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9-01-01 10:57
鄌郚总编

书帕

  书帕  书帕本指书籍和用来覆盖书籍的巾帕。《西京杂记》“秘阁图书,表以牙签,覆以锦帕。”明代官场,往往以一书一帕作为馈赠的礼品。《书林清话》卷七“明时书帕本之谬”条: “明时京官奉使出差,回京必刻一书,以一书一帕相馈赠,世即谓之书帕本。”
  明代官吏之间赠送的礼物,亦称书帕,《金瓶梅》三十四回中写“西边彩漆描金书厨,盛的都是送礼的书帕、尺头,几席文具书籍堆满”。又三十六回“蔡状元那日封了一端绢帕,一部书,一双云履,安进士亦是书帕二事,四袋牙茶,四柄杭扇。”
  《说略》:“晋抚缺,晋人尹同皋,潘云翼欲推其座师郭尚友。时魏廓园掌吏科,以此公惯送书帕,为言余曰:‘书帕未足定人优劣,且今世界,馈遗公行,有以违俗为商;有以随俗为贤;有自己洁,而遗人不敢不厚;有自己浊,而遗人亦不肯过丰,其才品正邪,当另于书帕外论之’。”
  清姚之骃《元明事类钞》七《书帕长安》引赵南星《疏》: “司选者每遇退朝,群遮留讲升讲调;至署则公书私书阗户盈几,所谓面皮世界,书帕长安也。”可见当时官场风气之庸劣。
  万历以后,官场日益腐化,公行贿赂,改用金银珠宝,但仍沿称书帕。《日知录》监奉二十一史注:“昔时入觐之官,其馈遗,一书一帕而已,谓之书帕。自万历以后,改小白金。”《识小录》亦称“往时,书帕至三四十金矣。外舅宫詹姚公为翰林时,外宦书帕,少者仅三、四金,余所亲见。此不过往来交际之常,亦何足禁。自今上严旨屡申,而白者易以黄矣。犹嫌其重,更易以圆白而光环者。近年来每于相见揖时,一口叙寒暄,两手接受。世风日偷,如江河之下,不可止矣。”《豆棚闲话》第四回《藩伯子破产兴家》,写临朐阎光斗,“自到了吏部,挺身出头,连上两三个利害本章。……那在外官儿人人惧怕,不论在朝在家,天下的贪酷官员送他书帕,一日不知多少。”
  《歧路灯》里的兵马司尤公告诉谭孝移:“这些京官,大概都是眼孔大的,外边道、府、州、县、都瞧不着。有知窍的进京来,若有个笔帕之敬,自然礼尚往来……”。
  明明是贿赂公行,营私舞弊,却冠以“书帕”之雅号,封建官场的腐败,世风的堕落,由此可以想见。(来源:中国风俗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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