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火险公会成立
由于外商利用其上海火险公会形成的对保险市场垄断势力抑制华商,国人在1907年成立了华商火险公会。到1911年,会员已由初创时的9家迅速扩大到29家。
银行开始投资保险业
1926年以后,中国的银行也相继投资于保险业,到1935年,由银行和政府部门投资的保险公司有12家,资本共计2070万元。
《保险法》公布
1929年12月,国民政府立法院通过了《保险法》,并由政府明令公布。1937年1月11日,国民政府公布了修正后的《保险法》、《保险业法》和《保险业法施行法》。
《保险年鉴》问世
1935年3月,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部《保险年鉴》问世,1936年后改名为《中国保险年鉴》。
日商保险公司占领中国
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本赶走了垄断中国保险市场100余年的英、美、法等国保险公司,取而代之的是日商保险公司。
保险业发展高潮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保险业的发展达到了高潮。截至1947年3月底,全国有保险总公司129家,分支机构378家。而1948年,上海的中外保险公司最多时有275家。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诞生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标志着新中国统一的国家保险机构的诞生。1996年7月23日,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组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下设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公司。1998年10月7日,国务院发文,撤销中保集团,三家子公司分别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1999年7月7日,中国保监会宣布,原中保集团海外资产转给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外国保险公司退出中国保险市场
1952年12月,外国保险公司在华的垄断地位彻底改变,种种特权被取消,业务来源锐减,至年底已全部自动申请停业,退出中国保险市场。
10年国有保险总结
1959年9月,做出10年国有保险总结:共收入保险费16.2亿元,其中,财产险占91.19%,人身险占8.81%,支付赔款共3.8亿元,拨付防灾费1300万元,积累保险基金4亿元,上缴国家财政5亿元。
“十年动乱”期间的保险业
1968年12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决定海外业务对外的分保由民安保险公司办理,寿险业务由中国保险公司办理分保,港、澳、新等地区的保险业务下放到中国保险公司香港分公司管理。1972年4月1日起,恢复对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的船舶保险。1973年起,人保开办了来料加工、建筑工程安装、石油开采、钻井平台、油轮的油污及其他保险。7月2日,外贸部、财政部发出《关于进出口货物保险问题的通知》。1974年人保开办国际航线的航空保险。
国内保险业务翻开新的一页
1979年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分行长会议作出了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的重大决策。到1980年12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已在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恢复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
成立投资公司
1984年11月2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复同意,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可用一部分保险准备金进行投资,并成立投资公司。
交行经营保险
1986年10月,我国第一家股份制综合性银行———交通银行组建保险业务部,经营保险业务,打破了上海保险业务由人保独家垄断经营的局面。
平安保险公司成立
1988年3月21日,由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和深圳工商银行合资成立平安保险公司,资本金为4500万元。这是我国第一家股份制的、地方性的保险企业。1992年9月29日,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1995年12月6日,资本金为15亿元,到1996年8月,增资扩股至25亿元。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成立
1991年4月26日,交通银行保险业务按分业管理的要求,组建了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1995年8月,公司增资扩股至20亿元。
首家外国保险公司进入
1992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美国国际集团所属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这是我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以来,第一家经批准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外国保险公司。
营销理念的剧烈变革
1992年11月,友邦保险培训的第一代寿险代理人上街展业。这一代理人制度,引发了营销理念的剧烈变革,寿险代理人制度迅速为国内寿险业所采用。
平安首家引进外资入股
1994年6月,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成功吸纳美国摩根·士丹利和高盛两大世界财团参股,成为中国第一家引进外资入股的保险公司。
《保险法》颁布
1995年6月3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本法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华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1996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复同意筹建华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8月20日,公司在北京成立,注册资金13.33亿元。
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成立
1996年8月,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金为6亿元,由16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发起。1999年9月,公司获准吸纳外资股份2亿股,2000年11月,完成了2亿股外资股份的募集工作。增资扩股后,资本金达到20亿元。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1996年9月6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成立,注册资金5亿元。2000年8月,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向外资机构招募股份成功,使净资产达到16亿元以上。
第一家合资保险公司
1996年1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加拿大宏利人寿保险公司与外经贸信托在上海合资设立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这是我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以来,批准设立的第一家合资保险公司。
中国航天保险联合体成立
1997年8月29日,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牵头,国内9家财产险公司成立了中国航天保险联合体,承办国内卫星发射保险业务。
加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
1998年10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保险公司加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同意保险公司(总公司)加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从事债券现券买卖业务。
中国保监会成立
1998年11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挂牌成立,作为全国商业保险公司的主管部门,集中统一地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
向保险公司发行债券
1998年11月,财政部决定向各商业保险公司发行60亿元定向债券。
中国核保险共同体成立
1999年9月3日,中国核保险共同体成立,成员有中国再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和华泰保险公司。
确定未来5年保险业发展格局
1999年10月,保监会主席马永伟在全国保险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我国未来5年保险业发展的整体定位是,大体形成一个经营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经营方式集约化、政府监管法制化、从业人员专业化、行业发展国际化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市场框架。
投资连结保险
1999年10月25日,中国平安保险公司首家在上海推出投资连结保险,投资型保险给我国寿险市场带来深刻变化。与此类险种相类似的分红保险和万能型寿险相继推出。
保险资金入市
1999年10月26日,国务院批准保险公司可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29日,保监会下发《保险公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保监会设立派出机构
1999年12月,中国保监会决定在全国设立11个派出机构,包括上海、北京、广东等。
保险经纪公司成立 1999年12月16日,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北京江泰、上海东大、广州长城三家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自2000年6月16日起,三家保险经纪公司相继开业。
江泽民主席为《保险知识读本》题写书名
2000年5月,由中国保监会组织编写的《保险知识读本》出版发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为该书题写书名并作重要批语,他希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保险的基本知识,努力研究和掌握保险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对保险事业的领导和管理,促进我国保险事业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中资保险企业首次在香港上市
2000年6月20日,中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开始在香港公开招股,6月29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这是第一家在境外上市的中资保险企业。
第一条保险服务专线电话开通
2000年6月28日,中国人民保险司开通了国内金融业首条集保险报案、咨询、投保等功能为一体的专线服务电话“95518”,依靠遍布全国的300多个电话服务中心,初步形成了统一的全国性服务网络。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成立
2000年11月16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京成立,成立大会上通过了《中国保险行业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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