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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9-01-01 10:57
鄌郚总编

窠子

  窠子  俗谓私娼,曰私窠子。本作私科子。《容斋俗考》引《晏子春秋》,杀科雉者不出三月。私科,盖言官妓出科,私娼不出科,如乳雉也。窠,古文作科,鸡雉所乳曰窠云。谢肇淛《五杂俎》谓:“今时娼妓,布满天下,又有不隶于官家,家居而卖奸者,谓之土妓,俗谓之私窠子。”《棒杌闲评》中陆士南、魏进忠等四人,因要找私窠子卞三儿,便令小厮找来牵头的高疯子,对她说:“你先去对他说声。你先拿一两银子去与他做东道。”于是“三人进旧城到牛禄巷。将近城边。高疯忆早站在巷口。等直人到了。高疯忆开了门。直人进去。把门关上。卞三儿下阶来迎。进房内相见。”魏进忠遂嫖宿睛卞家。(第十回)
  《金瓶梅》中的西门庆“南街子又占着窠子卓二姐,名卓丢儿,包了些时,也娶来家居住。”又九十九回“南瓦子里开坊子的武长脚家有两个私窠子,一个叫薛存儿,一个叫伴儿。”
  也有的暗娼为了挡人眼目,在门外往往挂一个营生的招牌。故而,《儒林外史》中武书与杜少卿,在南京秦淮河荡舟,由进香河荡到利涉桥,看见码头上贴着一个招牌,以致将逃婚出走,寄寓秦淮,以女工,卖文为生的贫家女子沈琼枝误认作私娼。“武书看了大笑道:‘杜先生,你看南京城里偏有许多奇事?这些地方,都是开私门的女人住。这女人眼见的也是私门了。却挂一个招牌来,岂不可笑。’”(第四十一回)这里,私门即指暗娼。武书的这种错误判断,盖与当时花街柳巷的风习有关。
  私窠子亦书作私窝子,《梼杌闲评》第九回写魏进忠借鲁太监势,“重新大摇大摆起来。终日大酒大食。包姊妹占私窝。横行无忌。”
  又有私窠为土娼,土条子的。《歧路灯》里的谭绍闻,“被盛宅败家子弟勾引到他家,一连醉了七八次,迷恋的不止一个土娼 ——反把盛宅常往来的妓女,又添进三四个”。而盛希侨却对谭绍闻说:“到明日我接个好名妓,敬贤弟一敬”,“再休要混这土条子,丢了身份。”
  私娼的别称很多,或称私货,半瓶醋。且各地称呼不一。豫人呼 土匪,晋人呼作破鞋,苏人呼作半掩门(或半开门)或暗门子,沪人呼为野鸡,杨人呼为私门头,沈人呼为大炕。
  无论是官妓,还是私娼,都是封建时代的产物,她们大多为生活所迫,无奈出卖色相或肉体,身世极为悲惨,为剥削阶级视作掌上玩物。(来源:中国风俗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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