这种逆礼教之举,也谓之“权”。
  《飞花咏》(作者佚名)也如此,作品中唐昌与女子彩文各慕对方才貌,乃生爱恋之意。他们以《诗经》为掩护来谈情说爱。《牡丹亭》中的杜丽娘,是由于读《诗经·国风·关睢》春心而动。清初李渔的《比目鱼》传奇中,刘藐姑和谭楚玉俱系戏班中演员,本来两心相爱,借背戏词以表情怀。他们表面上念着“经”,而具体行动上,无不在离经叛道。
  《女开科传》(岐山左臣编),对为人所鄙视的风尘妓女推崇备至,称其为“守义”之人。《麟儿报》(作者佚名)里,廉清与尚书之女同馆读书,形影不离,“时常与小姐同行携手,嬉笑并肩,称说夫妻,也不避先生”(第三回)。《玉娇梨》(荑荻散人编次)中的卢梦梨男装会情郎,而订终身,她对表姐述及此事,称之为“行权改男装”。表姐听后,惊喜道:“妹子年纪小小,不意倒有这等奇想,又有这等俏胆,可谓美人中侠士也”(第十六回)。这些都表现了作者对男女自由相爱的看法,说明男女幽会不再被视为非礼行为。“反经为权”则成了他们缔结姻缘的常用手段。
  《女才子书》(鸳湖烟水散人著)。卢云卿”篇,则写孀妇卢云卿,“反经为权”,月夜私奔嫁人,其父得知她“为门户羞”,责备道:“汝若不死,予何以见人”,云卿为书答曰:“守寡终身者,礼也;怜才私偶者,权也。”此举,人以“卓识”许之。这又表现了作者的节烈观,颇有离经叛道意。由上可见,“权”在明清之时的男女爱情生活中,已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来源:中国风俗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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