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5月23日李鹏在全国人大一次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快商品体制改革,积极发展各类贸易批发市场,探索期货交易".两个月后,李鹏对期货研究小组的研究报告作出了批示:"同意试点.但要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来制订方案."自此,中国期货业进入了酝酿期.
1990年10月12日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开业,从此拉开了我国现代期货业的帷幕.
1992年10月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推出全国第一份特级铝的标准化合约,在全国率先开始了期货交易.
1993年5月28日郑交所推出标准化期货合约,实现由现货到期货的过渡.
1993年8月首批国家期货经纪人资格认证考试在国家工商局举行.
1993年11月4日国务院发第77号文要求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由此打响中国期货市场规范整顿的第一炮.
1994年3月30日国务院发69号文禁止境外期货代理业务,并将期货经纪公司的审批权由国家工商局转移到中国证监会,从严控制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与期货交易.
1994年4月6日国务院发52号文停止钢材、食糖、煤炭的期货交易;同年9月29日发92号文暂停粳米、菜籽油期货交易.
1994年4月28日第一部地方期货法规《河南省期货市场管理条例》出台.
1994年4月28日国务院授权证监会正式批准11家期货试点交易所.
1995年1月天津、长春两家联合试点期货交易所诞生.
1995年4月19日上海商品交易所成为第14家试点交易所.
1995年2月23日"3·27"国债风波爆发.
1995年4月1日上海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拟推出人民币远期外汇交易遭搁浅.
1995年4月上海物贸因在上海商交所9505和9507胶板合约中严重违规成为第一个被证监会处罚的会员单位.
1995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暂停国债期货交易.
1995年7月14日证监会暂时提高玉米期货交易保证金至20%.
1995年9月证监会要求各期交所着手进行会员制改造.
1995年10月24日证监会要求期交所控制风险.
1995年10月31日证监会责令长春联交所停业整顿半年.
1995年11月8日证监会、国家工商局颁布非期货经纪会员从业规定,拟淘汰不合格者.
1996年1月5日证监会发文严格限制期货交易所异地同步交易.
1996年2月23日国务院发文加强期市监管,金融机构退出期市.
1997年2月底中国证监会严厉查处天津红期货操纵案.
1997年3月1日李鹏在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规范证券、期货市场,增强风险意识."
1997年4月中旬中国证监会决定把1997年定为"证券期货市场防范风险年".
1997年7月上旬证监会公布第一批不予通过1996年度年检的11家期货经纪公司名单.7月下旬,公布第二批7家.
1998年8月底国务院发27号文件将原11家期货交易所合并为大连、郑州、上海三家.
1998年11月24日中国证监会批准重新修订后的大豆、小麦、绿豆、铜、铝、天然橡胶等6个合约,11月27日新修订后的小麦、绿豆合约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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