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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9-01-01 10:53
鄌郚总编

失身不失节

  失身不失节  李贽在《藏书》卷三十七《司马相如》里,肯定了卓文君私奔相如的合情合理,谴责了卓王孙无理干涉女儿婚姻的蛮横行为。文君私奔名正言顺,“当大喜,何耻为”。卓文君无视封建礼教的严酷,不愿守节终生,而毅然与相如结合,“正获身,非失身”。公然有意识地同束缚青年男女身心的封建道德观念大唱反调。
  《照世杯》也为“失节”妇女正名,肯定了妇女再嫁的合理性。认为“红拂之奔李靖,文君之奔相如,皆是第一等大明眼、大侠肠的裙钗”。
  明清小说《金云翘传》(青心才人编次)中女子翠翘,曾与书生金重星夜私订终身,幽会于金生书房,盟誓曰:“夫妇尚义,义在终身不移;儿女多情,情切死生无负”(第三回)。后,为 “保全家之难”,她自愿卖身以赎父罪,遂沦为娼妓。后又从良嫁与束生,其大妇不容,再被转卖。海上强梁徐海将她救出,与其结为夫妻。徐海兵败身死,终与金生得以重会。此作品中的“贞节”,与传统的节烈观已大不相同。作品于第二十四回借金重之口说道:
  “大凡女子贞节,有以不失身为贞节者,亦有以辱身为贞节者,盖有常有变也。夫人之辱身,是遭变而行孝也。……玉遭玷而不瑕,香愈焚而愈烈矣。较之古今贞女,不敢多让。”
  可见,“贞节”一词,虽沿用旧有,而含义迥然相悖。据作品内容看来,这里的“贞节”,包括辱身与洁身两个方面。若出于不得已而取辱自身,仍可称之为“贞节”,是贞节以变体出现的一种形式,即所谓一“常”一“变”。女子贞节与否,并不以失身为标准,只要内心真情尚存,哪怕是月缺花残,仍然有贞有节。故而,尽管翠翘数次嫁人,但金重毫无轻贱之意,仍然深深地爱着她,不存有任何成见。道德观念的变更是再明显不过了。金重大谈贞节的“有常有变”,这一新的节烈观念,颇有离经叛道之意。
  他如《女才子书》“卢云卿”篇,对寡妇再醮则极力肯定其正义性、合理性。此作品引花茵上人语曰,卢云卿的“行权私匹”,是“以才识而佐其情”,足可“重艳千古”。(来源:中国风俗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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